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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從施琅和他背後的清廷開始(轉貼)
送交者: 小談 2006年07月16日13:32:1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願貴君臣同於箕子,毋蹈田橫之故轍。則何不罷兵休士,全車甲而歸台灣,自處於海外賓臣之列。其受封爵惟願,不受封爵亦惟願。我朝廷亦何惜以窮海遠適之區,為爾君臣完全名節之地。……執事如感朝廷之恩,則以歲時通貢如朝鮮故事,通商貿易,永無猜嫌,豈不美哉?”

  “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而足下父子,自開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之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患,與人無爭。”

  說出這話的是哪家“台獨”分子?不是別人,就是清朝方面負以與台灣明鄭政權談判重任的寧海將軍喇哈達、平南將軍賚塔,這是他們代表清廷向鄭氏出示的和議條件。歷史的事實總會讓那些歷史實用主義者難堪。身負“統一”重任的清政權竟然主動搞“台獨”,不吝筆墨描繪出“台獨”的美好前景來說服台灣鄭氏政權接受。這其中的錯亂和背謬,歷史實用主義者無法解釋,只好在電視劇里編故事,想象出一個子虛烏有的通敵陰謀,把兩個政權之間使節交付的公函說成是朝內的壞分子與敵相通的密信,把清朝的開國元勛也說成是通敵奸臣。在我看來,這確實是出於現實需要而對歷史事件隨意曲解、“古為今用”的荒謬。

  上下五千年,不同民族建立的不同政權出現在今日中國的版圖上,真是數也數不清。相互之間,也從不缺少戰爭、和議。其中功過是非,自當別論。可是拿現代主權觀念下才出現的“獨立”、“分裂國土”之類概念去往古人頭上亂套,卻是十足的滑稽。台灣鄭氏是“分裂”,那本為明朝官員的努爾哈赤建立後金算不算“分裂”?要知道在努爾哈赤時期,後金政權並沒有什麼統一中國的想法。再往上推,耶律阿保機、完顏阿骨打、李元昊等人又算不算“分裂”?今日中國的版圖上曾經出現的政權中,互相征戰的不少,互相承認的也不少,政權之間出現如同“仿朝鮮例”這樣的藩貢關係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一一去考較一下誰是“分裂”?

  我認為,台灣鄭氏政權的存在及其抗清鬥爭,是明清之際民族戰爭的延續,其性質並不會因為控制區域的大小而變化。在鄭氏據台的之前和之後,都不乏人舉旗抗清,鄭氏只是其中一個,沒有什麼不同。鄭經本人發布的文告說得很明白:“我先王忘家為國,抗夷於方張之際,……因退屯東寧,生聚教誨者十一餘年,庶機勾踐之圖,無墮先王之志。”,台灣鄭氏並沒有忘記過自己的夙志,以台灣為根據地,以進取中原為目標。鄭氏政權的中國意識是很明顯的。當然,出於客觀強弱形勢,台灣鄭氏不得不與清朝談判,與之周旋。最後談判破裂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鄭氏要“台獨”,而清廷不讓。而是因為鄭氏不願意割斷台灣與大陸的聯繫,堅持要求保留福建省廈門附近的海澄,而清廷堅決不同意這一點,遂至和議不成。

  可見連橫《台灣通史》:“經從其議,索海澄為互市。啟聖執不可,議遂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志》:“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 康親王傑書、新任總督姚啟聖從本月至次年五月,先後4次派員招撫鄭經,勸其退回台灣,以澎湖為雙方通商之地。鄭經寸土不讓,堅持以海澄為雙方往來公所。和議再度失敗。”

  為什麼清廷對比海澄大百倍的台灣毫不在乎,巴不得台灣成為“箕子之朝鮮,徐福之日本”,卻只因一個小小海澄爭執不下?這可以聯繫現代史來看一下:

  楊勝群等主編的《共和國重大決策的來龍去脈》說:“10月21日,杜勒斯和美國防部長麥克爾羅伊訪台,逼迫蔣介石撤離金、馬,雙方發生激烈爭執。為配合蔣介石同美國的鬥爭,在杜勒斯到達台灣的前一天,毛澤東下令恢復炮擊金門,及時幫助了蔣介石,使其獲得拒絕從金、馬撤兵的口實。此後,福建前線炮擊金門形成規律,逢單日打,雙日不打。”

  毛澤東在與斯諾的談話中講到金門島時說:“我們不是這樣看待這兩個島嶼的。我們對這個問題有過公開聲明,就是讓蔣介石守住這兩個島嶼。我們也不切斷他們的給養。如果他們給養不夠,我們還可以接濟他們。”

  可見,台灣當局在大陸附近島嶼的存在,是一條台灣與大陸關係的紐帶,是保證一個中國的有利因素。勢不兩立的毛、蔣兩人,在共同的反台獨主張之下,在金門問題上達成了一次默契。民進黨上台之後,即迫不及待從金門等外島撤軍。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兩百年前的清政權,並不在乎鄭氏政權控制台灣,卻一定要壓迫鄭氏撤出大陸沿海,意圖當然也很清楚。就是為了徹底斬斷台灣與大陸的聯繫。清廷對台灣土地的得失,從來沒有在意過,甚至在攻滅鄭氏政權之後,康熙帝還發表高見說是“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清廷對這麼一個在他們看來無足輕重的彈丸之地,之所以如此不惜血本,一定要消滅鄭氏而後快。決不是因為有什麼維護領土完整的志願。而恰恰就是因為鄭氏政權有着濃重的中國意識,隨時可能成為反抗清廷統治的潛在威脅的緣故。

  在清鄭談判初期,鄭氏政權的活動重心在大陸,占據島嶼府縣,清廷認為鄭氏的威脅近在肘腋,於是表現強硬,非得要鄭氏剃髮歸順不可。順着清廷的軍事勝利,逐漸把鄭氏政權逐出大陸,迫使他們不得不把活動重心移向台灣,清廷的談判條件就越來越寬,在談判後期,主動表示希望鄭氏自守台灣,稱臣入貢可以,不稱臣入貢也可以。可見,他們哪裡是關心台灣的得失?如果鄭氏自踞台灣,永為異域,“與世無患,與人無爭”,對於清廷來說,才是正中下懷呢。而正是因為鄭氏政權到最後也決不肯割斷與大陸的聯繫,才讓清廷如梗在懷,最終下定消滅鄭氏政權的決心。對於鄭經來說,如果順從清廷的意願,放棄大陸,海外稱王,正如清廷勸告他的“逍遙其間”、“與人無爭”,於私人利益而論,豈不美哉?如果鄭經真是什麼“台獨分子”,那麼清廷自己開出的條件早已超出他的期望,為什麼還要另生異議?但是正因為鄭經是鄭成功的繼承人,即便是觸怒強敵,他也不放棄在大陸的據點,保留重返大陸的希望,“無墮先王之志”。如果一定要以清鄭關係來比附當今時局的話,那麼清廷自己豈能逃脫搞“台獨”的指控?

  談判不成,之後便是清廷對台灣的攻占了。施琅是最大的功臣,清廷也沒有虧待他。登時成為台灣、福建最大的貪官污吏和惡霸地主。奪占田產收入施琅名下的,幾乎占據台灣南部已開墾土地的一半之多。名為“施侯租田園”,一直延續到日本侵占台灣。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納統歸清朝在台衙門代行,並保送至北京轉交施琅世襲業主。如此猶嫌不足,還貪得無厭,連無田無地的漁民也不放過。他死後幾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自己發布上諭說:“閩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咸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

  在鄭氏時期,清廷搞“遷界禁海”,勒令沿海人民內遷,寸板不許下水,打算封死台灣。施琅攻打鄭氏既然得勝,總可往來無礙了吧?可卻不然,在施琅的治下,規定“赴台者不許攜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連橫《台灣通史》)。首先嚴禁廣東籍人渡台,理由是那裡出的“海盜”多,以及“惠潮之民多與鄭氏相通”;對其他地區的人民渡台也嚴加限抑,竟然規定渡台人員不得攜帶家眷,也就是說不許老百姓在台灣紮根,這一政策後來導致台灣婦女奇缺,正應了“骨肉分離”這句話。首任巡台御史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引《理台末議》的記載說:“終將軍施琅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台。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琅歿,漸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可見在當時,施琅只要活着,就是兩岸往來的最大障礙。在二百多年前,台灣土地空曠,本來很需要人力前來開發。可是在施琅時期,除在他的老家福建漳、泉地區招募佃農去種他的“施侯租田園”之外,大陸人民渡台,陷於停頓。施琅自己在台灣廣占良田,坐地收錢,卻對老百姓前往台灣謀生嚴加限制,把台灣島視為他施家之禁臠。與現在的民進黨當局阻擾兩岸完全三通,阻礙兩岸人員往來,正有一比。夠不夠得上“台獨”行徑?施琅親自擬訂的渡台禁令,在他死後,趨於鬆弛,但並沒有結束。後來反反覆覆,清廷時而開禁,時而又“申嚴”。一直到同治年間,根據大臣沈葆楨的建議,才徹底取消。基本貫穿清廷治台時期。

  如果施琅攻滅鄭氏政權是“反台獨”,為遏止“台獨”起見,不正該鼓勵兩岸多多來往嗎?反倒防民如同防賊,惟恐老百姓跑到台灣去,就會接下鄭氏的衣缽舉旗反清。更充分地表明了,第一,鄭氏政權在大陸沿海人民中具有同情和支持,鄭氏政權在台灣的抗清活動,是清朝時期全國抗清活動的一部分,而不是什麼“台獨”;第二,清廷攻滅鄭氏,不過是為了消滅反清力量、鞏固統治,而不是什麼“反台獨”。

  按我的理解,統一的好處大概有團結合力、各地人民互相來往,共享各地區的土地、資源等等,《反分裂國家法》規定,“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鼓勵和推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兩岸人員往來和交流,是統一所能發生的效益,也是我們推進統一的手段。而施琅和清廷,實行遷界禁海於平台之前,實行渡台禁令於平台之後,一以貫之,就是要千方百計阻隔兩岸交往,無端製造地域問題。和我們現在推動的統一,有何共同之處?從這一點上講,台獨分子才最該去感謝施琅呢。

  就遷界禁海來講,不僅在當時給沿海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而且毀滅了中國海洋經濟,使中國與大海禁閉二十餘年,船隻朽壞,海外市場全部拱手讓人。使明末就達到的“窮洋竟同鬧市”的海洋貿易繁榮局面從此不再。清廷把台灣鄭氏政權叫做“海賊”,可清廷自己對中國沿海經濟的破壞比所有“海賊”加起來的總和還要大。導致清朝的閉關鎖國達到歷代的頂峰,對外部世界一無所知。與中國近代的落後挨打有着直接的關係。

  在施琅攻滅鄭氏政權212年之後,清廷簽定《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與施琅沒有直接關係,但卻是清廷一系列內外政策的必然結果。正如上面說的,清廷對台灣的得失並不關心,歷來都是視為“荒服之地”,最後舉以予人,把台灣當作了戰爭失敗的替罪羊。有些人總喜歡在假設的前提下發表議論,說是如果施琅不消滅鄭氏政權,那麼台灣就會脫離中華,被外國侵占,可歷史事實是鄭氏政權把台灣從荷蘭人手中奪回,到了清廷手裡面,台灣倒真的被外國侵占了。站在中華民族的立場來看,哪一方應該被稱頌,哪一方應該被鞭撻,不是清清楚楚的嗎?

  我以為清廷和施琅攻滅鄭氏政權,實在不值得如何頌揚。清廷和鄭氏的對立,只不過是中國古代史上多如牛毛的政權相爭中的一個。鄭氏抗清具有的民族鬥爭性質,也是跟其他大陸上的抗清活動一樣的。從清兵入關到清朝覆滅,反清活動又何曾斷絕過?其中建立政權的也多得是,鄭氏政權也只是其中一個,雖然地盤不大,但同樣是具有明確的中國人身份的中國政權。如果只看到這一歷史舊故與現實問題在表象上的相似之處,就浮想聯翩、胡亂類比,卻罔顧其中存在的本質差別,只能是對現代中國進行的統一事業的矮化和醜化,徒然供人口實。“台獨”思想的淵源是日本軍國主義對台灣的“皇民化”殖民政策,是屬於中國近現代史的問題。而“台獨”分子最希望把“台獨”的起源無限延長,編造出一部從古到今“台灣人反抗中國”的台獨史來。把清廷和鄭氏政權的鬥爭說成是“台獨”和“反台獨”,等於主動替台獨分子論證“台獨”古已有之,論證在歷史上“台獨”政權曾經實際控制台灣。無異於憑空給“台獨”送上一份大禮。所以,用歷史實用主義的態度來曲解歷史,不僅本身荒謬,最終也只會給現實問題的解決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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