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戰始於麥克阿瑟的個人行為?全伊應該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 |
| 送交者: 神采 2006年03月17日08:56:5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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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有這麼一段: 這裡,我不想談到底金日成和李承晚誰更流氓,那時他們自己家的事,who cares。但是對中國和美國這種外來志願軍來說,美國參戰在先,最後跌跌撞撞幾百公里,從鴨綠江被趕回38線也在先,這要說清楚。 接下來,不對吧哈問:那美國把北韓打回三八線就該停了嘛,用不着把炸彈扔到東北嘛,這樣中國也就不用入韓參戰了嘛,對不對啊? 以上我認為問的很合理。事實是,美軍仁川登陸後,中國政府多次警告,聯合國軍不得過38線。過了中國人就要管。搞不懂美國政府以及麥克阿瑟那來那麼大膽子,一直打到鴨綠江邊,這才引來了中國參戰。 全伊回答:那是韓戰一開始麥克阿瑟的個人行為。面臨共產陣營的突然挑釁,作為一個堅決反共的軍人,有點過激反應完全是正常的。畢竟是金日成首先發動侵略戰爭啊。但麥克阿色畢竟不代表美國政府的立場。 這裡邊的意思是:打到鴨綠江邊是麥的個人行為,與美國政府無關。 我於是有疑問:好嘛,這個牙開的夠大的。你是說那個姓麥的以個人行為率領聯合國軍打到鴨綠江,造成中國參戰?靠,這還不是該槍斃的罪?你有責任找出過硬的證據支持你上面說的,希望你不是一個信口開河的人,這對你以後發炎的可信度很不利。反共可以,要反在點子上。 這個全伊是這麼回答的:我說的這些對稍微了解那段歷史的人來說是常識。而你卻把它當新聞。看來你不具備加入本壇討論的起碼條件。還是在一旁靜觀對你比較有利。 我認為這是惡毒的人身攻擊。首先我承認,我不敢說我對那段歷史有多深的了解,我也不知道,關於聯合國軍達到鴨綠江為麥的個人行為這種說法,是多少人的“常識”。我也不清楚,加入這個論壇的討論需要什麼起碼條件。我只是感覺,我有問題,有問的權力,在公共論壇,這是每個網友的權利。對於歷史的討論,最重要的是不帶有個人對某一方面的強烈的偏見,仇視,或輕蔑。全伊在討論時帶有這種心態,他的話語裡,經常出現稱這個是流氓,那個是匪等詞彙,以及對一些政見不同的網友在言語上的極大不尊重。我個人認為,他的這種行為,對本論壇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希望全伊規範自己在討論歷史問題時的詞語,尊重他人,不要把這裡變成另一個天下論壇。 下面,我還是要求全伊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聯合國軍打到鴨綠江是是麥克阿瑟的個人行為。換句話說,全伊必須證明,美國政府只想打到38線,恢復南韓,根本沒想越界。是賣克阿瑟的個人行為,綁架了聯合國軍,綁架了美國政府,最後招致聯合國軍1950年冬在北朝鮮的大潰敗。千萬別跟我說這是所謂的“共識”。共識不可靠,討論重大歷史事件,要的是硬邦邦的證據。 據我所知,麥最後被解職,並不是因為他打曾打到鴨綠江,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他一些不能被美國政府接受的危險想法,比如聯合國軍在朝鮮北部慘敗後,他甚至建議對中國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也就是核武器,這真把美國政府嚇壞了。 希望全伊千萬不要拒絕,你一定要提出過硬的證據,支持你的說法。因為這樣的討論是有益的,按你的話說,這對你在這個論壇討論歷史問題的“資格”或credibility,是很重要的,因為大家不願把你看成是一個喜歡信口開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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