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時天皇為什麼得以脫罪 |
送交者: 古林風 2020年08月17日00:22:1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日本戰時天皇為什麼得以脫罪 zt 前記:“如果按日本“無罪派”所說,昭和天皇在戰時沒有辦法阻止軍部的軍事行動,為何他卻在美國向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後,又可以單獨地下達《終戰詔書》,有權力指令各地日軍放棄戰鬥呢? 面對“有罪派”的反擊,日本“無罪派”仍然認為昭和天皇主張日本參戰不是為了侵略,而是一場自衛戰爭和對抗西方帝國主義的解放戰爭,這就不僅僅是規避昭和的戰爭責任問題,更嚴重的是將二戰的責任推給美國和同盟國。至今東京靖國神社旁邊的”游就館“(戰爭博物館)還堅持這樣的立場,公然稱美國羅斯福政府為了挽救經濟危機而逼迫日本開戰。筆者參觀時看到這段文字,震驚於當今日美軍事同盟的基礎是大有疑問的。” 日本自20世紀30年代,對中國以及東亞地區發動侵略戰爭,並與納粹德國和意大利組成軸心國,與美、中、英、蘇四國為首的同盟國展開第二次世界大戰。 關於日本昭和天皇的戰爭罪責問題,今天依然是日本與中、朝、韓、美等國爭吵不休的話題。爭論昭和處理戰爭的問題關鍵是“國體護持”。 日本的“國體”觀念,可以理解為“天皇統治日本的體制”,“天皇是日本國構成的核心”,以及“天皇的命運等於日本的命運”。“國體護持”即使維持這樣的天皇為中心的體制。 1945年8月12日,昭和天皇決定向盟軍投降,召開皇族會議,向皇族成員陳述投降的主張和理由。當時,主張抵抗的皇族朝香宮鳩彥王追問昭和天皇,一旦無法維持天皇體制,即“國體護持”失敗時,天皇是否會抗爭到底。昭和天皇爽快地以“當然”來回應。 顯然,天皇為了確保“國體護持”,才讓步投降。“國體護持”的背後是天皇神權政治觀和使命觀,是日本的國家意識形態。 1945年,日本侵略軍在最大的中國戰場無法取勝,北方蘇聯軍隊打擊日軍態勢明顯,美軍太平洋跳島戰略奏效,日本深陷戰敗危機,“國體護持”危在旦夕。已辭去首相之職的近衛文麿等主和派,開始加快向盟軍講和的步伐,另一方面則計劃戰敗後昭和天皇的安置問題。 同年1月25日,近衛文麿等人商議讓天皇削髮出家和退位,改由皇弟高松宮攝政,以示引責,從而換取盟軍同意講和。近衛代表主和派向昭和上奏,說明“敗戰必至”,為避免國內爆發革命,摧毀國家制度,提議向盟軍提出和平交涉。可是,昭和認為必須先求得一次勝利的戰役,打造有利形勢後才能順利交涉,沒有答應近衛的要求。 到了3月,美軍攻陷硫磺島,並奪取呂宋島的控制權。4月,美軍繞過日軍預想的決戰地台灣,直接進攻更靠近日本的沖繩諸島。 這些連番打擊促使天皇開始考慮與美國和蘇聯交涉停戰。於是,近衛的講和方案提出,只要盟軍同意維持天皇制以及“固有國土”的完整,日本政府和天皇願意妥協。 到了5月初,納粹德國的希特勒和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先後死去,沖繩防衛戰完全失敗。 同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處分國內的軍國主義分子,並且放棄所有殖民地和戰爭期間的占領區,接受盟軍的國土占領和戰犯審判等。 日本當局原本打算無視《波茨坦公告》,但當美軍向廣島、長崎各投下一顆原子彈,蘇軍同時進入中國東北圍殲日軍最後的戰略預備隊關東軍時,這些重大挫敗使日本政府屈服。8月10日的御前會議,天皇決定接受《波茨坦公告》,即部分日本保守派強調的“停戰聖斷”。美國代表盟軍要求天皇和日本政府在投降後,接受盟軍最高司令部的指令,並且遵照《波茨坦公告》的精神,讓日本的國民能夠自由地決定戰後日本的政治體制。 美國的回應使日本政府內部出現“慎重論派”,他們質疑美國的用心以及擔心美國最終還是會取消天皇制,讓天皇接受審判。有陸軍將士堅持要進行本土作戰。 由於美國沒有強硬否定天皇制的表示,於是在8月14日,為免美國的態度再次轉變,天皇決定接受美國的要求。8月15日,天皇發表著名的“玉音放送”,向國民宣布終止戰爭的決定,並在這九分鐘的講話里強調,這是“為了避免國民再受生靈塗炭之苦”,是基於仁心和不憫而無奈為之。這與日本政府向盟軍表示無條件投降的立場大為不同,變成是日本主動決定停止戰爭,而這種終戰方式也與近衛以天皇退位來請罪的設想,有所出入。 另外,天皇在8月下達《終戰詔書》,為了向國民解釋美軍即將占領日本,新任首相東久邇稔彥向國民公開了與盟軍戰力的差距和實際敗績。 隨着戰爭細節慢慢公開,日本民眾對內閣和軍部的不滿也波及天皇,尤其是引致美國大舉反擊的珍珠港事件,天皇事前是否知情?為什麼會批准這“無謀”又“無益”的作戰?成為民眾和媒體關注的焦點。 最終,美國占領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以“沒有找到積極證據”證明天皇主動參與戰爭為由,向盟軍和美國政府建議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昭和天皇主動會見麥克阿瑟,向盟軍展現願意全面配合審判和美軍占領工作的態度。最後將戰爭責任推向以東條英機為首的戰時內閣成員,而一直力主天皇退位引責並停止戰爭的近衛文麿也遭到追責,最終被迫自殺身亡。 “阻止戰爭無果,其遺憾與無奈,雖已七十有年,至今依然不變。”這是1971年昭和天皇參拜伊勢神宮時吟誦的和歌。不少人認為,這首和歌充分反映了他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態度。四年後的1975年10月,他到美國進行國事訪問,並在白宮與當時的美國總統福特會面。他在會後的公開講話中再次提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天皇說那是“一場讓我深感悲痛、不幸的戰爭”。 然而,不論他個人對戰爭有着怎樣的態度和思想,戰後天皇免責的結果一直在日本國內外受到質疑和抨擊。 例如,在東京審判中,其中一個被判有罪的戰爭罪犯、昭和天皇的左右手木戶幸一便認為昭和天皇也必須承擔責任。而日本國內也有黨派希望追討昭和罪責,實現在日本成立共和國、推翻天皇制的目標。昭和1971年訪問歐洲時,在英國和荷蘭遭遇當地人士示威,要求他對戰爭罪負責,也向受害者公開道歉。 日本國內的保守派和右翼分子則繼續擁護天皇,堅持“天皇無罪論。 二戰後至今,強調昭和無須負責的論點,主要有兩大根據。第一是認為1889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3條提到,“天皇乃神聖不可侵”,規定天皇只是“統之不治”的國家元首。而第55條則明確規定:“國務各大臣負責輔弼天皇,法律敕令以及其他國務相關的詔敕,均需國務各大臣副署。”天皇本來便沒有單獨行使統治權的可能,國家實權其實在內閣以及隨之成立的國會手上。因此,他們認為戰時的首相東條英機等人列為甲級戰犯是合理的,但累及昭和天皇則不合理。 第二是認為在現存的記錄里,難以確認昭和積極、主動參與指揮戰爭,或者指揮任何軍事行動。至於下令向中國和美國宣戰的開戰詔書也只不過是例行公事,而不是出自他本人的意願。這種意見又認為當時的軍部早已尾大不掉,不受天皇控制,不應反過來將責任推向無可奈何的天皇。 這兩個論點都強調戰前的明治、大正和昭和三代天皇,與維新前的天皇們一樣,都只是受到國家供奉和擁戴的存在,而且認定天皇在《帝國憲法》確立後,便與英、荷等西歐的立憲君主一樣,只有象徵性而沒有實權和責任。不存在天皇獨裁、一意孤行發動戰爭的可能性。 面對“無罪派”的辯護和觀點,“有罪派”則提出了《帝國憲法》第11條,即關於天皇統帥權的規定。該條明確規定天皇對軍隊擁有絕對和完全的權限,是日本國家軍隊的“大元帥陛下”。只有天皇可以行使統帥權,命令軍隊,而海軍的軍令部和陸軍的參謀本部首長屬於天皇的幕僚,海陸兩軍的軍事指令都要“大元帥陛下”批准才可通達。 日本戰時文件也顯示,所謂沒有證據證明天皇干預戰爭部署之說是不實之詞。事實上,當時海陸兩軍的每日戰報都會上呈昭和天皇,他對戰事的進展十分清楚。從目前記錄而言,他至少有十多次下令更改軍方的作戰方案,又曾主動向軍方提出戰略方針,要求執行。這些研究成果均否定了“無罪派”堅稱昭和天皇在戰時被旁置的主張。 另外,“有罪派”質疑,如果按“無罪派”所說,昭和天皇在戰時沒有辦法阻止軍部的軍事行動,為何他卻在美國向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後,又單獨地下達《終戰詔書》,有權力指令各地日軍放棄戰鬥呢? 面對“有罪派”的反擊,“無罪派”仍然認為昭和天皇主張日本參戰不是為了侵略,而是一場自衛戰爭和對抗西方帝國主義的解放戰爭,這不僅規避昭和天皇的戰爭責任問題,更嚴重的是將二戰的責任推給美國和同盟國,至今在日本靖國神社旁邊的”游就館“(戰爭博物館)還堅持這樣的立場,公然稱美國羅斯福政府為了挽救經濟危機而逼迫日本開戰,筆者參觀時看到這段文字,感到當今的日美軍事同 盟的基礎是大有疑問的。 即使世界歷史學和憲法學界的主流見解均認為昭和天皇對戰爭責無旁貸,但是,由於美國急欲避免蘇聯式共產主義在日本抬頭,以及謀求日本天皇配合美國占領日本,結果使昭和擺脫戰爭責任,而由日本陸軍為主的戰時官員承擔了罪責。 在美國政府默許下,對日本的戰爭責任進行分割。東條英機、近衛文麿等甲級戰犯為首的戰時政府和軍方這些人最終承擔了發動戰爭的責任,或遭處決,或自殺,或被判處終身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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