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也就是選民,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民眾,有投票權與被投票權的民眾),對公務政務的知情權(公務公開),也就是說,公眾掌握了各類國家的政府的各級機密的定密權,才是區別真假民主的唯一標準。而不是簡簡單單的言論自由
以國家機密為由被剝奪了知情權的民眾,言論自由毫無一丁點的價值可言
有了知情權,而後再具備立法權(公民具備立法權的第一個前提,是公民具有提出議案法案而後舉行投票確定議案法案的權力,即公民的動議權)
在這樣的基礎上的言論自由,才具有一定的價值
非洲的南美的西亞的民主,就是缺乏以上要素的假民主,北美與西歐同樣也是。
公民的知情權(前提是公民的定密權),是民權的基礎,公民的立法權(前提是公民的動議權),是人權的基礎。沒有這兩個基礎,言論自由只能是可憐蟲式的嘮嘮叨叨而己,毫無價值。
以上真理真相,被共產黨與共濟會所共同深惡痛絕,從而拼命加以忽略,以保證繼續忽悠全世界的人民
他們所動用的忽略方式是封ID,比如本ID在萬維讀者網天下論壇發了上述言論之後,己經被天下論壇封鎖(儘管本人在萬維讀者網有十幾個ID),其它的方式是讓體育比賽明星艷聞性愛色情領導人秘聞之類的內容充斥於各個角落。
如果唯恐天下不亂的是少數人,民主社會中的不願亂的多數人,完全可以對治他們。
多數人立法規定所有公務包括民間團體(包括基地組織或IS或本拉登之類的)的公務都必須公開透明即可如果唯恐天下不亂的是多數人,民主社會中的不願亂的少數人,也對治不了。
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