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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棟:一個基督徒對同性結婚合法化的抗爭
送交者: 劉以棟 2016年08月17日22:35:14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一個基督徒對同性結婚合法化的抗爭


劉以棟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事情的最後結果還在法律階段,雖然事件本身已經在美國人中產生了一定的反響,但是對這件事下結論還早。


我在這裡不想站邊,只想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件事,期望引起大家的思考。


根據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July 12, 2016) 的祥細報道。


美國華盛頓州的一個花店老闆拒絕給同性戀婚禮擺花而引起法律官司,現在這花店老闆面臨滿足客戶要求和尊守基督徒規範的兩難選擇。


這事起於兩個普通人,花店老闆斯豆促曼(Barronelle Stutzman) 和她的客戶 音格松(Robert Ingersoll)之間的人生觀。 為了以後敘述方便,我將免去他們的名字,僅以老闆和客戶相稱。 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到網上查找他們的故事。


花店老闆喜歡配花,而她的客戶喜歡買她的花,這樣他們就成了老主顧。幾年下來,雙方有幾千美元的買賣。


有一天,客戶告訴花店老闆,他要結婚,想請花店老闆在他的婚禮上配花,這讓花店老闆犯了難,這違反了老闆的基督教信仰。雖然他們以前也有生意往來,但是那時她不知道客戶是同性戀。現在,她知道了。


根據花店老闆的個人信仰,她不能參與同性結婚活動,這違背了她的宗教信仰。 根據她的宗教信仰,婚姻只能在異性之間發生。


花店老闆表示,她可以在花店賣花,也可以在花店配花,但是到同性婚姻的婚禮上去配花,有違她的宗教信仰。


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耶穌是她的人生的全部。 面對客戶的要求,她面臨人生中的艱難選擇。 她最後拒絕了客戶的要求。


她的拒絕,三年後給她帶來了足已讓她破產的官司。


美國華盛頓州司法部長(Bob Ferguson)和 美國 平權委員會(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 告花店老闆歧視。控告包括花店和老闆本人,免得她官司失敗後,拒絕付法律債務。


當然,也不是只有花店老闆斯豆促曼一個人經歷這樣的官司。其它婚禮方面的生意如蛋糕店,婚禮攝影師等,也都遭遇過類似經歷。他們因為拒絕為同性結婚的婚禮服務而被法庭裁決違法。


法庭認為,如果他們為異性婚禮提供服務,那麼他們就必須也為同性結婚婚禮提供服務。 否則就是違法。


花店老闆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她有22個孫子,3個重孫子。20年前,她經歷了親人去世,癌症的磨難,是她的基督信仰使得她度過難關。 所以,聖經中的規範,就是她的人生準則。


有法律教授說,她只要撒個謊,說她在婚禮那天另有安排,不能提供服務,就可以避免法律官司。但花店老闆認為,撒謊本身有違基督徒的準則,所以她不願意撒謊。


美國憲法保障信仰自由,但當信仰跟反歧視法相矛盾時,人們變得無可適從。


花店老闆爭辯說,法庭告訴我,我只能在教堂里保持我的宗教信仰,那麼同性伴侶為什麼不把他們的婚姻只留在他們的房間裡?!


有人說花店老闆是個盲信者(Bigot),但是同性婚姻合法化僅在過去幾年才被認可。以前大家都是盲信者嗎?


面對官司打擊,花店老闆說她不後悔。她說,上帝給她力量戰勝癌症。上帝也會保守她的未來。


基督教在美國歷史悠久,所以這個官司在美國歷史上將會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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