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16日江蘇高等法院開庭審訊陳璧君,
陳璧君在法庭上說:“日寇侵略,國土淪喪,人民遭殃,這是蔣介石的責任,還是
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重慶統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南京統治
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占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只有從敵人手中奪
回權利,還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收回淪陷區,如今完壁歸還
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法庭最後判處陳璧君無期徒刑,陳璧君接到判決書時
卻說:“本人有受死的勇氣,而無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陳璧君個性十分剛烈,汪精衛在日本治病時,陳璧君一直伴隨汪身旁,但從來沒有
對日本人說過一句感謝的話,日本人對她也很發怵。1949年共產黨奪取大陸後,蔣
介石並沒有把陳璧君移往台灣,而是把陳留給共產黨。1952年,和陳璧君私交很深
的孫中山夫人宋慶齡和廖仲愷夫人何香凝,去監獄探望陳璧君。1912年汪精衛和陳
璧君結婚時,何香凝還曾作過陳璧君的伴娘。宋慶齡和何香凝告訴陳璧君,中央已
經決定,只要陳璧君承認汪精衛有罪,寫一篇悔過書就可以釋放出獄。陳璧君卻立
即拒絕:汪精衛無罪。她寧可坐牢,也不承認汪精衛有罪。1959年6月17日,68歲的
陳璧君死於監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