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柞里子:《逍遙談》(141-144) |
|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4月15日09:47:54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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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既提及臨安之偏安,自然聯想到南宋之亡。中國之亡於異族不止一回,然徹底之淪陷亦僅兩次,首為南宋之亡於蒙古,次為明之亡於滿清。中國之與異族,本來並無明確的地域界限。春秋戰國之際中國大抵為華夷雜處之狀態,中原以華夏為主,然北有狄、西有戎(或統稱之為胡、為夷)、南有蠻。不僅止此,南方之楚、吳、越等本也皆為蠻,只因文明進化程度與諸華夏相埒,方予中原諸侯之列,然仍遭中原華夏所鄙視,比如,孟子就稱楚人為“南蠻鴂舌之人”。至戰國末期,戎與狄基本被排擠出中國之外,南蠻則大都納入業已華夏化的楚國的版圖。中國一統為秦之前後,戎狄亦合而為匈奴。秦既立,進一步驅逐匈奴於大漠(今蒙古)之北,並築萬里長城(秦長城遠在今所存長城以北,今蒙古境內有其遺蹟。今所存長城為明代所築,不可與秦之長城混為一談)以阻其南下,中國北部之與異族遂有明確之疆界。 秦亡之時、楚漢相爭之際,匈奴乘機逾長城南下,故漢興之初,漢與匈奴大約以今內蒙為界。漢興之初,國力薄弱,匈奴時時南侵抄掠。漢既力未足與匈奴一決勝負,遂與匈奴達成“和親”協議。所謂“和親”,簡言之,即漢朝廷遣“公主”下嫁匈奴單于(單于,匈奴首領,“單”讀如姓單之單),漢天子與匈奴單于結為兄弟,漢每年予匈奴絲帛錢穀及他物各若干。所謂“公主”,並非貨真價實天子之女,只不過是宗室(宗室,皇家同族)之女,假以“公主”之名號而已。至於絲帛錢穀等,則皆為貨真價實者無疑焉。據《史記》,匈奴既可不戰而有所獲,遂“少止”抄掠。所謂“少止”,也就是說並未曾完全停止。名為“和親”,卻是漢朝既陪夫人又折物,即使匈奴因此而完全停止抄掠,已非平等交易,更何況只換取“少止”。由此可見,中國與外國簽定不平等條約,漢已有之,並非自近代始。所不同的是,漢與匈奴締結“和親”之時,雖未必有日後“剪除之”之計,日後卻有“剪除之”之實。故漢之“和親”,就結果而言,不妨以老子所謂“將欲奪之,必固與之”視之。 然自漢以降,但凡效仿漢之“和親”者,皆僅得“不平等”之實,而無“剪除之”之實,故不可與漢之“和親”同日而語。以宋為例,先後納幣納貨予遼、金、蒙古,甚至割據西北一隅之西夏,以求苟安而無自強之術,終於徹底滅亡。宋之所以不能自強而終至於亡,其原因究竟何在?較明之亡於滿清更值得研究與反省,因明之亡,實亡於李自成之造反,滿清不過是乘虛而入而已;宋之亡於蒙古,則斷然亡於異族無可爭議焉。國之將亡,其原因大都不止於一,究其因而限於一則往往會失諸偏頗。不過,竊以為宋之亡,可以以“不務正業”四字概括之。深談之前,不妨先讀一段《雞肋編》: “靖康初,罷舒王王安石配享宣聖,復置《春秋》博士,又禁銷金。時皇弟肅王使虜,為其拘留未歸,种師道欲擊虜,而和議既定,縱其去,遂不講防禦之備。太學輕薄子為之語曰:‘不救肅王廢舒王,不御大金禁銷金,不議防秋治《春秋》。’其後,胡人連年以深秋弓勁馬肥入寇,薄暑乃歸。遠至湖、湘、二浙,兵戈擾攘,所在未嘗有樂土也。自是越人至秋亦隱山間,逾春乃出。人又以《千字文》為戲曰:‘彼則“寒來暑往”,我乃“秋收冬藏”。’” “靖康”,北宋最後一個年號,為時不足一年,北宋即為金所滅,皇帝欽宗,太上皇徽宗皆為金所虜。岳飛詞《滿江紅》所謂“靖康恥”,即指此。王安石死後追封舒王,立塑像於孔子廟奉陪孔子。孔子在宋封文宣王,故亦稱“宣聖”。“罷舒王王安石配享宣聖”,指把王安石塑像從孔廟挪走,罷免其奉陪孔子的資格。“禁銷金”,指禁止以金為裝飾物。“銷”諧音“小”,故“銷金”正與上文“大金”相對。“大金”即金,加“大”者,無非尊大之意,如同“大唐”、“大宋”、“大元”、“大清”,或配這“大”字,或不配,亦不必深究。“使虜”,指出使金。“种師道”,北宋末名將,《水滸傳》第一回“王教頭私走延安府”中,王進投奔的對象,所謂“老種經略相公”者,即其人。宋朝廷不用种師道之計,遂至汴京失守。 《雞肋編》作者莊綽,北宋南渡之際人,上文所記皆其親身耳聞目睹者,名副其實為“實錄”。“不救肅王廢舒王,不御大金禁銷金,不議防秋治《春秋》”三語,正“不務正業”四字之絕佳註腳。
“不救肅王廢舒王,不御大金禁銷金,不議防秋治《春秋》”三語中的最後一語,其“不務正業”的性質雖與前兩語相同,其貽害卻遠較前二者為深。因前二者為具體措施,事過境遷,其害亦止;而後者卻為一種思想潮流的反映,其流毒不止于靖康之一時,亦不止於宋之亡,而是延及近代,可謂後患無窮。這最後一句既然講的是“治《春秋》”,其與推崇儒學不無關係自然是不言而喻。然宋人的推崇儒學與漢人的推崇儒學並不相同,漢人的推崇儒學,不過是獨尊之以排斥先秦其他諸子之學,而宋人的推崇儒學卻是假借孔子抬高自我,此不同之一;漢人的推崇儒學,除董仲舒創“三綱五常”之說外,大抵不過從文字上注釋儒家經典;而宋人的推崇儒學,卻是從理論上胡亂發揮,此不同之二。簡而言之,漢儒之目的在於以儒學壟斷學術,而宋儒的目的卻在於以自我之見壟斷儒學,因目的在於自我標榜,故另創“理學”之名,以別於傳統的儒學。元修《宋史》,作“道學列傳”以歸納宋之理學風雲人物,故“理學”與“道學”遂成通用名稱。 所謂“自我”,先有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後有朱熹。周敦頤(1017-1073),道州營道(今湖南道縣)人,先後為分寧主簿(“分寧”,今江西修水縣。“主簿”,宋於大縣並置縣令與主簿,主簿為縣令之副職;於小縣則僅置主簿而不設令,以主簿代理縣令。分寧屬小縣,故所謂分寧主簿者,套用現代的術語也就是分寧縣副縣級代縣長。)、知桂陽(“知”,就是“負責”的意思,如“知縣”、“知府”等。嚴格地說,“知某”,本是“知某事”的省稱,如“知某縣”本作“知某縣事”。稱“知縣”而不稱“縣令”,稱“知府”而不設“府尹”等等,始於唐,本來皆含有“非正式”,“暫時代理”的意思,至宋而逐漸成為正式的官稱。“桂陽”,今湖南汝城。)、知南昌、通判虔州(“通判”,州、府長官的副職。“虔州”,今江西贛縣)、知郴州、廣東轉運判官兼提點刑獄(“轉運判官”,宋代各地區均設置“轉運使”,“轉運使”的副職稱“轉運副使”,下“轉運副使”一級者稱“轉運判官”。“轉運使”等等,其本來的職能在負責稅收運輸,後漸捲入地方行政,因有此捲入,故大都兼任地方行政職位。周敦頤以“轉運判官”兼負責公安的“提點刑獄”,即沿此慣例。)、知南康軍(“南康軍”,今江西星子縣,稱“軍”而不稱“府”或“州”,說見前,此不復贅。)。在知南康軍任上,周敦頤築室於廬山蓮花峰下溪流之旁,取營道故居濂溪之名以名之,故人亦稱之為周濂溪或尊之曰濂溪先生。宋代州縣官地位卑下,自視為“清流”者,皆不願為之。周敦頤既沉浮於州縣官多年不得遷升,其不足以言“立功”、“立事”,自不在話下。相傳周敦頤著《太極圖》及《通書》,企圖以陰陽五行之說雜以老莊思想以釋天地之始,其說淺俗鄙陋之極,卻被其徒子徒孫譽之為“得孔、孟之本源”,真是不知從何說起。 程顥(1032-1085)與弟程頤(1033-1107),洛陽人,周敦頤的弟子。程顥進士及第,官至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受知於宋神宗。程頤十八歲即上書皇帝,建議霸黜俗學、倡導王道。隨後隱居多年,廣收弟子。於哲宗朝出士,官至崇政殿說書。“說書”二字之前既冠之以“崇政殿”三字,自然就不是一般的說書人。所謂“崇政殿說書”,其職掌為給皇帝講解儒家經典。監察御史里行和崇政殿說書雖然既非高官亦非權位,然得以親近皇帝,絕非如周敦頤的卑下、邊遠之州縣官堪相提並論者。周敦頤倘若不曾收得二程為弟子,今時今日恐怕早已化為烏有一先生。二程不僅受知於皇帝,而且也都交接權貴。先後官至丞相者如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甚至政見不合之王安石皆與之私交甚厚。呂公著之子、與程頤同為崇政殿說書的呂希文更以師禮待程頤。史稱程顥死後,文彥博“采眾論,題其墓碑曰‘明道先生’”,當時士大夫推崇、尊重之心於此可見一斑。程頤為其兄作序曰:“周公沒,聖人之道不行;孟軻死,聖人之學不傳。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學不傳,千載無真儒。無善治,士猶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諸人,以傳諸後;無真儒,則貿貿焉莫知所之,人慾肆而天理滅矣。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以興起斯文為己任,辨異端、辟邪說,使聖人之道煥然復明於世,蓋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大言不慚,公然以乃兄為聖人,比於孔孟。“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云云,有弦外之音二。其一,所謂“遺經”者,無非是儒家經典《尚書》、《易》、《詩》、《春秋》,以及二程特別標榜之《論語》、《孟子》、《大學》、《中庸》。這些書並非自孟子死後就失傳,至宋代方才重新發現。故“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云云的第一層弦外之音,是上自戰國、秦漢,下迄唐宋,程顥是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讀懂過儒家經典的人。其得道既然是直接得之於“遺經”,自然非經他人傳授。故“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云云的第二層弦外之音,是抹煞曾經師從周敦頤的意義。“蓋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一語,畫龍點睛,使寓於“得不傳之學於遺經”之中的這兩層弦外之音呼之欲出。
程顥究竟有何高明之見,以至於令文彥博、司馬光之流絕非等閒之輩者推崇如此?令乃弟敢於肆無忌憚吹捧如此?其言論著作皆收錄於《二程全書》,有興趣者不妨自我鑑定之。據柞里之見,無非拾其師之餘唾,外加諸如:天就是理,心就是天,義、禮、智、信都是仁之類的廢話。“廢話”與否,固然見仁見智,其與孔子之學非同一軌跡則無可爭議。稱之為聖人,未嘗不可,因聖與非聖,亦見仁見智;稱之為孔子之接班人,則斷然不可,因學說是否相同,有案可稽,不得信口開河。 程頤之說與乃兄大同小異。大同者,多屬廢話,如“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在天為命,在人為性”,“其實只是一個道”云云。小異者,庸俗可鄙之至,如視寡婦再嫁為大逆不道,說什麼“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等等。倘如此,試問孔子之母與其父“野合”又該當何罪?設想程頤為孔母之父,孔母難道不會被逼得走投無生路?又豈能誕下孔子?逼死聖人於未生之前,試問程頤又該當何罪?據《宋史》,程頤高足楊時、游酢某冬日往見程頤,值程頤“瞑坐”,二人站立門外不敢驚動,俟程頤覺,門外雪已深一尺。後儒以“程門立雪”四字歸結此事,傳為師道尊嚴的美談。師道究竟為何物?究竟繼承於孔子還是不學無術者的花招?前文業已論及,此不復贅。“瞑坐”云云,其實就是“打瞌睡”。楊、游二人於何時何刻造訪乃師?史無明文,然料想不會選在應當就寢之時去有意吃閉門羹。故進一步分析之,程頤之“瞑坐”,其實是“在白天打瞌睡”,換成文言,也就是“晝寢”。據《論語》,孔子的高足宰予晝寢,孔子聞後說:“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譯成今日的白話,就是:“朽木不可雕,土牆不可粉飾。……以前我對於人,聽其言論就相信其行為。如今我對人,聽其言之後還要觀察其行為。宰予使我作了這樣的改變。”可見孔子極不以“晝寢”為然,以至於改變其對人的信任態度。“晝寢”是否是值如此鄙視的惡習固可爭議,孔子以為如此則無可爭議。孔子既以為如此,以孔子道統接班人自視的理學家當然也應當以為如此。應當視之為惡習卻仍然犯之,程頤之尊奉孔子,只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可想而知。楊時與游酢,《宋史》皆入“道學傳”,可見皆非理學中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楊時名聲尤著,入南宋受後學尊為程學之正宗傳人。如此人物當然也不會不知“晝寢”之不為孔子所容,不大聲呵斥程頤,逐出於孔門之外,卻攝於師道尊嚴,驚若寒蟬、呆若木雞,其為腐、為迂亦可想而知。 張載(1020-1077),陝西眉縣人,世稱“橫渠先生”,號稱“關中學派”之祖。與二程有交往,與權貴如呂公著、王安石、呂大防等亦有交情。因呂公著推薦,為崇文院校書,後隱居南山,以講學為務。晚年復因呂大防之薦為知太常禮院。著作有《正蒙》、《西銘》等。張載之學,同二程一樣,也是以《易》為本,說來說去,無非是乾坤陰陽;其政論,則中孟子之流毒,侈談恢復兩千年前業已廢止的井田制。舉此一端,其為不解事之人,可想而知。史稱張載早年喜談兵,有收復洮西失地之志(“洮西”,黃河甘肅南部支流洮河以西之地,失於西夏),上書范仲淹,為范仲淹所阻。范仲淹勸張載往儒林尋樂土,不必談兵,張載因而折節讀書為儒者。范之所以勸張如此如此,大都以為范之意在於尊儒。竊以為范或因看破張載乃趙括一流人物,只善於紙上談兵也未可知。 范仲淹(989-1052),北宋重要政治人物、文學家。知與不知其人者,想必都聽說過范仲淹《岳陽樓記》中“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這句名言。洮西失守之後,范曾負責陝甘前線軍務,然守御有方、攻取乏策,未能成收復之功。范仲淹鎮守邊塞之時,作《漁家傲》數首,皆以“塞下秋來”為首句,一時膾炙,其猶為流傳者曰:“塞下秋來風景異,衡陽雁去無留意。四面邊聲連角起,千嶂里,長煙落日孤城閉。濁酒一杯家萬里,燕然未勒歸無計。羌管悠悠霜滿地,人不寐,將軍白髮征夫淚。”歐陽修因笑稱范仲淹為“窮塞主”。柞里子為之注曰:此窮非貧窮之窮,技窮之窮也。無計以破敵,能守而不能攻,故曰窮。王夫之《宋論》稱范仲淹之守邊,善用其短。雖從褒的角度出發,然既曰“短”,則王夫之不以‘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許范仲淹,昭然若揭。由此可見,笑柞里子之注踵襲前人則可,指柞里子之注信口無稽則不可。范仲淹幼孤,其母改嫁朱氏,范仲淹亦隨母下堂,進士及第時姓朱名說,後來方才該回原姓。若依程頤之說,范仲淹之母亦早該餓死,范仲淹既有大逆不道之母,又何復有面目為人?以至於為大臣?為名臣?為大文學家?甚至不僅自以為儒而且勸別人為儒?
朱熹(1130- 1200),江西婺源人,字元晦,又字仲晦,號晦庵等。進士及第後曾任福建同安主簿,後數次被推薦為博士、編修、秘書郎一類職務,不是以政見不合,上任即辭職,就是以俸祿過低、不足以養親為由辭不受命。不過,雖屢辭卻屢次上書朝廷,鼓吹當以崇尚儒學、推行王道為治國之本。後丞相史浩薦為知南康軍,復辭,不許,乃勉強上任。再後復因前丞相陳俊卿大力推薦,命為提舉浙江常平茶鹽公事,熹遂“即日單車就道”。以此行跡推之。朱熹亦屬前文所稱“雖不善鑽營而不放棄鑽營者”,否則何屢次上書之有?又何因官職稍高便急於就任、唯恐失之之有?再後,又屢次受薦為等等閒差或地方行政官員,除一二例外,朱熹一概辭而不受。例外之一,是出於史浩之推薦,受命為秘合修撰、主管鴻慶宮。朱熹辭而不就,朝廷下召稱特設此職“以寵名儒”,朱熹方才就任。例外之二,為秘合修撰不久,差知潭州(今長沙),朱熹亦辭而不就,待朝廷有旨曰:“長沙巨屏,得賢為重”,方肯上任。可見朱熹對名聲也看得極重。 朱熹的著作有《周易本義》、《啟蒙》、《詩集傳》、《西銘解》、《通鑑綱目》、《四書章句集注》等,死後其門人匯集其言論為《朱子語類》。其中尤以《四書章句集注》影響最大,因朱熹死後,朝廷將之立為官學,成為“四書”的標準注本。何謂“四書”?前文已言及之,此不復贅。所謂“集注”,就是集合各種注釋而成的注釋匯編。編輯“集注”者往往加入己說,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中就采入大量的朱熹的解釋。宋末、元、明、清各代六百年餘下來“四書”既為讀書人必讀之書,也是循科舉出身士宦者必須熟讀的書;而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既為“四書”的標準注釋,但凡應試科舉者必須遵,違者不得錄取,以至竟有“寧可說孔子錯,不得說朱子錯”之說。於是,所謂孔孟之道,實際上就幾乎成了朱熹的一言堂。 褒朱熹的,稱朱熹集周、程、張開創的理學之大成;貶朱熹的,稱朱熹不學無術、徒拾周、程、張之緒餘而已。既然無論褒貶,其說皆如此,朱熹之學無非也是陰陽乾坤理氣等等不切實務等空話,不必深論。然朱熹其人卻有與周、程、張不同之處,不可忽略。首先,周、程、張,尤其是程顥,雖為其門人弟子極力吹捧,畢竟是凡人,而朱熹則居然有如開國之君般的造神運動。《宋史.朱熹傳》稱:朱熹“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劃沙,視之,八卦也。”如前所述,所謂八卦,不過是三橫劃,或斷或不斷,如此而已。但凡玩泥沙而手指又不夠靈活的兒童,劃不出拐彎或豎道,劃出來到道道都可以說成是八卦。況且朱熹兒時之事,有何見證足以信其真?堂堂一部官修正史,居然記載如此無稽之談以為特異功能,企圖神話朱熹為“生而知之者”,名副其實天大的笑話。知與不知,並不取決於如何知,即使世上確有“生而知之者”,其知的權威性也絕不超過“非生而知之者”。孔子自認“吾非生而知之者”,古往今來卻不曾有誰因此而認為孔子無知,即其明證。理學家雖欲標榜自我,仍打着孔子的旗號,既打着“非生而知之者”的旗號,又想樹立“生而知之者”的招牌,如此不明理,何堪以理學名家? 降至明、清,這類造神運動有增無減。比如,《宋人軼書匯編》載清人之《堅瓠集》轉載明人之《堯山堂外紀》曰:“朱韋齋,晦庵父也。酷信地理。嘗招山人擇地,問富貴何如?山人久之答曰:‘富也只如此,貴也只如此,生個小孩兒,便是孔夫子。’後生晦庵,果為大儒。文公幹( 朱熹死後,諡文,故亦稱朱文公 ) 為同安主簿日,民有以力強得人善地者,索筆題曰:‘此地不靈,是無地理;此地若靈,是無天理’後得地之人家不昌。”以上引文中的“地理”,非如今學科名目,乃風水學的術語。風水學認為墓地選得好風水,往後家庭就會昌盛。如何叫好,如何叫不好,自有一番理論,此之謂風水之“地理”。《堯山堂外紀》編造的這段故事所欲想表達者有三:其一,朱熹不是凡人,尚未出世就有地理高手某某山人預測其為孔子復生。其二,地理靈驗不爽。其三,朱熹的理學“天理”又高過風水學的“地理”。這三層意思只有第一層屬於直截了當的造神,第三層堪稱間接的造神。第二層與造神無關,不過可見朱熹也是風水先生一流,否則,何以會說“此地不靈,是無地理”。如此,則朱熹又下董仲舒一流,因董仲舒的求雨祈陽畢竟是為一方之民;看風水、尋墓地,則不過為一家求福而已。真所謂“一蟹不如一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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