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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爭論的意義:從“禮儀之爭”看基督教學術爭論 (2)
送交者: 5000 2006年05月07日16:08:3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二、中國平息群喙,百鳥壓音
康熙帝視中國文化甚高。他未見過也不喜歡宗教家們的執着與爭執,獨斷朝綱、拍板定讞,不喜歡妄誕議論、各出己見。康熙59年他發布諭旨:“自多羅來時,誤聽教士顏當,不通文理,妄誕議論。若本人略通中國文章道理,亦為可恕,伊不但不知文理,即目不識丁,如何輕論中國義理之是非?即如以天為物,不可敬天。譬如上章謝恩,必稱皇帝陛下、階下等語,又如過御座,無不趨跑起敬,總是敬君之心,隨處皆然。若以陛下為階下座位,為工匠所造,怠忽可乎?中國敬天亦是如此意。若依顏當之論,必當呼天主之名方是為敬,甚悖於中國敬天之意。……中國供神主,乃是人子思念父母養育,譬如幼雛物類,其母若殞,亦必呼號數日者,思其親也。即爾等修道之人,倘父母有變,亦自哀慟。如置之不問,即不如物類矣。又何足與較量中國之敬孔子乎!聖人以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倫,垂教萬世,使人親上事長,此至聖先師之所應尊敬也。多羅、顏當等知識偏淺,何足言天,何足言聖?今爾教主差使來京,請安謝恩,倘問及爾等行教之事,爾等眾人,公同回答,中國行教俱遵利瑪竇規矩,不可各出己見,妄自應答,不致紊亂是非,各宜稟遵,為此特諭。” 康熙帝對於中國封建等級制度的辯護達到慷慨激昂的程度:君臣禮節、上下尊卑,是絕頂好的東西,萬萬碰不得!
“禮儀之爭”本來是宗教信仰者內部的爭論,但依附於中國皇帝的耶穌會士擅自上訴中國皇帝,企圖以皇帝為“後台”,藉助政治力量和政治權威的粗暴干涉,循不正常、非法制、不合理的途徑壓制不同意見,以皇帝意志來裁斷個人良心問題。某些斷言傳教士“不尊重中國傳統習俗”的人說對了。基督教原本就不是農業宗法制度下的宗教。它是希伯來游牧部落的宗教與商業化希臘文化的結晶,對中國農業文明以忠孝為本的倫理無疑具有極大顛覆性。忠君事親、敬天祭孔,這種觀念不知扼殺了多少有個性的思想!中國的皇帝不懂得平等待人、自由爭論為何物。他認為西方傳教士沒有“資格”討論中國文化。他命令傳教士按皇帝旨意異口同聲,“共同回答”教皇,好像中國人齊聲唱喏一樣。這在西洋人似乎難以辦到。“各出已見,妄自應答”有什麼不好?難道這就是“紊亂是非”!
宗教信仰自由原本不是中華大帝國的產物。農業宗法制度不可能容忍思想良心自由一類的東西。現在,在船堅炮利面前,古老的金城湯池被打開,宗教自由以國際約章形式在中國大地被定為規矩。我覺得甚好。不過,令人有些悵然的是:中國人的信仰自由是鴉片戰爭後從西方輸入的。據說晚清中外約章中中國人“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清朝政府中的某些官員因為傳教士治好了其痔瘡而主動加上去的。這使人額首稱親,也不免有些酸楚。
最能說明中國封建王朝排斥爭論的,是雍正帝下述言論:“漢明帝任用印度僧人,唐太宗任用西藏喇嘛,這兩位君主因此受到了中國人的憎惡。先皇(指康熙)讓爾等在各省建立教堂,亦有損聖譽。對此,朕作為一個滿洲人,曾竭力反對。朕豈能容許這些有損於先皇聲譽的教堂存在?豈能像他人一樣讓此種教義得以推廣?喇嘛教最接近爾等的教,而儒教則與爾等之教相距甚遠。爾等錯了。爾等人眾不過二十,卻要攻擊其它一切教義。須知爾等所具有的好的東西,中國人的身上也都具有。然爾等也有和中國各種教派一樣的荒唐可笑之處。爾等稱天為天主,其實這是一回事。在回民居住的小村莊裡,都有一個敬天的“爸爸”,他們也說他們的教義是最好的。和我們一樣,爾等有十誡,這是好的。可是爾等卻有一個成為人的神,還有什麼永恆的苦和永恆的樂,這是神話,是再荒唐不過的了。” 看來,中國的皇帝不但要獨斷朝綱,也要獨斷“教”綱。
爭論的精神會使人善於妥協和吸納不同聲音,不爭論的精神註定固執己見。在“禮儀之爭”中,教廷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善意誠心及政策上的靈活應變能力。在中國皇帝一方,則是頑固僵化、不容妥協。在教廷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理性考量,而在中國方面,卻是皇帝一人憑一時之激動作出辭不達意、含糊模稜的“批示”。皇帝一言九鼎,言出法隨,心血來潮時的談話就是口含天憲。這種情況,到晚清及民初便不復存在。在羅馬教廷一方,“禮儀”問題常經由一定會議討論和議事程序,如經由主教會議討論,聽取匯報。並且,一般而言,每次宗教會議之後,總能達成一共同籤押的書面協議。即使是主教通函,也是以書面形式出現的文字。西方傳教士為着一個名詞、一個禮儀問題多次召集會議爭論,中國學者卻認為是勾心鬥角。西方文化自古就有一種追求邏輯的嚴整性的精神,故而傳教士的每一次定在語法上都極嚴格。在中國方面,則是皇帝一人憑一時之心血來潮作決斷,沒有什麼議事程序,當然也談不到聽取匯報,派人調查,集體討論之說。試看中國皇帝的批語,語意粗俗,全系大白話,不講邏輯、修辭、語法,多為病句,甚至還有錯字,語辭多含糊,帶有歧義。我們中國人見慣了批示和信口講話,不以為非,有時還覺得蠻“風趣”。然而指示者皆信口開河,朝令夕改,故爾在執行中帶有任意性。皇帝因而也常常容易抓住下級的“小辮子”,今天收拾一批人,明天又收拾另一批人。
“會議”一詞,不常見諸中文古典文獻。中國古代鮮用“會議”一詞。偶然用之,亦與現代意義上的“會議”完全不同。古代的會議乃群臣上朝,匍伏在地,“吾皇萬歲,萬萬歲!”然而斷無平等討論表決計票一說。漢蔡邕《獨斷》說:“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帛囊盛;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古代會議,乃皇帝大集群臣,廷諍面議。雖有時不免犯顏直諫,但唯唯諾諾,汗不敢出,乃是常情。眾說咻咻,一人“獨斷”。家族制度的中國,不可能有爭鳴、討論、平等表決的會議。有時候,最高統帥和副統帥隱而不見,不參加“碰頭會”。他們的職責是批示“已閱”、“同意”,在名字上畫圈。清朝皇帝批示“知道了”表示“已閱”,但贊成與否,不表態,給以後算賬埋下伏筆。 但西方傳統不同。古代雅典就有現代意義上的會議制度。基督教歷史上凡有重大教義疑難與爭議,皆開會付諸表決。在華傳教士為“禮儀”問題屢屢召開會議協商爭論。在中國皇帝看來,理論爭論只能由朝廷解決。中國的文武百官及讀書人,也樂於由皇帝裁斷是非,免去自己動腦筋的麻煩。
我們今天知道,像“禮儀”問題這類民間信仰與宗教習俗,理應由學者、信徒和民眾自由討論,不可由皇帝、政府決定。皇帝喜歡“一鳥入林,百鳥壓音”,難道今人也喜歡這種文化格局嗎?應當指出,史家公認,中國的耶穌會士在“禮儀”問題上,每乞援於清聖祖,並言聽計從,這是不好的。馬克思說:“推動這個新的王朝實行這種(閉關)政策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國人會支持很多的中國人在中國被韃靼人征服之後大約最初半個世紀裡所懷抱的不滿情緒。” 馬克思說對了。與其說清王朝害怕外國人,不如說他們害怕中國老百姓。直到20世紀60年代,中國仍發生了以排外拒外為特徵的“文化革命”。“嚴夷夏之防”、“內外有別”、反對“裡通外國”、“漢賊不兩立”的正統與異端之辨演化為路線之爭。凡此,並非“禮儀之爭”帶來的。
在中國人的眼中,派別與爭鳴、爭論,終究不是一件好事。中國士子喜歡百鳥壓音式的肅靜與迴避。宗派與爭論是不受歡迎的,三教九流,各抒己見,門戶派別,是不好的。“宗派主義”、“自由主義”等罪狀有如泰山壓頂。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意志主義、實用主義、無政府主義、懷疑主義、虛無主義、非理性主義,這些哲學學說到了中國就成了惡諡。“後宗派時期”被看做是絕頂好的東西。“百家爭鳴”, 那是先秦的過時古董。“百家爭鳴”,還得一錘定音。定於一尊,才是正道。不過,我越來越感到,爭論的過程本身就是可貴重的。爭鳴乃是目的。過程極為重要。我是主張“過程哲學”的。百鳥爭春(而不是百鳥朝鳳),一定要爭出你死我活,用“正統”的思想去壓倒、戰勝“西風”,這我不贊成。百鳥婉轉,賞心悅耳,這就夠了。難道一定要分出高下壓倒對方?
西方文化的重要傳統之一是把政治與宗教、皇權與教權嚴格區分開來。上帝之城與地上之城截然分明。中國人則不。在中國人眼中,教皇也是皇帝(然而這是翻譯的問題),因而在中國,宗教事務常常也是國務活動的一部分。皇帝設立管理宗教事務的部門乃題中之義,皇帝干預宗教爭論是天經地義的。這是因為中國朝廷自覺其基座不穩,總以為有人謀篡。事實上,中國朝代更迭,宮廷政變屢有發生,故而在中國,舉凡宗教、文化、詩歌、戲劇、小說、舞蹈,都有可能“跳”出政治旋律或音符。《聖朝破邪集》云:“據彼雲,國中君主有二:一稱治世皇帝,一稱教化皇帝。治世者攝一國之政,教化者統萬國之權……一國而二主也。……一旦變易其經常,即如我皇上亦可為其所統御,而輪貢獻也?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二主之夷風,亂我國一君之治統?” 顯然,中國人誤以為教皇是“皇帝”或“國王”。這裡,我們看到了對“禮儀之爭”的最好腳註。在中國,宗教事務乃政治事務的一部分。韓國學者李寬淑說:“教會內部的分歧不請求教廷解決,反而去請求異教皇帝去裁定,是故意擴大事態,蔑視教廷。(耶穌會)這種挑撥性的論調發揮了極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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