劉三解:紅頂商人胡雪岩到底“死”誰手裡?(下) |
送交者: 初見 2015年05月24日19:31:0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劉三解:紅頂商人胡雪岩到底“死”誰手裡?(下)電視劇《胡雪岩》中陳道明飾演的晚年胡雪岩。 1883年,紅頂商人胡雪岩終於走近了事業和生命的終點,總資產達2000萬兩(一說3000萬兩)白銀的“阜康系”金融帝國,在李鴻章的“倒左先倒胡”的政治陰謀下轟然倒塌,而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上海道邵友濂扣發的50萬兩“西餉”。 具體的過程,是盛宣懷在李鴻章的授意下,指使上海道邵友濂將各地匯總的償還“西征貸款”的協餉扣發20天,使得因生絲大戰虧損嚴重的胡雪岩只好從自家的錢莊調撥現銀還給滙豐銀行,盛宣懷又四處散布胡雪岩周轉不靈的消息,引發儲戶擠兌,直至破產歇業。 以上,是《紅頂商人》乃至之後一系列的“商戰”故事、“資本”啟示給我們描述的胡雪岩之“死”,歷史真相是這樣嗎? 假的。 先看扣發“西餉”的數目,竟然有兩種說法,一個是高陽小說《紅頂商人》裡: “邵友濂又說:‘雪翁,五十萬銀子,在你算不了一回事,萬一期前催不齊,你先墊一墊,不過吃虧幾天利息。’” 另一個則是岳曉東著《決策中的心理學》中《胡雪岩“圓世”之道》一節: “此後,盛宣懷串通好外國銀行向胡雪岩催款。由於事發突然,胡雪岩只好將他阜康銀行各地錢莊的錢調來80萬兩銀子,先補上這個窟窿。” 按照咱中國人的思維方式,50萬、80萬,雖然說法不一,可能是筆誤,胡雪岩墊付了一筆巨款該是真的。 不幸的是,無論是認50萬兩的《紅頂商人》、《貨幣戰爭3》,還是認80萬兩的《決策中的心理學》,這個數字,都沒有史料支持,當年小說家藉以發揮他想象力的原始記載,只有一條: “上海道邵小村(邵友濂)觀察,本有應繳西餉,靳不之予。光墉迫不可耐。風聲四播,取存款者雲集潮湧,支持不經日而肆閉。”(《異辭錄》卷二) 數字何在? 不僅這個數字是編的,連這個事件是否存在,都需存疑。 小說里提到,邵友濂興風作浪的原因是他的身份——“上海道”,負責各省匯來的“還貸”款項的匯總,具體流程就是,各省把應繳銀兩匯款給“上海道”,上海道再把全部款子轉給胡雪岩,最終由胡雪岩還給滙豐銀行。 看似合情合理,其實“神化”了胡雪岩在十里洋場的地位,當然,這種“神化”在晚清文人筆下已見端倪,如陳代卿在《慎節齋文存》中寫道: “左公欲借洋款,洋人不可。計無所出,商之胡(胡雪岩),胡曰:‘公第與借,某作保,合當允行。’果借得五百萬金。洋人不聽大帥言,而信胡一諾。左公愈信愛胡,倚之如左右手。” 話里話外的意思是胡雪岩的個人信用很管用,連陝甘總督左宗棠的政府信用都比不了,由此發散出去,自然是胡雪岩以個人身份為國借債,再由各省、海關還他了。 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就在光緒三年(1877年),胡雪岩在商議多達500萬兩的西征借款時,甚至要和滙豐銀行簽訂協議,如果他不能在三個月內取得蓋好督撫大印的海關關票,要賠償外商15萬兩白銀。 之所以有這個周折,全因上海灘上來了一位名為許厚如的官員,以伊犁將軍金順的名義向外商貸款250萬兩,把一眾洋商吊夠了胃口,準備掏腰包時卻發現許厚如給不出海關關票擔保,大清朝廷對這項“地方債”也不予承認,活脫脫“李鬼”坑了“李逵”。 不過這個例子也說明,在舉借外債的過程中,清朝封疆大吏的印把子當不了幾文錢,只有朝廷認可、海關擔保,洋行、銀行才願意拿出白花花的銀子,至於胡雪岩的個人面子,恐怕只能算是一文不值。 另外,左宗棠在同治六年(1867年)所上《遵旨寬籌餉項以支危局折》中說: “比飭臣軍上海採辦轉運局委員、福建補用道胡光墉,試就上海洋商議借銀一百二十萬兩,照江蘇辦過成案,由關稅項下撥還。” 這段材料里有三個要點,其一是胡雪岩借款的身份是“楚軍”上海採辦轉運局委員,即左宗棠派駐上海的後勤全權代表;其二是借洋債不是胡雪岩首創,只是沿襲江蘇省過往成例;其三是本次外債還款明確由關稅劃撥。 清代上海“光緒二年月 萃泰 和記”五十兩銀錠一枚,重量:1831.1克,系浙江杭州“和記銀號”解送胡雪岩上海轉運局投收之餉銀之一,是目前唯一發現胡雪岩為左宗棠“西征”籌集軍費的相關銀兩,戴學文著《舊上海.夷場新》第49頁附圖原件。 說句題外話,中國海關當時由外國雇員主導管理,遠比傳統財政部門高效、廉潔,也讓關稅成為清政府最重要、最穩定的收入,用它償還或者擔保外債,信用才有保障。 此次借款的程序和還款辦法是: “先將廣東、福建、湖北、江海關、浙江‘同治六年七月份起十二月份止六個月,應協甘餉銀數,咨行閩海各關監督出印票,督撫加印,向洋商借銀一百二十萬兩,迅將印票發交胡光墉,會同江蘇蘇松太道應寶時,與洋商交割’,其中閩海關代借24萬兩、粵海關代借24萬兩、浙海關42萬兩、江海關18萬兩、江漢關12萬兩。‘在本年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等月,在各關關稅項下撥還洋商。’各省藩司則按月撥交各關應還款額。”(馬陵合:《甲午前中國外債抵押問題初探》) 簡而言之,第一次西征借款,由各海關出印票、各省督撫蓋大印交洋商處抵押,再對各海關確定承擔額度定期還貸,事後再由各省藩司(地方財政)轉賬給各個對口海關補漏,還款過程不僅沒上海道什麼事兒,連胡雪岩也就是個經手人罷了。 此次借款之後,胡雪岩還為左宗棠經辦了5次洋債,程序上差別不大,不過,第二次到第五次“西征借款”,還款的財務項目均改為“應協甘餉”,也只是清廷戶部賬面上的調整,實質操作與第一次並無不同。 真正的變化,出在第六次“西征借款”,光緒七年(1881年)左宗棠在《西餉支絀籌借洋款接濟折》中述及: “茲幸胡光墉偕同德國泰來行伙福克及英國滙豐行伙勘密倫先後來見,據稱:‘業經向滙豐銀行議定,聽其招股,借庫平足色寶銀四百萬兩,作六年還清,周年九厘七毫五絲行息。其息銀六個月一付,分六年十二期付清。其本銀則先兩年停還,至第三、四、五、六等年每年還銀一百萬兩。還本減息,仍作四年完結,如期由上海採運局經手交還。如上海無銀,應准其向戶部如期兌取。 臣竊以此次借用洋款,不須海關出票,各省督撫經手,可免周折,事體尚無不合。” 看文言文說金融話題實在難受,翻譯一下,就是此次借款額為400萬兩庫平銀,年息9.75%,6個月付息一次,借款本金至第3年後每年定額還款100萬兩,對應減少利息,本息於6年內還清。 還款經手人為上海採運局(即“楚軍”上海採辦轉運局),貸款擔保人為大清朝戶部(到期未還款,可憑陝甘總督印票支取),與之前5次借款的根本區別就是不再以海關關稅為擔保,還款資金來源仍為指定的各省藩司和各海關。 具體的還款資金流向,我們可參考同治七年(1868年)浙江巡撫馬新貽的上奏: “甘餉銀……應解銀十四萬兩……應還洋稅銀七萬兩,其餘應還洋商借款七萬兩,業於藩庫按數撥發交阜康銀號兌交,轉解上海運轉局投收。” 阜康銀號是胡雪岩的買賣,承接了浙江藩庫向“楚軍”上海採辦轉運局的銀兩匯兌,後者的“領導”又是委員胡雪岩,其中的“應還洋商借款”自然直入胡雪岩手中還賬,與上海道(正式名稱是蘇松太道)邵友濂有什麼關係? 我們假設《異辭錄》裡記錄邵友濂“坑”胡雪岩之事為真,也不會是《紅頂商人》、《貨幣戰爭3》裡的橋段,而只可能是以其兼任的“江海關道”身份,扣發了一部分應還的銀兩,且不說他任職的兩江,總督大人正是胡雪岩的恩主左宗棠。 只說第六次西征借款在1883年的還款額度,應還本金不過100萬兩,就算6家海關均分,也沒有“江海關”一家拿出50萬兩的道理,更何況還款的省關遠不止6家,小說家言的荒誕不經可見一斑。 綜上所述,無論邵友濂的“陰謀”是有還是無,都不可能成為胡雪岩商業大廈的最後一根稻草。 至於什麼盛宣懷“扣發”胡雪岩向左宗棠求援電報的說法,就純屬無根據的編造了,因為就在胡雪岩破產的前夕,左、胡二人還見過面、親切交談過。 光緒九年(1883年)九月二十三日《申報》報道: “昨晨九點鐘時,胡雪岩方伯詣侯相座船稟見,敘談良久,禮意有加。侯相即於十點鐘登岸拜客……於糧台局拜胡雪岩方伯聚談片刻。” 此時,胡雪岩的生絲投機已見敗勢,距離“阜康”系的全盤破產,也不過1個月左右的時間,而當銀根緊縮,破產將近之時,胡雪岩沒有請兩江總督施壓催款,反而長時間滯留寧波,無疑也從側面證明了又一個“陰謀論”的不靠譜。 綜合三篇文章的辯誣,我們可以確認一點,胡雪岩的破產並不是某個人、某個集團“權鬥”陰謀的犧牲品,儘管國人往往特別喜歡如此理解一個官商的“落馬”,但編出來的終究只能叫“小說”,不能妄稱“歷史”。 當我們只愛喝“雞湯”,卻失去了探究真相的勇氣時,胡雪岩其實是“死”在我們手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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