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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折戟沉沙鐵未銷 八.真相的探索8.1-2
送交者: ABSS 2022年05月18日18:22:3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8.“陰謀說”的疑問

“陰謀說”以袁策祥《九一三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從李文普看”九一三”中”看不見的手”》、趙越勝《毛澤東逼林彪出走,陷他於死地》等文章為代表,大意是:中央對林立果一夥陰謀暗殺毛主席、企圖搶班奪權的計劃早就瞭然若揭,九一三事件就是一個把林彪全家置於死地的陰謀。上至毛澤東、周恩來、汪東興,下至8341部隊、潘景寅、李文普,都是計劃的制訂和參與者。先有毛澤東南巡講話的”敲山震虎”,再有周恩來夜查飛機的突然示警,風聲鶴唳的形勢終於將心懷鬼胎的林立果、葉群驚得倉皇出逃,並把林彪騙上飛機。8341部隊沿途戒備,姜作壽攔車、肖奇明開槍等都加劇了草木皆兵的效果和恐慌氣氛。專機強行起飛後,毛澤東故作大度,放行飛機逃往蒙古,其實飛機上早就安放了遙控炸彈,毛澤東對於林彪在劫難逃早就成竹在胸。飛機進入蒙古後,中央確認叛逃無誤,引爆炸彈,導致飛機在空中起火,機件失靈。火勢越來越大,潘景寅無法控制飛機,甚至沒有時間耗盡燃油,不得不冒險在野外迫降。因為落地速度過快,機腹擦地引發油箱爆炸,機上成員全部身亡。計劃完美完成,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開茅台慶祝。殺人畢竟有悔意,事後周恩來有兔死狐悲之感,當着紀登奎、李先念的面失態大哭。

與“蘇蒙導彈說”一樣,在沒有更多證據的情況下,“陰謀說”也只能當作是一種猜測。但是,由於九一三事件的諸多不合理現象都和“陰謀說”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我們不應該簡單粗暴地給它扣上一頂“謠言”的帽子,然後以“造謠傳謠”的大棍子收拾那些從事理論探究的學者,而是應該以科學謹慎的態度,逐一分析這些疑問,例如:

1.     在8341部隊大隊部,張宏為什麼說中央指示林立衡一起上飛機,跟着走?

2.     中央明知李文普的槍傷是自傷,卻並不追究,是為什麼?

3.     得知林飛往蒙古,毛的反應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吧。林作為副統帥,掌握大量國家機密,毛的反應如此泰然自若,底氣是什麼?

4.     三叉戟飛出國境後,周恩來下令全國飛機禁飛,機場全部關閉。周為什麼要禁飛?這種情況下即使三叉戟想回來,還可能嗎?

5.     多名蒙古當地目擊者證明飛機是先起火後迫降,火從何來?

6.     潘景寅作為負責駕駛一號專機的王牌飛行員,明知帶油迫降等於自殺,為什麼還要這樣做?迫降時為什麼不減速,犯下多個不合理的錯誤,幾近自殺?當初在山海關機場為什麼在副駕駛、領航員和通信員都沒有趕到的情況下就強行起飛?

7.     迫降時機上成員脫掉了手錶和鞋子,在做了迫降準備的,但為什麼都沒有系安全帶?

8.     9.18通知為林彪定性為”叛逃”,直接說劉沛豐等人是”死黨”,為什麼潘景寅就僅說是”駕駛員”?鄧小平後來為什麼說飛行員”是個好人”?

9.     9.22號,周當着紀登奎的面失態大哭。周恩來是一個極善於控制自己情緒的人。如果他和事件沒有直接干係,何至於此?

10.  墜毀後蘇聯方面率先到達現場並取走了黑匣子。當時中蘇關繫緊張沒有索要可以理解,但1989年雙方關係正常化甚至進入蜜月期後中方仍未索要黑匣子,是擔心什麼?中蘇之間在此事上是否存在某種默契?

11.  九一三事件官方後來的政策是”宜粗不宜細”。那麼為什麼”不宜細”,是否細節里有見不得光的真相?

 

下文就讓我們一一來剖析以上疑問。

1) 張宏說中央指示”跟着走”。按照”陰謀說”,中央本來就計劃藉機將林彪全家一網打盡,從而指示林立衡也上飛機,是說得通的。但我們先來看當事人姜作壽的回憶:23點15分,不安的心情驅使我再一次上96樓查哨,繼續觀察他們的動態。96樓南側的蓮花石哨兵告訴我,葉群、林立果老在外面轉,還不斷往汽車上裝東西。我來到96樓中段,迎面又碰上林彪秘書宋德金,他再次告訴我一個新情況:”大隊長,我看見他們都在忙着收拾東西,是不是今晚就要走啊!”……我急忙返回58樓大隊部值班室,準備向張宏同志匯報這個新情況。而這時張宏同志在廁所,所以我立即打電話向張耀祠同志報告這個新情況。張耀祠同志讓我們也一起上飛機,這樣我們還要做些必要的準備。(《姜作壽回憶在林彪身邊的五年》,姜作壽口述,舒雲整理)

如果姜作壽回憶的沒錯,在後來張耀祠下達控制飛機不准起飛的命令之前,最初的指示是讓8341部隊跟着上飛機。跟着上飛機的目的,自然一是監視,二是必要時可以控制飛機。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央指示林立衡也上飛機,繼續充當”臥底”,期望她在關鍵時刻繼續通風報信,似乎也說得通。8341部隊上飛機,是一種監視控制的手法,而不是謀殺的手法。後來姜作壽在8341部隊門口攔截紅旗車失敗、李文普跳車逃跑之後,8341部隊收到的指示也與“陰謀論”不符。姜作壽回憶:副團長張宏聽到槍聲,也到了現場察看,然後他返回大隊部值班室向張耀祠同志報告。張耀祠當即指示:”你們馬上乘車去山海關機場,阻止飛機起飛。有什麼情況及時報告。”隨即張耀祠同志將這個新情況向汪東興、周總理、毛主席報告,之後並沒有向我們傳達新的指示。(《姜作壽回憶在林彪身邊的五年》,姜作壽口述,舒雲整理)如果中央真的要殺林彪全家,最理想的做法應該是把林彪一家順利放走,然後引爆炸彈製造飛機失事,而不是指示部隊跟着上飛機,或者是阻止飛機起飛。這說明,不論有沒有陰謀,至少在當時8341部隊是不知情的,沒有配合參與。

按常理推斷,中央也並無必要將林家“一網打盡”。毛澤東大動干戈地“打草驚蛇”、“敲山震虎”的主要對象是林彪本人,敲打葉群也是意在沛公地針對林彪,雖然林立果策劃“五七一”陰謀暗殺毛澤東罪有應得,但林立衡一無政治能量,二無反叛野心,更是向中央檢舉揭發的”功臣“,中央何必要斬草除根,對林立衡一介女流都不肯放過呢?之前劉少奇被打倒,九名子女中除長子劉允斌不堪文革凌辱自殺外,其餘子女都活着熬過了文革。鄧小平的五名子女中除長子鄧朴方跳樓自殺造成終身癱瘓外,其餘子女也並未被毛特別針對。按照中國“罪不及父母,禍不及妻兒”的傳統文化,中央讓林立衡“跟着走”的指示未必是出於如此卑劣的用心。

但微妙的是,當事人後來的掩飾行為卻顯得畫蛇添足。張耀祠不承認自己讓林立衡一起上飛機:警衛另有飛機,我沒有叫姜作壽他們上飛機,那一架專機就是林彪一家子。讓林豆豆上飛機更不可能,我怎麼叫她跟着走?(採訪中央警衛局副局長張耀祠筆記,2003年2月18日,舒雲《林彪事件完整調查》)由於姜作壽始終不知道內情,又是警衛林彪的直接負責人,按常理推斷他的證詞應該比接近權力中心的張耀祠要更為可靠。張耀祠可能是擔心別人以為中央要對林家“一鍋端”,才否認讓姜作壽和林立衡上飛機。殊不知他指示姜作壽帶領8341部隊跟着上飛機,恰恰證明8341部隊沒有參與謀殺,他的否認反倒是給人以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對讓林立衡上飛機“跟着走”一事,張清林回憶說:“負責審查我和林豆豆的謝靜宜叫我們以‘黨性’保證不准再提這件事。”((舒雲《是誰讓林彪女兒林豆豆也上三叉戟?》,《新史記》第5期,選自《百問“九一三”》)謝靜宜逼迫當事人“封口“的做法是否說明自己做賊心虛,暗地裡藏着不可見人的秘密呢?

說句題外話,後來林立衡受到的待遇並不公正。雖然9.18通知中認定林立衡“在緊要關頭揭發林彪、葉群、林立果私調飛機、陰謀叛國投敵,為黨立功”,但很快她和張青霖就從北戴河被轉移到北京衛戍區,被謝靜宜負責的專案組勒令交代林彪“兩謀一叛”的“罪證”。謝靜宜得不到她所需要的內容時,“不得不天天來施壓,爭吵”,後來謝“想出新招軟化張清林,把她倆分開,各住一座樓。要張清林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線上跟她合作……三人苦爭苦鬥了半年,張清林被迫起草了一份交代,謝靜宜修改後交豆豆重抄,送給了毛澤東過目。”(劉家駒《我寫林彪傳的遭遇》,《炎黃春秋》2013年第3期;《因揭發林彪立功的林豆豆為何遭遇“不公正”待遇?》,人民網-文史頻道,2011年06月02日08:55)

1972年8月被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集體接見”後,林立衡回到空軍,空軍派出著名女飛行員諸惠芬等三人來輪番地“幫助”。中組部部長郭玉峰和公安部副部長李震三天兩頭來查案情。林立衡在高壓下精神崩潰了,服用了一把安眠藥,經301醫院搶救後,把她交回空軍報隔離審查。林立衡被視為林彪留下的“釘子”,由空軍報組織人大會批、小會斗。為防止她再自殺,把她關進一個只有8平方米的房間,派專人日夜監守。房間內晝夜開着燈,不准掛蚊帳,她身上被蚊子咬得遍身是腫塊,看守人每天端來一盆稀釋的敵敵畏潑灑在地面上。屋內空氣污濁,又數月不見陽光(看守人在牆上挖了個小洞,每天讓她伸出手臂曬半小時的太陽),林立衡掉了6顆牙,頭髮掉了一半,體重剩下70多斤。在自己生死存亡關頭,她向毛澤東寫出求救信。1974年7月31日,由空軍政委高厚良來向監禁中的林立衡傳達毛澤東的最高指示:解除對林立衡的監護,允許她同張清林往來,他們與死黨有區別。經政治局討論,決定把豆豆下放到空降15軍43師的農場勞動鍛煉。

1975年10月5日,中央組織部和空軍幹部部派人來農場,向豆豆宣布鄧小平的指示:恢復組織生活,恢復真名,按幹部待遇安排到地方工作。豆豆提出回北京的請求被拒絕,只能去人生地不熟的鄭州。(劉家駒《我寫林彪傳的遭遇》,載《炎黃春秋》2013年第3期)林立衡在鄭州汽車製造廠一分廠工作十餘年,期間仍然是中央監控對象。省公安廳對她的“安全”有嚴格的約束,她的日常行動,由汽車廠革委會指派得力的專人給予“保護”,不經允許不得離廠,經批准外出必須有人隨從,這種情況直到80年代改革開放後才有所放鬆。80年代中期,在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親自批示後,林立衡才得以返回北京工作。


2) 中央對李文普自傷的態度。中央對李文普自傷的處理態度也很微妙。根據舒雲《林彪事件完整調查》,張耀祠回憶:”我沒有檢查‘大紅旗’,這事過去就懶得檢查。那個情況下不能說自己打的,那時懷疑他(李文普)是自己打的。”張宏說:”走火,不說什麼事,不要鑑定。中央已經發了文件,與中央一個口徑。”汪東興說得更乾脆:”算了,小節,不再干擾。”姜作壽在回憶中也說:“(在詳細檢查了紅旗車之後),我向汪東興同志寫了詳細的書面報告,並當面向汪東興匯報了上述情況,同時我特意把拾到的四顆子彈殼以及彈頭交給汪東興。汪東興看也沒看,隨手丟進身邊的紙簍里了。關於李文普槍傷的事,我沒有問過李文普同志。汪東興同志說:‘開槍的事情,接你們報告時,中央文件已經定稿下發了。不理不管了,不要追究了,就按中央已下發的57號文件的精神辦吧。’關於李文普這一槍的種種猜測,至此也就在我們這裡劃上了句號。”(《姜作壽回憶在林彪身邊的五年》,姜作壽口述,舒雲整理)

如前文所分析,李文普之所以要自傷,是因為當時綜合種種跡象,李文普做出了如果跟着跑,此去凶多吉少甚至萬劫不復的判斷。為了給自己作為警衛幹部擅離職守、不“捨身與叛國投敵行為作鬥爭”的瀆職行為做出交待,不得已開槍自傷。撇開道德評價,李文普在當時的形勢下,做出寧可自傷也不願跟着走的決定,如果不是知曉內情,就一定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陰謀說”認為李文普是知曉內情的。袁策祥在《913事件中的李文普及其他》中指出:熟悉國內保衛制度的人都知道,李文普這類保衛幹部接受的是雙重領導。除了直接服務的首長之外,他們還必須接受另外一套體制的領導,定期、不定期地匯報工作、接受檢查。按照這種說法,李文普在擔任林彪警衛,同時又監視林彪的工作中,自然地掌握了林立果等人行動的大量信息,同時又及時掌握了中央對林彪的態度和可能的行動計劃。在明白此行有去無回,但警衛幹部職責所在不得不跟着走的關鍵時刻,李文普選擇了以自傷的方式跳出陰謀、保全性命。

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就算中央計劃要暗殺林彪,也不大會讓李文普這個級別的角色知道,否則萬一知曉內情的李文普向林彪告密,後果不堪設想。更現實的可能是,李文普根據當時形勢,準確判斷出林彪的地位岌岌可危,而林立果挾持林彪逃跑根本沒有前途,跟着跑就是死路一條。自己如果捲入這個可怕的漩渦,不但生死未卜,而且政治上將陷入無底深淵,連累家人一起墮入地獄。權衡再三,李文普只能橫下心來,以左臂終身殘疾為代價,換取自己和家人一條活路。

後來李文普以以保留黨籍、軍籍和不株連家人三項條件,”交待”了林彪那句”伊爾庫茨克有多遠”的口供,坐實了”林彪反革命集團”“叛黨叛國”的罪名。在這種情況下,中央自然不會再追究李文普自傷的問題,否則為林彪”叛黨叛國”提供關鍵口供的證人居然是個開槍自傷的騙子,他的證詞怎麼還會可信?於是乎,一句”小節,不再干擾”,李文普自傷之事從此一筆帶過。雖然官方後來自己也承認”李文普‘自傷’的說法由來已久”,但此事早已蓋棺定論,坊間傳聞又無據可查,只能就此不了了之。

需要說明的是,李文普交待”伊爾庫茨克有多遠”是在九一三事件半年之後,而9.18通知在事件短短五天后就已經把林彪定性為”叛黨叛國”,所以李文普的供詞並不是林彪定性的必要條件。但即便如此,由於李文普的供詞是證明林彪直接知情並支持”叛逃”的唯一證據,而且是孤證,林立衡、張寧等人對李文普”賣主求榮”的做法一直耿耿於懷。李文普後來雖然保住了黨籍、軍籍,家人也沒有被牽連,但是呂梁石棉礦的六年苦役、左臂殘疾留下的傷痛,再加上內心的時時煎熬,相信他也並不比九一三倖存的其他生還者過得更快樂。這不是李文普一個人的悲劇,而是那個年代的悲劇、整個國家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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