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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逍遙談》(105-108)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4月06日08:49:4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105

《易》,亦稱《易經》或《周易》。稱之為“經”,因向來視為經典。冠之以“周”,則原因不甚了了。一說因為周人所作,故名。一說“周”,意為“周密”、“周流”、“周遍”,冠之以“周”,旨在強調《易》的包羅萬象、無所遺漏。

《易》的內容包括圖與文兩部分。圖,指六十四卦的圖像,相傳是伏羲所畫,伏羲是傳說中華夏人種的始祖,遠遠早於周,不能說是周人。所謂“周人所作”,指解釋圖像的文字部分相傳為周文王等所作而言。

周人既能作文以解釋圖像,先於周的人難道就不能?於是又有“易”在夏代稱之為“連山”,在殷商稱之為“歸藏”的說法。所謂“稱之為”云云,因襲傳統之說,其實不很確切,實指在夏代有一種不同於“周易”的“易”,名曰“連山”,在殷商有一種不同於“周易”的 “易”,名曰“歸藏”。更確切地說,所謂“不同”,指圖像的次序和解釋圖像的文字不同。比如,《周易》以象徵“天”的“乾卦”為首,《連山》和《歸藏》則分別以像征“山”和“地”的“艮卦”和“坤卦”為首。三卦之中,“乾卦”的圖像最為簡單,“艮卦”的圖像最為複雜。時代越早,反而取越複雜的圖像為首;時代越晚,反而取越簡單的圖像為首,乖張可疑。據近人考證,無論《周易》之前是否的確有過稱之為“連山”或“歸藏”的“易”,如今見於《三古墳書》和《玉函山房輯佚書》中的《連山》與《歸藏》,皆系後人偽托,則無可置疑焉。

“周”字之意既如此費周張,姑置之不作深論,且說“易”字。“易”之所以曰“易”,據唐代學者孔穎達的解釋,包括三層意思。其一,簡易。其二,變易。其三,不變易。這說法大約是魏晉南北朝玄談之遺風,套用今天的時髦詞彙,則不妨說是辯證法的論斷。是否符合上古的本意卻頗可存疑。比如,簡易之說,想必是據卦的圖像結構而來。簡單與複雜是相對的觀點,後人以為簡單者,在上古人看來未必就簡單。況且,卦為預卜吉凶而設,料想古人不會掉以輕心,以簡易的態度處之。一說“易”字下半部的“勿”,本是“月”字的象形。如此,則所謂“易”者,本意在象徵“日”與“月”或“陽”與“陰”的轉換。這說法既能溝通陰陽與卦的關係,也比較接近伏羲仰觀天文、俯視地象而畫卦的傳說,遠較前說為勝。

“伏羲”之“伏”,亦作“宓”、“包”或“庖”。“伏羲”之“羲”,亦作“犧”或“戲”。古無輕摩擦音,“伏”、“宓”、“包”、“庖”的輔音皆讀作“包”的輔音。“伏”與“宓”的元音相同,“包”與“庖”的元音相同,兩元音極為接近,可以通假。“羲”、“犧”、“戲”則於今音亦相通。一個名字而有這麼多不同的寫法,不說明這人物的存在與否可疑。恰恰相反,說明相傳有這麼個人物的說法出現極早,絕不是後人捏造的。因早於文字的出現,故當有文字出現時,遂出現不同形式的記錄。不過,說這傳說並非捏造,並不等於說這說傳說的內容就真實可信。即使伏羲確有其人,也不等於說《易經》的圖像是伏羲所畫的說法也必然真實可信。把《易經》六十四卦圖像的作者歸到華夏人種始祖的頭上,無非是強調其原始性。

所謂六十四卦,實由八卦而生,八卦中的每一卦與其他卦(包括自己在內)兩兩相組合,從而生成六十四卦。八卦中的每一卦,都可以歸結為三橫道,每一橫道或為連續的一划,或被縱向切開一分為二,如此而已。僅有橫而無豎,更遑論彎曲盤折,簡單原始以至於斯,其為漢字之始祖,殆無可置疑。卦之功能,不在計數、記言、或者紀事,而在占卜凶吉。漢字既然由八卦的圖像而生,可見漢字之產生,不是於對記載以往的需求,乃出於對預測未來的希望,與一般流行的文字起源說相鑿枘。

與圖像相反,《易》的文字的部份頗為複雜。首先,文字部份有“經”與“傳”之分。“經”又分為“卦辭”和“爻辭”兩類。“傳”是對“經”的解釋,故亦稱之為“易傳”。“易傳”又分成七類,分別名之曰“彖”、“象”、“文言”、“繫辭”、“說卦”、“序卦”、和“雜卦”。“彖”與“繫辭”又有“上”、“下”之分,“象”又有“大”、“小”之別,於是,七類又演變為十類,故“易傳”又合稱之為“十翼”。“卦辭”相傳為周文王所作,“爻辭”相傳為周公(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所作,“十翼”相傳為孔子所作,抵皆不足信。其是“易傳”,各“傳”,文體不同,顯然非出一人之手。時下流行的觀點是“繫辭”和“序卦”是戰國時人的作品,理由是“繫辭”和“序卦”充滿變化和辯證的觀念。基於同樣的推理,《老子》也被視為戰國時人之作。如此這般揣測,同以為周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十翼”的傳說一樣,捕風捉影,也是大抵皆不足信。


§106

《易經》卦像的每一橫道稱之為一“爻”,連續的橫道稱之為“陽爻”或“九”,斷開的橫道稱之為“陰爻”或“六”。最上的爻稱之為“初爻”或“上爻”,由上至下依此類推為“二爻”、“三爻”、“四爻”、“五爻”。如“初爻”為“陽爻”,則曰“初九”或“上九”;“二爻”為“陰爻”,則曰“六二”,其餘以此類推。“卦辭”是對每一卦像的總結,比如,與乾卦圖像對應的卦辭是“元亨利貞”。“爻辭”則對卦像的每一爻進行分析,比如乾卦的“爻辭”是“初九,潛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因乾卦的每一爻都是陽爻,故從上至下皆為“九”而無“六”。

倘若僅就經文而言,《易經》不過是一本占卦的書。說“不過”,當然是輕視之的意思。“輕視之”,又當然是根據今人的觀點。今人大都視占卦為荒唐可笑的把戲,故輕視之。古人則肯定以今人對科學的態度對待占卦,崇敬得無以復加。否則,如何會有那麼多高手對這本占卦的書一次又一次作注釋?無論孔子是否為“易傳”的作者之一,“易傳”出自高人之手卻無可置疑。今人之所以仍對《易經》有興趣,正因有“易傳”的緣故。“易傳”之所以令今人感興趣,是因為今人不視之為占卦之學而視之為哲學。能把今人輕視的占卦解釋為今人崇拜的哲學,非高手,何足以辦此!

“易傳”之中又以“繫辭”和“序卦”兩部份最有辯證的意境。“繫辭”內容較多,未便全文徵引。竊以為“繫辭”中最精闢的見解為這樣一段話:“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天地最大的功能在生息,此話至當不移,然不過是句陪襯而已,要害在對比出聖人(不妨理解為領導人)最大的法寶在地位。怎麼才能守得住地位呢?此問妙極,喻地位是有人要爭奪的事實與不言之中。答曰:仁。只此一字而無他。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學術雖然也談仁,但孔子只是把仁作為個人修養的最高標準。至於為政,孔子有三條原則,最高的原則是“信”,其次是“足食”,再其次是“足兵”,而“仁”無與焉。說見上文,此不復贅。怎麼才能有人跟隨呢?此問亦絕妙,不言而喻保住地位須有群眾支持。答曰:財。也是一個字而無他。“財”可以相當於孔子的“足食”,只是重要性的次序有出入,依孔子之見,“財”只配居第二位。財不理,有財也會變成無財,故緊接着說要“理財”,套用一句今天的政治術語,就是說要管理好經濟。“正辭”,既可以理解為“信”的意思,也可以理解為孔子所謂的“正名”。也就是說有了經濟基礎之後,要建立公平正直的政治理論。“禁民為非”,就是要建立法治,維持社會治安。把“理財、正辭、禁民為非”三項歸結為“義”,這說法也頗新穎,因“義”一般也是像“仁”一樣被定義為個人的道德修養。要言之,從“何以守位”至“曰義”,二十二個字說透古今中外之“治道”。讀者倘若先前對“易傳”非高手莫辦的說法有所存疑,至此想必前疑盡釋,同柞里子一樣禁不住拍案叫絕。

緊接着上一段話的下面這幾句話也不可不讀:“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譯成今日的白話,就是:“古代包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包羲氏仰觀天文,俯察地理,觀察鳥獸的文彩圖案和山川的形式,近而研究人身,遠而研究自然,於是而創作八卦,以表達神奇的變化、描繪萬物的狀態。”

與上一段話不同,此話不是什麼精闢的論斷。不過,這段話明確無誤地說明中國古代人確信文明之興,其動力在於人而不在於上帝,其方式在於取法自然而不在於信仰。讀者也許還記得《逍遙談》是從華夏文化之不具宗教性談起的,倘若先前對華夏文化之無宗教傾向的說法有所存疑,既讀至此,想必也會前疑盡釋,同柞里子一樣視不具宗教傾向為華夏文化的最基本的特色。

除此之外,有些經常應用的成語也出自“繫辭”,不可不知。比如,“見仁見智(知)”, 原文是“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原文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方”,指“主張”、“見解”。號稱“樂天派”者雖未必都讀過“繫辭”,稱別人為“樂天派”者雖也未必都讀過“繫辭”,“樂天派”一辭卻也是從《易經》的“繫辭”中來,原文是“樂天知命,故不憂。”可見“繫辭”雖屬古雅,於今日的通俗文化亦不乏影響。


§107

“易傳”之中的“序卦”解釋各卦的次序和關係,自始至終貫穿以辯證的觀點。文不長,茲全文轉錄於下,黑括號內為注釋: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這句話解釋為何以乾、坤兩卦為首。以下文文體推之,似缺“故以乾、坤為首”這麼一句。】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
【充滿天地之間者除萬物之外,別無所有,故接下來是屯卦。屯,就是充滿的意思。】

“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亦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屯,是萬物初生的狀態,初生必由萌芽始,故接下來是蒙卦。“蒙者,蒙也”,用本字解釋本字,看起來滑稽無謂,卻是古代字書常見的一種解釋方式。大約是因為最初之時每一個字只有一個意思,也就是所謂本意。後來有所引申,出現引申之意。有些字的引申之意逐漸後來居上,比本意更加常用,故用本意的時候,反而得特別注釋之。用本字解釋本字,就是用在這種場合。“蒙”的本意是“萌發”,引申之意“遮蔽”後來居上。所謂“蒙者,蒙也”,意思是:“蒙”字在此用“蒙”的本意。仍恐不夠明確,故再加一句“物之稚也”,說明“蒙”指“事物的幼稚狀態”。】

“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事物處於幼稚狀態時需要營養,故接下來是需卦。需,指飲食之道。】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飲食之事必然引起爭訟,故接下來是訟卦。此說絕妙,至今有“搶飯碗”之說,美國勞工的反移民態度,亦因惟恐移民“搶飯碗”而起。可見此誠為古今中外顛撲不破之真理。】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爭訟必然引起群眾的參與,故接下來是師卦。師,指群眾。所謂“打群架”,原來自古已然。用“師”作為“眾”的意思,亦見諸《詩》。“師”作“軍隊”解,亦由此用法而來。可見所謂“部隊”,最早不過就是“烏合之眾”而已。】

“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來了一大幫人,必然有所輔助,故接下來是比卦。比,指輔助。】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來幫忙的人必然有所積蓄,故接下來是小畜卦。此說亦絕妙,可見空手是犯不上來湊熱鬧的。“畜”是“蓄”的本字。一般來說,字的偏旁部首都是字的意思逐漸擴張之後增加的,以便

區別。】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財產有所積蓄然後才會制訂規矩,故接下來是履卦。履,就是照章辦事的意思,故至今用“履行”指合同、契約的兌現。】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照章辦事才能把事情辦通,然後才會安定。故接下來說泰卦。泰,指通暢。“履而泰,然後安”,六字道盡法治之重要性。】

“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凡事絕不會永遠暢通,故接下來是否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凡事絕不會永遠行不通,故接下來是同人卦。同仁,指意見一致。意見一致,事情就會辦通】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但凡與人同心者,必有所得。故接下來是大有卦。】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大有所得而不可以過份,故接下來是謙卦。】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大有而能謙虛必然愉快,故接下來是豫卦。豫,指愉快、喜悅。今日仍有“不豫之色”的說法,即本此。】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愉快則必然有人追隨,故接下來是隨卦。】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因愉快而受人追隨者,必然要干番事業,故接下來是蠱卦。蠱,指事。】

“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
【開創了事業然後才可能擴大規模,故接下來是臨卦。臨,指大。】

“物大而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規模宏大方才可觀,故接下來是觀卦。】

“可觀然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可觀然後方才符合要求,故接下來是噬嗑卦。嗑,指合。噬,咬。噬嗑,也就是咬合、嚙合的意思。】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
【事物不可草率地配合,故接下來是賁卦。賁,裝飾。】

“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裝飾到極點,美感就會完全喪失,故接下來是剝卦。剝,指剝落。】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事物不可能永遠處於徹底剝落的狀態,上邊剝落光了,下邊就會復生,故接下來是復卦。】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回頭就是正道,故接下來是無妄卦。無妄,不胡搞的意思】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不胡搞然後才會有積蓄,故接下來是大畜卦。前有小畜,此言大畜,區別何在?語焉不詳。】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物資有所積蓄然後才能供養,故接下來頤卦。頤,指養。】

“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不提供給養就無法行動,故接下來是大過卦。大過,就是犯大錯。如今白話中仍有“記大過”、“記小過”之說法。“大過”、“小過”皆為卦的名稱。】

“物不可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錯誤不能老犯,故接下來是坎卦。坎,指陷落。意思是老犯錯誤就會垮台。】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掉下去了就得依靠別人,故接下來是離卦。離,指依附。】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通段簡單明白,僅末一句須解釋之。“禮”與“義”當據上文和“繫辭”解釋為制度法令。“錯”,同“措”,指措施。這段話有三點值得注意:其一,人與天地間的萬物是自然產生的,再一次反映出華夏文化的非宗教性。其二,男女平等,絕非如基督教文化那麼明顯歧視女性,把女性說成男性的附屬品。其三,根據現代社會學,當是先有君臣後有家庭。此說雖未見得符合事實,卻反映出華夏文化視家庭為社會基礎之價值觀。】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夫婦婚姻制度必須長久不變,故接下來是恆卦。】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屯□。□者,退也。”
【凡事皆不可能永遠固定,故接下來是□卦。□,指退。】

“物不可以終□,故受之以大壯。”
【凡事皆不會永遠後退,故接下來是大壯卦。意思是後退的過程同時也是積蓄力量的過程。】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以晉。晉者,進也。”
【凡事皆不會永遠壯大,故接下來是晉卦。晉,指前進。盛極而志在擴張,故於霸權須有所備。】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明夷者,傷也。”
【前進必然有所損傷,故接下來是明夷卦。明夷,就是損傷。】

“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在外面受了傷的人,一定回家。故接下來是家人卦。】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家道窮困必然會乖離,故接下來是睽卦。睽,指乖離。不曾明言家道何以窮困,然既是緊接着“傷於外者,必反其家”而來,窮困之因,必由回家養傷者所致。在外的人多半是謀生者,受傷而回,生路斷絕,家道窮困於是乎成為必然之結果。】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
【乖離必然致艱難,故接下來是蹇卦。蹇,指艱難。】

“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凡事不會永遠艱難,故接下來是解卦。解,指緩和。】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緩和必然有所付出,故接下來是損卦。“緩必有所失”,傳統的解釋是:人在緩和的狀態中會大意,大意就會招致損失。竊以為如此解釋過於迂曲,不如直接理解“失”為“致緩和”的代價直接了當。】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不停的損失必然會變成增加,故接下來是益卦。】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者,決也”
【不停的增加必然會導致崩潰,故接下來是□卦。□,指崩潰】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逅。逅者,遇也”
【崩潰必然遭遇外力,故接下來是逅卦。逅,指遭遇。】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事物因相遇而聚合,故接下來是萃卦。萃,指聚合。】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聚合而上騰,就叫做升,故接下來是升卦。】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不停的上升必然會受到阻礙,故接下來是困卦。】

“困乎上者必反乎下,故受之以井。”
【向上受到阻礙就會向下運動,故接下來是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井道不能治理,故接下來是革卦。】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卦。”
【治理事物的器具以鼎最好,故接下來是鼎卦。】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主持器具的人以長子為最佳人選,故接下來是震卦(震卦象徵長子)。 震,指震動。】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凡事不能永動,得停下來。故接下來是艮卦。艮,指停止。】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凡事不會永遠停止,故接下來是漸卦。漸,指進展。】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進展必然有所歸宿,故接下來是歸妹卦。妹,泛指女性。歸,指歸宿。歸妹,指女人出嫁。】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
【得其歸宿者必然壯大,故接下來是豐卦。豐,指壯大。】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壯大到極點,必然失去其住宿,故接下來是旅卦。旅,旅行之意。】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旅途無處容身,得找地方歇息。故接下來是巽卦。巽,指進入。】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
【進入而後喜悅,故接下來是兌卦。兌,指喜悅。“悅”,古文多作“說”。】

“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欣喜過後必然離散,故接下來是渙卦。渙,指離散。】

“物不可終離,故受之以節。”
【凡事不會總離散,故接下來是節卦。節,有所節制的意思。】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所節制,因而受到信任,故接下來是中孚卦。中孚,受信任。】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講信用者,說到做到,故接下來是小過卦。說到做到,則難免不犯錯誤。孔子之所以不主張“言必行,行必果。”,大約也是此意。】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犯過錯誤之後必然有所成就,故接下來是既濟卦。既,完成。濟,成就。既濟,有所成就。俗話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即從此出。】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要做的事情是做不完的,故接下來是未濟卦。就此結束。未濟,既濟的反面,未能成就的意思。】

§108

以上為“序卦”的全文,除去對震卦以及其他一二的解釋有失迂腐牽強外,余皆極其精彩。其思想的辯證性可與《老子》相互發揮之處甚多,可與孔子言論產生共鳴之處甚少。然歷來相傳之作者卻是孔子而不是老子,大約是因《史記.孔子世家》中的這麼一段話:“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引文的標點符號根據中華書局的標點本,依據這種讀法,“序”做動詞,意思是:“孔子晚年喜好《易》,為之撰寫彖、系、象、說卦和文言。”《史記正義》在“序”下有注文曰:“序,《易.序卦》也。”,分明把“序”讀做名詞,以當“序卦”。既以“序”當“序卦”,則這句引文就應當理解為“孔子晚年喜好《易》及其序卦、彖、系、象、說卦、文言等。”倘若根據這種讀法,《易傳》中的序卦、彖、系、象、說卦、文言等早在孔子之前就業已有之,為孔子喜好的對象,絕非孔子撰寫。然而,《史記正義》卻又接着說“夫子作‘十翼’,謂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文言、序卦、說卦、雜卦也。”,顯然是因襲傳統的說法而忘記了自己對文字的注釋與這傳統的說法之間存在着難以調和的矛盾。

柞里子以為把《史記》原文理解為“孔子晚年喜好《易》及其序卦、彖、系、象、說卦、文言等。”可能是司馬遷的本意,因司馬遷在這句話之下還有這麼一段記敘:“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孔子之世無紙,書籍用竹簡或木牘經蘆葦草繩編扎而成。“韋”同“葦”,“韋編三絕”,就是說翻來覆去地讀,以至把蘆葦草繩給弄斷了三次。“假我數年”云云,是說“如果能夠給我幾年的時間,我當會精通《易》學。”既是晚年才好,又如此翻來覆去地讀,還須數年方才能精通,可見孔子一生於《易》本是外行。以孔子的為人推測之,既自視為外行,則絕不會冒充內行而撰寫傳文,更遑論撰寫十種之多方才歇手。

此外,《易》的經文部份不過寥寥數語,又大都局限於占卦,平實枯燥,如孔子讀《易》之時,僅有經而無傳,何至於令孔子為之“韋編三絕”!反覆揣摩繫辭和序卦一類的文字而“韋編三絕”方才言之近理。不過,說孔子讀《易》之時已有傳文,並不等於說孔子所見之傳文就是今日流傳於世的傳文。比如,今本傳文之中多處有“子曰”云云。倘若這些“子曰”如《論語》的“子曰”,指“孔子說”而言,則今本《易傳》即使保留有先孔子的成份,至少是經過孔子以後的人增補加工,不再是孔子所見傳文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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