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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的故事 - 羅馬共和國的內政外交 (上)
送交者: ZTer 2006年07月10日14:40:4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一個國家的強盛,不可能單純依靠其武力,更重要的是有一個合適國情和現狀的制度,
有一個能使他人贊同的理念,好象當今的民主理念那樣。


羅馬的復興經歷了高盧人七個月的占領和破壞,支付了大筆黃金後,羅馬又回到了
羅馬人的手中。面對幾乎成為廢墟的羅馬城,羅馬人沒有喪失作為一個羅馬人的骨氣和意
志。他們沒有遺棄斷壁殘恆的羅馬城,而去條件更好的魏城另立新都。他們放棄了早已有的
另立新都的想法,回到廢墟的羅馬城,立即就開始了重建羅馬城的事業。

羅馬能夠一統地中海世界,稱雄千年,絕非偶然,這民族意志早在這時就已經體現無遺
了。

包含七個山丘的羅馬城牆全部翻修重建,往日舊牆的影子幾乎毫無存留。全長八公里的
城牆,用從魏的採石場運來的邊長一米左右的巨石築成,城牆四周遍設了望塔,塔上常住士
兵警戒。蠻族的高盧人出沒無常,行蹤不定,常時的警戒對防備不知何時會突然出現的敵人
是非常有效的。

重建城牆的同時,市內的下水道的整備和新建工程也在全面展開。下水道上用長條石板
加蓋,自然形成了鋪裝道路。當然神殿的建設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為這是一個民族的精神中
心,一種向心力,就像中國人說自己是炎黃子孫那樣。

不過,羅馬將國家的財力全部投入了公共設施的重建,對於私用設施的重建便只好依靠
市民個人的能力和意欲了。不過,市民們重建羅馬的意欲之高,超過了最初的想象,結果在
短期內,在毫無計劃的情況下修建了大量的街區,公共設施區域和住宅區完全混在一起,使
得羅馬市街顯得雜亂無章。這時羅馬市的重建只是一種安居式的。要到公元前四世紀後半,
羅馬市才開始進行了不僅從行政角度,而且從戰略角度出發的各種建設。

現在,羅馬市完成了堅固的城牆,不過,羅馬人深知最好的防禦是進攻。羅馬人又在這
個恰當的時候合適的地點採用了最適當的人-卡米勒斯。

卡米勒斯(MarcusFuriusCamillus),在公元前396年攻打魏城時立下了顯赫的戰功。
面對高盧人占領破壞後的困難局面,這個卡米勒斯承擔了羅馬的防衛重任。

羅馬史至此還沒有像卡米勒斯這樣長期擔任軍隊首腦、而且還立下無數輝煌戰功的人。
他先後五次被指名出任獨裁官、四次凱旋式、被羅馬人稱為繼羅馬城創始人羅莫路之後的第
二建國者。但他卻從未擔任過執政官。

這個事實反映了羅馬當時的情況。與羅馬元老院一直處於爭執狀態的羅馬平民,這期間
反對每年選兩個執政官的制度,而支持每年選六人將軍集體執政。六人將軍也好,執政官也
好,他們的職責都是一樣的,只是人數增多了會給人以更加民主的印像。

結果,卡米勒斯一次都沒能出任執政官。當羅馬再次恢復執政官制度時,已是卡米勒斯
死前一年的事了。

卡米勒斯出身於一普通的貴族。待人接物公正而又有信義,有敏銳的認識現實的能力和
先見之明,有出類拔粹的組織能力和行動能力。同時,對屈服於羅馬武力的敗將寬宏大量,
毫無狂熱傾向。這種性格對於促使叛離羅馬的前同盟部族重新回到羅馬陣營十分有效。他對
待這些吃了敗仗的前同盟部族,就像他們從沒有叛變過一樣。當然這不是靠對話而得來的結
果,而是用無法抗拒的羅馬軍隊將之擊敗,向他們展示出羅馬的實力之後才開始的,和平地
對待敗者的態度。

卡米勒斯的缺點是充滿自信,豪爽直言而全不顧及周圍人的情緒和反映。這種堂堂直言
地將自己的想法公布於眾的人,從古至今多不為眾人所喜。卡米勒斯也不例外,他肯定不是
那種在市民集會上輕易當選的人物。

不過,對於無論羅馬還是卡米勒斯來講都十分幸運的是,公元前410年到公元前360年
卡米勒斯的活躍期間,正是羅馬採用六人將軍集體執政期間。三個和尚還會沒水喝,六人掌
權,哪會那樣簡單的統一意見?結果是常常爭執不休,誰都不讓步。和平時也就算了,要是
有外敵入侵,A說要集中全力正面反擊;B講側面迂迴斷敵後路;C要設十面八面的埋伏殺
他個片甲不回;再來一個不戰而屈敵之策;或主張晚上到敵軍營地唱敵國流行歌曲來個四面
楚歌,亂敵軍心而無勞抵抗之類,是人都會給急死。每到這時羅馬就只好任命獨裁官來打開
局面。而且這獨裁官每每都是由卡米勒斯來承擔。

說起卡米勒斯的功績,當首推他的戰功,因為他幾乎沒有吃過敗仗。卡米勒斯接連不斷
的勝利,使得羅馬人漸漸恢復了因高盧人入侵而幾乎失盡的自信,同時羅馬周圍各族也漸漸
失去了想吞沒羅馬的野心。

為了取得勝利,卡米勒斯吸收了高盧人的戰術。以前的羅馬軍以大長方形密集陣形對敵
軍實行突擊戰,而卡米勒斯則將這種機動性極差的陣形改為小型方陣,各自出擊,使羅馬軍
具有了與高盧人相當的機動性。作為一個出色的將領,卡米勒斯從不拘泥戰法,總是依對手
和戰況不斷變化對策。同時他也從未忘記對武器裝備的改良。

就這樣,卡米勒斯取得了舉行四次凱旋式的殊榮。在羅馬,打幾個小勝仗是沒有資格舉
行凱旋式的,對羅馬人來講,能夠舉行一次凱旋式就已經是終身的榮幸了,能舉行四次凱旋
式意味着顯赫的戰績。被稱為羅馬的第二建國者的卡米勒斯,這時用四匹白馬來牽引戰車凱
旋入城,已不再會有人表示不滿了。

如果只講軍事的話,卡米勒斯的戰功已經使羅馬恢復到了高盧人入侵之前的水準。但是
對於軍事力量無法解決的問題,往往需要超越傳統的洞察力才能解決,這個任務便落到了卡
米勒斯的下一世代人的肩頭。

徹底的改革,往往需要世代更新後才能有更完美的結果,當時的羅馬是這樣,現在台灣
的民主化也是這樣。


政治改革
將羅馬所實施的政治制度看作是羅馬強大的首要原因的希臘歷史家Polybius這樣寫
到:
「我們已經知道的政體有三種,那就是王政、貴族政和民主政。如果有人問羅馬人,你
們國家的政體是什麼?恐怕沒有羅馬人能夠回答吧。
只看執政官的話,有點像王政;要是看看元老院的機能,那就一個撤頭撤尾的貴族制。
如果你重視市民集會的作用的話,你大概會說羅馬是民主政。……不過,羅馬的制度正是這
三種制度的混合體。」

不少人認為這樣的混合體制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

羅馬在公元前390年遭受高盧人的劫掠後,大約過了20年才漸漸恢復了常態。廢墟般
的羅馬又像人可以居住的樣子了,乘人之危的外敵也被一次次的擊敗,國境也基本上平靜
了。有卡米勒斯這樣的能人率領仍然用了20年,可見高盧人給羅馬人帶來的損害有多大。
不過羅馬又終於回到了20年前的水準了。

但是,真正的問題才剛剛開始:面對國家存亡的危機而暫時停止的貴族與平民的紛爭,
現在危機過去,一切又重新燃起。這樣的循環狀態,已經是羅馬進入共和後的常態了,看
來,羅馬是真的擺脫了危機了。

可是,經過了這場高盧入侵之難的羅馬人知道,面對敵人的入侵而無法抵抗的原因正是
羅馬人的不團結不統一。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求同存異啦留給下一代人去辦啦之類的說辭
是絕對不會被這時的羅馬人所接受的了,對此,羅馬人比誰都清楚。

同時,相比起80年前羅馬頒布的時代,這時的羅馬已經有了進行全面改革的條件。

首先,希臘的城邦社會的衰落。這個事件對於那些要與平民正面對抗的保守貴族來講,
無法不正視斯巴達式的封閉社會的危害,醒悟到了開放的重要性,老是和平民對着幹總有垮
台的時候。同時對於一味只強調自己的權力的急進平民勢力來說,雅典的過度的民主所帶來
的混亂也是一個警鐘,他們意識到了民主與秩序的協調的重要,整天上街遊行也不會使國家
和自己好起來。雙方都認識到,一味的對抗終會使大家同歸於盡。

其次,平民階層的實力的增強。這裡指的不是數量而是質量。公元前445年羅馬廢除了
禁止平民與貴族的通婚的法律,這個決定的成果到這時開始顯示出來,平民階層中不斷有出
色的人材湧現。這裡當然還有卡米勒斯的功勞。做為獨裁官,卡米勒斯有權任命自己的副
官,通常被稱為騎兵隊長。卡米勒斯提拔了許多平民出身的武將,他們在戰場上的表現出類
拔萃。當時統兵打仗和治理國政被看成同等的事情,在戰場上的出色表現,會很自然地轉向
在治國上的能力。所以羅馬每逢烽火一起,國家的首腦執政官便要統兵出戰,戰略就是政
略。

公元前367年,平民保民官李錫尼(C.LiciniusStolo)和綏克斯圖
(L.SextiusLateranus)經過十年的努力終於在羅馬通過了一項劃時代的法律:李錫尼法
(Licino-Sextian Law)。這個法律的通過揭開了結束羅馬貴族平民紛爭的序幕。

這個法律首先廢除了六人將軍集體執政制,恢復兩人執政官制度。這實際上是表明了此
後的羅馬將採取寡頭政體,就是說廢除了集體領導而採用少數人執政的體制。

然後這個法律將羅馬政府的所有官職向全體市民開放,就是說無論平民貴族都可以出任
羅馬的任何官職,同時規定兩人執政官中要有一人是平民。在此之前的公元前444年到公元
前367年的盡80年間,羅馬試用過兩人執政官、三人執政官還有或4人或6人,最多9人的集體
領導制,但在當選的三百多人次當中,只有21人是平民出身。

除執政官之外向全體市民開放所有官職這一法律實際上創造了貴族與平民的公平竟爭的
環境,也就是說,從根本上奠定了消除貴族與平民的差別的基礎。

數年後,另一項法律的通過更加完善了李錫尼法,這個法律規定凡出任過重要公職的
人,無論貴族平民一律有權在元老院取得議席。

羅馬貴族的最後陣地在這時敞開了門戶,雖然還是很狹窄。以後進入元老院的人漸漸地
與本人的出身關係越來越淡,而只取決於經驗和才能。元老院也漸漸變成一個有豐富經驗和
出色能力的人的集團。

當然,這並不是說羅馬比以往更民主了,此時羅馬的所有官職都是沒有報酬的,這對於
那些生活不富裕的中下層平民來講,遠遠談不上公平二字。實際上,能夠出任重要官職的平
民都是家境富有,與貴族階層的關係相當親密的少數上層人物。不過李錫尼法的確打開了融
合的大門。

為消除貴族平民的紛爭,李錫尼法還做了一些救貧抑富的規定:免除負債人的利息,已
交的利息抵作本金;任何人不得占有500猶格以上的土地(相當於125公頃)。在羅馬,有
一定財產的平民提供羅馬軍的相當部分的重裝步兵,這些救貧抑富的措施無疑對羅馬維持一
定的兵力是十分重要的。

對於李錫尼法的提出和通過的動機,還有爭議,但它的實際效果立刻就展示出來了:
公元前367年通過李錫尼法
公元前366年第一位平民執政官誕生
公元前356年第一位平民獨裁官誕生
公元前351年第一位平民財務官上任
公元前332年第一位平民法務官當選
公元前322年通過禁止剝奪無力還債的債務人的人身自由平民漸漸進入政界,同時這也是既存勢
力將新生力量吸收融合的過程。

羅馬的政權與雅典的一樣,是兩極構造的。但在雅典,民主派和寡頭派這兩極是交替掌
權的,每次交換都伴隨着激烈的權力鬥爭,既使沒有動用陶片放逐法將政敵驅逐出境,往往
也使許多人才隨着政權的交替而被趕出權力的中樞。這無疑是人才的浪費。

而羅馬的包容方式就不會有這樣的缺點,優秀的人才無論是哪一派的都會漸漸被吸收到
中心,就是說,羅馬的體制有利於充分有效地使用人才資源。這一點很是值得我們這些看慣
了權力鬥爭的中國人深思的。

當然,羅馬的制度也有缺點。首先,由貴族和一部分的上層平民掌權的羅馬體制仍然是
寡頭政治,平民在重要官職的任期後有可能進入元老院,使得平民官員的平民色彩大為降
低,其監督的機能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消弱。

其次,由貴族和一部分的上層平民掌權的羅馬體制仍然是寡頭政治,這樣被統治的大多
數中又會有新的反對勢力誕生。對此羅馬需要時刻注意,絲毫不能放鬆對新勢力的吸收包
容。不過,至少此後300年間,這種吸收包容的方式一直有效的發揮着作用。

做為一個國家的國民,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都不會否認國家利益的重要性,都願
意這個國家繁榮富強。不過,如何才能達到這個目標,那意見可就從來沒有一致過。歷史不
就是一部記載了為了同樣的目的卻總是無法在方法上取得一致的人類活動的記錄嗎!

那麼,為什麼人們會因為相同目的實現手段而年復一年的產生對立呢?手段,粗分一下
大概有兩種吧。

第一種不妨稱之為「民意優先」派。這一派的人強調主權在民,主張應該在尊重民意的
基礎上追求國家利益。在古代希臘和羅馬時代,雖然還沒有主權在民這種講法,但都具有一
般市民是共同體的主要支柱的特性,所以,如何看待尊重民意,對當時的人們來講,是一個
十分重要的命題。

另一種可稱之為「公益致上」派。這一派的人認為國家利益應該是第一優先事項,而尊
重民意不一定會導致國家利益的向上。

有人說如果說前者的人屬於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話,那後者的人則是相信性惡的了。

美國的兩大政黨-民主黨和共和黨-就繼承了這兩種傳統,民主黨可以叫做「民意優先
黨」,而共和黨則可叫做「公益致上黨」。羅馬的共和制的共和二字,其實拉丁文原意便是
重視公益的意思。這和我們現在所講的共和的內涵是不盡相同的。

在當時的羅馬,「民意優先」派被稱為民眾派,「公益致上」派被稱為貴族派。貴族一
詞在最初指的是血緣上的,後來漸漸的演變成優秀的人,也就是精英的意思了。因此,民眾
派認為民主政是進步的優秀的體制,而貴族派則認為寡頭政更適合國家的發展。

話是這樣簡單的講了,但現實卻遠沒有這樣簡單明快。

人類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有先見之明的人,他們準確地預見未來,知道現在應該做什麼。
不過僅僅可以預見未來,最多也只是有遠見的學者。想要將自己所預見的所理解的付諸行
動,那得有權。不是好象有誰講過「沒有武器的預言者自滅」嗎。以前,特洛伊的一位公主
卡桑德拉就曾預言特洛伊會被希臘滅亡,並勸特洛伊人採取預防對策,但沒人將她的話當回
事。現在在歐洲,對於那些相信只要耐心勸說便會使別人接受的人,便稱之為卡桑德拉。

既然取得權力成了先決條件,如何取得權力便要求當事人有敏銳的洞察時代潮流的能
力。時代的潮流向着民眾派,便去成為民眾派的領袖;若是在民眾派四下碰壁的時代,那就
去做寡頭派的領袖。對於那些目光短淺的政客來講,權力是追求的目的。對於有先見之明的
人來講,權力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公元前四世紀中頁以後,隨着希臘民主制的崩潰,歷史潮流漸漸遠離民主,轉向了由少
數有經驗和能力的人執政的寡頭體制,或是像馬其頓那樣的王制。不過,羅馬人不喜歡王
制。這就決定了羅馬體制的內涵了。


羅馬的體制。羅馬的共和之初,將王制時代的王換成了兩人執政官,而元老院和市民
集會則完全沒有改變。隨着羅馬的發展,羅馬按需要漸漸增設了一些官職。無論是法律還是
官職,羅馬人比較喜歡到需要時便增設的方式,而不是一開始就全面制定,這樣,會更有靈
活性。實際上,羅馬從公元前509年進入共和制以後,直到公元前367年的漫長的歲月里,
一直在摸索之中。

希臘的史學家認為羅馬的共和制到了高盧人入侵後的公元前390年前後,其機能才漸漸
發揮出來。

比起重視理論和意識形態的希臘人,羅馬人相當現實。他們只是現實地判斷每個事物的
優劣,而不會先將之分類,分成貴族制定的或是平民制定的,是民主的還是獨裁的。這種分
類法我們見的着實不少,左派右派,造反派保皇派,無產階級資產階級,社會主義民主資本
主義民主……

作為政治制度的根本的選舉制度,共和制羅馬全面繼承了王制時期的制度。這個選舉制
度決定了羅馬的性質不會是民主制而是寡頭制。因為第一等級所擁有的票數已經超過了半
數。(參見<羅馬的故事>第一章1-5)

作為羅馬人的仕途,大概是以當選會計官為進入政界的龍門的吧:

會計官(Quaester)共和制初期的定員是兩人,到了共和制末期增加到四十人。任期一
年,產生方式不明,有的說是選舉產生,有人講是由執政官指名。
年齡的下限是三十歲。
會計官的任務是監視軍事財政,制止浪費軍事開支的情況發生。按常理來說,這是要讓
一個沒有軍權的人去對統兵作戰的人進行財政的限制,非德高望重的人是很難有說服力的。
不過羅馬有點不合常理地將年齡的下限定在三十歲,這對希望從政的羅馬青年來說,無疑是
進入政界的門坎。另外,讓人年輕時就去批評別人、去學習如何批評別人也是件有趣的事。

能夠圓滿的完成這一工作的人便可以向上爬了,下個目標是營造官:

營造官(aedile)任期一年,定員四人,貴族兩人,平民兩人。
負責糧食供給、道路和上下水道的修建和維修、公安警察,同時負責招開各種競技比賽
大會、慶祝式典。
看上去這是一個權威不高,瑣碎事不少,吃力不討好的職位。不過,因為所管轄的都是
與市民日常生活相關的事物,所以很容易爭取民眾的支持。有些有從政志向的人有時甚至會
自己掏腰包來舉行一些可以博得市民歡心的活動。

如果能夠令人滿意地完成這些工作的話,便可以去競選國務官:

國務官(Praetor)任期一年,最初只設一人,年齡下限為40歲。後來,隨着羅馬的不
斷擴張,增加到16人。這種增員的現象不僅是國務官,其他官職也一樣。
國務官最初是當執政官都去了戰場時,留在羅馬代理執政官的其他日常事務的,後來成
為司法的負責人。當然執政官不在時仍要代理國家事務和防守任務的。

仕途如能順利到此,可以考慮坐坐監察官的交椅了:
監察官(censor)這原來是負責人口調查的官職,所以在共和制初期是每五年選舉一
次,因為人口調查是五年進行一次的。任期為五年,定員兩人。
羅馬的人口調查不是調查人口總數,而是調查戶主的財政狀態,根據這項調查結果來決
定各市民今後五年的納稅額和兵役期限。

監察官的實際權力相當大,有權起訴任何沒有如實申報自己財政狀態的人,無論貴族還
是平民。同時對國家的財政運作起監察作用,街道、上下水道的建設也由監察官決定。等於
是執掌國家的經濟命脈的人,就像財政部長一樣,有錢就有權,什麼時代都一樣。所以當監
察官由本來就德高望眾的人來擔當時,其權威有時甚至不差於執政官,因為監察官除了監察
國家財政以外,還有權對競選公職的候選人進行人身調查,還有女人的貞操、子弟的教育等
等,都有權調查,隱私權對監察官來講幾乎是廢話。監察官甚至有權將不合適的元老院議員
除名。

共和羅馬權力的頂峰當然是執政官了:執政官(Consul)共和制羅馬的最高官職,定員
兩人,由市民集會(全體市民參加)選舉產生,經元老院批准後上任。這點與王制時代的王
的產生完全一樣的,不同的是執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不像王那樣是終身制,不過,可以連
選連任。年齡上的限制是大於四十歲。

執政官通常都是貴族當選的多,因為,執政官要面對複雜困難的政局和戰爭,沒有相當
的教養和歷經長期的鍛煉無法勝任,一般的平民因自身環境和生活的原因,很難有很多人能
達到出任執政官的要求。另外,選舉的過程也有利於貴族,除了上面講的,羅馬的第一等級
擁有過半數的票數之外,在選舉的前夜通常還要算上一卦,看看有沒有“神不喜愛的”候選
人。而算卦的是常常是元老院的議員,對那些實在無法忍受的候選人,便以神的意志為由取
消其候選資格。

當一切都準備停當後,候選人身着的純白的衣袍出現在選舉會場。純白的衣袍象徵候選
人的生活樸素嚴謹。有時會有候選人擼起衣袖,露出戰爭中留下的疤痕,以爭取選民的支
持。當選的兩人將在每年的三月十五日開始行使正式的職權。

兩人執政官的地位相同,如果對於同僚的想法和做法有不同意見,可以行使否決權。也
就是說,不經兩人的同時認可,任何政策都無法得以實施。

執政官的主要任務有三:像王制時的王一樣要主持各種宗教儀式,相當於國家大主教;
二是招集市民集會和元老院會議並擔任議長,並依會議的結果簽發執行各種法令;這相當於
現在的人大委員長兼國家主席;有戰事時要負起全面指揮和統兵作戰的責任,這是現在的國
防部長兼三軍總司令兼前敵總司令。可見執政官的職責之重。

執政官像王一樣有十二人的先導衛隊,這個衛隊也像王的衛隊一樣手持象徵權威的法西
斯。看見這陣勢的人難免會恍惚地以為見到了羅馬王了,這也是為什麼羅馬歷史家波里比阿
(Polybius,BC200-BC118)會講羅馬有王制的特點的原因之了。

兩人執政官通常各統羅馬軍的一半,如果對手不厲害,就只有一人的執政官帶兵出戰,
另一位則帶另一半的兵力防守羅馬兼理內政。如果敵人人多勢眾,兩人便分統全軍迎敵。這
時羅馬的內政和防守任務便由國務官(Praetor)來代行。

戰爭總有傷亡,當一個執政官陣亡或被俘時,另一個便接管全軍。兩人全部陣亡或被俘
時元老院宣布五天的空位期,並任命“臨時王”來收拾殘局,準備選舉。臨時王的制度也是
全面繼承了王制羅馬時代的制度。“臨時王”原文是interrex,意思是“兩王之間”,原
來是在舊王死後新王繼位前臨時代理執掌國政的人。從這點上看,執政官與王也是同性質的
官職。

戰爭也是不定期開始不定期結束的,戰爭不保證絕對會在羅馬的執政官任期內結束。但
作戰中臨時更換指揮官也是十分不聰明的辦法。每當這時,羅馬人便會臨時任命舊執政官為
「前執政官」,並繼續執行作戰任務。同時新的選舉也會毫無阻礙地進行,選出新執政官接
替舊執政官的其他權力。到了共和制後期,羅馬的勢力擴張到了意大利之外,「前執政官」
漸漸變成專指派往海外各省做總督的人了。

羅馬共和時代說起執政官,那是指這樣很有權力和權威的人,不過,這個詞現在變成了
住外使館的領事的詞源,真是滄海桑田了。

當兩人執政官無法共同解決難題時,羅馬便會任命獨裁官:獨裁官(dictactor)。比起
變成領事的執政官一詞,獨裁官一詞的下場可不太公平,如今這是個徹頭徹尾的貶意詞,變
成大家都厭惡的“獨裁者”了。不過在當時的羅馬,獨裁官是指國家處於危急情況下臨時就
任的全權執政官,而普通的執政官因有兩人分擔,每人實際上只有半權。羅馬的其他官職都
是選舉產生的,只有這獨裁官是有兩人執政官的一人指名,由元老院認可產生。這是羅馬解
決危機和難題的法寶。任期六個月,獨裁嘛,定員當然是一人。

獨裁官有權隨意任命自己的副官-騎兵隊長。另外,兩位執政官在指名獨裁官的瞬間開
始便歸於獨裁官的命令之下。指名獨裁官通常是在戰事危急之時,但也有例外。

羅馬雖然是寡頭政治,不像民主政那樣眾說紛雲,難以達成共識,但也是管家婆婆多,你
看單是執政官就有兩人,現在的多民主的國家也沒有倆大總統倆國家主席什麼的。這樣的體
制的最大缺點便是,當緊急情況發生時,難於迅速果斷地做出適當的決定。而獨裁官制度便
是羅馬的危機管理系統。要想維護一個體制,就要有勇氣在必要的時候採取與這個體制的理
念完全相反的行動。如果怠慢了這個問題,那只會招來這個體制的崩潰。

既然是危機管理系統,羅馬是不輕易指任獨裁官的。元老院也從未利用這個手段來濫用
權力。事實上,從羅馬建立共和制的公元前509年到高盧人入侵時的公元前390年的119年
間,雖然或有缺漏,後人只知道羅馬僅有過七個獨裁官。連續五次當選獨裁官的卡米勒斯是
高盧人入侵後,羅馬陷入深刻的危機和迷混狀態時的事,這也說明當時羅馬的狀況是何等之
惡劣,可以說是到了亡國的邊緣了。

獨裁官與執政官一樣有衛隊跟隨,不過人數為兩個執政官衛隊之和,二十四人。

到了共和制末期,獨裁官的內容漸漸發生了變化,凱撒就曾擔任終身獨裁官,這樣的獨
裁官便是徹頭徹尾的獨裁者了。

以上的官職基本上都是貴族當選的多,特別是共初期。後來在平民們的不斷爭取下,羅
馬又設立了只能由平民擔任的保民官:

保民官(TheTribuneoftheplebs)前面已經多次提到過保民官的產生和職責,這裡從
簡。保民官定員最初是兩人,後來增加到十人。由平民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年齡的下限
不明,似乎沒有特別歸定。

保民官有人身不可侵犯權,這是為了防止貴族裡的哪個愣頭青一口氣不順,趁月黑風高
時將這平民的代言人給捅了。

保民官最主要的職責是保護平民的權益。為此,保民官對政府的決定有否決權。當然這
否決權在戰爭時期不能使用。

不過保民官既然是羅馬公認的國家幹部,而且退職後還可以進入元老院,實際上就不會
一味採用過激的對抗手段,往往成為貴族和平民間的調和人。所以,羅馬並不是貴族黨和平
民黨的兩黨執政制,實際上更接近於一黨獨裁,黨內各派輪流執政的體制。

羅馬的市民有三種集會,庫里亞會議,市民集會和平民集會。

庫里亞會議:庫里亞會議是羅莫路建羅馬城的時候開始的最老的集會,只由貴族參加。到
了共和制初期,曾經起過選舉執政官的重要作用,但其機能漸漸地轉給了市民集會,而自身
則變成了一種家譜學會,只有研究決定各個市民應該屬於那個家族的功能了。

市民集會:市民集會,有叫做百人隊集會,是羅馬的武裝市民的集會,凡羅馬市民便可參
加這個集會。羅馬市民有不受拷打和向集會上訴的權力。這個羅馬市民權有效地保護了羅馬
人的權力。後來耶穌的弟子使徒保羅在傳道時被猶太人迫害,因為保羅有羅馬市民權而受到
當地羅馬住軍的保護而免受鞭打。同時保羅拒絕了就地開庭審判,而提出到羅馬直接上訴。
這個要求也被接受,因為這是羅馬市民的合法權力。保羅的羅馬之行將基督教帶到了羅馬。
而與保羅一樣的傳道使徒彼得因沒有羅馬市民權,所受的待遇就遠沒這麼幸運。後來兩人都
被判有罪,保羅被斬首,而彼得則被倒釘十字架,痛苦而死。

市民集會會期不定,應執政官或保民官的一人的招集開會,沒有立法權,只有對政府的
提案的表決權,投票方式是前面講過的以百人隊為單位。當然這個市民集會基本上是第一等
級操縱的。

平民的意志無法在市民集會上得以表達,他們在返復的鬥爭中爭取到了自己的合法組
織,這就是平民集會。

平民集會平民集會只由平民參加。與市民集會一樣,平民集會也沒有立法權,只有表決
權,但投票方式為一人一票,比起市民集會來要民主的多。

除了這幾個集會,在羅馬更重要的組織當然是元老院了。

元老院羅馬在公元前508年成立共和制後,無論是建立紀念碑還是出安民告示,都會以
為SPQR落款,這SPQR的意思是“元老院和羅馬人民”,有趣的是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後一千
五百年的今天,羅馬依舊使用這個落款來張貼安民告示之類的東西。如果你在羅馬市內看到
這樣的告示:
嚴禁隨手丟拉圾SPQR

再想想這SPQR的原意,或許會感到有點滑稽,都什麼年頭了,還元老院呢。不過這也
說明了當年這元老院在羅馬是一個多麼有權威的機構了。

羅馬的元老院議員不是經選舉產生的,任期是終身的,卻不是世襲。只要有能力,有見
識有責任的人都有機會進入元老院,當然審核是極為嚴格的。

說到終身制,也許會覺得元老院議員都是些老頑固,這倒是不必擔心的事。那時的醫療
條件不會讓一個老人成為老不死的老頑固,而羅馬的亞奴斯神殿的門也是常開不關,元老院
議員戰死沙場的事也好象是家常便飯,如真有老朽不堪重任,羅馬還有監察官可以有權罷免
不稱職的議員,而這個監察官是選舉產生的,當然會反映民意。這是羅馬的制約機制了。

一般重大的事務都是元老院決定的,當然元老院的決定要經過市民集會或平民集會的表
決任可才能生效。同時元老院要輔助執政官渡過難關解決問題,也能對執政官和保民官起監
督和抑制的作用。

羅馬的元老院幾乎不會濫用自己的權力。這並不是說羅馬的元老院總是道德和行為的典
范,無暇可擊。他們也會貪婪地搜奪被征服者的土地財產,為了維護自己的特權地位也會無
視正當的要求。他們不是聖人,會失誤、會動搖也有猶豫不決的時候。但是從全體看來,羅
馬的元老院所表現出的政治智慧是空前絕後的,古今中外還沒有對手。

元老院的議員大多出身政治家的世家,從小耳聞目睹,積累了豐富的軍事、司法、行政
的經驗。和平順利時,難免呈現出傲慢和貪婪的缺點,但是遇到困境和國家危難之時,往往
因他們的堅毅、忍耐和過人的獻身精神而贏得最後的勝利。“羅馬沒有國王,但元老院的數百
議員每個人都是羅馬的國王”,羅馬的敵人不無恐懼地這樣評價羅馬的元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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