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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述實
送交者: log123 2006年06月28日13:34:3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五四運動爆發的原因之二十一條

分析五四運動爆發的原因,我們可以追溯的很遠很遠,好象喚醒一頭熟睡的雄獅,我們要分析它為什麼睡着一樣。就讓我們從五四當天的遊行口號中選最膾炙人口的一條“取消二十一條”說起吧。

“二十一條”為什麼制訂,我們得先說說德國占領膠州灣,德國為什麼占領膠州灣,我們要先說說一場教案,看來我們要說清這件錯綜複雜的事兒,是註定了要饒一個大圈子的。

1897年,按中國的舊曆來算,是清朝的光緒二十三年,此時的華北平原上,義和團運動方興未艾。11月1日這一天,是天主教的萬聖節。德國傳教士韓理和能萬濟來拜訪在山東省巨野縣張家莊傳教的薛田資。三個人都在為發展中國教徒而奮鬥,據資料表明,到1900年為止,在中國的洋教士約近4000人,中國教徒近百萬,這一時期教案迭起。三人都在對傳教工作進展緩慢而深感沮喪。晚上,薛田資把他的臥室讓給兩個客人,自己去僕人房間去睡了。“大約午夜前一小時,忽然槍聲大作,院子裡布滿火把,二三十個手持刀槍的人徑直衝到薛田資的住處破門而入。能方濟和韓理似乎連呼喊都沒來得及,就被亂刀砍死。[1]”而薛田資卻因為偶然的移居,而救了他的命。

這就是巨野事件。德國公使指責中國政府對教徒保護失敗,要求中國政府保證今後永不發生類似事件。

總理衙門誠實地給予了答覆,但誠實不保證外交的成功:“中國自然希望能制止這類事件,而且也願意在其權利範圍內盡一切努力防止類似的事件發生,但曹州委實是一塊極難控制的地方,所以不可能‘擔保’不再發生進一步的事件”。

德國人說,那好,我們來幫你。一個半月後,德國皇帝威廉立即將德國東亞海軍艦隊派往中國,占領了地處山東半島的膠州灣。

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戰爭的直接導火索是奧國皇太子斐迪南在薩拉熱窩被刺,奧對塞爾維亞宣戰,俄國助塞,法國助奧,比利時中立,德侵比,英國助比,遂各國宣戰。對中國來說,歐戰的爆發是從德國手中收回自己領土的最好機會。德國自顧不暇,也確實曾“同中國人商討了把膠州灣交還中國的可能性”。

但日本認為自己是協約國之一,有義務幫助英國,於是在8月15日向德國提出最後通牒,要求德國在中日兩國海面上的軍艦完全解除武裝,並限9月15日以前,無條件把膠州灣交付日本。德國在8月15日宣布,我們可以考慮把青島交還中國,但日本也應將台灣交還中國。8月23日,日本不高興了,於是正式對德宣戰。德國在這天馬上表示我們願意將膠州灣無條件交還中國,但中國政府不敢接受,請美國政府代為接受,然後再轉交中國。而這時,日本已向膠州灣採取軍事行動了。

11月7日,日本攻占青島。12月末,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從日本匆匆返回,馬上要求同袁世凱會晤。1月18日,日置益向袁當面投遞了一個文件——“二十一條”,要求中國接受,並警告袁,倘若事機不密泄漏出去,定將招致嚴重後果。

一戰前後的國際間交涉很保守,如果一個國家的公使,要求和駐在國進行外交談判,只能通過駐在國的外交部,如果直接去找駐在國的總統,在當時是極不合理,極沒有禮貌的。所以袁世凱說:“請貴公使去找外交部商談。”

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分五大類,就連曹汝霖都說:“日本這次提出‘二十一條’,包羅萬象,集中大成,勢力由東北、內蒙以至閩、浙,權利由建鐵路、開礦產以至開商埠、內地雜居。甚至第五項要求政府機關設立日本顧問,兩國用同一軍械,警察又日本訓練,小學用日本教師,日本僧人到內地傳教。凡此苛刻條件,思以雷霆之壓力,一鼓而使我屈服。若使遂其所欲,直可亡國。”

袁世凱很頭疼,他只有與他的同事們竭盡全力去進行一場艱苦的談判。

日置益投遞“二十一條”的第二天早晨,袁世凱召集外長孫寶琦、次長曹汝霖、秘書長梁士詒、政事堂左丞楊士琦到總統府。袁世凱說:“日本這次提出的‘二十一條’意義很深,他們趁歐戰方酣,各國無暇東顧,見我國是已定,隱懷疑忌,故提出這個東西,意在控制我國,不可輕視。此條文的第五項,萬萬不可商議。”又說,“容我細閱後再交部。”

第二天袁把曹汝霖叫到總統府,說:“我已逐條細閱批示,你們照此商議。與日本談判時,應逐項逐條商議,不可籠統並商。”

袁世凱的批示非常詳細。[2]

第一項關於旅大南滿鐵路展限問題。袁批示:

此本於前清中俄協定東三省會議時,已允繼續俄國未滿之年限,由日本展續滿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將來若能收回,對於年限沒有多大關係,此條不必爭論。

對第二項至第四項這三項,袁批示:

對承認德國利益問題批:應雙方合議,何能由日本議定,由我承認,這是將來之事,不必先行商議,可從緩議。

對於合辦礦業批:可答應一二處,須照礦業條例辦理,愈少愈好,可留與國人自辦。

對於建造鐵路批:須與他國借款造路相同,鐵路行政權,須又中國人自行管理,日本可允與以管理借款之會計審核權,惟須斟酌慎重。

對於開商埠批:須用自開辦法,並應限制,免日本人充斥而來,反客為主。

對漢冶萍鐵礦廠批:這是商辦公司,政府不能代謀。

對浙閩鐵路批:須查卷,似與英國有關。

對福建讓與批:荒唐荒唐,領土怎能讓與第三國。

對內地雜居批:治外法權未收回之前,不能允以雜居。

第五項,袁批:

此項限制我國主權,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日本自己亦覺不妥,故注“希望條件”,不理可也,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兩句加硃筆密圈)。


2月2日下午3時,中日雙方在北京中國外交部開第一次會議。中國出席人員是:外交總長陸徵祥、外交次長曹汝霖、秘書施履本。日本出席人員是:公使日置益、參贊小幡酉吉、書記官高尾亨。

談判期間,袁世凱為爭取談判的主動權,展開了一系列的幕後運作。請顧問有賀長雄赴日本奔走遊說日本元老重臣,收買大批日本浪人做間諜,並秘密支持四個日本議員競選,這些接受了16萬日元選舉“運動費”的議員也果真彈劾了大隈內閣。

5月7日下午3時,日提出袁政府接受二十一條的最後通牒,限袁政府於5月9日午後6時前答覆。這就是“五四”運動時經常提起“五七”國恥日的由來。

5月9日,陸徵祥、曹汝霖將“二十一條”的最後修訂本交給日本公使日置益。曹汝霖說:“當時,我心感淒涼,有一種親遞降表的感覺”。

通過外交談判和袁世凱的“幕後運作”,最後簽訂的文本實際上只有“十二條”。第五項的七條根本沒簽訂,第四項全部刪除,第三項中的兩條刪除一條,第一、二項中的十一條最後簽訂的條文不是“留待日後磋商”,就是加進了限制條件。即使是已經簽訂的幾條,後來也被袁世凱大多破壞掉。袁世凱說:“㈠購地租地,我叫他一寸地都買不到手;㈡雜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屬地,就遇到生命危險;至於㈢警察顧問用日本人,我用雖用他,每月給他幾個錢罷了,至於顧不顧,問不問,權卻在我。其他各條,我都有破壞之法。”此後,在東北的日本人也曾說:“我們日本人在東北,被囚禁於附屬地界內,一步不敢出附屬地。”至於向中國人購地、租地,更談不上。日本受中國各機關聘僱人員也說:“我等名為顧問,其實絕無人顧,絕無人問。” [3]

日本首相寺內正毅也實事求是地說:“大隈(前任日本首相)內閣向中國要求二十一條,惹中國人全體之怨恨,而日本卻無實在利益。”

陶菊隱在他的《袁世凱傳》中寫到:“袁世凱被迫在“二十一條”上簽字後,好多天神志為之不寧。他讓丁佛言撰寫了一本書,叫《中日交涉失敗史》,印刷了五萬冊,密存山東模範監獄中。他經常對左右說:“勾踐不忘會稽之恥,最後終於打敗了吳國;哪些咄咄逼人的人終有肉袒牽羊之一日,到那時,此書就可以問世啦。”

“袁世凱謝世之日,有人在他的書案上發現了他親筆書寫的一句話:‘為日本去一大敵,看中國再造共和。’這是他死前留以自挽的話啊!”


這是一個真實的“二十一條”,本文無意為什麼人翻案,只是尊重歷史,僅此而已。


附《劍橋中華民國史》提供的“二十一條”原本概要和經談判後“最後解決方式”的說明[4]。


序列
原本序列
談判前日本要求的概要
談判後最後的解決方式

第一號
關於山東


第一條
1
中國完全同意日本與德國就原先德國在山東省的權益達成任何協定。
寫進中日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條約;一九二二年廢除。

第二條
2
山東的任何部分均不得割讓或租借給第三國。
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換文中予以規定。

第三條
3
准許日本修築從芝罘或龍口連接膠濟線的鐵路。
寫進一九一五年條約;一九二二年被宣布無效。

第四條
4
中國開放更多的山東城鎮,供外國人居住與經商,具體地點在單獨協定中載明。
寫進一九一五年條約;一九二二年被宣布無效。

第二號
關於南滿和內蒙東部


第五條
1
旅順港和大連(關東租借地)、南滿鐵路和安奉鐵路的租借期,都延長到九十九年。
寫進一九二五年條約;實際延長到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為止。

第六條
2
准許日本國民在南滿和和內蒙東部租借或擁有土地,以作工商農務之用。
只准許在南滿如此。

第七條
3
日本國民可在南滿和內蒙東部自由居住與旅行,從事各類工商活動。
只准許在南滿如此。

第八條
4
日本國民有權在南滿和內蒙東部開採經營煤礦,礦址由單獨協定加以確定。
在換文中只准許在南滿的指定礦區如此。

第九條
5
中日授權第三國在南滿和蒙古東部修築鐵路,以及獲得任何影響上述地區稅收的外國貸款前,須事前徵得日本同意。
根據換文,就此二事,中國須首先向日本資本家尋求貸款。

第十條
6
中國在南滿和蒙古東部聘用任何外籍政治、財政或軍事顧問或指導人員前,須同日政府商議。
只給予日人在南滿的優先受聘權。

第十一條
7
日本掌管吉林——長春鐵路九十九年。
留待日後磋商。

第三號
關於漢冶萍煤帖聯合企業


第十二條
1
漢冶萍聯合企業置於中日共管之下;在此之前,無日方同意,不得處置該企業的權利或財產。
寫入換文。

第十三條
2
其他經營者事先未徵得漢冶萍公司同意,不得在漢冶萍鄰近地區採礦。
刪除。

第四號
關於中國沿海地區不可割讓


第十四條
1
中國沿海的任何港口、海灣或島嶼,均不得割讓或租借第三國。
刪除。中國總統單獨發表同樣的聲明。

第五號
日本對中國內政及其它權利的干涉


第十五條
1
中國政府聘用日人為政治、財政和軍事顧問。
擱置。留待日後磋商;一九二二年被日本政府放棄。

第十六條
2
准許中國境內的日本醫院、寺廟、學校擁有土地。


第十七條
3
在有中日衝突和治安糾紛的中國地區,設立中日共管或擁有雙方工作人員的警察部門。


第十八條
4
日本供應中國50%或更多的彈藥,或建立一個由雙方共管、僱傭日本專家、使用日本原料的兵工廠。


第十九條
5
授權日本修築連接武昌與九江——南昌線的鐵路,以及在南昌與杭州之間、南昌與潮州之間修築鐵路。


第二十條條
6
由於福建省與日本殖民地台灣(福摩薩)鄰近的位置關係,在該省修築鐵路、開採礦山和建造海港需要外國資本時,須首先與日本商議。


第二十一條
7
授權日本國民在中國傳教。


五四運動爆發原因之巴黎和會

1917年,中國向德國宣戰,參加協約國,派出十餘萬勞工赴歐洲參加戰鬥。當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中國作為戰勝國,全國人民欣喜若狂,政府宣布放假三天,並在故宮太和殿前舉行盛大的閱兵典禮和遊行以示慶祝,中國人沉醉在一種錯覺和幻想之中,造成這一感覺的是“公理戰勝強權”的論調,而且這句話幾乎成了當時人人的口頭禪。特別是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和平條款十四條》更加具有迷惑力,不少人甚至跑到美國大使館高呼:“威爾遜總統萬歲!”陳獨秀也說威爾遜“可算得現在世界上第一個好人。”

高興之餘,人們把“克林德坊”拆除,改在中央公園建一個紀念碑,大書“公理戰勝”。

中國將戰前恥辱戰後來洗刷的希望寄托在巴黎和會上,提出7點希望:

1.廢棄勢力範圍;

2.撤退外國軍隊,巡警;

3.裁退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關;

4.撤消領事裁判權;

5.歸還租借地;

6.歸還租界;

7.關稅自由權。

接着在留歐學生的強烈要求下,又向和會提出撤消“二十一條”的要求。

選派陸徵祥、顧維鈞、施肇基、魏宸組、王正廷五人為中國代表,組成代表團,團員全部52人,其中專家17人,外籍顧問5人。但巴黎和會只規定中國代表二人,所以陸徵祥和顧維鈞是正代表,其他三人為副代表。

我們再來看看巴黎和會的組織。“巴黎和會的正會長由法國代表團長克里孟梭擔任。副會長由美國代表團長藍辛、英國代表團長勞合喬治、意國代表團長奧蘭多、日本代表團長西園寺侯爵擔任。

巴黎和會的決策機構是最高會議,類似今天聯合國大會中的安全理事會一樣,這個最高會議設一個議長,由法國內閣總理克里孟梭兼任,議員是美國總統威爾遜、國務卿藍辛、英國首相勞合喬治、外相貝爾福、法國總理克里孟梭、外長畢勛、意國首相奧蘭多,外相沙尼諾、日本西園侯爵和牧野男爵。”(《北洋軍閥史話》第三集,丁中江著)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和會的實權完全操縱在法、美、英、意、日五國手中。其他20多個國家不過是會中的點綴,中國作為弱國,在會議中的被動局面可想而知。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正式在凡爾賽宮開幕。駁回中國的希望──提案,理由是提案不在和會權限之內。於是希望只剩下解決山東問題了。

1月28日討論山東問題,中國代表顧維鈞說:“日本為中國逐出德國勢力於山東,……中國所當竭誠申謝。然割讓中國人民天賦之權利為報酬,而留下將來紛爭的種子,為本全權不得不力爭者也。”

日本代表牧野說:“日本占領膠州灣後,迄至今日,事實上已未領屬。然而中日兩國間,已有交換膠州灣交還之約,並關於鐵路,亦有成約。”

4月16日,美國總統提出折衷辦法:“原德國在山東的權益,由和會暫管或交五國共管,但日本強烈反對。

22日,和會上,美國表示無能為力,並質問中國代表:“1918年9月為什麼與日本訂約”。英國首相勞合喬治提出兩項辦法,要中國任擇其一:“一、添中國協定憑據;一、使日本繼承德國權益。”法總理克里孟梭說:“我同意”。

會後,儘管中國代表反覆申述,均告無效。

消息傳出,滿心歡喜的中國人民猶如涼水澆頭。強烈要求廢除密約,並開始把憤怒轉向簽訂賣國條約的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等賣國賊。陳獨秀說:“難道公理戰勝強權的解說,就是按國力強弱分配權利嗎?”“威爾遜總統的和平意見,現在也多半是不可實行的理想,我們也可以叫他做威大炮。”

4月30日,和會議定關於山東問題的條款,完全滿足日本的要求。

巴黎和會失敗了!


五四運動(一)

五四運動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五四運動是指1919年前後長達十餘年的新文化運動,其內涵與外延都相當廣泛,前後期的變化也相當複雜和明顯;狹義的五四運動則指1919年因山東問題而引發的愛國熱潮,以1919年5月4日的北京大遊行、火燒趙家樓以及學生被北洋政府逮捕為標誌。

首先,我們說一個許多人都容易忽略的問題,為什麼單單選定五月四日?

巴黎和會的消息不斷傳到北京,中國公眾頓時陷入沮喪和憤怒的情緒之中。這種情緒在青年學生中更加強烈。到了四月底,北京的一些學生組織包括新潮社、國民雜誌社、工學會、同言社和共學會召開了一個會議,醞釀舉行遊行示威,並計劃將這個日期定在5月7日,即國恥日和日本就“二十一條”提出最後通牒四周年紀念的當天,以此抗議中國政府內部的賣國賊和列強在巴黎和會的無理決定。

這個決定很快得到北京所有大專院校學生團體的贊同,為首的有北京大學、高等師範學校、工業專門學校及政法專門學校。在這次會議上,學生們還決向全國報界和公共團體發出一份通電:

青島歸還,勢將失敗,5月7日,凡我國民當有覺悟,望於此日一致舉行國恥紀念會,協力對外,以保危局。

此次會議之後,5月1日和3日從巴黎傳來的消息越來越使人震驚。以私人身份赴歐考察的梁啓超這時正在巴黎,他不斷飛電國內,希望國民民間團體與輿論界一致對政府施加壓力,力爭最好結果。但他一次次疾呼,一次次失望,4月24日,先期得到噩耗的梁啓超致電國內,這是一封最早通報中國外交失敗的電報,5月2日《晨報》全文刊出。

對德國事聞將以青島直接交還,因日使力爭結果,英、法為所動。吾若認此,不啻加繩自縛。請警告政府及國民,嚴責各全權,萬勿署名,以示決心。

第二天,5月3日下午1時,學生在北京大學貼出一張布告,號召北京所有大專學校的學生代表召開臨時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我們不難看出,梁啓超的這封電文對於五四運動爆發的作用,無異為遊行提供了一條導火線[5]。

當晚7時,臨時會議在北京大學法科大禮堂舉行。參加的學生有一千多人,除北大的學生占多數外,還有來自高等師範學校(北師大前身)、工業專門學校等校代表。國民雜誌社的領導人之一易克嶷做主席。《京報》社長、北大新聞研究會講師邵飄萍首先發表演說,他感情激昂地向學生代表報告了巴黎和會關於山東問題的決議,中國外交失敗的經過和原因,又具體分析了山東問題的性質及當前的形勢。最後,他大聲疾呼:“現在民族危機繫於一髮,如果我們再緘默等待,民族就無從挽救而只有淪亡了。北大是全國最高學府,應當挺身而出,把各校同學發動起來,救亡圖存,奮起抗爭。”

張國燾也登台發言,因為是第一次在重要群眾大會中發表演講,張的情緒不免有些緊張,加上他的萍鄉口音很重,像“群眾運動”這樣的重要名詞的發音,也不易被人聽懂,但他的演講還是博得了熱烈的掌聲。後來“群眾運動”也幾乎成了他的諢號。

在學生中有“大炮”之稱的許德珩也作了演講,產生了更大的鼓動力量。這時,會場的氣氛激憤而狂熱,一位北大法律系的學生謝紹敏當場咬破中指,撕破衣襟,血書“還我青島”四字。更有甚者,一位學生哭着訴說,如果會議不對示威遊行作出肯定的決議,他就當場自殺。於是,大會在熱烈的掌聲中通過了四項決議,將遊行改在5月4日。決議如下:

1. 聯合各界一致力爭;

2. 通電巴黎和會專使,堅持和約上不簽字;

3. 通電全國各省市於5月7日國恥紀念日舉行群眾遊行示威活動;

4. 定於5月4日(星期天)齊集天安門舉行學界大示威。

並由許德珩擬寫《北京學生屆宣言》:

我同胞有不忍於奴隸牛馬之苦,極欲奔救之者乎?則開國民大會,露天演說,通電堅持,為今日之要着。至有甘心賣國,肆意通姦者,則最後之對付,手槍炸彈是賴矣。危機一發,幸共圖之!

語言激烈,雖有“手槍炸彈”字樣,但並未實施。會議結束時,已是11點了。

與此同時,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操場角北端的西花廳,也正在舉行一個秘密會議。參加會議的都是剛剛成立的北京高師工學會的成員,約幾十人。

插說一句,解釋一下工學會。工學會的“工”即“是應用吾人已有的知能,去造作一切有用的事物”;“學”是“未有知能,或知能不足,去求知能。”[6]說白了就是“作工與求學”,凡是會員除專攻學術外,往往利用課餘作工,與勤工儉學的半工半讀很相似,提倡工學主義。

本來這次會議討論的主題是為了響應7日的大會,商討4、5、6三日中聯絡各校學生的事項。“但後來大家討論,恐怕時間拖遲,消息泄漏,會引起反動政府事前的阻止或鎮壓,而且第二天是星期天,不要同學罷課參加,也容易得到一般同學的同情而可以擴大人數。” [7](周予同《五四回憶片斷》)這與北大等學校改定的日期竟不謀而合。

在討論遊行的方式時,會員中出現了辯論,有人主張一種普通的示威遊行,有一部分主張暴力的會員主張在可能範圍內進行暴動。其中數理部的匡互生主張最力。(請大家記住這個名字,此後他將在本文中不斷出現。)這個提議在群情激憤下得到了通過。但怎樣進行暴動,用什麼武器來暴動,都沒有加以細密的考慮,而只是要個人自己想辦法。據說有位同盟會的老會員答允提供一把手槍,但沒有結果。賣國賊曹汝霖的住宅已從上高師附小的曹的兒子處探聽到,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三人的照片早從大柵欄廊房頭條一帶的照相館中設法到手,以便暴動時有所對證。“其餘少數同學也只分別帶些火柴、小瓶火油,以便相機利用,但是當時即使是化學科的同學,也沒有想到用烈性的藥物。”[8]

於是,第二天“五四運動”爆發了,如果不是上述會議的更改日期,恐怕我們今天要紀念的是“五七運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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