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同盟羅馬早在王制的時代便與鄰近各族有同盟的關係,不過那時的同盟都是在拉丁
民族之間結成,他們有共同的語言、宗教和風俗,因此當時的同盟也被稱為「拉丁同盟」。
早期的「拉丁同盟」主要是宗教上的同盟,目的在於共同舉行各種宗教祭祀活動。另外
每年也會舉行像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那樣的體育活動。
到了第六代王塞爾維的時代,羅馬經過多年的經營漸漸強大起來,塞爾維在羅馬城內修
建了守獵女神黛安娜的神殿,更使羅馬在「拉丁同盟」中的地位大為提高。這守獵女神黛安
娜本是羅馬周圍的拉丁人所共同信奉的神,黛安娜的神殿建在羅馬城內使得周圍各部落的拉
丁人經常攜兒帶女地前往羅馬參拜。也就是從這時起,「拉丁同盟」開始有了共同的軍事行
動。
雖說羅馬在「拉丁同盟」里占有主導地位,各同盟成員間的關係基本上還是平等的,實
力也還算是勢均力敵,羅馬的實力也並不是比其他的同盟成員強出太多。因此有時同盟成員
之間也會有戰爭發生。
羅馬廢除王制時,國內共和派和王黨派發生內爭,同時還要對伊特魯里亞作戰,實力大
為低下。俗話有道內亂不止,外辱必至,這時「拉丁同盟」成員便趁人之危,試圖吞併羅
馬。羅馬曆經苦戰終於平定了拉丁各族的反亂,但也失去了王制時代的實力,成為平凡的一
個小國。
公元前493年共和羅馬與各拉丁部族達成了和約,重新簽署「拉丁同盟」條約。這是一
個軍事同盟,因共和羅馬的實力仍然比其他同盟國要強,所以羅馬基本上還是盟主。同盟
條約規定每逢戰爭,羅馬出兵一半,另一半由其它同盟國派出,戰勝後的戰利品也以派出軍
隊的多少成比例,也就是說羅馬占有百分之五十的戰利品。軍隊的指揮權也是由羅馬人擔
當。同盟國間的地位完全平等,各成員國的市民有平等的市民權、通商權、通婚權。可見羅
馬此時的所謂盟主地位並不是完全凌架於其他成員國之上的。
這個「拉丁同盟」條約的第一句話是「只要天地不變,羅馬與各拉丁城市之間的和平永
存。」這很有點像海枯石爛永不變心那樣的誓言。可是只不過百年之後,天地的位置絲毫沒
有任何改變,「拉丁同盟」又一次分崩離析了。歷史上也不知有多少和約是以這種一衣帶
水、山水相連、與天地共存、萬古長青之類的華麗詞藻堆積而成,但總會有一方對此深信不
疑而遭受滅頂之災,而人類依舊樂此不疲地用更華麗的詞藻堆積一個個新的條約來自欺欺
人。
公元前390年高盧人占領羅馬城,「拉丁同盟」成員不僅又一次放棄對羅馬的同盟關
系,而且紛紛向羅馬發起進攻,試圖趁機吞併羅馬。羅馬在高盧人占領的創傷之上又花費了
20年之久才將這場戰爭平定了下去。可是剛過五十年,拉丁同盟又一次與羅馬為敵,暴發了
「大拉丁戰爭」。看來,羅馬是需要重新考慮一下自己的同盟政策了。老是跟一幫落井下石
的部落為盟友也太不是事。於是「羅馬同盟」便應運而生。
對羅馬來說,如何防止同盟的再次反叛,是最關鍵的課題。以前的「拉丁同盟」,各成
員國基本上以平等的地位加入,他們與羅馬結盟的同時,各成員國之間也有同盟關係。當
然,羅馬強大時,他們會與羅馬結盟,但當羅馬衰弱時,也會毫不猶豫的地取消同盟關係,
反目為敵。這樣的關係不僅是對羅馬,其他成員國如有衰弱時,同樣的也會被遺棄。
經過20年的奮戰,羅馬事實上將這些部落全部征服了,也就是說,羅馬現在不是一個
普通的拉丁國,而是一個戰勝國。羅馬站在勝者的地位上要開始推行自己的同盟計劃了。
這次,羅馬不再以大家平等的方式組成同盟了,而是採取了分離分化的手段,自己以強
者的姿態君臨新的同盟。新的「羅馬同盟」與舊的「拉丁同盟」的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各加盟
國只能與羅馬結盟,相互之間不得有任何結盟關係,加盟國之間的問題和矛盾一定要通過羅
馬作中介來解決,當事者之間不可私下了斷。這當然是個不平等的、勝者對敗者的同盟條
約,不過,那年頭,戰勝國通常是要沒收敗者的財產同時將敗者當成奴隸,羅馬的這種做法
在當時還是相當的寬容的。
羅馬將「羅馬同盟」的加盟國分成四大部分:
第一類,舊「拉丁同盟」的成員國。這些國家的人與羅馬人同樣都是拉丁人,與羅馬人
有共同的語言和宗教信仰。他們趁高盧人占領羅馬城的時候背叛羅馬。後來羅馬平定了這些
國家的反亂後,事實上已經將他們看成是羅馬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將他們合併了。當然這個
合併還是相當平等的。這些國家的人取得了完全羅馬市民權,與羅馬市民享有同樣的權力和
義務,後來他們當中也有人當選為執政官的。
第二類,坎佩尼亞、伊托魯里亞和薩賓人的城市。這些都市國家的人只取得了羅馬市民
權的司法權,而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被稱為半羅馬市民權。當然這只是一種過渡形
態,後來這些地區的人也都擁有了完全羅馬市民權。
對以上兩類的城市,羅馬基本上實行讓其自治的政策。讓他們保留原來的政治體系和官
職,而不去改變各地原有的生活、傳統、習慣和文化。
第三類,殖民地。這些殖民地與近代的殖民地有些不同,近代的殖民地是一種占領和掠
奪。也不同於希臘人的殖民地,希臘人的殖民地是真正的將本國容納不下的人口疏散到各
地。羅馬則是在自己認為有戰略價值的要地建設新城,並派出市民去居守。這種殖民市其實
是一種要塞。羅馬人建設的殖民市被稱為「羅馬殖民地」,其他拉丁人建設的殖民市被稱為
「拉丁殖民地」。殖民地各城有其獨立的全權政府,政治體系也都是仿照羅馬的。殖民地居
民的地位相當高,他們有起訴權和通婚權,如果想遷回羅馬居住,只要在人口普查時到羅馬
登記,便可取得完全市民權。
第四類,同盟者。這些國家與其他的拉丁同盟國一樣是被羅馬打敗的國家,所不同的是
拉丁同盟國是在「大拉丁戰爭」中戰敗的,而同盟者則是在後來敗給羅馬的,時間大約是在
公元前350年之後。這些國家擁有完全的國內自治,包括自己的信仰和語言。實際上,既使
是在完全征服了地中海世界之後,羅馬依然允許別種語言特別是希臘語言的共存。羅馬對這
些同盟並不要求每年進貢,而是要求他們提供軍隊。那時的軍隊都是要自帶武器和裝備的,
所以提供軍隊也就是意味着提供軍費。
這就是在公元前四世紀中頁建立的「羅馬同盟」的概況了。羅馬沒有按照當時的慣例將
戰敗者吞併、奴役,而是使他們成為同一戰壕的戰友,羅馬的共同經營者,這在當時可以說
是絕無僅有的吧。羅馬之所以能夠強大,之所以能夠征服那麼廣大的區域,並在相當長的時
期內維持自己的統治,對別人的寬容是一個不可乎視的原因之一。後來也有許多強國在國際
舞台上出現,像蒙古、荷蘭、西班牙、英國、日本,他們的霸業都無法持久,這裡面有專制
極權的國家,也有民主議會制的國家,但他們的通病都在於對待異族的寬容心遠遠不及羅馬
人。
值得一提的是,「羅馬同盟」里的四類成員國的地理位置並不是一定的,他們相互混
在,這十分不利於利益相近的同盟國間結成統一戰線來對抗羅馬,特別是散在各處要地的殖
民市,更是對「羅馬同盟」的各個盟國起着監視和威懾作用,這就是羅馬著名的分割分制政
策的實質了。
當然這樣的分割分制方式也有缺點,那就是在有事的時候羅馬比較難迅速地集結和移動
軍隊,也難於迅速有效地將各種指令送往同盟國。羅馬這時開始着手建設的大道便是針對這
個難題的。
五
條條道路通羅馬如果你乘飛機飛越美國上空,你會看到那縱橫交織的高速公路網。
從高空上望下,這公路網如同血管一樣,而化為黑點的車輛,就好象血液般地流動。每次看
到這樣的景象,就會令我聯想到人的血脈。國家如果是一個人的話,這道路網無疑就是血管
了,這已是現代社會的常識了。不過在兩千多年前,明白道路重要性的國家不多。古往今
來,凡重視道路網建設的國家都曾雄居一方。秦朝、蒙古便是例子。致於拆路斷軌毀橋以求
邊防安定閉關自守的國家,無不積弱萎迷,終難免蒙受外辱。
兩千多年前的羅馬便是認識到了交通的重要性的國家之一。有人住的地方就會有道路,
公元前8八世紀初,羅馬在建城的時候就有道路,不過那時的道路大概都是些沒有鋪裝的小
經,處於路是人走出來的階段。以後也修了路,往往以道路的用途或目的地命名,如鹽之路
(viaSalaria)、拉提納道路(vialatina,通往拉提納地區的卡西利努Casilinum)等。
公元前312年,阿匹亞道路(viaAppia)的動工使羅馬的道路狀況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此後羅馬不僅僅是因行政上的需要而建設道路,而是兼顧行政、軍事和政治的需要而鋪設道
路了。
阿匹亞道路,由羅馬通往加普亞(Capua)。動工時的公元前312年,羅馬正在處於第
二次薩姆尼特戰爭(Samnite War)中,加普亞剛剛被羅馬攻占,而周圍仍舊在激戰之中。這
時阿匹烏斯(AppiusClaudiusCaecus)當選為監察官(censor),在他的推動下,醞釀已久
的阿匹亞道路開始動工,阿匹烏斯甚至動用自己的財產來支付一部分的工程費用。當時,在
薩姆尼特戰爭勝負未決的時候,阿匹烏斯動員一切可動員的人力財力去修建一條通往激戰地
的大路,其遠見灼識實在令後人敬佩不已。
此後的羅馬道路便不在以目的地命名了,而是以修建者來命名,這樣道路也可任意加
長,不必因目的地的變更而不斷更換道路的名稱。公元前244年,阿匹亞道路就一直修到了
意大利半島的西南端,長筒靴後跟處的布林地西姆(Brundisium,現在的布林地西
Brundisi)。
隨着羅馬的勢力範圍的不斷擴大,羅馬的道路也像網絡一些伸向四面八方,公元前100
年左右,近二十條主要大道將意大利半島連為一體,到了帝國時期羅馬的道路更是遍及歐
洲、小亞細亞、中東、和北非,被人稱做“條條道路通羅馬”了。
要說在羅馬鋪設這種道路之前,當地是不可能沒有路的。不過羅馬人盡力將那人走出的
路改成直線,並加以拓寬,表面用石板鋪平,下面則墊上碎石和砂,以增加路面的排水性
能,逢山開洞,遇水架橋,也就是說,羅馬人建設的是當時的高速公路。
俗話有道,兵貴神速,羅馬的軍隊便是通過這些高速公路網迅速地移動到各地,所以後
人常常稱羅馬的道路是軍用道路。不過,這些道路並不單是軍用的,他也將羅馬同盟緊密地
連繫在一起,是羅馬的極為重要的大動脈。
阿匹烏斯,出身於羅馬名門貴族克勞迪烏斯家族,不僅是修建羅馬第一條“高速公路”
的人,也是修建羅馬第一個上水道--阿匹亞水道--的人。面對羅馬人口的不斷增加,阿
匹烏斯通過大力修建上下水道,使羅馬城的居住條件得到很大改善。當時的希臘人正不遺余
力地興建大型神殿,而羅馬人卻不遺餘力地進行市政建設,其中的觀念差異是很令人玩味
的。
上下水道也就罷了,可是那羅馬的“高速公路”網卻有正反兩面性:一方面羅馬軍隊可
以快速調遣,另一方面方面敵軍同樣可以沿路侵入。事實上,幾十年後皮魯斯大王
(King Pyrrhus)和百年後的漢尼拔(Hannibal)便是沿着羅馬人自己修建的大路長驅直
入,令羅馬人毛骨聳然的。這也是為什麼以防守至上的民族,無論他們有沒有能力修建道
路,都對修建平坦方便的道路毫無熱情,古代的伊托魯里亞民族、中世的歐洲便是一例。也
正因為羅馬人修建了這種敵我都能使用的大道,命中注定羅馬永遠都要進行自衛戰爭。
無論從政治體系、還是宗教信仰以至對修建道路的觀念來看,羅馬都是一個相當開放的
民族。雅典也好斯巴達也好,還有伊托魯里亞都與羅馬一樣以城邦國家出現在歷史的舞台
上,可是,只有羅馬以城邦國家誕生,卻最終超越了城邦國家,成為一大帝國。城邦國家的
主體是自由市民,羅馬對自由市民的市民權也有着與他人不同的獨特的觀念。
六
羅馬市民權什麼是市民權?中文多有將這個詞譯成公民權的,大意與現在常用的國
籍有點相似。至於內含,既使查一下字典,大概也未必能搞的透徹。
我們在前面已多次提到過羅馬市民權,在這裡不妨將羅馬市民權做一個歸納。
擁有羅馬市民權的人,就好象擁有羅馬“國”的國籍,當時是城邦國家,所以叫做市
民,做為一個市民,有對國家的義務也有自己的權力。所以“市民權”一詞在當時是包括了
權力和義務兩方面的意思。
羅馬市民的權力
1.私有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受到保護,所有者有買賣的自由;2.有選舉權和被選
舉權等參與國政的權力;3.有依照法律接受裁判的權力(既不得非法刑訊)。如果對裁判結
果不服有向市民集會上訴的權力;我的天,這幾條拿到現在都不是所有國家都能做得到的。
羅馬市民的義務十六歲到四十五歲之間的人有服兵役的義務,四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
有參加預備役的義務。
兵役可真的不輕,不過,羅馬人不用另外向國家納稅,這兵役實際上便是羅馬的稅制,
所以也被稱為「血稅」。
當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用金錢來代替服兵役,不過,這在羅馬人中間被認為
是很可恥的事情。用金錢代替兵役的做法,一般說來只適用於沒有羅馬市民權而不用服兵役
的人,或者沒有兒子的富裕的羅馬女人。
既使在同盟國或者後來的外省的人中,大多都會認為提供兵役要比交納年貢來的有名
譽,因為交納年貢是俯首稱臣的行為,而提供兵役則是與羅馬市民盡同樣的義務,有良好的
平等感覺。羅馬人好象也深知其中的道理,對征服地總是不要求進貢,而要求提供軍隊。
前面多次提到過,羅馬人對市民權的態度十分開放,他們總是毫不吝嗇地將羅馬市民權
授與其它民族的人。這裡面當然有羅馬人理由:當時的羅馬人沒有出錢雇庸兵的習慣,軍隊
完全都是由自由羅馬市民所組成,所以擁有羅馬市民權的人越多,羅馬可動用的軍隊越多。
正是由於羅馬人對市民權的開放態度,使這時的羅馬已經可以出動十萬人以上的軍隊,這在
當時是一個了不得的數字,因為遠比羅馬勢力範圍大的斯巴達和雅典城邦,其軍隊數量只停
留在數萬計上。
更有對比性的是,既使是在全盛期的雅典,只有父母雙方都是雅典人才有資格成為雅典
市民,斯巴達的情況也一樣。現在的美國對優秀人材還是積極吸收的,你看看二戰時期收容
了多少優秀的學者,現在的體育運動員中有多少異民族的面孔。可當時的雅典可沒這麼一說
了,任你有多大本事,沒有雅典人的爹媽就別指望成為雅典市民。那亞里斯多德的學問夠大
了吧,偉大的哲學家,對雅典的貢獻也是沒的說,在雅典開辦學校,普及教育。可是沒折,
爹媽不是雅典人,一輩子也沒能弄到雅典的市民權。
不僅是在對待市民權的態度上,就連對待奴隸的態度上羅馬與雅典也完全不同。
在雅典做奴隸是命中注定,沒法變了,一輩子也就是奴隸了。對雅典人來說奴隸就是牲
口,你什麼時候見過牲口可以做人的?連名人亞里斯多德都說從利用價值上來看,牲口和奴
隸沒嘛區別。
可在亞里斯多德說這話的兩百多年前,羅馬的第六代王塞爾維卻說,奴隸與自由市民的
差別不是先天的,而是後天所遭遇的命運不同。
在羅馬當奴隸是運氣不好,到了時來運轉時,還可能有救,還可能成為自由人。要是遇
到個好主人,自己又很能為主人效力,或許有一天主子開恩,奴隸便可恢復人身自由,成為
解放奴隸。要是遇到個能多給小錢的主人,自己又能省吃儉用,多少年後也可用存下的錢贖
身。
解放奴隸還是沒有市民權的,不過解放奴隸的兒子便堂堂正正、自然而然地是羅馬市民
了。要是在雅典或斯巴達,這可是做夢也辦不到的事了。
不過話得說清楚了,能混出頭的羅馬奴隸不會多,要不幹嘛說那時的羅馬是奴隸制社會
呢。實際上奴隸的生活也很不好,吃的是豬狗食,干的是牛馬活,你想啊,哪有多少對奴隸
好的奴隸主呢?既使如此,羅馬人和雅典人對奴隸態度的差別還是很明顯的。
羅馬人對市民權的開放態度還表現在承認雙重市民權上,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承認雙重
國籍。「羅馬同盟」的成員國市民,凡想得到羅馬市民權的都會被批准,而且並不需要放棄
自己原來所屬城市的市民權。就是現在,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都不多,在當時可能是決無僅
有了吧。
正是因為羅馬的這種開放精神,使羅馬不斷有新的成員加入,就像不斷輸入新的血液一
樣,使羅馬總是沖滿活力。也正是因為羅馬的這種活力,使羅馬一次又一次地從危機中復
活。羅馬此後先是與中部意大利民族薩姆尼特人進行了長達四十年的戰爭(薩姆尼特戰
爭),又與南意大利的大希臘殖民城邦打了十年,羅馬人在不斷地流着血。之後又開始了與
地中海強國迦太基的漫長的爭戰(布匿戰爭),特別是第二次布匿戰爭中,迦太基的軍事天
才漢尼拔(Hannibal)攻入意大利,在坎尼戰役中,用奇謀大破羅馬主力,羅馬大軍步兵八
萬騎兵六千中,只有步兵三千騎兵三百七十僥倖生還。雖然如此,羅馬還是一次次地復活
了,因為羅馬人從沒忘記過補充新的血液。中國有句罵人的話叫雜種,可是一個時時處處戰
戰兢兢試圖維持民族純血的、時時處處不斷清除內部異端份子的民族從來就不曾長久過。遠
的有雅典斯巴達近的有蒙古,都是借鑑。從這個意義上,雜種並不是壞事,連生物學上也有
雜交優勢一說。羅馬人是雜種,中國的強盛期哪個不是建立在人種上的和文化上的雜種之上
的?相反,這種吸收新血液的能力一但消失,一個民族也就很難有長久的活力;而像末期雅
典那樣不斷地清除內部異端份子的民族,就好象久病的人大放血,離死亡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