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沒錯 |
送交者: 公孫明 2017年08月29日00:30:4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毛主席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沒錯 鄧力群
(以下摘自鄧力群2000年7月8日的一次重要講話。)
毛澤東同志一直肯定“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1970年12月他對美國作家斯諾說:“我們現在的憲法要有罷工這一條,‘四大’的自由之外,還要加上罷工,這樣可以整官僚主義。”1975年“四大”寫進了我國憲法。“反擊右傾翻案風”,1976年,毛澤東同志說不要搞戰鬥隊,由黨委領導。“文革”結束後修改憲法,經鄧小平同志主張,去掉了“四大”的條文。 “四大”作為大民主的一種實現形式,它的利和弊,可以研究,應該研究。但是,最根本的是,重視和實施毛澤東關於社會主義民主的思想。 1959年在讀蘇聯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第三版時,他說:“這裡講到蘇聯勞動者享受的各種權利時,沒有講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實際上,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等等權利,就沒有保證。 “社會主義民主的問題,首先就是勞動者有沒有權利來克服種種敵對勢力和它們的影響的問題。像報紙刊物、廣播、電影這類東西,掌握在誰手裡,由誰來發議論,都是屬於權利的問題。如果這些東西由右傾機會主義分子這些少數人來掌握,那麼絕大多數迫切要求大躍進的人。在這些方面的權利就被剝奪了。如果電影掌握在右派分子手裡,人民又怎麼能夠在電影方面實現自己的權利呢?人民內部有各個派別,有黨派性。一切國家機關、一切部隊、一切企業、一切文化教育事業掌握在哪一派手裡,對於保證人民的權利問題,關係極大。掌握在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手裡,絕大多數人民的權利就有保證了;掌—握在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或者右派分子手裡,它們就可能變質,人民的權利就不能保證。總之,人民自己必須管理上層建築,不管理上層建築是不行的。我們不能夠把人民的權利問題,了解為國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等權利。” 東歐劇變,蘇聯解體,有力地證明:正確的是毛澤東,不是教科書。聯繫我國現實,應該深思、再深思。
不能用毛澤東發動、領導“文革”的不成功或失敗,來證明毛澤東所提出的在無產階級專政下要進行革命,要反修防修,要防止和平演變,要反對資本主義復辟,這個理論也錯了。在1956年4月5日和12月29日《人民日報》先後發表的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的討論寫成的編輯部文章《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和《再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經驗》,7篇不點名批判蘇共中央的文章,以及《關於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總路線的建議》和後來的“九評”,基本上是經得起歷史考驗的理論內容。 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告訴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確實存在資本主義復辟的危險,存在無產階級專政被顛覆的危險。我們現實中存在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泛濫,私有化潮流在膨脹,也證明這種危險確實是存在的。 毛澤東搞“文革”運動,目的是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變,反對資本主義復辟。問題在於,毛澤東發動、領導“文革”,一是對敵情估計得過分嚴重;二是對群眾的覺悟估計過高,對群眾學習和運用毛澤東思想的水平、對群眾理解和執行正確政策的能力估計過高。就敵情的分析來說,“文革”初期,對“走資派”的估計,對“資產階級司令部”的判斷,與對壟斷資產階級、國民黨的看法差不多了,不但是資產階級專政、資產階級反動路線,而且實行“白色恐怖”,不只是個別的、部分的,而且是全國範圍內的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很顯然,對敵情的估計過於嚴重了。不是沒有走資派,確有林彪一類的走資派。但絕大多數當時挨整的“走資派”是未犯走資派錯誤的同志。1975年以前,省、部級的幹部絕大多數得到解放、平反,除了後來證明是黨在民主革命時期同路人的極少數人和動亂精英外,其他同志都是被冤枉的,說這些同志是可以改正錯誤的走資派,都不對。 再重複一句,不能因為有以上錯誤,就說無產階級專政下還要進行革命的理論錯了。要把“文革”的內亂、所造成的嚴重錯誤,和毛澤東的無產階級專政下要進行革命,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變,反對資本主義復辟,加以區別。 國史書中要不要寫1974年毛澤東關於理論問題的指示?我認為,應該寫。可以說,這是對黨內傾向新內容的新概括,甚至可以說,是對無產階級專政時期,社會主義基本矛盾的具體說明,揭示了社會主義社會階級鬥爭的根據、特點和規律,指出了過渡到共產主義的經濟途徑和政治方向。當然,這是根據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論述而來的,同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觀點是一致的。在此之前,毛澤東只是講舊社會遺留的、既存的東西,沒有講社會主義制度中的舊社會的痕跡。到理論指示,兩方面都講到了,強調社會主義制度本身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痕跡,使人們對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的認識加深了。 《歷史決議》中有兩段論及“文革”的話。 一段是,《歷史決議》第(24):“……由於把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中的某些設想和論點加以誤解或教條化,反而顯得有‘理論根據’。例如:認為社會主義社會在消費資料分配中通行的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平等權利,即馬克思所說的‘資產階級權利’應該限制和批判,因而按勞分配原則和物質利益原則就應該限制和批判;認為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小生產還會每日每時地大批地產生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 這一段,是由胡喬木定稿的,當時我和參加起草的同志都是同意的。胡喬木對“資產階級法權”這一用語特別反感,一定要把“法權”兩字改為“權利”。他認為,這是列寧多事。現在看,胡喬木的觀點站不住,我們同意也不對。但是,在國史書中不要去批評《歷史決議》中的這段話。對於小資產階級、小生產還會每日每時地大批地產生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觀點,在不長的時間裡,根據實際情況的發展,胡喬木也改正了自己原來的認識。 1986年,在起草《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過程中,我向中央提出書面的補充修改意見。胡喬木同意我的意見,並在我的書面意見上加了幾句話:“資本主義剝削制度在中國也有約100年的歷史,在某種條件下,也並非絕對沒有捲土重來的可能。這是中央領導同志所再三警告的。”這說明,經過實踐的教育,胡喬木已經改正了、否定了前述的觀點。 1989年“政治風波”以後,全黨的認識就更加明確了。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講,“某些人所謂的改革,應該挨個名字,叫做自由化,即資本主義化。他們‘改革’的中心是資本主義化。”同年6月9日,鄧小平《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幹部時的講話》中指出:“這場風波遲早要來。這是國際大氣候和中國自己的小氣候所決定了的,是一定要來的,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鄧小平明確地講:“這次事件的性質,就是資產階級自由化和四個堅持的對立。四個堅持、思想政治工作、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反對精神污染,我們不是沒有講,而是缺乏一貫性,沒有行動,甚至講得都很少。”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陳雲同志說得很清楚:“現在是關鍵時刻,不能後退。如果後退,而千萬革命先烈用人頭換來的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會變成資本主義的共和國。”這樣的認識,在政治風波以後,除了“動亂精英”和受他們思想影響較深的人,可以說,已經成為全黨絕大多數同志的共識。 對於《歷史決議》中的這段話,不要批評,我們按照自己的思路正面寫就行了。 另一個地方是,《歷史決議》第(35)中有這樣一段表述:“在剝削階級作為階級消滅以後,階級鬥爭已經不是主要矛盾。由於國內的因素和國際的影響,階級鬥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後來的實踐,特別是我國1989年政治風波和蘇東演變的事實證明,這個表述不符合實際。1989年政治風波後,胡喬木講,主要矛盾還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對於《歷史決議》中的這段話,我們的國史書,也不必去寫它,而是寫我們自己應該寫的。實際情況是這樣: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兩個階級、兩條道路的鬥爭還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由於剝削階級還在改造,小生產和商品制度廣泛存在,由於國際資本帝國主義對社會主義國家的包圍,階級、階級矛盾、階級鬥爭還將長期存在,緊張、緩和的局面將多次反覆出現,一定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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