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里子:《逍遙談》(33-36) |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3月15日08:18:2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33 上文所徵引,皆出自《管子.君臣篇》。《君臣篇》以談治國的原則為中心。竊以為《管子》的治國原則包括這樣兩點:其一,兩權分立、兩職分屬。所謂“兩權分立”,指為君者不得干涉行政和法制,於是,君權以制定治國的原則和方針為限;反之,為臣者不得干預治國的方針和原則,於是,臣權以行政為限。換言之,《管子》所謂的“君”,相當於現代政治體系中的立法機構;《管子》所謂的“臣”,相當於現代政治體系中的政府。所謂“兩職分屬”, 行政和法制的職能分屬兩個系統, 其一負責宣傳教育,另一負責執行管理。把宣傳教育提高到同管理執行同樣的地位極有深意,在現代流行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的體制中沒有宣傳教育,因而法律和法令經常不廣為人所熟知,或因此而令法律遭歪曲和踐踏,或因此而致律師操是非與曲直。由此可見,《管子》兩權分立、兩職分屬的主張,雖不盡同於現代政治的三權分立,孰優舒劣卻不易言之。 其二,尚法而不尚情理。孔子主張“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顯然是置情理於法之上。自儒家成為華夏文化的主流之後,所謂“情理難容”,遂成為中國人判斷是非的最高準則。美國人反是,在美國人眼中,但凡合法者皆可為之,容於情理與否,不在考慮之列。柞里子嘗誤以為美國民風鄙陋,遂有此流弊。讀《管子》,至“吏嗇夫成律之後,則雖有敦愨忠信者,不得善也”,方才明白此為主法治者有意導致的結果,不如此則不能有徹底的法治,而民情之鄙陋與否無與焉。《管子》既早有如此認識,如今主法治者也就大可不必往西方尋求法治的理論根據,只鬚髮掘自己的文化遺產即可大有所獲。但凡自外引進,則難免不有是否合乎國情民俗之虞,故走發掘自我文化遺產的道路,不唯事半,兼可功倍。此外,《管子》的法制主張其實較現代西方社會更加徹底。以美國為例,美國的法律明確保障親屬不必相互揭發的權力,大有孔子“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意思在內。一些法治鼓吹者經常引孔子此語以證明中國缺乏法治精神,故不得不取則西方,實屬既不知己,也不知彼。 《管子》有一篇名曰“四時”,談一年四季之中應當採取不同的措施以適應天時的變化,研究者大多視之為陰陽家之說。如果這一篇確乎為管仲的思想,則其陰陽家之腔調不過是假神道以設教的手段。何以知之?曰從管仲平素的行跡推而知之。據《史記》,齊桓公在管仲的輔佐之下稱霸諸侯之後,自以為有大功於天下,遂有意封禪。管仲極力勸阻,齊桓公不聽。於是,管仲稱“封禪”須待吉祥徵兆然後方可行。齊桓公同意,而吉祥徵兆不降,遂作罷。所謂“封禪”者,“封”指登泰山祭天,“禪”指登泰山之南的涼父山祭地。以為有大功於天下,遂須上告天地之神靈,正是陰陽家“天人感應”說的具體表現。管仲極力勸阻,說明管仲並不信奉這一套。吉祥徵兆也是陰陽家之說,勸阻不靈而後搬出須待吉祥徵兆云云,則明顯為藉口,所謂以“毒”攻“毒”而已。 《四時》篇中對於一年四季應如何施政,作如下建議: 其實,不必根據管仲的行跡推敲,直接從這些施政建議本身亦不難看出其陰陽五行的說法不過是件理論外衣。如此這般說,是因為幾乎每項建議都有其實用的或科學的根據。有些根據極其明顯。比如,春天之所以要修治渠道,是為防止因解凍而致的水患。春天之所以要修復道路,是因為道路多在冬季因冰雪而遭破壞。春天之所以要禁殺小鹿和攀折花萼,旨在於保護秋後之收穫。夏季之所以要開倉發窖、啟發老屋,是為防腐。夏季之所以要禁止關閉門戶等等,是為防止因通風不善、暴曬中暑、和污染所致的疾病。有些稍許推敲,其理亦明。比如,之所以在秋禁賭,是因為秋收後既得閒暇又有錢穀,為賭博提供了充分與必要的條件。同列之於第一項中的“防止瑣碎的爭吵,排解細小的爭紛”,竊以為應列入第二項,與“勿戒斗”合而為一方才言之成理,今版或為錯簡所致。在秋季之所以要防止爭吵和戒斗,其理由與禁賭略同。至於之所以須在冬季懸賞捉拿逃犯,則與之所以要在秋季謹慎門戶恰好構成因果。秋季因有收穫故須防止偷盜搶劫,秋季既多偷盜搶劫,冬季自然要強化治安。有些現象和項目,至今仍然如此。比如,年終須安置流民和結算會計。 或問:《四時》篇中的施政建議既然有由如此明顯根據,然則,為何須要披一件陰陽五行的外衣?曰:之所以如此明顯,是就今天的認識條件而言。許多在今天看來屬於世人皆知的常識,在兩千年以前的管仲的時代,極可能屬於只有一小撮先知先覺方能理解的尖端知識,不假借一番科學理論則難以令匹夫匹婦心悅誠服,而陰陽五行正是那個時代的科學理論。 《四時》篇中的議論不僅有大都有實用和科學的根據,有些更具有先見之明。比如,在春禁殺小鹿、禁折花萼,在秋禁設羅網捕殺禽獸和飛鳥等等,顯然是結合生態學和經濟學而產生的觀點。把生態學和經濟學集合起來看問題的認識方法,如今在美國正屬時髦,而管仲早在兩千年以前已作如是觀,可見《管子》所言,不僅在當時不屬常識,即使就今日而言,亦堪稱為尖端。 王安石在變法時敢於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高調,卻不能識《管子》於諸子百家之中,作為變法的依據、選為科舉的經典,可謂膽量有餘而見識不足,無怪乎以失敗告終。誠然,有眼卻不識《管子》者,古今為數眾多,王安石不過是“吾從眾”而已,不足以深責之。何以會如此?或以為管仲輔佐齊桓公為五霸之首,而儒家尚王道,霸道為所不齒,故有意貶抑之。儒家既盛而《管子》遂默默無聞焉。齊宣王向問孟子請教齊桓、晉文的霸業。孟子的回答是:“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據此,則歸責於孔孟之道似乎無可置疑。其實,歸責於孟子則可;歸責於孔子卻不無商榷之餘地。據《論語》,孔子對管仲其人其事有過如下兩段評論,黑括號內為白話譯文。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又相之。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 上面引述的文字較淺顯,所述內容也已見上文,不必細說。末一句極其精彩,頗見孔子的性情,並不如常人想象中那麼中庸得令人發困。不過,對“如其仁!如其仁!”,則值得下一註腳。《選輯》釋為“這就是他的仁!這就是他的仁!”竊以為非是。“仁”是一種抽象的道德概念,談不上有所謂“我的仁”、“你的仁”、或“他的仁”。案“其”在此為語助詞,無義。用法同《詩.唐風》之“既見君子,如何其憂?”“如”當釋為“比得上”或“堪稱為”。故“如其仁!如其仁!”,應釋為“算得上是仁了!算得上是仁了!”
由上文所引兩段評論可見,孔子確曾批評管仲奢侈和不知禮節,卻以“仁”相許。在儒家的思想體系中,“仁”代表最高的為人準則,孔子既以“仁”許管仲,可見在孔子心目中,管仲的為人已臻最高境界。即使有種種缺點,不過是白圭之玷。對於管仲的霸業,孔子亦並無微詞。恰恰相反,孔子對自己不曾成為夷狄治下的臣民,完全歸功於管仲,對之感激不盡。由此可見,孟子所謂“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云云,完全是對孔子思想的歪曲和篡改。古往今來,把《論語》和《孟子》背誦得滾瓜爛熟者多如過江之鯽,卻不曾有人指出孟子實為修正主義之鼻祖,何其怪哉!何其怪哉! 上文在介紹法家人物及其著作時曾提到慎到和慎到之作《慎子》。《慎子》本有四十二篇,今僅存殘缺不完的七篇。其中《民雜》篇有一段議論君臣職責的文字,與《管子.君臣》篇的議論頗有類似之處。茲引述如下: “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仰成而已。故事無不治,治之正道也。…… 人君者自好為善以先下,則下不敢與君爭為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有過則臣反責君,逆亂之道也。君之智未必最賢於眾也,以未最賢而欲以善盡被下,則不贍矣。若使君之智最賢,以一君而盡贍下則勞,勞則有倦,倦則衰,衰則反覆於不贍之道也。… 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則臣皆事事矣。” 譯成今日的白話,就是: 如果說《管子》雖首倡君臣分權之論,卻語焉不詳,那麼,《慎子》則加以發揮,把何以須如此這般的理由做了一番透徹的闡述,而且頗有君主立憲的味道。故特表出於此,作為對《管子》治國理論之補充。 《慎子》對法治和法制也有一些極其精彩的論述,雖是在兩千年以前的理論,對於今日法制和法治的改革仍不乏參考價值。茲徵引如下,黑括號內為白話譯文: “為人君者不多聽,據法倚數以觀得失。無法之言不聽於耳,無法之勞不圖於功,無勞之親不任於官。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爭。今立法而行私,是私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故有道之國,法立則私議不行,君立則賢者不尊。民一於君,事斷於法,是國之大道也。” “一兔走街,百人追之,貪人具存,人莫之非者,以兔為未定分也。積兔滿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也,分定之後,雖鄙不爭。” “一兔走街,百人追之”云云以極其生動形象的手法刻劃出產權的重要性,誠古今絕妙好辭。 至此,《逍遙談》對於中國的法治與法制的理論與實踐業已談了近二十節。竊以為可以告一段落,回歸引起這一系列談論的本題。本題是:先秦時代的名家不亡於儒家之手而是亡於道家、法家、和縱橫家之手。道家和法家既已介紹如上,該是談縱橫家的時候了。 所謂“縱橫”, “縱”指“合縱”,“橫”指“連橫”。所謂“合縱”,指戰國時齊、楚、燕、韓、趙、魏等六國聯合抗秦的外交策略。所謂“連橫”,指以上六國分別與秦國結盟的外交策略。“縱”與“橫”的來歷,據說是因南北向稱為“縱”,東西向稱為“橫”。六國結盟為南北向的聯合,故稱“合縱”;六國分別與秦國結盟為東西向的聯合,故稱“連橫”。所謂“縱橫家”,指鼓吹“合縱”或“連橫”外交策略的人物。 《漢書.藝文志》合稱縱橫與道、法、名、儒、墨、陰陽、農、雜家等為學術九流,以今天的觀點來看,似乎有些歸類失倫。不過, 《漢書》之所以如此歸類,從歷史的觀點來看,並非沒有理由。最為明顯的理由有二:其一,道、法、名、儒、墨等各家在先秦時代與縱橫家一樣,皆積極捲入諸侯國際的政治和外交生活。其二,縱橫家像其餘各家一樣,學有來歷、說有師承,自成一個體系。比如,最著名的縱橫家蘇秦、張儀同受業於鬼谷子。稱蘇秦和張儀為“最著名的縱橫家”,其實還不足以體現蘇、張在縱橫家中的歷史地位。事實上,沒有蘇、張,就不存在合縱與連橫,自然也就不會有所謂縱橫學和縱橫家。既然如此,談縱橫,當首談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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