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冷戰前沿:1954年海南島事件綜述
軍史記載:1954年7月23日,駐海口空29師85團拉-11在三亞外海為蘇聯油輪護航時,把印度飛往香港的英國民航班機當作國民黨飛機擊落。事後查明是國泰航空公司C-54“空中霸王”,機上18人中死亡10人。7月26日,空軍兩架拉-11為波蘭“和平”號油輪等商船護航。美艦載機5批24架侵入海南島東南大洲島上空,其中12架戰鬥機10時05分在北鰲港以東海區上空向拉-11發起攻擊,長機周振東和僚機在反擊中雙雙被擊落、犧牲。美機隨後向護航艦艇掃射,護航艦艇開炮還擊以後,美機離去。
一.擊落英國民航機
根據國際航空事故的調查報告、事件倖存者後裔Valerie Parish總結報告等相關文本,擊落英國民航機的大致情況如下[1]:當天上午[2],國泰航空班機被攻擊。這次航班從新加坡起飛,機組6人,服務員1人,乘客11人;到達泰國曼谷以後,7人到達目的地離開,9名新乘客上機。班機在海南島20英里以外公海上空以9000英尺高度飛行,天氣晴朗,能見度高。副駕駛Cedric Carlton發現左側螺旋槳戰鬥機,隨後曾經是戰鬥機飛行員的澳大利亞機長Philip Blown發現第二架。兩架飛機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進行射擊。一號發動機被擊毀,四號發動機與四號油箱被擊中起火。駕駛員作出了機動躲避動作,戰鬥機使用了交叉攻擊。機長命令求救,中國通信員Stephen Wong發出求救信號後,飛機準備迫降。廁所被打壞,女服務員將門關上。中國戰鬥機繼續向駕駛艙、客艙掃射,女服務員與一名機組人員當場身亡[3];美國人Len Parish躺在走道中央,試圖保護在他身下的兩個兒子,不幸全部中彈身亡,座位上的妻子Fran Parish安然無恙。機械師George Cattanach冒險進入客艙指示乘客穿救生衣,並將救生衣發給後部的乘客,有部分乘客在迫降前穿好了救生衣。在飛機右副翼等相繼被打掉的情況下,以160節速度,海面浪高10英尺的惡劣情況下艱難迫降成功。右翼在迫降過程中折斷,機尾隨後折斷。機長和副駕駛爬上氣漲式救生艇,協助生還者上艇。一共10人爬上了救生艇。攻擊行動在DC-4降低到1000英尺的高度停止,並且離去[4],攻擊持續了2分鐘。
最早收到求救信號趕來的是法國PB4Y-2型海上巡邏機,PB4Y-2向香港派出的英軍桑德蘭(Sunderland)水上飛機指示了位置,因為浪大,桑德蘭救援機無法降落。美國空軍第31搜救中隊SA-16A信天翁式(Albatross)水陸兩用飛機(編號51-009)從菲律賓克拉克基地飛來救援,中國通過無線電警告美軍離開(前面也向英軍桑德蘭飛機警告過),機長Jack Woodyard上尉未予理會。下午約1:05,飛機在中國一個小島附近,風浪較小的海面降落,然後航行到數英里以外的出事地點救出倖存者。飛機又闖入中國領海,在一個小島附近,副駕駛Arnold上尉和乘員Rodrigues安裝火箭助推器以克服超載近一噸不能起飛的問題。PB4Y-2通告中國飛機已經飛過來以後,SA-16A從這個風浪較小的地區緊急起飛,下午5:30到達香港啟德機場,但是在降落10分鐘前,女乘客Rita Leong傷重身亡。
二.擊落民航機背景
國外對中國使用的戰鬥機記載非常混亂,機長說是拉-9,美軍官方記錄是拉-7,還有捕風捉影說米格-15的。拉-7是拉-5戰鬥機的改進型,是二戰後期的優秀活塞式戰鬥機,使用三門20毫米航炮。中國沒有使用過拉-7,只使用少量烏拉-7教練機,並且在51年全部退役。拉-9保留了拉-7的氣動布局與外形特點,主要使用了全金屬結構,並換用4門23毫米機炮。中國進口的拉-9短暫裝備作戰部隊,主要用途是訓練飛行員。拉-11與拉-9外形結構基本相同,只是座艙改成氣泡式,加大了航程,使用了三門23毫米機炮。機長說被.50英寸(12.7毫米)機槍攻擊,這是錯誤的識別,中國拉系戰鬥機只使用機炮。根據中國資料,攻擊民航機確認為拉-11[5]。空中識別從拉-7開始的拉系戰鬥機存在很大困難,外形非常接近,這是合理的識別錯誤。
國泰航空的數架DC-4從1949年9月開始購買的。被擊落的DC-4是1949年購入的一架C-54改裝的民用機,註冊號VR-HEU,S/N: 10310,原始型號是C-54A-10-DC,1944年製造,當時編號42-72205。此機在國泰航空的名字叫“銀色之翼”(Silver Wings),到事件發生時,此機總共飛行15279小時[6]。DC-4是C-54(空中霸王“SKYMASTER”)四發大型軍用運輸機的民用版,DC-4設計完成後作為軍用機C-54型生產了1163架。二戰結束後開始生產民用型DC-4,製造了79架停產。作為軍用剩餘物資,大量C-54被改成民用機,一般將民用用途的稱為DC-4。實際上DC-4與C-54通常並稱,並不作更詳細的無謂劃分,當時美國許多運輸機如此約定俗成並沿用至今,如C-47DC-3。軍史將此架飛機稱為C-54是正常的,雖然存在強調此飛機軍用色彩的嫌疑,卻無懈可擊。
DC-4載客44人,使用高密度布局幾乎翻一翻。羅斯福的空軍一號專機、蔣介石的專機,都曾用C-54改裝而來的,這型飛機屬於當時的大型飛機,安全性很好。C-54的缺點是沒有氣密艙,4000米以上高度讓旅客不適應。沒有氣密艙可能是被攻擊以後沒有發生機艙破壞性損壞的原因,增壓艙會產生內部高壓,廁所被打出的大洞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當時的軍用運輸機非常結實,除了發動機、油箱、駕駛艙等關鍵部位被打壞以外,機身、機翼被打幾個窟窿通常不影響飛行。DC-4這種軍用味道濃重的飛機,飛行於熱點地區上空,平白無故的要多一份危險。一架法國航空公司的DC-4在1952年4月29日柏林降落前遭到兩架米格-15攻擊, 3名乘客受傷;瑞典的一架C-54於1953年10月24日被以色列戰鬥機擊落,機上35人全部遇難[7]。
一份資料說國泰航空在事件以前討論過航路問題,因為飛行員發現三亞正在建設瀝青跑道的機場,能夠起降螺旋槳飛機。國泰航空並沒有因此向南移動航路,因為經過海南的航路從來沒有遇到麻煩。當時的空中走廊在三亞以南通過,國外記載的地方有許多種說法,可能是攻擊地點、迫降地點等說明的不同造成的,也可能故意掩蓋事實。在空中航路上,能夠看到三亞機場顯然不會離中國領空區域很遠。三亞軍用機場並沒有投入使用,因為中國空軍剛剛到達海南島,由於補給保障等因素,並非有個機場能夠降落使用就萬事大吉的。空軍在三亞的人員一方面上船負責和護航飛機空海聯繫,一方面在榆林港保證機要通訊暢通[8]。目前沒有資料說明中國空軍護航飛機在事件發生前與空中走廊上飛行的民航機發生過接觸,有一份資料說英國民航機在以前偶爾被攔截過,中國戰鬥機進行模擬攻擊以後就離開。事件發生以後,法國水上飛機最早趕到,英國從香港派出救援飛機,美國從菲律賓派出飛機,說明當時在這個區域活動着多國飛機[9]。在這個空中走廊或者中國戰鬥機護航區域,中國戰鬥機可能和他國飛機接觸過,但是民航機與中國戰鬥機接觸過的說法單薄,不足為憑。
華南地區除了有空18師三個米格-15團以外,另有緊急調入的空20師一個圖-2轟炸機團、空29師一個拉-11團。隨後空29師85團的拉-11進駐海口機場,這是航空兵首次駐紮海南島,空軍前指在三亞。除每日雙機巡邏以外,還去外海接應商船至榆林港,在商船上空執行巡邏護航任務。海南島在防空上也存在很大漏洞,雷達對空情報尚不能覆蓋全島。進行了數次成功的商船護航以後,7月23日,兩架拉-11正常巡邏護航,在榆林港南部海域上空發現大型機一架。地面指揮空18師副師長曹振邦命令查明情況,但是兩名飛行員誤認是國軍飛機,擅自將其擊落[10]。
拉-11的攻擊相當成功,直接打壞一台發動機,並讓另一台發動機起火,在這種情況下,DC-4除了依靠堅固的設計以外,主要依靠駕駛員高超的技術。澳大利亞機長不但在被攻擊的時候作了機動躲避,而且成功在海面上迫降,真是奇蹟。
指揮作戰的是空18師副師長曹振邦,並不是空29師的。無論是蘇聯還是中國,都將拉-11當作圖-2護航戰鬥機使用的,因為螺旋槳的圖-2轟炸機不適合與噴氣式戰鬥機編隊,而拉-11難以和噴氣式戰鬥機奪取制空權。中國在華南部署米格-15,調入拉-11與圖-2,明顯是將拉-11作為艦船護航與圖-2轟炸機護航使用,並非將拉-11投入奪取制空權的戰鬥。米格-15飛行速度快,留空時間短,不適合較低速度、長時間為艦船護航。空29師剛剛調入華南地區,人生地不熟,空18師臨時前線指揮是合適的。
85團和空20師當年8月11日出現在一江山島作戰計劃抽調的空軍部隊序列中。年底,這兩支部隊駐紮在同一機場,協同參與了浙東沿海作戰。拉-11在浙東主要執行照相偵察和掩護轟炸,也對大陳島發起攻擊過。空18師第54團當年11月前調往上海協助空2師要地防空值班。空29師是53年底到54年初組建的,當時派拉-11團去海口,除了圖-2團預定派駐海口這個可能以外,也可能是空18師尚未完成作戰準備。雖然第85團是新組建的,當時主要困難之一是缺乏飛行員,擁有作戰能力的螺旋槳戰鬥機的飛行員要多一些,比起組建米格-15團還是容易許多。
空18師於1952年參加抗美援朝作戰(中國當時將所有裝備米格-15的戰鬥團調到朝鮮戰場上),第52團、54團作為一線部隊投入戰鬥,有過一些戰果,1953年2月返回廣州。1954年初,林虎任空18師副師長時,空軍司令劉亞樓要求儘快帶出空18師,林虎也認為空18師基本上不能作戰。空軍在1952年年底將每師兩團制擴編為三團制,中南軍區防空需要複雜氣象條件與夜間作戰,這些原因都可能導致空軍認為空18師作戰不行。在一般氣象條件下,空18師具有戰鬥力,雖然不能說整個師都具有作戰能力。1954年11月,毛澤東視察廣州,空軍將戰鬥力最強的空4師與空18師對調,第52團、53團調至鞍山換裝。即使如此,毛澤東在廣州期間,國軍飛機依然騷擾不斷,爆發了一些沒有戰果的戰鬥。空、海軍的浙東沿海作戰同樣困難重重,航空兵部隊首次進入浙東的時候,張愛萍所能調動的僅僅是兩名能夠升空作戰的飛行員,為此花了大氣力組織訓練。圖-2轟炸機團對海面目標轟炸進行了專門訓練,在杭州灣大密度的對艦攻擊演練,此後才有轟炸一江山島的戰果。通過以上資料和大量回憶錄的說明,當時中國空軍飛行員素質很差,王牌部隊是空4師。空4師飛行員基本是東北老航校日本人訓練的,經常遭到國軍飛機攻擊,飛行員戰場感覺很好;訓練與換裝米格-15的時間都比較長,飛行感覺較好,飛機技術熟練,由此才在朝鮮戰場上獲得不錯的戰果[11]。
國泰航空1949年接收DC-4以後開通了加爾各答、西貢、文萊等航線,這架DC-4當天執行新加坡-曼谷-香港航線,軍史記載的印度航線也許是當時長距離飛行流行的多天分段飛行的起點在印度,存疑。最先趕到的法國飛機、隨後趕來的英國飛機缺乏進一步資料,尤其是法國飛機從巡邏狀態飛過來,具體情況沒有找到說明。美國SA-16A救援機組在事後受到獎勵,機長Woodyard獲得優異飛行十字勳章[12]。機上18人中9人死亡,這是多份較正式的資料與當事人所證實的,軍史記載死亡10人暫且存疑。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中國進行了賠償,死亡人數要查清,可能獲救的10人中有1人在醫院傷重不治而亡。
三.“報復性擊落”
7月24日,當月7日剛剛到任的英國駐華首任代辦杜維廉就民航機事件向中國發出照會。同日,美國國防部長威爾遜以救援民航機為藉口,派出航母戰鬥群抵近海南島,並聲稱:“美國所要採取的行動將在以後宣布。”7月26日,美國艦載機擊落中國空軍2架拉-11型戰鬥機[13]。這一天,中國外交部章漢夫副部長復照英方,對此次不幸事件表示遺憾,對傷亡者及其親屬表示同情和慰問,並考慮給以適當的撫恤和賠償[14]。
根據國外資料:“電台廣播章漢夫致英國政府抗議的復函說:中國空軍將‘空中霸王’誤認為台灣的轟炸機,是準備前來海南島榆林港軍事基地轟炸……因為當時我方正在海南島上空執行巡邏任務,誤認了‘空中霸王’客機是台灣的空軍”。此說法可能是誤導,與C-54接近的國軍轟炸機只可能是B-17,近距離攻擊不大可能識別不出[15]。筆者認為存在這樣一種可能,中國空軍飛行員不認識英文,沒有能夠識別出國泰航空的班機是民航機。筆者沒有找到DC-4的塗裝,根據國泰DC-3塗裝與事件當事人描述,國泰標識“Cathay Pacific Airways”在機身側面與機翼,機尾是航空公司機徽,機身後部寫着註冊號“VR-HEU”,沒有國籍標誌。由於當時國軍運輸機經常執行滲透任務,也有去除軍徽等識別標誌加以偽裝的情況。中國飛行員可能因此機無國籍、軍徽標誌認為是可疑飛機,不認識英文沒能識別出這架DC-4的所屬,戰前準備忽略對國泰航空進行識別,錯誤認為是國軍飛機而錯誤擊落。雖然具體執行的飛行員和戰前學習情況不詳,由於當時中國飛行員普遍文化程度低下,不認識“Cathay Pacific Airways”很正常。空軍是緊急進駐海南島的,空18師並不在南海活動,負責保衛廣州,可能忽略了對國泰班機的識別教育,也可能教育不充分。
最明確的說明是27日章漢夫向美國提出最嚴重抗議的聲明:“七月二十六日,包括美國航空母艦兩艘及驅逐艦若干艘的混合編隊,進入我國海南島東部附近海面,九時二十五分由艦上起飛的美國戰鬥機四架,侵入我國榆林港上空。十時零五分,又一批美國戰鬥機十二架侵入我海南島樂會上空,向我國兩架巡邏飛機攻擊,我兩機遭擊落。其後又有美國戰鬥機兩架向波蘭商輪兩艘及我國的護航艦進行俯衝射擊,經我艦自衛還擊後逃逸。”更進一步的說明是:“正因為美國和蔣匪空軍在這一區域經常進行騷擾活動,才使七月二十三日晨一架英國運輸機在海南島榆林港上空發生意外不幸事件。……侵犯我國領空,野蠻地襲擊並擊落我國巡邏飛機兩架,俯衝並掃射在公海航行的波蘭商船和我國船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於美國空軍侵犯我國榆林港和樂會領空和以最野蠻的方式突然襲擊並擊落我國飛機兩架、俯衝和掃射我國船艦的罪惡行動,特向美國政府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美國只承認3海里領海線,而中國聲明了12海里領海線,根據國外資料,當時美國艦載機根本沒有在意是否進入3海里領海線以內。美軍的攻擊行動有完整的記載,CVA-47菲律賓海號(Philippine Sea)的VF-54中隊AD-4螺旋槳攻擊機主動攻擊了拉-11,協同攻擊的是VC-3中隊的F4U-5N螺旋漿戰鬥機。
擊落第一架的是:
VF-54,AD-4:Lt. Roy M. Tatham(擊落)
VF-54,AD-4B:Ens. Richard R. Crooks
擊落另一架的是:
VF-54,AD-4:LT(jg) John L. Damien(擊落)
VF-54,AD-4:Lt(jg) John M. Rochford
VF-54,AD-4B:Lt.Cdr. Paul I. Wahlstrom
VF-54,AD-4:Lt(jg) Richard S. Ribble
VC-3,F4U-5N:Lt.Cdr. Edgar B. Salsig
這是中國空軍的嚴重損失,兩架拉-11的性能與美軍艦載機相當,寡不敵眾被擊落顯示空中情報或地面指揮出現重大問題。
7月26日,中央軍委命令,對侵入中國領空的外國軍用飛機,向其警告後仍不離境並有敵對行為時,中國軍隊在自衛原則下,應堅決予以打擊。中央軍委的命令實際上取消了空軍先發制人的攻擊行動,只能採用被動的自衛攻擊[16]。
擊落中國戰鬥機的當天,美國承認了此事,但是誣衊中國戰鬥機先發起攻擊。27日,中國發出了向美國的抗議聲明,美國國務院也發出了對中國的抗議聲明。28日,英國代辦杜維廉向章漢夫副部長轉交美國抗議書,章漢夫當場拒絕接受。外交部辦公廳代理主任閻寶航致電紐約聯合國秘書長哈馬舍爾德,將我國外交部章漢夫副部長為美國空軍侵犯我國領空並擊落我國兩架巡邏飛機事向美國政府提出最嚴重抗議所發表的聲明全文附去,請哈馬舍爾德將這篇聲明全文發給除中國國民黨殘餘集團的所謂“代表團”以外的聯合國各會員國代表團。30日,聯合國秘書處向報界發表了這篇聲明。
7月24日,英美空軍在新加坡按原定計劃舉行了為期三天的第五次“空中堡壘”演習。英國拒絕派遣以香港為基地的海空軍部隊參與美軍的“救援和搜尋”活動,27日,艾登在下院說明,英國準備認為民航機被擊落事件已經結束[17]。7月28日, 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說,美國將用“任何必需的方法”來“防衛自己”,但是美海軍同日停止搜索,艦隊恢復正常活動。7月29日,美國海軍聲明“已經停止搜尋工作”。美軍航母在30日返回菲律賓,事件告一段落。美軍當時將在夏威夷以西的四艘航母中的三艘派遣到南海,菲律賓海號與黃蜂號4月份從朝鮮地區轉移到南海,第一艦隊的塔拉瓦號航母在事件發生後,“直接奉華盛頓的命令”抵達南海。菲律賓海號與黃蜂號特混編隊中,轄有八艘驅逐艦,整個行動由艦隊司令部菲利浦斯海軍中將指揮。
四.“抵賴罪責”性擊落
擊落拉-11事件存在重重疑點。英國除了沒有動用香港基地的海空軍部隊以外,尚不清楚是否進行了其他搜索行動。擊落民航機到擊落拉-11之間,不清楚中國是否派出戰鬥機 “日常巡邏”,但是美軍沒有發生接觸的記錄。英國民航機首先是巡邏中的拉-11發現的,地面指揮才因此命令查明情況。當時中國的雷達情報網可能沒有覆蓋了三亞地區,因為拉-11報告發現了飛機以後,地面指揮才命令查明情況的,如果有雷達情報,就不應該由拉-11飛行員首先通報這個情況。美軍其後的搜索挑釁行動中侵犯了中國領空、領海,但是雙方均沒有公開更多信息,戰鬥區域是否是中國雷達盲區沒有查找到資料。
樂會現名瓊海,軍史記載被侵犯領空的大洲島屬於萬寧縣。應該是美機侵犯大洲島以後,向北侵犯樂會領空並擊落兩架拉-11。攻擊商船在距離三亞外海擊落民航機很遠的公海上,地點估計在大洲島至北鰲港以東這一線[18]。由於海軍艦艇聯絡手段的落後,執行海上接應任務很困難,通常由空軍飛機接應商船到達榆林港以後,統一編隊,由海軍艦艇護航至珠江流域的港口。美軍攻擊行動沒有找到更多細節資料,空戰情況無從得知,雙方也沒有公布美機攻擊商船的細節資料。
隨着美國航母返回菲律賓,這起震驚世界的擊落民航機、擊落拉-11事件告一段落。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國空軍誤擊民航機,繼而兩架拉-11被擊落,卻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擊落民航機以後,西方展開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戰;拉-11被擊落以後,中國展開同樣聲勢浩大的宣傳戰,僅僅由於雙方最後的克制,才沒有爆發更大規模的衝突。有資料說美英雙方情報分析認為海南島進駐了米格-15,這可能是促使美國航母離開的最直接原因。沒有找到美英當時的情報評估檔案,但是出現米格-15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中南空軍命令圖-2轟炸機轉場海口,準備報復拉-11被擊落事情,遵照總參指示才沒有出動[19]。
1950年至1953年,中國裝備163架拉-11飛機,1966年退役完畢。拉-11主要用於轟炸機的護航和偵察,還執行過夜間防空作戰任務與訓練飛行員,並不用於和噴氣式飛機的作戰。為轟炸大和島的圖-2機群護航時,有過擊落、擊傷F-86戰鬥機的記錄,但是拉-11也被擊落3架。浙東沿海作戰擊落、擊傷F-47戰鬥機各一架。拉-11戰鬥機是蘇聯最後的活塞式戰鬥機,在螺旋槳戰鬥機中,性能優越[20]。如果圖-2轟炸機原本計划進駐海口,將不僅僅意味着執行巡邏任務,而是對國軍施行必要的打擊。擊落拉-11以後,拉-11與圖-2編隊,具有打擊美國航母的能力。當時美國海軍艦載機主要是螺旋槳飛機,噴氣式艦載戰鬥機不是主力,如果米格-15同步進入海南,美國航母退舍三尺是正常反應。當圖-2轟炸機群出現在天空中的時候,美國艦載機主力的螺旋槳戰鬥機只是和掩護轟炸行動相當的拉-11性能相當。由於不清楚米格-15是否進入海南島,無從得之美軍撤退的原因。但是當時美國有一種說法,中國放縱拉-11被擊落,是為了抵賴擊落民航機的罪責,這種說法顯然是難以證明與說服世界的[21]。中國戰鬥機擊落民航機可以用“識別錯誤”來解釋,由於雙方都沒有公布拉-11被擊落的“關鍵性”細節,筆者迄今都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這也是筆者寫作中遭遇到的最大挑戰,理由如下:
1. 雷達情報網是否覆蓋海南東部?如果雷達發現美軍12架艦載機在此區域活動,派出2架拉-11不能解釋。如果對空觀察哨發現美機12架,是否敵情上報緩慢導致地面指揮沒有作出反應?
2. 這兩架拉-11極有可能是為商船編隊提供空中掩護的,在這種緊張條件下,空軍更應該派人上船,負責空海聯繫了。或者說掩護商船行動應該在詳細的計劃中,只派出兩架拉-11而沒有出現應變計劃,不能讓人信服。
3. 拉-11與發起攻擊的美軍艦載機的性能不相上下,只是數量上占劣勢。以2對7空戰,不乏先例。在朝鮮戰場上,中國空軍一口氣被擊落兩架飛機而沒有任何戰果尚沒有報道。
4. 從攻擊英國民航機的情況來看,中國飛行員具有不錯的戰鬥素質。在情況大變,非常緊張的情況下,派出兩名技術很差的飛行員說不通的。筆者並不認為被擊落的兩架拉-11戰鬥機飛行員素質低下,理由是空軍執行危險性行動或戰鬥巡邏,只要條件容許,都應該派出比較優秀的飛行員。
5. 美國海軍飛行員都是相當優秀的,擊落中國飛機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中國空軍的戰鬥準備太差了,出現“放任”被擊落的謠言也屬可以理解。
目前找到的擊落民航機最詳細的解釋是:“當時美蔣飛機經常在沿海襲擾,識別錯誤難免;而我空軍初建,情報保障較差;且擔負國土防空作戰任務的部隊多從朝鮮戰場回國不久,又新來海南,對防區內入侵的敵機活動規律了解不夠,對國家制定的軍事政策認識不足。”對拉-11被擊落最詳細的解釋是:“當時由於我方警惕性不夠,對美機可能的襲擊,我空軍部隊未採取任何防範措施,也由於我軍對空警戒雷達較少,沒有及時掌握敵機動態,致使敵人有機可乘”[22]。沒有採用任何防範措施這一點,誰都能看出來,但是想要證明因為不知情而沒有採取任何防範措施,同樣不是那麼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