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劍的民權先鋒:瑟谷德·馬歇爾 |
送交者: 高勝寒 2015年11月28日15:13:2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第十八章) 瑟谷德·馬歇爾的大學第二年,較之第一年,更是胡鬧和好玩,他和幾個情投意合的死黨,整日就是研究着如何去玩耍、惡作劇和弔膀子,由於胡鬧過度,差點造成被學校開除的嚴重後果。 有一次,馬歇爾又和幾個死黨在玩追逐急速奔馳中的卡車並跳上跳下的遊戲,要互相比比誰最有種,誰的膽子最大,馬歇爾為了展示他的大丈夫氣概,不顧車子的速度,咬着牙就從車尾往上跳!這一跳,的確是有了膽色,的確是有了氣概,但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因為車子開得太快太急,馬歇爾沒拉好,突然落地太勐而受了傷,結果是失去了一隻睾丸! 馬歇爾只得停學,在家靜心養傷。這場意外使他從荒唐歲月中清醒了過來,他意識到什麼才是自己該走的道路。在康復後重返校園,繼續自己的學業,自此馬歇爾遠離損友,拒絕胡鬧,專心讀書。 在馬歇爾的同班同學中,有幾位出類拔萃的人物,蘭斯頓·休斯(Langston Hughes)成為著名作家與詩人;凱布·卡洛韋(Cab Calloway)成為音樂家;克瓦米·恩克魯瑪(Kwame Nkrumah)成為加納共和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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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二十歲的馬歇爾紅鸞星動,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一個妻子。在費城的一家冰淇淋店裡,馬歇爾被一位身材惹火、腰細腿長、曲線玲瓏的維維安·伯雷(Vivian Burey)吸引住了,那一年她只有十七歲,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教育系讀一年級。 這個笑容燦爛、聲音甜美、眼睛會說話、後來被馬歇爾向他的朋友們戲稱之為馴馬師(Buster),並替她起了一個外號束手無策(Stuck)的伯雷,一下子就把馬歇爾這匹野馬給套住了。當她接受了馬歇爾的晚餐邀請時,伯雷就知道了站在自己面前的這個高大而英俊的年輕人,已經走進了自己的生命。 1929年,在經常向同學們吹噓自己最少已經訂過十次婚後,馬歇爾和伯雷在費城的第一非洲浸信會教堂(First Africa Baptist Church)結婚,他的同學兼同室好友詹姆斯·墨菲(James Murphy)為伴郎。 婚後受到妻子的鼓勵,馬歇爾的人生起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他把新婚的妻子送回巴爾的摩老家與父母同住,自己返回林肯大學攻讀學位。自此以後,馬歇爾不再胡鬧,全力以赴地學習,絕不辜負愛妻的期望。1930年1月馬歇爾以全校榮譽生的資格畢業。 1929年華爾街股票市場大崩潰,開始了美國近代史上著名的經濟大蕭條,馬歇爾在這種環境下畢業,正應了一句在同學間互相取笑畢業即是失業的戲言,要找份工作,實在是件難事。有了家庭就有了負擔,也就有了經濟壓力。 馬歇爾沒有賦閒在家的客觀條件,只有到一家保險公司去當保險推銷員,在經濟大蕭條的環境下去推銷人壽保險,那可比向阿拉斯加愛基斯摩人推銷冰塊還要難。 馬歇爾的大學教授替他在紐約找到了一份銀行職員的工作,可是周薪只有二十元。那是自己在吉布森島時,那個囂張跋扈的聯邦參議員一頓晚飯給的小費。馬歇爾思考至此,為了家庭的負擔,他毫不猶豫地返回吉布森島去當全職的餐廳服務員。 馬歇爾是個有思想有抱負的人,當餐廳服務員對他來說,是一件遊刃有餘的事,但他自己知道,這只是自己逼於無奈之下的過渡時期,絕不會終老於此。馬歇爾在吉布森島工作之時,下定了決心,除了要賺錢養家之外,還要賺錢去交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學費,可是理想與現實之間,永遠有着那麼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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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的母親希望他能進馬里蘭大學法學院去讀書,因為一來那是一家名校,二來離家也不太遠,對家裡也可以有個照顧。 馬歇爾的看法並非如此。他是從客觀和實際的角度來看待和處理這件事的,他認為在自己目前的環境之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並非是最佳的選擇,因為一來,馬里蘭大學法學院已經用“從來不收黑人學生”的理由拒絕了自己;二來,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的學費雖然較其他名校尚算便宜,但亦遠遠超過自己和家人所能承受範圍。 馬里蘭大學法學院有史以來只有兩名非洲裔美國人在那裡畢業,而自從1890年以來,就沒有接受過任何非洲裔學生的入學。在馬里蘭州民主黨人的控制之下,雖然表面依然掛着教育英才招牌,骨子裡是推行種族歧視的大本營。 那段時期,封建、愚昧和落後的馬里蘭州民主黨徒們,蠢血上升地倒行逆施,大開民權倒車,為了更有效地推行《吉姆·克勞法》這個反動的種族歧視法律,更雷厲風行地在全州各地徹底地執行起來。 在馬歇爾出生的1908年所通過一系列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的《吉姆·克勞法》中,連火車和公共場所的洗手間,黑人和白人都要分開使用,任何非洲裔美國人如果膽敢使用白人專用的洗手間,哪怕只是撒泡尿,都有可能被刑事起訴,其流毒之深,由此可見一斑。 馬歇爾告訴自己,有朝一日,等到自己拿到了律師執照後,一定要回來收拾這個既封建又醜陋的馬里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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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幾經研究,最後決定去首都華盛頓霍華德大學讀法學院。霍華德大學是由南北戰爭名將奧力弗·霍華德將軍(Oliver Howard)於1867年成立的。 霍華德將軍在南北戰爭後,出任專替自由後的黑奴們安排食宿、工作、教育、福利和醫療等的弗里德曼管理局(Bureau of Refugees, Freedman, and Abandoned Lands)行政長官。霍華德大學建成後,美國人民為了感激霍華德將軍對該校的貢獻,遂以其名字命名。 亞伯拉罕·林肯在宣誓就職總統後,以總統行政命令的形式解放了美國的黑奴。為了貫徹這個政策,林肯總統在國會推動了兩條重大立法:《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和《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Freedman’s Bureau Bill)》。 前者是用法律的形式把奴隸制度在美國大地上連根拔起,後者是以美國政府的財力為自由後的黑奴提供教育、醫療、住家和就業等方面的輔助,使這些黑奴們儘快適應新美國公民的環境。 為了避開封建勢力的阻擾、抵制和搗亂,林肯總統下令把弗里德曼管理局置於戰爭部----現在國防部的前身----體系之內,並命令霍華德將軍統一指揮之。 伊利諾伊州聯邦參議員利曼·特朗布爾在1866年1月5日在參議院提出《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參議院在1866年2月2日,以33票贊成12票反對的票數通過,幸樵涸?866年3月13日以111票贊成38票反對34票棄權的結局通過,但是這條眾望所歸的《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卻被偽善而奸詐的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在1866年3月27日否決掉。 1866年4月6日參議院反彈,以33票贊成15票反對的票數,成功地反否決了約翰遜總統的否決,三天后,幸樵閡?22票贊成41票反對21票棄權的票數,廢止了約翰遜總統的否決,使《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立即成為美國法律。 國會和安德魯·約翰遜總統之間,為了《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的否決和反否決政爭,種下了日後彈劾安德魯·約翰遜總統的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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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歷史上,只有兩位總統斗膽否決國會通過的《民權法案》,一次是1866年的安德魯·約翰遜總統,另外一次是在一百二十二年後,羅納德·里根總統又對《1988年民權重建法案(Civil Rights Restoration Act of 1988)》簽署了否決令。但這兩位總統的否決美夢都沒有做成,都被國會以強大的票數反否決掉。 弗里德曼管理局運作至1872年,被剛上任的尤利西斯·格蘭特總統下令廢止,後來《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成為《1866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866)》精神的延續和理論根據。 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特朗布爾是一位功勳顯著的響噹噹人物,他不僅是《弗里德曼管理局法案》最主要的推手之一,更是《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主要推手之一。 對美利堅民族有着空前絕後影響力的《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有三,一是確認美國公民的定義(Citizenship Clause),二是保證了所有美國公民的一律平等(Equal Protection Clause),三是不得一罪兩罰與正當司法程序(Due Process Clause)。 《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是美利堅民族的正義守護神,亦是促使美國走向現代文明的最大動力之一。自從第24任國務卿威廉·西沃德在1868年7月20日將之簽署成《美國憲法》後的一百四十餘年以來,幾乎絕大部分有關民權的官司案例,全在《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照妖鏡之前,潰不成軍,淹沒在浩浩蕩蕩的民權運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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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學費,比馬里蘭大學法學院便宜多了,然而就算是如此,馬歇爾還是拿不出來。1930年秋,馬上就要開學了,雖然馬歇爾拼命地工作和賺錢,但還是不夠交學費,他不由愁得心神不寧,寢食難安。 馬歇爾的母親諾瑪,這位美國近代偉大的母親知道自己兒子的難處,她也無法接受自己大學畢業高材生兒子被逼去端盤子的冷酷現實,於是不動聲色,有計劃地、靜靜地變賣和抵押了包括自己的結婚戒指在內的所有家當,幾經困難,多番周折,終於為馬歇爾勉強地籌夠了第一年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學費。 馬歇爾雙手接過了母親的血汗錢,也接過了母親的慈愛與期待,激動得兩眼含淚,嘴唇微抖,從嬰孩時代就愛哭的馬歇爾,一言不發,彎腰親吻了母親一下,轉身直奔霍華德大學法學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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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住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而在華盛頓市區內的霍華德大學法學院讀書,事實上是不切實際的。但馬歇爾沒有選擇餘地。他在全家的幫助下勉強的交出了學費後,已經身無分文,在不可能另在華盛頓找一個住宿地方的情況下,他只得每天早上五時時出門,夾帶著書本,步行半個小時到車站,搭乘第一班火車進城,晚上再摸着黑回家,以節省開支。 馬歇爾每天乘火車來回的路上,就是他讀書和思考的時間,馬歇爾習慣性地在火車上寫筆記,回家後再用打字機打好,這就是一篇完整的作業。 休斯頓的三個人中會有兩個在明年離開的說法將馬歇爾鎮嚇住了,他暗自下定決心,自己絕對不能是那兩個人之一,這間簡陋的法學院就是自己人生的起點,一定要在這裡成功。何況靠着妻子的工作、母親的犧牲,才換來得之不易的機會,林肯大學時代的胡鬧與荒唐,對馬歇爾來說已經是一段一去不復返的荒唐歲月了。 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期間,馬歇爾除了讀書,還是讀書,完全是在拼命。由於過度的拼命和苦讀,同學們在他背後皆以火雞的外號稱之,意指其只知一味讀書而其餘什麼都不干,由此可見其用功之深。 馬歇爾的努力沒有白費,不出一年,由於他的好學不倦和才華橫溢,他不但是學校拔尖的學生領袖,休斯頓還雇用為法律圖書館的助理。這個職位,一來有了部分的收入,可以減輕家庭日漸維艱的經濟壓力,二來使他有機會大量地讀到各類的法律書籍,三來更為重要,是使他有機會與休斯頓一起工作,因而建立了深厚的個人關係和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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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跟着休斯頓實際辦理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在馬歇爾畢業前,發生在維吉尼亞州一宗深具種族歧視色彩的刑事兇殺案。 事情發生在1932年1月13日,住在維吉尼亞州東部小鎮米德爾堡(Middleburg,VA)的富有的寡婦阿格尼絲·萊爾(Agnes Boeing Lisle),被人用刀子殺死在她自己豪宅內的睡床上,她的白人女管家米娜·巴克納(Mina Buckner),亦同時被刺斃在自己的房間裡。 查案的警察發現死者家中並沒有丟失任何的東西,顯然與入屋行劫導致殺人滅口無關,由萊爾的生前好友威廉·米切爾陸軍准將(William Mitchell)為主的左鄰右舍們,憤怒地將嫌疑犯的箭頭指向了一名叫做喬治·克勞福德(George Crawford)的非洲裔美國人。 克勞福德是在兇殺案發生一年前被萊爾聘請的駕駛司機,當她發現自己家中的藏酒無故地被偷後,立即將嫌疑最大的克勞福德解僱。克勞福德有多次犯罪案底的記錄,曾因接受賊贓而被維吉尼亞州法庭判處過5年的苦力勞動,他也曾在米德爾堡因盜竊罪而被拘捕過,但因證據不足而被撤銷控訴。 維吉尼亞州大陪審團批准了檢察官對克勞福德的雙料謀殺罪名的起訴。維吉尼亞州法庭接着下達全州通緝令,逮捕克勞福德歸案受審。米切爾與一大幫子以前是追捕狐狸的白人們,帶着獵狗、鳥槍和吊繩,群體出動,四處搜捕克勞福德,如果在那種情況下逮到了克勞福德的話,那肯定會將他立即私刑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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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陪審團(Grand Jury)和陪審團(Jury)兩者是有分別的,這是美國司法體系的一個特點,也是目前西方國家僅存的大陪審團制度國家。大多數的西方國家以提審或預審制度替代不是由專司法業人士組成的大陪審團。 為了保護公民權利與平衡與節制檢察官的權力,司法先賢們嚴格要求,在沒有得到由普通公民組成的大陪審團的多數票批准之前,任何檢察官不得任意用刑事罪名起訴任何人。 大陪審團在聽取政府檢察官提出的初步證據時,並不需要被起訴的當事人在場,什至連通知當事人的義務都沒有,當事人有權在大陪審團聽證時出席做自我辯護,但法律不允許當事人的律師代為出席,或者協助申辯。 大陪審團並沒有將案件定罪與否的權力,只有允許或不允許司法部將案件提出公訴的權力,如果一件刑事案件得不到大陪審團的批准,那麼只能壽終正寢,就此結束。 陪審團的作用剛好相反,它是所有文明司法制度的必需程序,多數國家都將這種司法制度明列在其憲法之內,作為其公民不可遞奪的基本權利和保障。 陪審團是在開庭審判時,由與案件俱無利益衝突的公民組成,在主審法官的引導下,作出被告罪名成立或不成立的裁決。陪審團有向法庭提出特別建議刑期的權利,這個決定與建議,往往就是主審法官裁決案情的主要依據。主審法官有權拒絕陪審團的裁決,也可以解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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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勞福德因為害怕在維吉尼亞州被私刑處死而逃跑到馬薩諸塞州,找了個鄉下躲了起來。一年後,他見風聲已經過去了,賊性難改,又在波士頓犯起案來。在一次偷盜事件中落網,馬薩諸塞州的警察認出了他就是來自維吉尼亞州的殺人嫌疑通緝逃犯。 但是克勞福德堅決地否認他與維吉尼亞州米德爾堡雙屍命案有任何關聯,因為在米德爾堡命案前的幾個月,他就已經離開了那裡。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立即插手這件撲朔迷離的雙屍命案,並且將這件案件移交給了查爾斯·休斯頓教授(Charles Houston)。 休斯頓接手案件後,就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課堂作為辦理案件的總部,並且發動了全體師生,準備與封建的而且種族歧視極深的維吉尼亞州法庭打上一場硬仗。馬歇爾在這案件中最為賣力,也最為認真,使休斯頓對他刮目相看。 休斯頓首先遞狀馬薩諸塞州法院,以維吉尼亞州是種族歧視非常嚴重的一州,他們的客戶克勞福德不可能得到公平的審判為理由,要求阻擋引渡。 馬薩諸塞州開庭審判,研究是否必須將克勞福德引渡回維吉尼亞州受審,和這樣的話,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所賦予的人身保護權利。 來自波士頓的人證,指出了事發時克勞福德已經在馬薩諸塞州的事實,但是來自維吉尼亞州的人證,卻指出在事發時親眼見到克勞福德在米德爾堡出現過。雙方僵持不下,法庭難做取捨,案情一下子卡死在這裡,馬薩諸塞州司法部將克勞福德拘留在當地的監獄裡,等待着下一步的司法認可程序。 維吉尼亞州州長約翰·普勒德(John Pollard)親自寫信給馬薩諸塞州州長約翰夫·伊萊(Joseph Ely),要求將克勞福德引渡回維吉尼亞州受審,伊萊州長允之,案情急轉直下。 休斯頓為了阻擋馬薩諸塞州將克勞福德引渡回維吉尼亞州受審,立即將案件移向聯邦法院為克勞福德申請《人身保護令》,由於新聞界的渲染報道,一夜之間,克勞福德成了全國最出名的黑人殺人嫌疑通緝犯。 波士頓聯邦法院詹姆斯·洛厄爾法官(James Lowell)認可了休斯頓的推理:克勞福德不可能在維吉尼亞州得到公平、公開而且公正的審判,因而批准了克勞福德的《人身保護令》。 洛厄爾法官在判決書中簡單地指出,因為維吉尼亞州州法庭不允許非洲裔美國人擔任陪審團,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賦予美國人民公平待遇的原則,基於此,任何維吉尼亞州法庭對克勞福德的裁決,最終都將被最高法院所推翻。 洛厄爾法官在判決書中又寫道:“整件案情是一個絕對的錯誤。這完全違反了我們美國人的基本常識。我寧可說錯了我的法律,也不願對這些亂七八糟的案件亂判之。他們說司法是盲目的,但並不應該像蝙蝠那樣的瞎眼。” 洛厄爾法官的判決並沒有為克勞福德帶來任何的自由,因為馬薩諸塞州檢察官立即對他的裁決提出非常上訴,而在上訴期間,克勞福德並沒有能力支付高達兩萬五千元的保釋金,所以依然被扣押在馬薩諸塞州的監獄裡。 這位有十一年法官經驗的洛厄爾法官,並沒有想到自己這次充滿了正義感的判決,為自己惹來像捅了馬蜂窩一樣的麻煩!洛厄爾法官的判決,惹怒了一大幫子的種族歧視的封建傢伙,在維吉尼亞州,他們公開揚言說,只要洛厄爾法官的判決被執行的話,他們會立即將克勞福德私刑處死! 洛厄爾法官的判決出來不到兩天,維吉尼亞州聯邦幸樵被艋嚨/span>·史密斯(Howard Smith),在幸樵豪錙淖瀾邢黃怕宥蚨ü偃鋈ィ杭峋鮃勒饢渙罘ü伲狘/span> 史密斯正式以七大罪為理由,要求全院投票彈劾洛厄爾法官。那七大罪的總結點是剛愎地、故意地、邪惡地企圖摧毀掉維吉尼亞州懲罰罪犯的法律。 史密斯向他的同僚們解釋說:“我對於一位法官無心的過失是不會藐視和提議將之彈劾的,但是我對於罪惡昭彰地藐視法律,釋放一個明知已經自我招供認罪的邪惡罪犯,就是一種無法忍受的行為。” 洛厄爾法官對於史密斯的這些政治小動作根本不加理會,一點兒也不生氣,他說:“我不在乎史密斯在說什麼,我不知道他說了些什麼,我也不想知道。” 聯邦上訴法院最後還是推翻了洛厄爾法官的判決,他們在法理上認為,克勞福德能否在維吉尼亞州得到公平的審判,是維吉尼亞州法院本身的事務,除非被告將維吉尼亞州法院的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否則無權過問。 休斯頓又將聯邦上訴法院抗拒引渡案件所做的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但被最高法院排擋於門外,拒絕受理。於是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就是克勞福德引渡案件最後的定議。經過了風風雨雨,經過了奔奔波波,克羅福特還是被從馬薩諸塞州引渡回維吉尼亞州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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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了種族歧視意識和封建保守心態的維吉尼亞州,由全是白人組成的十二名陪審團來決定一件黑人謀殺白人的案件,是一件任何人都不會寄予希望和樂觀的事情,在維吉尼亞州法庭審理此案,意味着克勞福德將面臨因為罪名成立而被吊死的可能。 休斯頓和他的學生們決定入狀維吉尼亞州法庭,挑戰由全是十二名恨不得立即將克勞福德吊死的白人來充當陪審團的公平性,並且鄭重地指出,這種安排是嚴重地違反了維吉尼亞州的法律精神與原則的。 這個挑戰被維吉尼亞州法庭否決掉。法律原則與程序手段都已經失效後,休斯頓師生們只有加強案情的準備工作,在法庭上,為了克勞福德的生死存亡,全力以赴地與之斡旋。 克勞福德的謀殺案在維吉尼亞州里斯堡(Leesburg, VA)開庭,里斯堡是距華府五十英里的鄉間小鎮,居民全是白人,里斯堡是一個頗有名氣的歷史小鎮,在中國國共和談時充當魯仲連的美國代表喬治·馬歇爾將軍(George Marshall),就是來自這裡,當年蔣介石夫人宋美齡為了拉攏喬治·馬歇爾,曾經不辭勞苦,累得大汗淋漓來訪問過他的農莊,一時傳為美談。 休斯頓和馬歇爾等人在里斯堡辦案是極度困難的,由於維吉尼亞州的嚴重種族歧視環境,他們找不到允許黑人居住的地方,只有每天化大量的時間浪費在來回一百餘里的路途上。 在里斯堡的刑事法庭上,由休斯頓擔任被告人的主要辯護律師,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另外一位非洲裔美國人法學教授利昂·蘭塞姆(Leon Ransom)為第二辯護律師,馬歇爾是作為他們二人的法律助理,主控方是維吉尼亞州州政府司法部。 這是維吉尼亞州司法史上,第一次由全是黑人組成的律師團,來替黑人謀殺嫌疑犯進行抗告辯護,因而格外地引人注目。 休斯頓開門見山地就告訴十二名白人的陪審團,這不是一件公平公正的審判,何況至今為止,控方並沒有提出有效的人證,什至於連最關鍵性的兇器都提供不出來,從法律上來說,既然人證物證俱無,所謂的謀殺罪名是無法成立的。 維吉尼亞州政府檢察官反駁說,被告人克勞福德已經簽字承認了案發時在場的《宣誓書》,承認了他當時在場的原因是想行劫事主,被告人聲稱他並沒有動手殺人,而是他的“朋友 ”動手殺死事主和其管家的,但是一直到現今,被告人尚且沒法提出或說明誰是他的所謂朋友,克勞福德的所謂朋友,沒名沒姓沒有特徵也沒有來歷,因為根本就沒有這個虛擬的人物,而兇手就是克勞福德自己。 審判的結果當然是罪名成立,但由於這是一件受到高度關注的案件,克勞福德被法官宣判終生監禁,不得保釋,但也撿回了一條命,沒有被吊死。 在事後的慶功宴上,休斯頓對大家說:“其實這已經是勝利了,在維吉尼亞州的白人法院,一個黑人謀殺了兩個白人卻不被判吊死,本身就已經是一個奇蹟,通常來說,這種案件在維吉尼亞州的法庭里,是死路一條的。” 在全國有色人種促進協會內部,有許多人認為沒有黑人在陪審團中就是不公平審判,足夠成為上訴的法理根據。休斯頓不同意這個法理推斷,他並不鼓勵克勞福德上訴,在答覆來自全國的指責下,他在一篇文章中解釋說:“在毫無把握之下,全白人年陪審團的確是個問題,但克勞福德並不想用自己的生命來做賭注。他是我的客戶,我奉他之命放棄上訴。”於是全案就此結束。 馬歇爾在這件案件中的熱情和執着,那種夜以繼日的幹勁,使兩位與他一起工作的法學教授對他刮目相看。蘭塞姆教授事後回憶說:“那個瘦高而且急性子的法學院年輕學生,每一次開會都在場,從不缺席,他在挑戰對方法律觀點時的那種果斷和執着精神,直追其師,沒用多久,我就知道了他的優良價值了,你要他做的事,他必定會如期完成,從搜集案例,到名不見經傳的法律意見,到大家的咖啡和三明治,他總是毫無疑義地熱情參與。” 這是馬歇爾第一次親眼目睹了他老師如何為了挽救一條性命,在學校里不知疲倦地研究案情,發掘案例,查閱法典,制定策略,在法庭緊追不捨地艱苦奮鬥。這使馬歇爾明白了人生更深一層的道理:牧師、記者、議員、或者是商人,他們可以坐而論道,可以說天論地,但在法庭上的生死存亡之際,唯有律師才能起死回生,才能救人於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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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6月,馬歇爾在霍華德大學法學院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他拿着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畢業證書。回首前塵,百感交集,入學時的三十六名同學,經過了嚴峻的考驗和無情的淘汰,到畢業時只剩下了六名,而自己又是這僅存的六名中的第一名,自己歷經千辛萬苦,終於沒有辜負母親的迫切期望,沒有浪費妻子的辛勤勞動。 休斯頓對馬歇爾的影響是無以復加的,對馬歇爾來說,休斯頓不光是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自己人生的照明燈,他使自己找到了人生奮鬥的目標,只要稍微清靜下來,馬歇爾就會想起恩師休斯頓的名言:“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所培訓出來的司法人才,不僅只是律師,還是改造社會的工程師。” 從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畢業後,馬歇爾又面臨着如何生存下去的現實環境的考驗。霍華德大學法學院是培養非洲裔美國人司法人才的著名學府。全美國沒有一間白人的律師事務所願意向他提供哪怕是實習生的機會。由非洲裔美國人開設的律師事務所,大多數都是些單打獨鬥的夫妻店,都在那裡為了生存而苦苦掙扎,即使願意為新畢業的黑人律師提供學習的機會,也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為了生存,馬歇爾毫不猶豫地返回吉布森島俱樂部,當了一夏天的餐廳服務員。 1934年,休斯頓出任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特別法律顧問,領導着一批優秀的年輕的民權律師如詹姆斯·納布里特(James Nabrit)、斯波茨伍德·魯賓遜(Spotswood Robinson )、艾洛伊修斯·希金博特姆(Aloysius Higginbotham)、羅伯特·卡特、威廉·赫斯特、喬治·哈耶斯(George Hayes)和傑克·格林伯格(Jack Greenberg)等,全力在美國各地攻打《吉姆·克勞法》。 這批年輕的民權律師後來都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名留史冊,都有非凡的功勳,而且大部分都成為美國法官。1940年,因為健康的原因,休斯頓從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特別法律顧問的崗位上退休。 1940年秋天,馬歇爾應他恩師休斯頓之邀,前往美國南方諸州,為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做關於黑人學校實際情況的實地考察和研究,作為全面挑戰《吉姆·克勞法》的前期作業。 馬歇爾和休斯頓開着一部老爺車,從華盛頓到了新奧爾良,大部分的飲食都靠他們自己帶着的水果和麵包來解決,在那個年代的新奧爾良,由於《吉姆·克勞法》的規定,任何黑人都不准進入白人專用的飯店,就算有錢也得不到服務。 兩人寄居在朋友家裡,吃着油膩而不健康的飯菜,但比這個更糟糕的是,他們親眼看到了一間間環境是絕對無法適合人類使用、猶如地獄一般環境的黑人小學,到了密西西比州,情況並沒有因為州政府的大力德政宣傳而有所不同。 有一天,他們兩人來到了一所鄉下的所謂小學,那棟處處是用破木條支撐着、幾乎要倒塌的破爛的建築物里,由於沒有自來水和洗手間,導致整個後園全是排泄物,臭不可聞,兩人發現附近的非洲裔居民,每人的臉上都寫着失敗、惘然和無奈。 在這所破落戶一般的公家小學校轉了幾圈後,馬歇爾和休斯頓從背包里取出水果,當作午飯。當馬歇爾正要剝橘子時,忽然發現有一個一直跟着自己的黑人小孩子,用一種盼求和好奇的眼神盯住自己手中的橘子。 馬歇爾問他是否想吃這個橘子,那個可愛的黑人小孩子害羞地點了點頭。馬歇爾就把自己手中的橘子給了他,孩子帶着感激的眼神接過橘子後,連皮帶肉的咬着吃起來。馬歇爾驚訝地發現,這個天真爛漫的孩子居然連橘子都沒見過,什至於連吃橘子要剝皮的基本常識都不知道。 這趟南方之行,讓馬歇爾覺得自己身為一名律師,有責任來改造這個社會,至於如何去改造,從何處來入手,馬歇爾一點兒都沒譜,但是他許諾自己,一定要做些什麼,他更向自己保證,絕對不會就此罷手,不能讓不公不義的《吉姆·克勞法》繼續在世間橫行霸道。
2013年12月25日 寫於 美國華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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