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立。為防止信徒產生批判性思考,邪教團體把他們從家庭、朋友、社會及不同的觀點中孤立起來。
(2)團體壓力。如果周圍的人都確信團體的信仰是正確的,受集體壓力所致,個體成員就很難堅信自己的看法,不能自由表達意見和觀點。
(3)不斷地表示關愛。用刻意的、矯操造作的阿談奉承、擁抱、賀卡、撫摸等方式讓成員感到被關愛。
(4)強化負罪感。控製成員最基本的人類情感,如負罪感,使他們對過去的犯罪以及世界上存在的罪惡感到難過和自責,相信自己應當對此負有責任,從而強迫其接受時間更長、更艱苦的工作。
(5)恐懼感。製造成員的恐俱情緒,若成員產生了與邪教頭目相反的思想或行為,則宣布成員不是真正的信徒,若成員要離隊,本人或其家屬就要受到威脅。
(6)歌頌。一些邪教用不斷重複的頌揚或歌唱的方式製造“氣氛”,引起成員的“思維停止”,產生半催眠狀態。
(7)着裝。某些邪教組織要求着裝統一,以減少個人的特徵。
(8)高人一等的優越感。教導信徒,只有邪教組織掌握着“真理”, 別人都是被誤導的,被魔鬼操縱的。
(9)拒絕與正常“社會人”的關係。大多數邪教組織鼓勵成員斷絕與家庭、朋友的關係,甚至約會和結婚均由組織統一安排。
(10)經濟手段。以各種方式在經濟上剝削成員,如要求成員向團體捐獻,通過乞討或出售物品為團體籌資,要求信徒向團體購買書籍、磁帶等資料,或付出高額的培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