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壯山河》之2032 會前抓人 |
送交者: 匝瑜 2016年05月24日06:42:3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第三節 會前抓人李宗仁是死活不承認和“韓復榘命案”有關係,雖然“口供”里漏洞百出也是咬定牙關不承認。那麼咱們英明雄武的公安機關就沒辦法了嗎?錯了!你們想錯了!咱們英明雄武的公安機關有的是辦法!團伙作案成員抓起來之後自然是要分開審問,這是辦案子的常識。那就把白付參謀總長也抓起來問一問吧。 李、白二人是穿一條褲子都嫌肥的,可是世事滄桑難預料,“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到了大限也是沒辦法,一個飛到美國,另一個飛到台灣,從此天各一方,“君在太平洋東,俺在太平洋西,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太平洋水。” 白崇禧的“口供”是台灣“中央近代史研究所”搞出來的,最後定稿就是《口述歷史叢書》其中的《白崇禧先生訪問記錄》。這個《訪問記錄》是從1963年2月7日開始至1966年11月24日為止,一共搞了128次訪問,還沒有結尾就被迫停止了,因為第128次的8天后,白崇禧死了。
白 崇 禧 這可真是沒有比這個再合適的“隔離審查”了,一個美國一個台灣,還沒有互聯網!哈哈哈——咦?還是有漏洞! 這個《白崇禧先生訪問記錄》執筆整理的人有四位,其中的陳存恭寫了前言,其中寫到白崇禧對這些訪談者十分熱情,對這個工作也很重視,“……後來我發現他(白崇禧)在訪問期間會詢問很多當事人,要他們提供意見和資料,他自己也動手找資料,據我所知,將軍(白崇禧)用作談話資料者至少有下列數種:1、2、3、4、5、6、7、8.”其中有關抗戰的是排在第2的何應欽編著《八年抗戰之經過》、和排在第7的黃旭初先生在香港《春秋》雜誌連載文字。 《李宗仁眼裡的李宗仁》的作者之一唐德剛先生曾經記述,“但是在六十年代的初期,他(李宗仁)為徵詢他老部下黃旭初先生對本稿的意見,乃把這副本寄給了黃氏。後來他匆匆束裝取道瑞士返國時——因黃氏僑居香港——乃未及索回。因此此一副本乃落入黃旭初之手。 此時恰好黃氏也正在撰寫他自己的《黃旭初回憶錄》,並分章在香港的《春秋》雜誌上連載。李氏返國之後,不久便捲入”文革“漩渦而消息全無。黃氏乃將李宗仁的回憶錄,大加採用,改頭換面地寫入了他自己的回憶錄里去。因此筆者在李稿中的許多筆誤和未及改正的小錯誤,也被黃旭初先生誤用了。” 按照這個說法,“文革”是個分界線,之後黃旭初抄襲了很多,那麼之前抄襲了沒有?咱們下結論是不是還是要慎重點兒吧,不能輕易肯定黃氏沒有“文革”撐腰就敢抄襲。不過如果沒抄襲,那黃旭初會不會改寫?會不會參考? 所以講,黃旭初寫的這個東西,很有可能就成了李、白二人“串供”的媒介了!而且不是有意安排,而是自然天成,真是令人感嘆啊。但是沒辦法,咱們現在就是這麼個條件,湊乎着用吧。 白崇禧先生沒說完《白崇禧先生訪問記錄》就去世了,這無論如何來說都是很遺憾的,可是沒辦法,“小諸葛”一世聰明最後中了奸計,面對張姓年輕小姐的上門求戰,白崇禧一生征戰怕過誰?別說一個小小的丫頭,就是岡村寧次也是不懼!白上將挺槍而上!搏鬥一夜!唉!“震”亡!實在令人嘆息,不過呢,“瓦罐不離井邊破、大將難免陣前死”,這是宿命啊。 沒有問完,當事人就沒了,不過基本不影響咱們的事兒,有關韓復榘的事情白崇禧已經說完了。 韓復榘棄濟南、泰安,“軍委會復又命令給李長官與韓復榘,令韓重入泰安並以泰山為根據地指揮地方團隊游擊敵人。” 白崇禧所說的這個“軍委會”的命令和第5戰區的作戰計劃有矛盾。第5戰區是要把泰安作為一個準備“兗州附近之會戰”行動的解散點,是要放棄的,而“軍委會”讓部隊重回解散點,意圖何為? 如果說“軍委會”不準備“兗州附近之會戰”,那也得計劃下一步的作戰,而不能死守泰安,可是“軍委會”並無後續安排。這樣,除了消耗部隊,就只能說爭取所謂的“持久戰”了,可是“持久戰”恰恰是要避免消耗自己的部隊,而去爭取消耗日軍。而且這個說法和蔣總裁的電報有矛盾,蔣總裁的電報是讓韓復榘“固守泰安”,這和白崇禧所說的“重入泰安並以泰山為根據地指揮地方團隊游擊敵人”是兩回事兒,白付參謀總長這樣篡改當時的命令,估計也是認為當時蔣總裁的命令是不對的吧。 “韓接奉命令後,仍然將公私物品由津浦、隴海轉平漢路停於漯河,李長官勸其重入泰安,且不可違背軍委會之命令擅入第1戰區之防地。韓非獨不理竟覆電云:‘南京不守,何有於泰安?’又雲‘全國抗戰,何分彼此?’言下之意以為入第1戰區之防地為理所當然。李長官見其執迷不悟,將其態度轉報軍委會。” 哈——哈!公安局就是有辦法,只要是分開問就沒有問不出來的!李宗仁在美國是死活不承認跟“韓復榘命案”有關係,而白崇禧在台灣卻承認了,“李長官見其執迷不悟,將其態度轉報軍委會。” 再者,白崇禧所說的軍委會給“李長官與韓復榘,令韓重入泰安……”的命令,其實是蔣總裁發出的,時間是12月31日。按照白崇禧的說法,“韓接奉命令後,仍然將公私物品由津浦、隴海轉平漢路停於漯河”,那麼,韓復榘就是在12月31日以後才把“公私物品”運走的,“贓物”轉移的路線也很清楚,“由津浦、隴海轉平漢路停於漯河”。 李宗仁關於韓復榘轉移“贓物”的說法和白崇禧不同,他的說法是韓復榘在11月29日早上在濟南就下命令轉移“贓物”了,時間上差了一個月。 其實兩人說的都不對。11月6日、8日,蔣總裁連續兩封電報讓韓復榘北上反攻,韓復榘硬着頭皮帶隊出征。行前安排把省府遷往寧陽,以免遭日機轟炸。他的妻子高藝珍及次妾都不願遠去,只好暫送曹縣,而其妾紀甘青被送到銀川。 韓復榘很“狡猾”,早早就轉移了“贓物”。韓復榘的家眷和東西早在11月中旬就已經到了曹縣了,而這個曹縣是在津浦路以西300里,此時、白崇禧所說的12月31日,“贓物”再向漯河轉移,實在是沒有再走300里回頭路、再去津浦線上去坐火車的必要。一般來講應該直接南下,到達商丘再循隴海線向西轉移。 李、白二人的說法不同而且都不符合實際情況,可是又糾纏此事不放,就是為了說明韓復榘避戰逃跑,可是因為“用力過猛”就出現了紕漏。 捏造的東西肯定不會和事實完全一樣的,捏造罪名者對於這一點也是心知肚明、也是不報百分百希望的,不過出現紕漏就出現紕漏,再加點碼好了。“李長官勸其重入泰安,且不可違背軍委會之命令擅入第1戰區之防地。” 李長官所依據的這個命令是軍委會在1937年12月20日發布的,也就是軍委會自己從自己的防地南京跑掉之後才發布的,訓令各戰區,“為了粉碎敵軍速戰速決,攻占點線,必須全面抵抗,消耗敵人。因此各戰區的軍隊、行政、黨務機關,均不得離開原戰區。” 軍委會訓令的內容里指的是“軍隊、行政、黨務機關”,並沒有包括家眷。所以講,別說韓復榘把三個老婆和孩子們轉移到第1戰區去,就是轉移到美國去也沒有違反這個訓令。李宗仁如果拿這個訓令來“勸”韓復榘是“勸”不着的,因為訓令里並沒有這個要求。如果第5戰區自己非要這樣要求的話,那麼韓復榘就會反過來要求李宗仁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從廣西搬到徐州來是不是? 拋開這些不說,單說韓復榘轉移老婆、孩子對不對?俺認為這也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因為你不能拿“準備為共產主義奉獻終身”的標準來要求韓復榘,就是這些“無產階級先鋒隊員”,也淨是把老婆、孩子送到海外、自己“裸官”不是? 所以講,李宗仁是不能“勸”韓復榘“不可違背軍委會之命令擅入第1戰區之防地”的。李長官的“勸”既然不存在,那麼韓復榘頂撞上官的這兩句話、“南京不守,何有於泰安?”、“全國抗戰,何分彼此?”,就更不能存在了不是? 既然韓復榘的這兩句話不存在,那麼“李長官見其執迷不悟,將其態度轉報軍委會”,這就是陰謀發動,開始陷害了。“南京不守,何有於泰安?”、“全國抗戰,何分彼此?”就是捏造、陷害了,是不是? “蔣總裁接獲此項報告甚為重視”,白崇禧再次強調“韓復榘命案”是李宗仁挑頭的。 “曾召集軍委會高級幕僚開會,出席者計有參謀總長何敬之將軍(何應欽),政治部長陳辭修將軍(陳誠)與我(時任付參謀總長),眾皆以為若讓韓部自由進退而不加一制裁,則軍紀蕩然,民心喪失。” 這還是個小會,出席者還是只有四人,“眾皆以為”就是意思大家意見一致,當然包括白崇禧自己。 “如此不獨參加抗戰之180餘師及40餘旅喪失信心,全面戰爭亦無法指揮,” 韓復榘的這顆人頭就是值錢,比張學良、宋哲元、劉峙、張自忠的人頭就是值錢! “故一致主張嚴辦,以振綱紀。委員長亦有此決心。” 白崇禧所講這個小會的目的就是要說明韓復榘犯了眾怒,而且老大也定下了主意,並不是個人或者團體爭鬥,“嚴辦韓復榘”在國家這個高度上來講是站得住腳的。可是張學良、宋哲元、劉峙、張自忠這些人為啥你們就不主張“嚴辦,以振綱紀”呢?委員長為啥對這些人就沒有這個“決心”了? 唉!這是個不審問當事人、更不許申訴就定案的“黑會”。返回頭咱們再看李宗仁的說法,蔣總裁是在開封也開了一個“四人會議”,再次強調了委員長的決心,而程潛附議,李、白二人“一旁默坐,未發一言”。要是這樣的話,李、白二人的表現就能解釋得通了,“俺們早就知道了”,因為白崇禧小會之後是肯定會把這個“嚴辦韓復榘”的消息告訴李宗仁的。就是白崇禧不告訴,從工作程序上來講,既然第5戰區司令長官有個報告上來,軍委會就應該有個回應下去。所以講,李宗仁說自己事前不知道這個事情是說不過去的。 “(開封軍事)會前委員長趁各別召見之際,將韓逮捕。” 對不上了!露餡兒了!這就是“背靠背”搞材料的好處了。 這是個具有相當搞笑效果的穿幫。要是白崇禧說的會前逮捕了,那李宗仁所說會場上的“劉峙啊、韓復榘臉色發青啊、腳步蹣跚啊、眾人紛紛說糟了啊”,這些活靈活現的表演是咋來的?另外,白崇禧也是必須要出席這個會的,在會上看見已被抓起來的韓復榘又坐在會場上了,白付參謀總長會不會大吃一驚? 韓復榘到底是在哪兒“落網”的?到底是在李宗仁所說的會上、還是白崇禧所說的會前?反正不會是會前綁一次、會上再綁一次的,李、白二人肯定最少有一個人說了假話!前文咱們已經看過了李長官導演的逮捕韓復榘“現場會”了,很是細緻。這次白付參謀總長又來個智取韓復榘的“甘露寺”,這個電影節的大獎不知該給誰好? 還有一種說法是韓復榘一到開封火車站即被逮捕,根本就沒有和委員長見面和陳述的機會。韓復榘是盼望着和蔣總裁談話的,而且恐怕也是抱着這樣的目的來的,當然,要害他的人,自然是絕對不會給他這個機會的。所以,俺個人偏向這個說法。 可以設想,有人做了很多工作,終於使蔣總裁同意先逮捕韓復榘,“因為有可能這個傢伙通日了,先抓起來再說,要不然是很危險的。”那就先抓起來,審一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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