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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張自忠:一句話招來半生“漢奸”罵名(下)
送交者: 李力傑 2006年04月03日10:26:5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張自忠:一句話招來半生“漢奸”罵名(下)

  五、你同宋先生成了民族英雄,我怕成了漢奸了

  張自忠並非沒有想到他在大軍撤離之後獨自留下來擔任北平市長,人們會怎麼看。1937年7月28日晚上,在送二十九軍首腦南撤時,他就垂淚對秦德純說:“你同宋先生成了民族英雄,我怕成了漢奸了。”

  那天的下午,在平津已經守不住了的情況下,宋哲元、秦德純、張自忠、馮治安、張維藩等人在一起開會,討論撤退。因為必須有人留下來繼續和日本人進行談判,會上提出兩個善後方案:

  (一)留下四團人,由秦德純指揮留守北平。

  (二)留下張自忠與日本人周旋。

  結果秦德純和張自忠都不願意留下來,因為兩個人都很清楚,留下來就會擔“漢奸”的罵名。本來大家之所以提出這兩個方案,應當就說明了秦、張二人素有“親日”之名,和日本人的交道打得比較多,留下來和日本人周旋會比較容易。但是正因為如此,這兩個人平時被攻擊為“漢奸”也最多,也正是最不願意留下來的人。張自忠不用說了,秦德純在後來撰文回憶這段歷史時也說:“此時國內外人士不明真象,本愛國愛友之心情,函電紛馳,責難頗多,既不能向其說明真象,只有苦心孤詣,忍辱求全,以待事實之證明。主持其事者的精神痛苦確達極點。”

  怎麼辦?這個火炕總得有人跳,這個地獄總得有人下。最後,挑起了這個重擔的,是張自忠。然後,他在三年後戰死沙場的命運,就已註定。他並非挑不起與日本人在戰敗之餘,開展“弱國外交”這近於不可能的任務;他挑不起的,是輿論給他戴上的“華北特號漢奸”帽子,是舉國上下潑給他的髒水。他的才能,足以將號稱日本“鐵軍”的板垣師團阻在臨沂,不能前進一寸;他的良心,卻不能忍受自己名譽受到的侮辱。

  蔣介石在為張自忠發出的悼電里還特意就他的這一段歷史說:“藎忱之勇敢善戰,舉世皆知。其智深勇沉,則猶有世人未及者。自喜峰口戰事之後,盧溝橋戰事之前,敵人密布平津之間,乘間抵隙。多方以謀我,其時應敵之難,蓋有千百於今日之抗戰者。藎忱前主察政,後長津市,皆以身當樽俎折衝之交,忍痛含垢,與敵周旋。眾謗群疑,無所搖奪,而未嘗以一語自明。惟中正獨知其苦衷與枉曲,乃特加愛護矜全,而猶為全國人士所不諒也......夫見危授命,烈士之行,古今猶多有之。至於當艱難之會,內斷諸心,苟利國家,曾不以當世之是非毀譽亂其慮,此古大臣謀國之用心,固非尋常之人所及知,亦非尋常之人所能任也。”

  我不知道當年罵他“漢奸”的人,在那時心裡的想法。我只知道,在那時,張自忠已經死了。

  悼電里說他“未嘗以一語自明”,是不確的。事實上,張自忠一直不停地在為自己辯解,說自己不是“漢奸”,可惜的是,當時的輿論不能認同他的作法。“行”之不立,“言”就更不能被接受了。他的辯解,一說出來就會淹沒在滾滾的輿論里。比如,他說:“我姓張的決不做對不起民眾的事。”報紙卻諷刺他說:“張自忠在津宣言:‘我姓張的決不做對不起民眾的事。’我們聞其‘聲’,如見其人。拍着胸膛硬碰,好像不失‘英雄’本色。……這樣並無用處,事在做給人看。”

  與輿論的反應比起來,蔣介石說他自己“獨知其苦衷與枉曲,乃特加愛護矜全”,則不能算是自誇。表面上看起來,當時南京政府對張自忠還是比較嚴厲的。張自忠剛剛化裝離開北平,輾轉來到濟南,蔣介石就下令將他“押解南京”。然後他人還在去南京的火車上時,政府又發令說他“放棄責任,迭失守地”,撤職查辦[3]。這好像不能算是“愛護矜全”吧?但其實當張自忠在南京去見他的時候,蔣介石安慰他說:“你在北方的一切情形,我均明了”,後來秦德純問蔣介石對張自忠的處理意見時,“蔣介石踱着步,沉吟了片刻,說:‘現在輿論反應很大,他的身體、精神都不好,先在南京休養一段再說吧!’”可見蔣對張自忠的處置只是迫於輿論的壓力,所以他可以近於自豪地說“而猶為全國人士所不諒也”(案蔣氏所行,一向也是和張自忠同樣的政策,所挨的罵,只怕也還在張自忠之上,確實是可以說“我均明了”)。

  悼電里還有一句話:“曾不以當世之是非毀譽亂其慮”。當張自忠在平津面對着敵人,不能戰鬥,反需周旋的“艱難之會”時,是當得起這樣的評價的。但當他被撤職查辦,困居南京,遠離了鬥爭的漩渦後,沒有了公務的繁忙勞心時,“當世之是非毀譽”卻又從心底鑽了出來,反倒開 始“亂其慮”了。如果侮辱他的是敵人,他可以和他們一決生死。可他也深知,輿論對他的攻擊,其實也是基於愛國之心,對他們,他無可如何。給自己申辯吧?沒人會聽他的,況且那時全國都是一片愛國高調,他能放得出什麼言論上的“衛星”來?在這樣的苦悶中,他除了沉醉於鴉片之外,怕也只有一遍遍地痛下決心,將來要“一死報國,以示清白”,不然,他的良心又怎能挺得過那樣的煎熬?

  所以我認為,張自忠在戰場上的“求死”行為,主要原因是人們對他的攻擊,造成了“精神痛苦確達極點”。打內戰和丟失平津,應當也是他精神上的重大負擔,從而加重了他“求死”的決心。但是,綜觀他在困居南京前後不同的言行對比,以及他多次提到的要洗刷自己的冤枉的話,輿論給他戴上的“漢奸”帽子,應當才是決定性的原因。

  當然,我願意再強調一遍,這一切的一切的原因,歸根到底,都是在於日本侵略者。正是因為他們的侵略,中國人感到亡國奴的命運已經迫在眉睫,在如此嚴重的壓力下,輿論的反應自然相當過激,更不用說日軍是殺死張自忠的直接兇手了。

  六、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

  如今,中國的生存環境已經大為寬鬆,我想,我們可以,也應該檢討一下了。

  陳嘉庚的提議“敵未退出我國土即言和當以漢奸國賊論”,曾由國民參政會第二次大會通過,並被後人譽為“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但是拿這個說法,往抗戰的歷史上套時,第一個被網住吊起來示眾的,就是張自忠。你看,在日本人未退出東北,而且借着“何梅協定”、“秦土協定”在華北駐紮重兵的時候,張自忠卻和日本人酬酢往還,交往密切,而不是一見到日本人就拉下臉來,怒斥他們的侵略行徑。甚至到“七七”盧溝橋事變後,在全國一片抗日聲中,他還一次次地主張“和平解決”、“就地解決”,陳嘉庚的提議簡直就是為他度身定做的。

  ----把我們的“民族精神”打成了“漢奸”,這個提案不知偉大在哪裡?

  問題出在,我們不應該從一個人的觀點來斷定他(含“她”,下同)的立場,尤其當這個觀點和自己不合時。冀察政務委員會的首腦人物中,張自忠被認為是“主和派”的代表,其實委員長宋哲元以及其他重要官員如秦德純等的共識,都是與日本不可輕啟戰端,能拖則拖,而來自蔣介石的承諾也是“務須忍辱負重,委屈求全,以便中央迅速完成國防。將來宋軍長在北方維持的時間越久,即對國家之貢獻愈大。只要在不妨礙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大原則下,妥密應付,中央定予支持。”

  我無意於在這裡討論這個政策的正確與否。當時的情勢極為複雜微妙,要徹底說清楚這個問題,不是我這篇小文所能承擔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政策或許不是當時最好的選擇,然而冀察政務委員會提出這樣的政策,一定是出於維護國家利益的動機。他們不是完人,在政策判斷上當然也會犯錯誤,有時還會很嚴重,但他們提出政策的出發點,都絕不是為了出賣國家的利益。

  冀察政務委員會不是個賣國的組織,相反,說到抗日,全國都找不出像二十九軍這樣光榮的部隊來。他們不僅有威鎮喜峰口的大刀隊,而且高級將領中一個當漢奸的都沒有,主要人物除了張自忠留守北平外,都隨主力南撤了。尤其他們僅師長以上的將領中,就有副軍長佟麟閣、一三二師師長趙登禹(亦即喜峰口一戰的英雄)、三十八師師長張自忠三人先後殉國。抗戰軍興後,部隊擴充,當時的軍長,都相當於後來的集團軍總司令,而師長則至少相當於後來的軍長,比如宋哲元任第一集團軍總司令,張自忠任五十九軍軍長至第三十三集團軍總司令,原三十七師師長馮治安任七十七軍軍長至第三十三集團軍副總司令,原一四三師師長劉汝明任六十八軍軍長至第十四集團軍總司令。總共在抗戰里殉國的集團軍總司令不過兩位,可見二十九軍的犧牲和貢獻,在中國軍隊裡是首屈一指的。

  順便說一句,二十九軍是由在中原大戰後不肯投降蔣方的西北軍殘部改編而成的。西北軍本身就是封建色彩濃厚的一支軍隊,講究舊道德。二十九軍們的將領們在中原大戰失敗後,同儕們紛紛另謀高就的情況下,仍然忠於馮玉祥,比如宋哲元收到蔣介石的委任狀,看後就撕掉了,說明 他們確實對道德看得特別重。這群人在抗戰中有如此英勇的表現,也就不足為怪了。

  但偏偏他們卻被輿論猛烈攻擊為“漢奸”。當時的南京政府也有着同樣的遭遇,但那裡的政客們對這一套心知肚明,雖然迫於輿論的壓力也會做些讓步,但根本的想法卻不會改變。冀察政務委員會裡的首腦們都是軍人出身,對政治這一行的複雜度遠遠估計不足,“當世之是非毀譽”把他們弄得無所適從,以至於大家都知道應該有人在大軍南撤後繼續和日本人打交道,可就是沒人願意留下來,不是怕任務艱巨,而是怕被罵成“漢奸”。被罵為“漢奸”的人,微弱的自辯往往激起人們更大的憤怒,背上了一個沉重的黑鍋卻無可奈何,因為他所面對的,是人們近於瘋狂的愛國熱情。

  張自忠決定留下來後,在這愛國熱情的驅使下,全國馬上一起投入了對他的口頭討伐中。在同樣的愛國熱情的驅使下,北京的居民曾真的以“口頭”來討伐了袁崇煥。張自忠雖然沒有象袁崇煥那樣被凌遲,但他的心靈上所受的刀剮,又何少於前人遍體的鱗傷......

  接下來的事情我不忍再回顧一遍了。讓我們跳到1940年5月16日下午,隨着南瓜店十里長山杏仁山腳下的一陣槍響,一個“漢奸”死去,隨之而新生的,乃是一個“民族精神”。

  在一個“漢奸”的罵名消失、一個“民族精神”的豐碑被樹立起來的同時,我更關注的,卻是有一個“人”死了。在“漢奸”和“民族精神”之間,是一個“人”。在“漢奸”和“民族精神”的生和死之間,有着一個人的靈魂的生死鬥爭。我雖然不能同意張自忠“求死”的行為,可是,看完了他的傳後,我又想:這樣備受煎熬的靈魂,被攪動得那樣痛苦的良心,活着也是苦難,確實還是“求死”比較容易。鴉片是一種麻醉,死也是。

  我不想研究張自忠的死給抗日戰場帶來了多大的損失,也不想假設張自忠如果活着可以打多少勝仗,僅僅是為了他那飽受折磨的靈魂,為了他那不能平安的良心,我們就應該檢討輿論的過錯了。

  七、楚人失弓,楚人得之

  我想,說一個人是“漢奸”,是對他立場的判定,即他損害中國和中國人民的利益的動機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或者其他卑劣的原因。所以,我們攻擊一個人是“漢奸”,應當是對他的動機有了充分的判斷,而不是由於其他任何原因。我所能想到的,有如下幾點:

  一,不能僅僅因為一個人的作為損害了中國的利益就說他是“漢奸”。世無完人,任何人都會出錯,如果是“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也還罷了,如果因此損害到了國家的利益,那也不能就指他為“漢奸”,否則的話,上至國家領導,下至普通留學生,沒有一個不是“漢奸”。誰敢保證說自己從沒有犯過錯誤,沒有損壞過中國人的形象?不是說“好心辦壞事”就不能責備,只是我們應當責備的是壞事的原因,而不是非把好心硬說成壞心。除非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為了自己卑劣的動機而故意損害中國的利益,否則“漢奸”的帽子要慎祭。

  二,不能僅僅根據一個人的言論就說他是“漢奸”。人的思想差異之大,有如星球爆炸後的塵埃軌跡,滿天飛逸,且越行越遠。從同一個立場出發,不同的人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從某些人的邏輯來看,別人得出那樣的結論,只能倒推出此人是站在賣國的立場;而其實這樣的倒推,往往只說明了這些人自己思想的狹隘。愛國不是只有一個方式,一種思想。把和自己的“愛國觀點”不同的人打為“漢奸”,一來是對別人心理的(往往是出於不耐煩的)武斷猜測,二來相當於剝奪了別人的愛國權,三來,我堅信,所有的人只能用同一種方式愛國,是極其危險的。

  三,不能僅僅根據一個人的行為就說他是“漢奸”。理由完全同上。可以支持的例子我們已經看到了,就是張自忠出任平津淪陷後的北平市長。需要再多說幾句的是:行為不同於言論,是會帶來直接後果的。所以人們有時可以容忍不同的言論,但對於不能認同的行為,容忍度就差得多 。可是,你所認為的“鐵定賣國”的行為,也許別人是為了“愛國”的動機才做的。

  總之,“漢奸”是“動機罪”。給人的動機定罪,就要找到他動機卑劣的證據,而不是去抓“行為罪”、“言論罪”或“思想罪”。抗日戰爭時的中國,確實處在亡國的危險之下,那時輿論的過激,雖然也造成很多不好的後果,但還情有可原,日本侵略者在這方面的罪責不容推卸。可到了今天,我們還在用同樣的標準到處苛求同胞,就真可謂“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了。

  蓋我們的社會輿論總覺得,一個人的行為言論思想,皆不足道,重要的是道德,所謂“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是也。所以輿論對一個人的評判,怎麼說他做事帶來的不好後果、說話犯了錯誤、思想荒謬不堪,都是不夠份量的,非得把這一評判帶到道德領域裡去,才能徹底將他一筆勾倒。同理,要誇獎一個人,說他做了什麼好事是不夠的,一定要因此發現出他的優秀道德品質,才算是真正的褒揚。

  這其中的荒謬,在於把本屬於德、言、功不同的領域的評價混同起來了。我們似乎總有一種要把人的評價“一刀切”的傾向,要麼言好功好德也好,言語大放衛星,行為無私奉獻,思想(實為道德)處處閃光;要麼言壞功壞德也壞,說了幾句實話,做事特立獨行,立刻就是覺悟低下、道德敗壞了。

  結果,中國的社會輿論對於人物在道德標準方面的評價,往往極為苛刻。對於人的錯誤,動輒能以主流道德標準上綱上線,追究到內心的根源里去;而讚譽之詞,只給死人和當權的人。早在兩千年前,馮唐就對漢文帝說:“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其實何止皇家的法典如此,我們的思想也是如此(這兩者的關係,頗堪深思)。輿論高擎着宛如照妖鏡一般發出萬丈光芒的道德標準,對人的言行舉止乃至思想一一甄別,略有出入,立即打為異端,貶為敗類;而到需要 “賞”時,鬧劇便頂着“正劇”的名目,嚴肅地上演。

  回顧歷史時,人們往往只是驚詫於那個道德標準的可笑,卻不能覺察到我們自己的可笑。經歷了那樣的歲月的人們,在主流道德標準蜂腰輕輕一扭換了個面目重新粉墨登場時,竟然好像全然忘記了曾經刻骨銘心的教訓。我們又義憤填膺地開始罵起了“漢奸”,僅僅因為那個人說了幾句外國的好話,或者提倡實行外國的政治制度。我們又趨之若鶩地拜倒在“愛國”的冠冕下,無論那只是幾句豪言壯語,還是把國瘡形容為艷如桃李。誰說“文化大革命”不會再來?當一個新的叫做 “精神大愛國”的運動興起時,誰又會有膽量去抗拒?

  我們有個成語叫“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可當前面剛剛碾過我們的身體的車翻倒在崎嶇的路上時,我們卻指着那輛車說:這駕車的人太差了(並常常推斷出他們的道德也不好),或者,這輛車的構造不對,註定要翻;然後壓制下自己被碾的創痛,擠上另一輛車,又在老路上向前疾奔,並且不吝於在車前出現巨坑時,自告奮勇或推下其他人去填,因為這輛車,真的是很漂亮呵。

  西方有句話說:“讓愷撒的歸於愷撒,耶穌的歸於耶穌”。愷撒統治着世俗的領域,耶穌統治着靈魂的領域。可我們總要讓耶穌統領一切,即使是世俗的作為,也要讓靈魂的審判官來審判。愷撒在輿論的筆下淪為耶穌的傀儡,重複着耶穌所唱出的“主旋律”,把世人的功言、事實的真相在道德的準則下重新塑造。同時,這塑造又迅速臉譜化,於是人們又往往根據世俗的言行輕易地推定出一個人的心靈,讓愷撒完成了對耶穌的報復。在愷撒和耶穌的爭鬥中,被碾得粉碎的是人的靈魂和形象。

  唐杜牧做<<阿房宮賦>>,在總結了秦歷二世乃亡的教訓後說:“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如果我們總是拜倒在主流道德標準之下,被操縱着去做着各種“誅心”之論,改朝換代般地變了個道德標準就以為解決了所有問題,卻始終不能有寬容的心態,始終不能學會實事求是,把德、言、功混為一談,那麼,我們今天為以前的荒謬大發感慨,不過是“哀之而不鑒之”,就在不遠處,後人已經在等着要“復哀”我們了。

  八、結語

  最後,關於張自忠的死,我不憚再說一遍,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輿論的“罰太重”,雖然是“古已有之”了,但在那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確實也難免更為偏激,這些都是應當歸罪於日本侵略者。只是對日本侵略者的譴責,當是吾等共識,所以這裡少說幾句而已。全文寫下來,似乎是在說輿論逼死了張自忠,但我要一再強調,是侵略戰爭導致了這一切。

  但是,我仍然認為,如果國人理智應對,本來是可以避免張自忠的早死的。當時,並沒有任何人責怪輿論。蔣介石的悼電里說“眾謗群疑”、“當世之是非毀譽”,乃至“而猶為全國人士所不諒也”,更多的是對張自忠的褒獎,而不是數落輿論的錯誤。這是因為當時抗戰仍然處在極其艱難的階段,愛國的民氣不能打擊。

  而到了我們的生存環境大為寬鬆的今天,我們難道還不應該反省嗎?為了那個曾飽受折磨的靈魂,也為了讓更多的人不墜入同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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