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裔殖民者和西班牙裔殖民者的區別
哥倫布所率領的殖民者是西班牙國家投資的,屬於官方性質,所以帶有士兵。他們目的就是掠奪,還要考慮政府的投資回報率問題——前文所述的總督科爾特斯和西班牙政府之間二八分成。而英裔的殖民主要由商業公司組織,參與者來自民間,這些人大多是宗教受害者,沒落的貴族,流浪漢,被圈地運動趕出家園的人,罪犯和窮人。那時候的英國窮是一種犯罪,不僅僅是歧視,確實要關監獄——英國的法律中有可以隨意處罰遊蕩的陌生人的條文。所以他們的目的更多的是自己發財,沒有給母國繳納白銀的壓力。同時,基於西班牙人一個世紀的經營,英國人也可以和印第安人做一些貿易,以消化工業革命帶來的英國紡織品增長。
現在美國人回憶先祖時總說他們是為了尋找一個自由的世界,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16世紀的英國,經濟,軍事上被西班牙碾壓,文化保守,等級森嚴。人的等級在頭銜上體現的很清楚,今天我們常用的對人的稱呼Mr.,Mrs,Madame,Gentleman, Lady在當時只有上等人可以用;另外還有一些今天不常用的,比如Knight——騎士,Baronet——爵爺,Lord——勳爵;有自己的土地自耕農只能被稱為Goodman——良人和Goodwife——良婦;而匠人,勞工和商販及其以下者,不能使用任何稱呼。高等級的人對下等人說話時可以直呼其名,或者用Thou(You),而下等人對上等人說話必須使用尊稱Ye(和漢語的”爺”同音)——您。處於如此壓抑的氛圍,和人說句話還要想半天如何稱呼,去別的地方碰碰運氣,也就不足為奇了。
當然,英裔殖民者也眼紅西班牙在美洲拿回來的白銀,但英國人開始往美洲去的時候,西班牙已經在那裡經營了近一個世紀,他們利用掠奪回來的白銀獲得了歐洲的絕對霸主地位。英國沒有這個實力,派不出軍隊去有組織的屠殺,就連對殖民地的控制也常常捉襟見肘。而當時北美和英國之間的通訊困難,也限制了對殖民地的控制。那時候從英國到北美的一封公文要在路上傳遞幾個月,甚至幾年,比如1742年北卡羅萊納總督給英國貿易委員會寫的一個報告,4年之後才收到。1706年,英國否決了新罕不什爾的兩項司法決議,但殖民地遲遲沒有收到通知,那兩項法令繼續執行了半個世紀。
而現在美國的土地上沒有阿茲特克或者印卡那樣的大的帝國,沒有那麼多人可以殺。所以相對於在墨西哥及其以南地區的西班牙殖民者,位於現在美國的英裔殖民者屠殺的人沒有那麼多。而在英裔殖民者所達到的大西洋沿岸的現美國土地上,也沒有發現大型的銀礦或者金礦,所以早期的殖民者都以農業謀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西班牙殖民者看不上現美國的地盤,英裔殖民者才可以在哥倫布到達的一個世紀之後發現這塊“處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