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巧克力的小女孩與偷麵包的冉阿讓
【公孫明按:甘肅某地一個13歲的貧苦小女孩因為偷了幾塊巧克力被當眾懲罰和羞辱,在重大壓力之下之下跑到17樓的陽台上一躍而下,求得解脫;一個年輕的生命就此結束。這個到底是個什麼社會?中國到底為什麼會搞成這樣?黎陽這篇文字描繪的很好,看後,大家同聲一哭吧!】
黎陽
2016.1.3.
看到“甘肅13歲女孩偷巧克力自殺”,想起了《悲慘世界》裡的冉阿讓——作者雨果顯然要把冉阿讓樹為倒霉的典型:為了偷一塊麵包判刑五年,然後一再越獄一再加刑,最後在監獄裡蹲了十九年——為了一塊麵包而坐牢十九年,這難道不算倒霉到家嗎?
然而跟為幾塊巧克力便送掉一條命的甘肅小女孩相比,為麵包而坐牢十九年的冉阿讓的倒霉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冉阿讓的坐牢是法院的強制判決,偷巧克力的甘肅小女孩之死卻是輿論壓力——連親生母親的容忍原諒都得不到,更不用說其他人了。結果:小小年紀便喪失生存希望而自殺。這種輿論壓力當年的冉阿讓可沒領教過。可見如今的輿論判決比當年的法院判決還厲害。
這輿論判決的輿論大環境從何而來?“公知”們幾十年如一日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孜孜不倦。看來“公知”們的努力沒有白廢,以至於如今窮人都能按照 “物權法高於一切”的原則處理問題,哪怕自己未成年的女兒都不例外;甚至當事的小女孩都能把別人的“物權”看得比自己的命還重而自殺——從這個角度看, “公知”們很應該為自己這麼多年的持之以恆有如此成就、以至於能創造出超越雨果“悲慘世界”的輿論環境而歡欣鼓舞。
對於如此偉大成就,居然還有“公知”仍不滿足:“活該”、“小偷該死”、“這麼窮還生兩個孩子,窮X就該有自知之明!”……看來“公知”們創造“悲慘世界”的努力永無止境,永遠在追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