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印象里,皇帝的後宮佳麗應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而近來公布的一些清代皇后皇妃的老照片卻讓人大跌眼鏡——照片中的女人大多相貌平平,不少甚至可以用醜陋來形容。這種強烈的反差讓人不禁要問:她們是如何被選入宮中的?要解開這一疑問,就要從清宮“選秀”制度說起。
所謂“選秀”,是清朝政府為皇帝和皇帝的親族選擇妻室和宮女的獨特方法。清宮的“選秀”制度並非從一開始就有,而是清朝第一位入關的少年皇帝順治帝發明創製的。
順治帝14歲那年,他的母親孝莊太后為他迎娶了他的第一位皇后——科爾沁卓禮克圖親王吳克善的女兒、孝莊太后的侄女博爾濟吉特氏。但年少的順治帝並不喜歡這位性格有些刁蠻的皇后,小兩口的感情越過越淡,順治帝也逐漸產生了“廢后重選”的念頭。終於,在這段婚姻維持了兩年後,順治帝以“當年罪臣多爾袞包辦婚姻”為由廢掉了博爾濟吉特氏。情感生活遇挫的順治帝決意親自挑一位中意的伴侶,於“選立皇后,作范中宮,敬稽典禮,應於內滿洲官員之女,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選擇。”(《清世祖實錄》)這一指令改變了傳統的清朝皇族婚姻方式,將滿洲官員和外藩王公大臣家的女子納入選擇的領域,擴大了聯姻的範圍。這就是最初的清宮“選秀”制。
每三年舉行一次、針對八旗女子的“選秀”旨在為皇家選擇妻室,它規定滿、蒙、漢八旗人家凡是年滿13歲至16歲的女孩子都必須參加。經層層篩選後,選中者留在宮中,或成為皇帝的妃嬪,或被賜予皇室子孫做妻室;而沒有被選中者,則賜返回家,自行婚配。值得注意的是,在應選年齡內的女孩子如未參加“選秀”,或在“ 選秀”前已定終身的,其家庭將被治以重罪。乾隆五年(1740),朝廷更是對“選秀”制進行了進一步規定,要求在應選之年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參加閱選的女子,必須在下一次的“選秀”中補選,不得遺漏。由此可見,清政府對“選秀”制度非常重視。
“選秀”制不僅擴大了清代皇帝選擇妻室的範圍,也使更多的女子獲得了進宮享受榮華富貴的機會。那麼,清宮“選秀”到底以什麼為標準?美麗的容貌是否是入選後宮的主要標準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清宮“選秀”並非“選美”,而且美貌還有可能成為被淘汰的理由。
首先,清宮“選秀”的範圍有限,只是在八旗女子中進行選擇,廣大的平民女子是沒有資格參加的,所以候選人數並不多,產生美貌女子的概率也有限。
其次,清朝統治者對“女色”存有一種忌憚。清宮“選秀”制度中就明文規定,八旗秀女被選閱時,必須穿着旗裝,嚴禁穿着時裝,更不允許濃妝艷抹。而且,越是貌美的女子,越容易被聯繫到“紅顏禍水”一類的詞彙,而遭到選閱“秀女”的太后的抵制和滿朝文武的指責。在中國傳統觀念中,帝王好女色是極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就算是皇帝已有“意之所屬”,也不敢輕易犯“好色”之大忌諱。
清宮“選秀”的真正標準是品行和門第。所謂品行,就是說所選之女應有“母儀”,有仁厚端方之相,儀態莊重,慈威並濟;性格方面應是孝慈、溫恭、寬仁、淑慎,不急不躁,通情達理。所謂門第,就是該女子出身如何,達官千金和旗兵之女是有天壤之別的。
在品行和門第這兩條標準的權衡中,門第是第一位的。清代的皇家后妃大多出自名門,而品行倒在其次。至於相貌,很多時候更是連考慮都不考慮的事情了。光緒帝的紅顏知己珍妃相貌尚可,但她並不是憑藉美貌入宮,而是憑藉顯赫的門第——父親長敘官至侍郎;祖父裕泰是曾任閩浙總督和陝甘總督的封疆大吏;伯父長善是廣州將軍,同時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恭親王奕䜣的連襟。至於光緒帝的皇后——後來的隆裕太后,則是眾所周知的長相醜陋,但她無人可比的門第彌補了相貌的不足。於是,在清宮“選秀”的特有標準下,她以堂堂的慈禧皇太后侄女的尊位入主後宮,母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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