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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社會解體中的土匪現象——《瞭陽崮祭》的社會學考察
送交者: 西龍 2006年04月22日12:03:1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社會解體中的土匪現象——《瞭陽崮祭》的社會學考察

[日期:2004-08-09]  [作者:王學泰]


聯軍開進了巴格達,權力真空,伊拉克許多地方出現了打砸搶,前幾天還被薩達姆管得不敢亂說亂動的“順民”(從“選”總統時薩達姆的“支持率”竟達百分之百就可以看出來這一點),一夜之間變成了“勇敢分子”,無所不敢為,國內外媒體稱這部分人為“暴民”。前年,我著文談“警惕暴民意識”還有人說,中國是“順民問題”,根本不存在着“暴民”。我反駁說,“順民”“暴民”是一個人的兩面,他們是專制制度的產物。現實生活又為這種意見提供了一個鮮活的例證。專制暴政是用高壓強迫人們百依百順;當這個高壓一旦消失,人們因為長期的壓迫在心理上所蓄積的能量總的爆發,其破壞性可以想見。更何況專制統治者以其暴虐的行為給臣民以示範,因此“臣民”認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只有暴力。暴政是暴民的老師。
這是閒話,本文所要談的是與暴力、暴民密切相關的土匪現象。山東作家王一豪的鄉土歷史長篇小說《瞭陽崮祭》對於民國山東蒙陰縣一帶的土匪現象做了深入而生動的描寫,為研究土匪這一社會現象提供了生動的材料。

一、土匪是負面的社會現象
1、生活中的土匪與史書中的“盜賊”
大題目標明說“土匪是負面”云云,好像有點有些怪,有誰說“土匪是正面社會現象來了”?是不是有點無的放矢和故意聳人聽聞吧!實際不然。如果找出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史學和文學史的論文看一看,那時的論者只要看到史書記載的“盜”或“賊”,馬上諡之曰:“農民起義”,大唱頌歌。郭老的《李白與杜甫》書中因為杜詩“安得鞭雷公,滂沱洗吳越”下有這樣的自注“時聞浙右多盜賊”。郭老就斷定杜甫盼望唐朝統治者“剿滅”“農民起義”,表明了杜甫的地主階級的立場和地主階級的感情,於是,杜詩就應否定,就該批判。這個判斷的立足點就在於歷史上的“盜賊”都具有正面意義。張獻忠好殺,殺得四川人煙稀少,到清初不得不實行“湖廣填四川”,大量移民,充實四川。這本來是正史野史都有詳細記載的歷史事實,可是到了五十年代也成了問題,凡是這樣記載的都是“地主階級的造謠污衊”。因為在這些號稱學到了馬列主義的史學家們看來,農民起義是不可能殺農民的。不這樣看,就是反對階級分析。到了“評法批儒”時期,那位“驅人牛馬,取人婦女”“日肝不辜”的“盜跖”都被封為奴隸造反的第一英雄,那麼還有什麼“盜賊”不能被肯定呢?難怪現在有人拍電視劇把劫票車的孫美瑤都要寫成英雄好漢了。“土匪”好像並不臭!為什麼到了現代人們遇到“土匪”這個詞,立刻把這個概念轉換為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燒殺搶掠、胡作非為的一群不法之徒,可是在史書上看到“盜賊”這個詞卻馬上諡為“農民起義”、把一切美好的品質都歸之於他們呢?這是因為這些史學家頭腦中早已有了所謂的“階級分析和階級鬥爭”理論的那一根弦,“以論代史”。
2、蒙陰地區的土匪風暴
《瞭陽崮祭》中的所描寫的土匪興起和覆滅是蒙陰歷史上活的記憶,沒有隱瞞與諱飾,那真是席捲沂蒙大地的可怕的風暴。辛亥革命宣布了最後一個封建專制皇朝解體,一下子過去的權威或解體,或受到質疑。新的統治和新的權威尚未建立,社會處於分裂狀態。長期生活在嚴酷的專制主義枷鎖下人們突然感到枷鎖鬆弛了一些,可以活動活動了。在這種情況下,政出多門,剝削加重,經濟又不發展、人們的基本生活難以保障,沒有飯吃,生活絕望,鋌而走險,上山當土匪,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作者客觀地再現了土匪的產生過程,並沒有因為許多土匪是“窮”“受壓迫”“受剝削”,走土匪道路情有可原,就歪曲現實,把“土匪現象”描寫稱為正面的社會現象。
小說中着力描寫的李長剛、李殿全這股土匪,其落草為匪,都是事出有因的。他們上代本是毛陽巡檢司的官兵,有點收入,再加上墾荒種地,生活基本上可以保證。清末巡檢司被廢,對於這批驃悍、會拳腳、又有一定組織能力的人們,沒有適當的安排,他們衣食無着,最後走上武裝搶掠的道路。這些人也不是天生的惡魔,他們的領袖人物的素質也不算低。《瞭陽崮祭》中這樣介紹李殿全“平日辦事公道,樂於助人,極講義氣,在莊上很得同輩人的擁戴”,“平日膽大妄為,敢說敢為”,在做完一筆買賣時,分贓也較為平均公正。這些都是過去描寫“農民起義”領袖必備的品質,也是突出起義造反正面性不可或缺的筆墨。可是《瞭陽崮祭》在寫到這些的同時,也突出了這些土匪的燒殺搶掠、姦淫婦女和他們對於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安定的破壞。書中這樣寫道:
沂蒙光棍是十足的土而又土的土匪,大股小股,一副過了今天不管明日的做派,全無什麼志向和原則,既殺富,更禍貧。見莊就攻,見東西就搶,口號是“沉的不要碾和磨,輕的不沾繡花針”除此見啥搶啥。
大股土匪,執槍聚眾,攻城掠地,逢人便搶。沂蒙土匪的興起在當地帶起了一股當土匪的風氣,他們的造反也仿佛是理直氣壯:
一時間,一種省力有食的職業產生了,自然群起而仿效。往往一人為匪,全家為盜,甚至整村整莊整族的人都干起這樁買賣。吃大戶歷來是天下最省力省事兒的取食手段,有飯大家吃,兄弟爺們,表兄表弟們,一塊干吧!當光棍好啊,當光棍比一般人的生活好,當光棍不受窮,受窮的滋味不好受。這總比要飯討口子來得容易吧?禍害?咳,愚!禍害他人總比挨別人禍害好吧?管他禍害不禍害,有飯吃就是好的,就是實的!干!干哪!
作者筆下的這種“造反有理”,這種禍害他人有理的描寫,真實地深刻地展示了中國歷代造反活動的負面效應。歷來人們把殺人、偷盜、傷人當作三項習慣法作為不可逾越基本文明準則。是維持社會穩定和存在的出發點。劉邦打入關中與關中父老相約“約法三章”就是這三條。可是蒙陰土匪蜂起,把這三項基本原則打破了,摧毀了文明社會賴以存在的基礎。這樣惡性發展的結果就是社會崩潰,全國都變成大小不等的“山頭”,“山頭”之間的交往只有武裝搶掠。
3、製造恐懼的暴力
專制制度說到底都是靠暴力維持統治的,但是專制主義的國家不能只靠暴力,特別是和平時期。原始儒家雖然也贊成專制統治(那時他們也想不出其它的統治形式),但期望把暴力降到最低點(如設想通過模仿戰爭的舞蹈“舞干戚”就使敵方投降)。而土匪在建立自己權威地位和“秩序”的時候幾乎是完全依仗暴力的。不論對外還是對內,完全靠槍口說話。《瞭陽崮祭》描寫土匪殘暴的地方很多,有的太具體,我想會給某些讀者帶來一定的恐懼和傷害,這裡引一段寫得比較概括的:
光棍叫一聲:“殺他個孩丫不留!”攻下圍子,見屋就燒,見人就殺。凡遇男子,先殺死再截成幾塊,扔在村頭路邊上,致使血肉狼籍,腥聞數里;凡遇幼童,或投入井中或拉入火內,孩丫不留;凡遇女子,先輪姦,再以大刀劈成兩半……光棍們不徹底禍害夠本鄉本土的父老鄉親決不罷手,渾同一群瘋子或蝗蟲肆虐在沂蒙大地上。一年三百六十日,焚架搶掠,無日不有。
土匪這樣做的目的不單純是其獸行的發作,有這一面,更多的還是一種策略,他們要利用暴力造成的恐怖局面樹立權威,建立“秩序”。書中也寫到這樣做的確是有效果的,鄉民們被嚇倒了。李殿全攻下瞭陽崮後,把山丁圍在臨時搭建的棚里,就很少的幾個土匪看守。他們耳聽着自己的父母妻女受到土匪的凌辱與殺害的呼喊,沒有一個敢“炸棚”去救援。他們讓土匪下破了膽。匪首李殿全有話:“人是賤種,不打不成。看,一搓揉,不老實的了?”他們用暴力在剝奪着人的尊嚴、也吞噬着施暴方和受虐方雙方的人性。這是土匪對社會的最大的危害。
另外,也應看到這種滅絕人性的暴力也是官方與土匪共同造成的。古代社會作為主流的意識形態的儒家是要造成一種尊重生命的意識,這在儒家創始人的教誨中可以屢屢看到。可是實際的統治者追求的都是眼前的政治效果,把儒家的理想主義的一套看作是迂腐之論。中國的刑罰主要就是對人的肢體殘害和生命的剝奪。對於造反這類、被他們視為大逆的行為還要“族誅”,這種暴政實際上是暴民的示範,特別是在動亂四起之時,亂殺無辜幾乎成為官匪共同行為準則。正像一個“革命影片”中為這種行為所辯護的。兩個人打架,你說哪一拳打得對,哪一拳打得不對呢?這些共同造成一種漠視生命的傳統。
4、土匪建立權威的其它手段
當然土匪也不能百分之百地依靠暴力橫行,他們也還是有一些其它手段的。平常說的“盜亦有道”中的“道”就是這個手段。土匪(也就是“盜”)的規模越大,這個“道”的花樣也就越多;其逆定理也成立,也就是“道”花樣越多越複雜,盜的規模也就越大。如果“盜”占領了一國,那麼這個“道”也就是典章制度了。
《瞭陽崮祭》的作者也寫到有“志向和原則”的土匪,如丁半仙,我在拙作《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把他們定位為“遊民知識分子”,這些人物往往是所謂“農民起義”中的領袖或中堅,或是其中“搖羽毛扇”的人物。他們有一定的文化、受到通俗文藝影響、他們從《水滸傳》這一類描寫遊民奮鬥的作品中取得軍事知識和政治知識,在這些作品的指導下去奮鬥。丁半仙就是很重視“道”的,他裝神弄鬼,要做吳用,常常不滿意李殿全濫殺濫搶的行為,他常常擎出宋江的牌位來節制李殿全,也以“替天行道”“仗義英豪”“劫富濟貧”這一類傳統的“盜賊”話語告誡土匪,他覺得李殿全等人太“土”,沒有眼界,沒有大志,他最大希望是把造反活動引向改朝換代,但這種概率極小;不得己而求其次,成為割據一方山大王,享受幾十年的榮華富貴。然而這類人也不是反對暴力,他們考慮的是如何把暴力使得恰到好處,發揮暴力的最大效能。這些在《瞭陽崮祭》一書中都有很深入的描寫。
這部書的寫實性使年青的讀者從一般空泛的對“盜賊”的所謂階級分析中解放出來,充分展現古代土匪禍害百姓、破壞生產力的事實,這也是中國古代社會為什麼會兩千年停滯不前的重要原因。
一書中對於土匪的對立面都是持肯定態度的。不僅對於受盡土匪禍害的老百姓,就是對於韓復榘(他在外地多惡名,在山東卻多美名)屬下的蒙陰縣長張尊孟行政方針(其發展生產和融資的手段即使今天的看來,也是既有眼光、又有手段的)以及鎮壓和剿滅土匪措施帶有讚美傾向的。把張縣長以及他周圍的幹部寫成一夥“熱血青年”,他們是促進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幹才。這種寫法突破了近幾十年來文藝作品在描寫官府與造反者關係的公式的。

二、宗法網絡與土匪
1、土匪,生活絕望的產物
我們揭示土匪造反的負面的社會效應,並不是把板子全打在這些造反分子的屁股上,重要的是只有認清這一點,才能揭示土匪的社會根源。過去林彪把馬克思主義庸俗化,把“造反”等同革命,又簡單地說“有壓迫有剝削就有反抗,就有革命”,這話貌似有理,其實是不符合實際的。因為自進入文明社會、社會出現不平等以來壓迫剝削就沒有中斷過,但是造反和武裝抗爭卻非連綿不斷,千年一貫的。由於古代統治者對於武裝反抗者懲治極為殘酷,因此中國的造反活動絕大多數都是絕望中的掙扎,是爭取“晚死”一些的萬不得己的選擇。古代第一次大規模的造反活動——陳涉、吳廣的起事就是因為下雨使這群服役的農民不能如期到達服役地點,這在當時是要處死的,即使他們不造反,掙扎着到了服役地點也是死,起事最壞的結局也是死,所以陳涉說“等死(一樣都是死),死大事可乎?”做土匪也是如此。就一般人來說人,特別是屬於某個共同體(如某個家族)、有拖累的(例如家的拖累)人們,不是到了萬般無奈之時,是很難走上這條路的。對於沒家沒業的遊民,情況就不同了,如果他們的基本生活發生問題,就很容易下海,這些人往往構成土匪的主體。毛澤東1926年所寫的《中國農民各階級的分析及其對革命的態度》把“盜”“匪”都歸入“遊民無產階級”之中,並把“遊民無產階級”與“兵、匪、盜、丐、娼”等犯罪群體劃了等號,有些不妥;我認為遊民是從宗法網絡中脫離出來的人們。
2、脫離了宗法的遊民與生活在宗法網絡中的良民
中國古代社會(我們通常所說的“封建社會”),從生產方式說是以小農自然經濟為主的、從社會結構是縱向型的宗法共同體,人們基本上是靠血緣關係組織起來的。當然有些地區宗法制度比較強固,有的地區相對弱一些。從全國來說南部宗法制度比較強固,對本宗族成員的約束力很強;而北方則較弱,約束力相對也小,但並非沒有宗法。那種近代北方無宗法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瞭陽崮祭》中所反映的清末民初的山東沂蒙山區的農民,大多還都生活在宗法網絡之中。書中着意描寫了蒙陰縣最大的一個家族。當地民謠有“蒙陰縣,公一半”的說法。“公”就是“公”姓家族。如果追溯公家淵源,還是出於元代蒙古軍事貴族,因追隨蒙古大汗窩闊台出兵南下,滅金攻宋,積軍工被封為“萬夫長”,其後實行軍屯,寓兵於農,在這裡設立“民兵萬戶府”,封於此,並取漢姓為“公”。到了明代雖然爵位沒有了,甚至受到打壓,但他們棄武從文,走科舉道路。公勉仁成為公家第一代進士,還有《東山集》傳世。後來公家數代連有進士出現,並出了公鼐這樣有明一代有影響的文士。公家在蒙陰遂成為大族,並且有比較嚴格的宗法網絡。在蒙陰土匪泛濫時,公家有宗法組織,這樣他們不僅能夠抵禦自保,自家的子弟陷入土匪的的人數也較少。明朝末年,蒙陰出了個公延龍,加入了李青山造反隊伍,後來被編成了戲文演唱。這還是兩百多年前的事情,公家都要掩蓋,對現實生活中的子弟約束了。在蒙陰土匪泛濫、政府無能時,宗法網絡馬上成為一種有組織抵抗土匪、自保身家的最重要的組織形式。“瞭陽崮”就是是公家宗法組織並團結其他一些小姓的老百姓築險自保的象徵。
清康熙五十一年實行“攤丁入畝”,此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這個政策被許多歷史學家看作是清統治者的“德政”,實際上,它其的作用極壞,使中國一百年中人口翻了將近四番,從一億多增長到四億(人民公社時,農村按人頭分口糧政策也是一樣)。人口激增與土地形成尖銳的矛盾。強大的政府權力給工商業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自然流動造成許多限制(如不能向東北和海外移民),那些無地和少地的人們變成生活極不穩定的遊民。
1840年以後大批的工業化產品的輸入對對自然經濟和宗法網絡都是個巨大的衝擊,許多地方經濟雕敝,宗法網絡鬆懈甚至解體。許多人成了沒有宗法依靠和約束的遊民。南方宗族強固對於外來的衝擊還可以抵禦一下,北方宗法弱,單個小農更易破產。遊民聚集是最易引起動亂的,這不能怨他們,一個沒有穩定收入、沒有生活保障、甚至沒有固定居處的人們,如果一種非法行為能使他們快意一時的話,他們不能抗拒這種誘惑不是人情之常嗎?因此鬧土匪、搞動亂的地區往往是遊民密集地區,而非人口最密集地區。江浙一帶在道光時就是中國人口最密集的地區。那裡生活反而較為安定(後來太平天國打到那裡,禍害了那個地區,這是外來動亂)。
《瞭陽崮祭》書中所寫到的土匪大多出身於遊民。李長剛、李殿全等是本來還是官府豢養的下層武官或兵丁,當清朝解體,這些人沒有生活出路時,當土匪仿佛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書中的的先為土匪,後被招安的石增福一家就是脫離了宗族的單門獨戶,缺少約束,後來又自賣為兵,成為一名兵痞,是為典型的遊民。這些人在土匪勢力強大,非常容易走上這條道路。給當地人們帶來極大的禍患。
從《瞭陽崮祭》中可以看出,宗法制度是中國古代社會的穩定因素。那時的專制統治一般只到縣一級,縣內真正拿國家俸祿的一般不超過十人。官員少,統治成本低。廣大的鄉村是宗法自治(劍橋的《中國晚清史》就說中國以很少的官員,文官1萬8千,武官8千人統治一個有四億人口的大國)。當宗法日漸解體之時,中國農村一直沒有找到一個能夠適應新的經濟狀況、又能取代宗法的組織方式,使人們擺脫遊民的處境。
3、傳統與土匪
春秋時期本是顓臾之地,為魯國的附庸,後衛魯國大臣季康子所吞併,遂為魯國一部分。也是說本屬於以讀書明理而著名的鄒魯之鄉。秦末漢初之時劉邦率兵“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司馬遷寫到此感慨地說“豈非聖人之遺化,好禮樂之國哉”!這個自古被認為是是禮樂的故鄉,為什麼到了明清這裡就成為盜賊的逋逃藪了呢?原來的傳統到哪裡去了呢?
現在我們研究傳統文化開始注意到地域的影響,這是好現象。但是文化的載體(特別是精神文化)是人不是地。春秋時代人煙稀少,顓臾之地雖為顓頊之後主持,但不會有多少人口,連一個正式諸侯國的身份都沒有,只能以“附庸”資格由魯國代管。後來被魯國滅掉,必被魯國同化。如果這裡的人代代相傳,不中斷,自然其傳統也會流傳下來。可是由於戰亂這裡的居民不知換了多少撥,如現在的埃及居民遠不是古埃及的居民一樣。
蒙陰本是沂蒙山腹地,自春秋戰國以來來是自明代以來這裡就是響馬的出沒之地。江湖藝人在寫到隋唐易代之際的山東豪傑秦叔寶、程知節這些北魏貴族遺孓也把他們轉化為“響馬”,這反映他們用對當前生活的理解來解讀歷史《瞭陽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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