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往事——美國革命之舌:帕特里克·亨利 (Patrick Henry) |
送交者: Jack之家 2016年04月18日08:00:0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請問,把我們的權力押在長官是好人還是壞人這個帶偶然性的問題上,豈不是要貽笑天下嗎?在世界歷史上無論何時何地,若把人民的權力和自由完全押在統治者是好人這樣一個寶上,倒頭來沒有不是喪失自由的。試問,你們能找出一個相反的例子嗎?”
——帕特里克·亨利,弗吉尼亞憲法委員會上的演講。(一七八八年六月)
美國獨立是世界歷史上的一件大事。很多人把稱它為革命,但它並不是階級革命,它是一次以革命名義進行的分裂。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為了新英格蘭商人的自由貿易,主要是要取得對中國進行茶葉和鴉片貿易的自由;二是為了弗吉尼亞的大莊園主們的土地擴張。因此,在當時的英國人和支持英國的殖民地人民眼裡這些鬧獨立的人是一些自私自利忘恩負義的人。原因很簡單,英國為了北美殖民地的擴張和法國剛剛打完一場七年戰爭,為北美殖民地人民爭取到了俄亥俄河沿岸的開發權。英國在北美的所有稅收只有十萬英鎊,還不夠維持其在北美的軍隊和政府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的稅率和英國人民的相比要小的多。這些北美殖民地人民還要造反,這不是忘恩負義又是什麼?而在身為奴隸的黑人眼裡,這些鬧獨立的人更是虛偽做作自私自利。既然是為了自由而獨立,為什麼還在南方保留奴隸制,為了南方奴隸主在國會的影響力,還把每個奴隸算成五分之三張選票。既無人性,又貪得無厭。在今天美國大中小學的教材里,這些鬧獨立的人是英雄是國父。作為現代人,應該同時從這三個視角才能看清當時的歷史,才能得出歷史的真實。
這裡要介紹的是一個被稱為“美國革命之舌”的人,帕特里克·亨利。亨利之所以被稱為“美國革命之舌”,是因為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他在里士滿(Richmond)聖約翰(St John)教堂的弗吉尼亞(Virginia)議會上,作過一次使他留芳百世的演講“不自由,勿寧死”。
亨利於一七三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出生於弗吉尼亞的漢諾威(Hanover),父母親分別是蘇格蘭(Scottland)和威爾士(Wells)移民。父親是個小知識分子,在當地做土地測量員和法庭主持人,家裡並不富裕。亨利從小跟着父親學會了讀書識字,後來進小學學會了簡單的讀寫和算術。十五歲時,亨利綴學到哥哥的雜貨店學徒。亨利的老朋友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晚年回憶到“亨利這位仁兄,沒有多少知識,也沒讀過多少書”。三年後,年滿十八歲的亨利和一位與他一樣貧窮的姑娘結了婚。婚後在父親和丈人合送的有六個奴隸的小農場裡務農。亨利即不勤奮又不會精打細算,不到兩年就不得不賣掉農場。於是亨利來到鎮上開了一家店鋪。幾年後,二十三歲的亨利連這家小店也經營不下去了。務農不成,經商不就。亨利只好在他的舌頭上打主意,因為亨利有着天生的口才。
當年的美國和現在一樣,吃張口飯最好的職業就是律師,既能養家糊口,又有社會地位,財富名聲兩不誤。亨利作的一切都是為了謀生,從未想過革命。象大多數美國國父一樣,他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才鬧的獨立,沒有多少崇高的思想。美國獨立的歷史文獻中的閃耀着思想光輝的文字大多是為了給造反找的根據。美國憲法也是經過反覆的討價還價,為了平衡各州在聯邦內的權力而產生的。只是聯邦政府和美國人民刻守信用,在此後的兩百多年間,一直以憲法為國之根本。亨利的律師是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速成的,傑弗遜花了五年時間才學成律師,由此可知為什麼傑弗遜稱亨利沒文化了。傑弗遜這樣描述亨利在一七六零年的律師資格考試:“亨利的主考官是程斯,龐得頓,佩頓·倫道夫(Peyton Randolph),約翰·倫道夫(John Randolph)。程斯和龐得頓當場拒絕了亨利的律師執照。在亨利的糾纏不休下,兩位倫道夫同意了亨利的律師執照。亨利又對龐得頓施行死纏爛打的央求勸說,龐得頓只得同意,於是亨利取得了律師執照。”
亨利在家鄉小鎮上開業後,每年接手幾十個案件,這些案件讓他過上了小康生活。讓亨利揚名的是一件國教牧師訴殖民地議會的案件(Parson’s cause)。英國在弗吉尼亞實行國教,那裡的英格蘭教會牧師從殖民地議會領取工資。一七四八年,殖民地議會通過決議,牧師每年從殖民地議會領取一千六百磅煙草作為工資。一七五五年,殖民地煙草歉收,殖民地議會決定用殖民地紙幣來支付牧師的工資,一磅二分錢。牧師們很不高興,但因有十個月的期限,牧師們便沒有抗議。到了一七五八年,殖民地議會再次決定用殖民地紙幣來支付牧師的工資,為期一年。按當時的市價,一千六百磅的煙草應合四百英鎊,按殖民地議會的紙幣支付每磅煙草二分錢的話,他們只能得到一百三十三英鎊。再把這一百三十三英鎊的殖民地紙幣換成英國英鎊的話,他們一年的收入只合二十英國英鎊。這次牧師們無法忍受了,於是就向殖民地議會抗議,議會不予理會,於是他們向英國樞密院上訴。樞密院聽取了雙方證詞之後,駁回了殖民地議會一七五八年的決議,同時要求殖民地議會給予牧師們補償。這已是一七六三年的事了。漢諾威的牧師在漢諾威法庭上繼續打官司。這時的爭執是漢諾威的納稅人要給牧師多少補償的問題。這是一件對納稅人不利的事,因此漢諾威沒有律師肯接這個案子,因為他們不願意得罪納稅人,最後亨利出馬了。
這個案子轟動了漢諾威,當天的法庭里擠滿了人。一位目擊者後來描述到:亨利先生面臨的情景很不妙,在前排坐着二十位牧師,他們是殖民地最有學問的人。旁聽席上也擠滿了人,法庭外的走廊里也有一群前來旁聽的人。對亨利的考驗開始了。開始時,亨利先生表現的有點可笑,前排的牧師們露出了嘲笑的眼神。可幾分鐘過去後,一切都改變了。亨利先生體內好象突然暴發出了一種特異功能,他的形象高大了起來,臉上放出了光彩,舉手投足都充滿了力量。他的眼光使人心跳停止,話語充滿了魔力。陪審員在亨利先生面前完全失去了理智,他們忘記了原告已有的權力,只是順着亨利話語往前走。辯論沒過幾分鐘,陪審員就一致做出了被告補償原告一分錢的結論。原告提出重審,但是法官們也被亨利先生的辯論打動了,一致作出了不再重審的決定。庭辯結束後,旁聽者都在歡呼,然後衝進法庭把亨利舉過頭頂,衝出門外。絕大多數人都記不清亨利在法庭上說了些什麼,他們只是被亨利的庭辯深深打動了。那些記住亨利庭辯的人中,有一位叫莫里,他這樣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亨利極力證明一七四八年殖民地議會的決議是好法,費除該法就是違反英國國王和殖民地人民之間的契約。若是國王取消這一好法,那麼國王就成了一位暴君,也就沒有權力讓他的臣民服從他了。亨利還說,社會設立教堂是要人們服從人間的法律,也可以因此剝奪他們的教職。在這個案件中弗吉尼亞的牧師們拒絕執行殖民地議會的決議,那就說明這些牧師們不能履行他們的職責,他們應該被看作是社會的敵人。”亨利的這些話是反教會的,但是亨利本人是虔誠的基督徒,他在法庭上這麼說只是為了打贏官司。審判結束後的幾個月中他還到牧師家中專程為此道歉。這次為納稅人利益的成功辯護,為亨利走向政壇鋪平了道路,很快亨利就被選進了弗吉尼亞議會。後來亨利又被選為大陸會議的代表。
一七六五年二月,英國國會通過了《印花稅法》(Stamp Act)並於同年十一月正式實行。《印花稅法》對北美殖民地人民來說,是一項額外負擔。身為律師的亨利在弗吉尼亞議會提出了一項決議:只有弗吉尼亞議會有權力向弗吉尼亞居民徵稅,因為弗吉尼亞議會是由弗吉尼亞居民選舉產生的,它代表了弗吉尼亞人民的意願。任何想把向弗吉尼亞居民徵稅的權力委予他人的企圖都是對北美殖民地人民和英國人民自由的賤踏。很快這個決議就被各殖民地在紐約(New York)的代表會議上一致通過了,決議認為除了由各殖民地議會自行決定的稅收外,在北美殖民地的土地上不曾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合法的稅收。這個決議吹響了北美各殖民地獨立的號角。
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亨利在弗吉尼亞議會上發表演講“不自由,毋寧死”
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亨利在弗吉尼亞議會上提出了建立民兵的方案。會上有些議員怕失去向英國國王請願的機會而產生動搖,於是就有了讓亨利流芳百世的那篇演說。這裡節選幾段:“指引我前進的步伐的明燈只有一盞,那就是經驗之燈;幫助我判斷未來事物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過去之事。如果明鑑往事可以預知未來的話,那麼我很想知道,過去十年裡英國政府的所做所為有那一件可以讓各位感到樂觀和自慰的哪?是最近我們的請願書被接受時,他們的獰笑嗎?決不能相信他們。先生,那是讓我們掉進陷阱的圈套。我們不能因為假猩猩的一吻而被人出賣。請大家好好想想,一方面是我們的請願書被接受,一方面又是如此大規模的備戰,這兩者是如此的不相稱。難道戰艦與軍隊是修好與仁慈所必需的嗎?難道這是因為我們不願言歸於好,所以不得不派來武力,以便重新贏得我們的愛戴嗎?我們決不能再欺騙自己了,先生。這些是戰爭與奴役的工具,是帝王們欺騙不成之後的最後一着。”“我們已沒有退路了,除非我們甘受屈辱和奴役。囚禁我們的枷鎖已經鑄成。叮噹的鐐銬聲已經在波士頓草原上迴響。戰爭已經無可避免——讓它來吧!我再說一遍,先生們,讓它來吧!讓事態得到緩和的企圖是徒勞的。各位先生我們可以高喊:和平!和平!但根本沒有和平。戰鬥已經打響了。北方刮來的風暴己把武器的鏗鏘聲傳到我們耳中。我們的弟兄們已經奔赴戰場!我們豈能在這裡袖手旁觀?那些先生們到底想要做什麼?他們到底希望得到什麼?難道寶貴的生命,美好的和平,最終要用鐐銬和奴役作為代價來獲取嗎?全能的上帝啊,這事斷斷不可!我不知道別人會有何高策,但是對我自己來說,不自由,毋寧死!”亨利的話音剛落,弗吉尼亞議會全體議員齊聲高呼“拿起武器,趕走英國軍隊。”亨利的這篇演講對於獨立革命至關重要,從此獨立革命走上了武裝鬥爭的不歸之路。
經過八年獨立戰爭,北美殖民地人民擺脫了英國的統治。獨立後,殖民地人民的生活並沒有得到改善,通貨膨脹,貨幣貶值,國債高築,民不聊生,作為北美殖民地的最高權力機構的大陸會議對此一愁莫展。為此,弗吉尼亞的大陸會議代表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倡議一七八七年五月在費城召開北美殖民地的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會議的宗旨是修訂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提議並在一七七七年大陸會議上通過的《邦聯條款》(Articale of Confederation)。但弗吉尼亞的會議代表提出了新的制憲方案,儘管弗吉尼亞提案幾乎涵蓋了《邦聯條款》的所有內容,但它還是超出了會議應有的權限。經過各地代表無休止的討價還價後,在同年九月通過了世界近代史上第一部非君主制國家的憲法。制憲代表中有三人沒在新憲法上簽字,其中之一是弗吉尼亞州長艾得蒙·倫道夫(Edmund Randolph)。
又過了兩年,這部憲法才被各殖民地議會通過。制憲會議規定,致少要有九個殖民地批准,這部憲法才能生效。當時,很多人對這部憲法深感憂慮。在各殖民地議會中護憲派與反對派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弗吉尼亞是北美最大的殖民地,它的人口占所有殖民地的五分之一,是新英格蘭人口的四分之三,賓夕法尼亞(Pennsylvania)人口的一倍,紐約人口的兩倍,是南方各殖民地總人口總和的四分之三。因此,弗吉尼亞在批准憲法的過程中至關重要。弗吉尼亞議會共有一百七十名議員,其中護憲派代表是詹姆斯·麥迪遜,反對派代表是帕特里克·亨利。亨利有以下幾條反對理由:首先他一針見血地指出制憲會議的初衷只是修訂《聯邦條款》,但制憲會議超出了會議應有的權限制定了一部憲法;第二個理由是憲法沒有保護人民自由和權力的《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弗吉尼亞人民剛剛擺脫了英國政府的統治,因此他們很自然地對任何政府尤其是強有力的政府抱以猜疑和敵對的態度。他們把政府看成遙遠而可怕的巨魔,它遙遠的不可觸摸,強大的不可稍作抵抗,高高在上而無法為百姓某利,危險的不可稍作嘗試。對百姓來說,強大的中央政府是個新鮮的,含糊不清的,可怕的東西,它會壓迫欺凌窮人,債戶,和那些靠雙手某生的人;它只會增加和保護那些大銀行家,大商人,大莊園主的利益。在弗吉尼亞議會中,亨利第一個對憲法提出了挑戰。他的發言是如此雄辯有力,只有讀他的原文才能感受到那言語的力量。“我們的祖先是來自這樣一個國家的人民,其政府的基礎是自由。我們偉大的英國祖先把自由作為一切成就的基礎。英國所以是偉大光榮的國家,不是因為它有一個強大的政府,而是因為它把自由作為政府的目的和基礎。我們從我們的英國祖先那裡吸取了自由精神,我們以此克服了種種困難。但現在,先生們,新憲法將用一條繩索和絞鏈,把我們的國家變成一個強大的帝國。”“你們的總統會很容易地變成國王。你們的參議院的結構很不完備,因此你們最可貴的權力可能被一個小小的少數人破壞;一個小小的少數可能會永久牢固地維持這個政府而不管它有多少缺點。你們所說的制衡在哪裡呢?你們的據點將掌握在你們敵人的手上。這一政府的所有優點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假設性的前提之上:你們的政府官員都是光明正大的人。但萬一他們是壞人,按照這個不完善的結構,他們就有權做一切最壞的事。請問,把我們的權力押在長官是好人還是壞人這個帶偶然性的問題上,豈不是要貽笑天下嗎?在世界歷史上無論何時何地,若把人民的權力和自由完全押在統治者是好人這樣一個寶上,倒頭來沒有不是喪失自由的。試問,你們能找出一個相反的例子嗎?”
接下來發言的是艾得蒙·倫道夫,他坦然承認制會議超出了原定的權限。但他又說除此別無他法。大陸會議已沒有力量控制局了。北美殖民地的信用失靈,物價下跌,商業癱瘓,正義遭殃,世界人民會把美國人看作是一群黃蜂,他們高嚷着自由,卻沒有足夠的智慧和力量保衛自由。他說“我們,人民有什麼不對?新政府不就是為了人民嗎?聯邦現在正面臨危機,而我是聯邦的朋友。”正是因為倫道夫的改變立場拯救了憲法。在為時三周的激烈辯論中護憲派所作的滔滔不絕的雄辯與想出的種種手法對批准憲法所作出的貢獻尚不及倫道夫這一轉變的二分之一。最後,雙方有了一個共識:憲法必須修正,必須加上一個權利法案。於是爭端又起:是先批准憲法再加以修正,還是先對憲法進行修正再批准憲法。後者實際上勢必是否定憲法,這就要再召開一個新的制憲會議。而這正是亨利千方百計想要達到的目的。
一七八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是辯論的最後兩天。護憲派的威斯在二十四日的會議上搶先發言,他說,要是先修正憲法再批準的話,那將意味着要拆散聯邦,而在憲法批准後,修正就很容易。他要求議會立即批准憲法。威斯(George Wythe)講完後,亨利霍然而起,指責會議主席故意不讓他先發言。他說護憲派即然承認憲法有嚴重缺陷,但又要求在修正之前就給予批准,這實在是荒唐,這種作法才是危害聯邦。他又說,在弗吉尼亞的十九個縣中,百分之九十的人民反對新的全國政府。他宣布如果就這樣批准憲法,他將與它不發生任何關係。二十五日是辯論的最後一天,護憲派有望獲勝,但他們擔心亨利會率領他的追隨者退出會議,亨利沒有那麼做,他在最後一次會議上宣布:“雖然我在追求一次偉大的事業中被對方壓倒,但我仍將做一名和平的公民,並將盡一切努力通過和平手段來消除憲法中的缺點。”表決結果,一百六十八票中,護憲派以十票之多數通過了憲法。
亨利對美國獨立革命,尤其對人權法案有着不可替代的功績。他是不可置疑的英雄人物,美國的開創者之一。他堅持反對強大的中央政府,拒絕了華盛頓讓他擔任國務卿的邀請,還拒絕擔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等職位。有人說如果他的理念在當時得到實現,後來的內戰就不會發生了,因為按他的理念不會出現“國家統一”也就沒有維護國家統一的必要了。亨利是個堅持個人信念,不追逐名利的人,為此他得到了人們的敬佩。在看到了法國革命的瘋狂後,他的政治觀點有所改變,最終成為聯邦主義者,可惜太晚了,那些被他拒絕的政府職位都已有主了,而他也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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