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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與楚辭
長江流域同黃河流域一樣,很早就孕育着古老的文化。楚民族興起以後,成為這一地域文化的代表。至遲在殷商時期,楚人已經同北方政權發生關係;至西周初,據說鬻熊曾“子事文王”,後來熊繹又被成王封於楚(《史記·楚世家》)。這應該理解為周王朝對楚人實際控制江漢地區的承認。至春秋時代,楚國迅速發展壯大,兼併了長江中游許多大小邦國,成為足以與整個中原相抗衡的力量。楚莊王為春秋五霸之一,一度有北取中原之志。戰國時期,楚進而吞滅吳越,其勢力西抵漢中,東臨大海,在戰國諸雄中,版圖最大,人口最多。一度有“橫則秦帝,縱則楚王”的說法,意謂秦、楚二國,最具統一全國的可能。最後楚為秦所滅。但楚地的反秦起義,又成為推翻秦王朝的主要力量。漢王朝的建立,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是楚人的勝利。秦、漢大一統,最終完成了南北文化的融匯,也由此形成了偉大的“漢族”。
楚民族在其發展過程中,不斷與中原文化進行交流。春秋戰國時代,北方的主要文化典籍,如《詩》、《書》、《禮》、《樂》等,也已成為楚國貴族誦習的對象。《左傳》記楚人賦誦或引用《詩經》的例子,就有好多起。但另一方面,楚文化始終保持着自身強烈的特徵,與中原文化有顯著區別,因而楚人長期被中原國家看作野蠻的異族。《小雅·采芑》記敘周宣王南征楚國之事,說:“蠢爾蠻荊,大邦為讎。”並把“蠻荊”與北方的玁狁並列。《魯頌·閟宮》又把楚人與北方戎狄並列,同作為應予嚴懲的對象:“戎狄是膺,荊舒是懲。”
而楚人自己,在不願承認周王室權威的時候,也往往自稱:“我蠻夷也。”(見《史記·楚世家》)
一般認為楚文化比中原文化落後,這樣說不完全對。楚文化的興起也許比中原文化遲,但到了春秋戰國時代,楚文化的落後,主要只是表現在國家制度不夠成熟,尤其是用於維護統治秩序、等級關係的政治與倫理思想遠不及北方文化完密。——所以楚人需要引進有關的學說和典籍。與此相應,原始宗教——巫教的盛行,也可以看作楚文化落後的表現。但在其他方面,楚文化不一定落後,甚至有許多地方遠遠超過中原文化。理解這一點,對於理解楚辭十分重要。
首先應該注意到,南方的經濟條件較北方具有一定的優越性。《漢書·地理志》說,楚地“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蓏蠃蛤,食物常足”。由於謀生較為容易,就可能有較多的人力脫離單純維持生存的活動,投入更高級更複雜的物質生產。所以至少在春秋以後,楚國的財力物力,已經明顯超過北方國家。《左傳》記重耳奔楚,對成王說:“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已可窺見一二。據歷史記載,楚是春秋戰國時擁有黃金很多的國家。從近年地下考古發掘來看,戰國時代楚國的青銅器,足以代表先秦青銅器冶鑄的最高水平。至於楚地漆器、絲織品之精美,那是北方根本無法比擬的。屈原《招魂》中描繪楚國宮廷內極其奢華的享樂景象,當然也須有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樣因為在南方謀生比較容易,途徑也多,不需要組成強大的集體力量以克服自然,維護生存,所以楚國也沒有形成像北方國家那樣的嚴密的宗法政治制度。據《韓非子》說,楚國的貴族也一直擁有比較獨立的勢力。這對於楚國同北方國家的對抗也許是不利的。但另一方面,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個人受集體的壓抑較少,個體意識相應就比較強烈。一直到漢代,楚人性格的桀傲不馴,仍是舉世聞名。《史記》、《漢書》中,可以找到不少例子。
豐富的物質條件,較少壓抑而顯得活躍的生活情感,造成了楚國藝術的高度發展,這是楚文化明顯超過中原文化的一個方面。在中原文化中,藝術,包括音樂、舞蹈、歌曲,主要被理解為“禮”的組成部分,被當作調節群體生活、實現一定倫理目的的手段。因而,中庸平和被視為藝術的極致。而楚國的藝術,無論娛神娛人,仍然都是在注重審美愉悅的方向上發展,充分展示出人們情感的活躍性。楚地出土的各種器物和絲織品,不僅製作精細,而且往往繪有艷麗華美、奇幻飛動的圖案。《招魂》、《九歌》所描繪的音樂舞蹈,也顯示出熱烈動盪、詭譎奇麗的氣氛。舊楚地、今湖北隨縣出土的一套具備五個半八度的編鐘,被中外專門家譽為“世界奇蹟”,實際證明了楚國音樂及歌舞的發達。而北方的正統音樂,通常是限制在一個八度的音域範圍內的。
綜上所述,應該說:以春秋戰國時代而論,楚文化與中原文化,實是各有特點,各有所長。如果單就藝術領域而言,楚文化的成就為高。文學是廣義的藝術的一個方面。我們所要論述的楚辭,既是楚文化土壤上開出的奇葩,又代表了楚文化的輝煌成就。楚文化尤其楚國藝術的一般特點,如較強的個體意識,激烈動盪的情感,奇幻而華麗的表現形式等等,也都呈現於楚辭中。
“楚辭”之名,首見於《史記·張湯傳》。可見至遲在漢代前期已有這一名稱。其本義,當是泛指楚地的歌辭,以後才成為專稱,指以戰國時楚國屈原的創作為代表的新詩體。這種詩體具有濃厚的地域文化色彩,如宋人黃伯思所說,“皆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東觀餘論》)。西漢末,劉向輯錄屈原、宋玉的作品,及漢代人模仿這種詩體的作品,書名即題作《楚辭》。這是《詩經》以後,我國古代又一部具有深遠影響的詩歌總集。另外,由於屈原的《離騷》是楚辭的代表作,所以楚辭又被稱為“騷”或“騷體”。漢代人還普遍把楚辭稱為“賦”。《史記》中已說屈原“作《懷沙》之賦”《漢書·藝文志》中也列有“屈原賦”、“宋玉賦”等名目。
楚辭的形成,從直接的因素來說,首先同楚地的歌謠有密切關係。如前所述,楚是一個音樂舞蹈發達的地方。現在從《楚辭》等書還可以看到眾多楚地樂曲的名目,如《涉江》、《采菱》、《勞商》、《九辯》、《九歌》、《薤露》、《陽春》、《白雪》等。現存的歌辭,較早的有《孟子》中記錄的《孺子歌》,據說是孔子游楚時聽當地小孩所唱: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還有劉向《說苑》所載《越人歌》,據說是楚人翻譯的越國舟子的唱辭: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與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詬恥。心幾煩而不絕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
這種歌謠到秦漢時還十分流行。如劉邦有《大風歌》,項羽有《垓下歌》。它的體式與中原歌謠不同,不是整齊的四言體,每句可長可短,在句尾或句中多用語氣詞“兮”字。這些也成為楚辭的顯著特徵。
但值得注意的是,楚辭雖脫胎於楚地歌謠,卻已發生了重大變化。漢人稱楚辭為賦,取義是“不歌而誦謂之賦”①(《漢書·藝文志》)。屈原的作品,除《九歌》外,《離騷》、《招魂》、《天問》,都是長篇巨製;《九章》較之《詩經》而言,也長得多。它們顯然不適宜歌唱,不應當作歌曲來看待。同時,這種“不歌而誦”的“賦”,卻又不是像散文那樣的讀法,據古籍記載,需要用一種特別的聲調來誦讀。這大約類似於古希臘史詩的“吟唱”形式。歌謠總是篇幅短小而語言簡樸的,楚辭正是擺脫了歌謠的形式,才能使用繁麗的文辭,容納複雜的內涵,表現豐富的思想情感。順帶說,現代人為了區別楚辭與漢賦,不主張稱楚辭為“賦”,這不無道理,卻不能說漢人這樣稱呼有何過錯。因為本來是先有“屈賦”而後有“漢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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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漢人又有“賦者,古詩之流也”一說(見班固《兩都賦序》),當是為了攀附儒家經典,兼考慮到賦的鋪張特徵。
楚地盛行的巫教,又滲透了楚辭,使之具有濃厚的神話色彩。據史書記載,當中原文化巫教色彩早已明顯消退以後,在南楚,直至戰國,君臣上下仍然“信巫覡,重淫祠”(《漢書·地理志》)。楚懷王曾“隆祭禮,事鬼神”,並且企圖靠鬼神之助以退秦師(見《漢書·郊祀志》)。民間的巫風更為盛行。《漢書·地理志》及王逸《楚辭章句》等,都言及楚人信巫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的風俗。可見在屈原的時代,楚人還沉浸在一片充滿奇異想象和熾熱情感的神話世界中。生活於這一文化氛圍中的屈原,不僅創作出祭神的組詩——《九歌》,和根據民間招魂詞寫作的《招魂》,而且在表述自身情感時,也大量運用神話材料,馳騁想象,上天入地,飄遊六合九州,給人以神秘的感受。甚至《離騷》這篇代表作的構架,由“卜名”、“陳辭”、“先戒”、“神遊”,到“問卜”、“降神”,都借用了民間巫術的方式。
除了楚文化本身的因素,其他一些因素對楚辭的形式也起了一定作用。如前所述,春秋以後,楚國貴族對《詩經》已經相當熟悉,這成為他們的文化素養的一部分。屈原《九章》中的《橘頌》全用四言句,又在隔句的句尾用“兮”字,可以視為《詩經》體式對《楚辭》體式的滲透。在戰國時代,縱橫家奔走遊說,十分活躍。他們“欲以唇吻奏功,遂競為美辭,以動人主”,“餘波流衍,漸及文苑,繁辭華句,固已非《詩》之樸質之體式所能載矣。”——魯迅《漢文學史綱要》中的這一節論述,正確地指出了戰國縱橫家華麗鋪張的文辭對《楚辭》形成的影響。
當然,“不有屈原,豈見《離騷》”(《文心雕龍·辨騷》)。
楚辭是楚文化的產物,具體說來,又離不開偉大詩人屈原的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