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3月至5月的巴黎公社是社會主義運動歷史上的里程碑,所有的社會主義流派都在此一顯身手,所有後來的社會主義流派都為此滔滔不絕地探求、辯論、誤導,都以此指導、修正、影響、證明自己的實踐。令人遺憾的是:其中最主要、最有影響的見解不是公社參與者的主流思想蒲魯東派或主要領導人物共和派、布朗基派,而是沒有參與公社的馬克思-恩格斯[1](以及後來的列寧)主義流派,特別是在中文世界,馬克思-列寧主義對巴黎公社的見解是唯一的話語源[2]。可以說,正是在巴黎公社的立場上,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國家社會主義”和列寧主義的“無產階級專政” 政治理論核心。
例如,中國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高潮期間1967年1月,上海市的造反派奪取了上海市政府各級機關權力後,組成的新政權,命名為上海人民公社。1967年2月5日下午,上海100萬人參加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會。但隨着毛澤東一聲令下“還是叫革命委員會好”,中國各地的新政權機構一律改名為“革命委員會”,上海的政權也於1967年2月23日改名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這個成立時被歡呼為“萬歲”的新政權存在僅僅18天,就壽終正寢了[3]。相對於不知道巴黎公社精神的中國人,不了解中國的西方“新左派”知識分子(包括中國問題專家),卻從上海人民公社的鬧劇和打着“偉大的巴黎公社革命傳統萬歲!”旗號的北京遊行(1968年,70萬人)激發了對主觀願望中的巴黎公社的懷舊感念[4]。
即便在西方,“對於公社的學術研究一直處於布爾什維克革命和冷戰的陰影下。隨着柏林牆的倒塌和蘇聯的解體,過去的中心問題如公社是不是‘無產階級專政’看起來很滑稽了”[5]。今天,在蘇聯解體和中國向國家資本主義過渡已經基本完成的情況下,更應該、也可以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巴黎公社原則”等作出一個基本判斷,還原公社的本來精神。
在1871年4-5月寫於倫敦的《法蘭西內戰》中,馬克思歡呼道:“1871年3月18日清晨,巴黎被‘公社萬歲!’的雷鳴般的呼聲驚醒了。公社,這個使資產階級的頭腦怎麼也捉摸不透的怪物,究竟是什麼呢?/中央委員會在它的3月18日宣言中寫道:‘巴黎的無產者,目睹統治階級的無能和叛賣,已經懂得:由他們自己親手掌握公共事務的領導以挽救時局的時刻已經到來……他們已經懂得:奪取政府權力以掌握自己的命運,是他們無可推卸的職責和絕對權利。’/但是,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家機器,並運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4月12日,馬克思致函庫格曼:“我認為法國革命的下一次嘗試再不應該象以前那樣把官僚軍事機器從一些人的手裡轉到另一些人的手裡,而應該把它打碎,這正是大陸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決條件。……如果他們將來戰敗了,那只能歸咎於他們的‘仁慈’。當維努亞和隨後巴黎國民自衛軍中的反動部隊逃出巴黎的時候,本來是應該立刻向凡爾賽進軍的。由於講良心而把時機放過了。他們不願意開始內戰,好象那邪惡的侏儒梯也爾在企圖解除巴黎武裝時還沒有開始內戰似的!第二個錯誤是中央委員會過早地放棄了自己的權力,而把它交給了公社。這又是出於過分‘誠實的’考慮!”[6]
馬克思的論斷,主要是基於豐富的主觀想象力以符合自己的論點,作為政治宣傳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有一定的正面價值,但與事實不符[7],因此有必要先簡單回顧公社的成立過程。[8]
[1] 公社的普通一員、馬克思的女婿Prosper-Olivier Lissagary 1876年寫成的巴黎公社史被馬克思的女兒Eleanor Marx譯為英文。History of the Paris Commune of 1871 (London: Verso, 2012)。此書得到馬克思本人的批准(“approved by Karl Marx.” Publisher’s Note),全書中沒有一處提到馬克思。
[2] 除了泛濫的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和斯大林的直接說教,翻譯成中文的蘇聯的凱爾任策夫1940年出版的《巴黎公社史》“是以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研究1871年巴黎公社的科學巨著”(原文出版者的話)。這本742頁的大作以馬克思、恩格斯的頭像開首,說明它是用客觀歷史素材為主觀政治目的服務的宣傳。除了反對“巴黎公社的敵人一貫企圖污衊、歪曲和捏造第一次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甚至痛斥“第二國際的‘社會主義者’,從伯恩斯坦到考茨基開始,也是這樣,並且有過之而不及”(序言)。但是,“這部著作以研究原始資料為基礎”,包括國防政府文件、議會對3月18日暴動的調查、公社會議記錄、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公報等(序言),所以,本文第四稿主要參考其引用的原始資料和文獻以及中文的詞彙翻譯。中國人民大學編譯室譯,三聯書店1961年。
[3] http://baike.baidu.com/view/58359.htm
[4] Revolution & Reaction: The Paris Commune 1871, ed. John Hicks & Robert Tucker.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Press,1971.作為紀念巴黎公社100周年的文集,此書對巴黎公社的歷史本身沒有研究。例如,Maurice Meisner的文章Image of the Paris Commune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Marxist Thought寫到:“不可思議的是,不是在1949年革命勝利以前,而是在十幾年後,巴黎公社模型才變為中國共產黨政治里的真正動力因素”(p.116)。這位中國問題權威不知道中國的“巴黎公社模型”與法國歷史上的巴黎公社沒有精神上的相通之處。
[5] Martin Philip Johnson, The Paradise of Association—Political Culture and Popular Organizations in the Paris Commune of 1871.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6, p.281.
[6] http://marxists.org/chinese/Marx/marxist.org-chinese-marx-1871-4.htm
[7]對於馬克思和恩格斯系統性地抵消普魯東的影響,把公社的目的和原則據為己有,巴枯寧稱為違反“基本邏輯”、“一場真正的戲裝的滑稽變種”。見Iain McKay, “I am an Anarchist,” Anarcho-Syndicalist Review, Winter 2011, #55, p.46.
[8] 除了上述凱爾任策夫《巴黎公社史》,本文的引用也參考了中文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E5%B7%B4%E9%BB%8E%E5%85%AC%E7%A4%BE的譯文表述(但其觀點非常“馬克思主義化”,不少地方違背英文版原意,與日文版也相差很多)和Robert Toms, The Paris Commune 1871. Longman,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