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後毛澤東曾向何單位推薦過數人都未獲得錄取
【公孫明按:以小看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中國共產黨早期在毛主席仍有影響力之下是個模範國家和模範黨。可惜後期文革失敗之後鄧黨上台,因而江河日下,黨固然腐爛不堪,國也不成其國,能不唏噓!】
核心提示:毛澤東同志在1954年3月2日就此事專門給秘書田家英寫了一封信說:“李淑一女士,長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書為業,年長課繁,難乎為繼。有人求我將她薦到文史館為館員,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未便再薦。擬以我的稿費若干為助,解決這個問題,未知她本人願意接受此種幫助否?”
毛澤東資料圖
本文摘自:中國新聞網,作者:佚名,原題:回憶毛澤東同志“未便再薦”:不因私誼而廢公事
中新網12月22日電人民日報今日發表文章寫到,解放初,為照顧柳直荀烈士遺孀李淑一的生活,有人請求毛澤東同志將李薦到北京文史館當館員。毛澤東同志在1954年3月2日就此事專門給秘書田家英寫了一封信說:“李淑一女士,長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書為業,年長課繁,難乎為繼。有人求我將她薦到文史館為館員,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未便再薦。擬以我的稿費若干為助,解決這個問題,未知她本人願意接受此種幫助否?”這事已過去近半個世紀,至今讀來仍耐人尋味,令人感慨。
文章還寫到,想來,以毛澤東同志的地位和威望推薦一位烈士遺孀到文史館工作,應該不是難事。但也許恰恰是由於這種地位和威望,毛澤東同志格外嚴格要求自己。更為難能可貴的是,文史館雖然“連拒數人”,毛澤東同志並未感到有什幺不妥,反而想到“未便再薦”。
揆情度理,柳直荀烈士的遺孀李淑一也許是有條件進入文史館工作的。柳直荀是我們黨的先驅者,是毛澤東同志的摯友,既有大功於革命,又遺厚誼於領袖。遺孀李淑一也是巾幗英雄,含辛茹苦支持革命,且教授國語多年,能詩善文,又是楊開慧的親密朋友,深為毛澤東所敬重。然而,即便對如此有功、有誼、有才的人物,毛澤東考慮到文史館“資格頗嚴”,還是躊躇再三,寧肯以自己的稿費相助。
文章指出,毛澤東同志此舉,在當時大家都覺得很正常很自然,誰也不以為怪。共產黨人就是這樣,公事是公事,私誼歸私誼;感情是感情,原則是原則,絕不因私誼而廢公事,因感情而棄原則。這樣一個好傳統,至今在我們黨內仍為不少領導幹部所堅持、所發揚。
文章稱,如今,在某些風氣不好的地方,不要說毛澤東那樣的地位,就是一個縣長、局長,推薦一個近乎閒職的館員,也實在是不足掛齒的小事,只消一句話,被薦的單位就會辦得妥妥噹噹,而且甭管是否合格,都會老老實實接收,哪裡敢一拒再拒。
舉薦人才,本是好事。像伯樂相馬的典故,祁奚的“外舉不棄仇,內舉不失親”主張,《三國演義》裡的“徐庶走馬薦諸葛”故事,等等,歷來都傳為美談。但舉薦一定要出於公心,照章辦事。既然是推薦,人家可以接收,也可以拒收;若被拒收了,舉薦者也應該有氣度和胸懷,不能遷怒於人。反之,如果出於私心,受了好處去薦人,甚至依仗權勢“硬塞”,誰敢拒收就給人家顏色瞧瞧,那樣既敗壞風氣,也會降低舉薦者自己的威信,又何談“立黨為公,執政為民”。
文章最後稱,毛澤東同志的“未便再薦”,是一件小事,但由此折射出的品格和氣度令人仰之彌高,而這正是我們應該學習和追求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