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稱郭文貴在紐約和倫敦對其限制人身自由、辱罵毆打並強姦,控方律師稱政治庇護申請不能洗脫其罪行

郭文貴
【財新網】(駐華盛頓記者 李增新)流亡美國的大陸富豪郭文貴再次成為被告,被控在海外對下屬女員工限制人身自由並多次強姦。原告方提出七項民事指控,要求經濟賠償總計1.4億美元。
根據起訴書,現年28歲的中國大陸女性居民馬蕊(Rui Ma)在紐約州紐約縣最高法院提出起訴,稱郭文貴在過去幾年中多次對其強姦,因此控告被告——郭文貴和其實際控制的“金泉(紐約)有限公司”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七項罪名,要求法院裁定被告對給原告造成的精神傷害和性侵犯做出補償,每項罪名經濟賠償不低於2000萬美元(其中六項罪名指向郭文貴本人,一項罪名指向金泉公司)。9月11日,《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以“性奴案(sex slave)”為題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此後,《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也刊出報道。
代表原告的律師Lisa Solbakken是紐約律師事務所Arkin Solbakken LLP的兩位合伙人之一。她曾被《超級律師》(Super Lawyers)雜誌評為“2016年紐約最佳律師”。
律師在起訴書中稱,馬蕊為郭文貴中國公司的一名雇員,在郭文貴逃美後(2015年初)被要求到紐約出差,時間為一周。但此後原告在將近三年後才回到中國,其間在郭文貴的紐約和倫敦住所被多次強姦。
到達紐約後,馬蕊被告知她成為郭文貴的私人助理。此後她陪同被告前往多個國家,包括英國和巴哈馬。郭文貴恐嚇稱,她如果回到中國大陸就會被捕入獄。
起訴書稱,馬蕊進入美國的那一刻起,就幾乎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郭文貴沒收了馬蕊護照,並控制她與外界溝通的渠道和頻率,未經允許不能使用電話或電腦。郭文貴還取得了馬蕊Facebook和其他社交應用的賬號和密碼,並檢查馬蕊的網頁瀏覽記錄。幾年裡,馬蕊只有經過允許才可與她的父母通電話,此外不能再與任何親朋進行聯繫。
馬蕊被控制人身自由後與外界基本失去聯繫,直到後來想到辦法,趁郭文貴不備註冊並使用交友軟件,向外界傳遞自己的處境情況。後來這一秘密被郭文貴的親信發現,郭文貴開始對其加倍看守,並威脅傷害馬蕊本人和家人。
起訴書稱,郭文貴對馬蕊首次施暴是在其紐約住所、在2015年初以6800萬美元購入的第五大道第781號。在其公寓的“影音室”中,郭文貴欲實施強姦未果,馬蕊掙脫。但其後郭文貴命令馬蕊與其飲酒,而後闖入馬蕊寢室將其強姦。後來,郭文貴又在其倫敦住所再次強姦馬蕊。至此原告身心受到巨大傷害,開始出現抑鬱,但也堅定了出逃的決心。在倫敦期間,馬蕊終於尋機離開郭文貴住所,進入中國駐英國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