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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文化義和團運動與現代極權主義 (4)
送交者: 5000 2006年05月04日09:26:1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談到,秦“統一大業”攻魏殺8萬人,戰五國聯軍殺8萬2千人,伐韓殺1萬人,擊楚殺8萬人,攻韓殺6萬人,伐楚殺2萬人,伐韓,魏殺 24萬人,攻魏殺4萬人,擊魏殺10萬人,又攻韓殺4萬人,前262年擊趙白起殺盡42萬人,又攻韓殺4萬人,又攻趙殺9萬人。秦皇既歿,後宮姬妾凡沒有兒子的,全部殉葬。修造墓地的工匠,在葬禮完畢之後,20多萬役卒全部封在墓里,死於非命;以後凡修皇陵的民工都是同樣悲慘的下場。
之後,作者談到中國十五次大規模殺人:(1)秦末十年戰爭,消滅了原來人口的70%。(2)漢武帝伐匈奴,50%的人死亡。(3)西漢末年混戰,人口死亡65%。(4)黃巾起義和三國鏖戰,98.3%的人口死亡。(5)西晉八王之亂(數字不詳)。(6)南北朝混戰,朝的齊代有 2000萬人,到北周時人口僅900萬;南朝宋代有469萬人,到南陳滅亡時只有200萬人,損失率達60%。(7)隋朝,人口由公元606年4602萬人,減到639年1235萬,損失率73%。(8)安史之亂,公元755年有5292萬人,到760年人口1699萬。損失率68%。(9)唐末宋初,唐武宗(841-846年)時有496萬戶,後周世宗(955-960年)僅120萬戶,到宋初為200萬戶。損失率76%。(10)金、元滅兩宋 ,1122年全國人口9347萬,到元初1274年,人口887萬。損失率高達91%。 (11)元末混戰(未詳)。(12)明末混戰從李自成起義到吳三桂滅亡,滿清入關,混戰五十四年。明末人口為一億,到清世祖時全國人口只剩下1400萬人了,銳減了80%多,損失人口8000多萬。(13)清代的白蓮教起義(1796-1805),1786年人口3億9110萬人,起義失敗後,人口為2億7566萬人,相互屠殺損失了1億1千萬人口。(14)太平天國。太平天國爆發(1851年)前夕中國人口4.3億,太平天國失敗(1863年)後,中國只有2.3億人,中國2億人4000萬人死於戰爭中。(15)抗日戰爭與中國內戰,日本人屠殺3000多萬中國人。1946-1949年國共內戰,國軍死亡341萬,共軍死亡150萬,三年共有491萬人戰死。需要補充的是,最後這一統計不包括平民死亡,包括這一數據,中國至少有1100萬人喪生。另外,人們普遍相信,中共建政以來,“非正常關係死亡人口”為8000萬。
我們怎樣理解這一災變歷史的血腥記錄呢?以色列的偉大先知以賽亞曾預言說:
天哪、要聽、地阿、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 悖逆我。(賽1:2)
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 、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麼。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燬。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 (賽1:4-7)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阿、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1:10 、20 )
你可以否認,說,耶和華只是以色列的神。 但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兒女。“他必在列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國民斷定是非。” (賽2:4)
三、沒有信仰就沒有自由——告訴你一個真實的美國
更新胡適的美國觀念應該是中國當下“啟蒙運動”的核心任務之一。這點不僅對無神論知識分子是重要的,對一些信徒同樣重要,因為雙方以不同的立場在曲解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而兩者同時在片面理解耶穌關於“上帝和凱撒”的二元論。基督教是高度關注社會生活的,“上帝和凱撒”的二元論首先是耶穌本人教導的,正如 “我的國不在這世界上”,這一真理是由“我”這個絕對主體向世人宣告的那樣。其次它統一於上帝是上帝、而上帝無所不在這一基本信仰之上。
關於基督教與政治自由之間的聯繫,人們可能過於關注經驗領域,即政教分離的歐洲歷史給政治提供了多元框架。事實上這是極為次要的方面。信仰對自由的支持主要表現在心靈方面。第一,原罪觀念使憲政安排成為必要。第二、順服神不順服人的觀念,一方面高揚個體自由,另一方面使人敬畏秩序。沒有信仰,社會沒有能力在自由和秩序之間獲得均衡,能夠制定善法並敬守之。美國憲法簽署人之一,麥亨利(James McHeny)說:聖經“可以獨立保障社會秩序和和平,並給予我們公正的法院、政府的憲法一份純潔、安定和有所助益的安全感。沒有聖經,我們只會徒勞無功地在憲法之外製訂越來越多的法律規章。”第三、上帝就是愛,它使理性自由主義獲得了生命根基。沒有愛,個人理性或利益選擇更可能支持專制主義。這一點正是中國自由派所面臨的理論困境。一方面,他們苦口婆心地在理論上批評中國的專制權力按理性是不合法的,而另一方面,中國的政客們在實踐中,正在一絲不苟地按經濟人理性維護着他們的利益最大化。
沒有信仰就沒有自由,這個命題是我猶豫多年今天可以公開宣布的。人們以台灣和韓國(甚至日本)的例子來反駁我。但那裡的自由正是基督教自由影響的結果(兩個地方的信徒比例都很高),而其民主缺陷,也正是因為基督化的程度還不高。至少對於美國式民主來說,這一判斷是成立的。如果沒有耶穌,永遠不會有這樣一個美國。華倫(Earl Warren),1954年時的加州州長,後來還擔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說:我認為一個人若不明白聖經和救主從一開始就是我們的守護神,他就無法明白我們國家的歷史。不論是維吉尼亞的憲章或新英格蘭的憲章,都在說明同樣的目標,無疑地,這是一塊蒙受基督教達見所賜福的土地。
這個國家真正的立基者是耶穌基督和祂的教訓。德國歷史學家蘭克(Leopold von Ranke)說:“加爾文是美國真正的立基者。”法國歷史學家論到加爾文派的教徒時說道:“這些人是英國真正的英雄。……他們建立了蘇格蘭;他們建立了美國。”另一位法國學者和歷史學家杜奇尼(D'Augibne)說:“加爾文是最偉大的共和國家的立基者。”他把美國列為是共和國家之一。十九世紀美國最偉大的歷史學家之一班克羅夫特(George Bancroft)稱加爾文就是“美國之父”,並補述道:“不尊敬這份回憶和尊重加爾文之影響的人,就是不知道美國自由之來源的人。”為什麼這樣說呢?加爾文不僅影響了長老會的信徒,還有所有的天路客,如英國國教或聖公會、公理教會、浸信會、清教徒、改革的荷蘭、德國、瑞士和法國的胡格諾派 (Huguenot)教徒。而這些信徒,是美國大陸的第一批居民和美利堅合眾國的建立者。
美國共和制首先直接得益於長老制教會。在美國獨立戰爭時,軍隊裡超過半數以上的士兵和軍官都是長老教會的。長老教會反對獨裁與所有形式的君主制度。就如詹姆斯一世說過:“長老會反對君主制度,就如神對魔鬼的態度一樣。”長老教會擴展到的每一個角落,便隨即產生一個共和國。世上存在的每一個共和政府,都是受到長老教會和加爾文主義影響所產生的。
我們簡單介紹一下形成美國精神的那些法律文件,其次,我們重新認識一下那些作為美國理想的代言人的一些偉大人物。我相信人們會驚訝地發現,兩百多年來,我們認識的美國是一個被精心策划過的“去基督化”的美國。
一個美國人這樣記述美國的自由歷史:
哥倫布視他的航行是為了成就以賽亞預言到有關異教徒將轉向真神的事情。他在遠征大約十年後寫道:“是神把航行到印度群島的心意放在我心裡的(我能感受到祂的手在我的身上)。所有聽到我計劃的人都嗤之以鼻地嘲笑我。但無疑地,這是聖靈的啟示,因為祂用聖經的話語奇妙地安慰了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渴望在駛往印度群島的航行上,施行一個非常明顯的神跡。”如果沒有耶穌,美國人極有可能永遠不會來到這塊大陸。
當第一批人在登陸普利茅斯之前,曾一同坐在艦長室所寫下的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這份著名的文件同時被稱為是“美國的出生證明”。他們斷言是為了“榮耀神和拓展基督教的信仰”而前來的,是出於對這份信念的了解才出發的。這就是「開國祖宗」(Pilgrims,又譯「天路客」)遠走他鄉的原因。
在1636年他們又用此作為根基訂立了一套完整而詳盡的憲法。以此形成1776年時一百個根據聖經所立的約、協議和憲法,為這個擁有獨特自由和基督化的美國奠定了根基。
1730 年至 40年間,一個重大的復興橫掃了許多的殖民地,這場大覺醒幫忙把這些不同的殖民地連繫在一起,並使他們合而為一。
美國獨立宣言的書面宣言是“沒有王,只有耶穌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當時五十五個聚集在費城制憲大會撰寫美國憲法的人士中,其中有五十名,或是五十二名無疑是基督徒。在那個時候,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國人是新教徒;百分之一點八是天主教教徒;百分之零點二是猶太教教徒。
歷史學家威爾斯(H. G. Wells)宣稱美國的憲法“無疑是基督化的”,因為絕大部份立憲者是基督徒,他們的政治哲學來自聖經和其它的基督教來源。憲法是基於依據法律,而不是人的政府;是基於公民和代表公民的公共官員們必須受到一個基本的,併合乎神的律法之管理概念。憲法是基於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而制定的。聖經說:“神不偏待人。”(徒10章 34節)所有的人都“被造物主賜予某些不能奪取的權利”。這些權利最早在那裡表明的呢?就在十誡里。憲法被賦予保護個人自由的義務。身為基督徒,立憲者相信:“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得以自由。”(林後3章 17 節)。憲法是基於開國者了解人是有罪的而制定。因此,他們分散權力,行政和立法分開,立法和司法分開,以致沒有一個團體在另一個之上。麥迪遜在聯邦黨章五十一條中寫道:“什麼才是最能反映人本質的政府呢?如果人們是天使,就不需要有政府了。如果天使來管理人,那麼從內或從外來控制政府亦都無所需要,在形成人來管理人的政府,其最大的困難存於:你必須先使政府控制管理者;其次再強迫它控制它自己。”基督教里有關人的罪性的教訓是導致美國憲法權利分立的主因。
《美國的神和國家》(America's God and Country)的編輯費德拉(William Federer)對撰寫憲法的人作了一番統計:“屬於聖公會的人有廿九名,屬於加爾文派約有十六到十八名,兩名是循道會,兩名是路德派,兩名羅馬天主教徒,一名遊走在貴格會和聖公會之間,一名是公開的自然神論派——這位是富蘭克林博士,他參加各式各樣的基督徒崇拜,當眾公開禱告,並對所有的教派做出許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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