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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取台灣的財富以利日本的「殖產興業」
送交者:  2006年09月07日09:08:3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在日本統治之前,台灣在全中國之中是最富庶的,也是比日本繁榮進步。這表示日本殖民統治台灣50年,在於奪取台灣的財富以利日本的「殖產興業」。

依當時的從軍記者松原岩五郎的紀錄,日軍1895年登陸台灣時,看見當時的台灣確實要比日本富庶。「台灣萬物茂盛,動物植物之產多種多樣,高麗、遼東之地根本不能與之相比,其土地有天賦之大富藏……台北府城,人口簇集,有一萬餘戶,市街上家屋,多為二樓建造,絕少像遼東、華北地方之一樓平屋。市中人力車尤多,其數量至少不下兩千。這邊有名的製茶所很多,一家就有七八十名到兩三千名的撰茶婦,忙著精製茶葉。如中西合體式的高樓大廈,此邊尤多…市中一般富庶之模樣,如與華北地方相比,生活程度頗高,如酒店、餐廳、如青樓藝妓,市中到處都有,百貨之潤澤,與遼東營口相比,富庶更高一層。而其富美豪華,有更高幾層之盛觀。財貨金銀之流溢,人民之意氣高昂,且其人民不像遼東地方人民那樣對日軍奉承,各自高傲自滿之氣露出鼻端,視日軍到來如旅行者過來,簡直表示汝等以戰爭取勝,我等以金錢和物產自行生活,又奈我如何,臉色旁若無人,傲慢自大,在市中橫行跨步,毫不忌憚。 [7] 」這名記者在甲午戰爭時,隨日軍到過朝鮮、遼東半島,他所描述的萬華,也是那麼的繁榮,物資豐富,勞工勤勉,而庶民穿著絲、麻編織的豔麗衣裳,身上裝飾金銀珠寶。這表示台灣在日本統治之前,確實是商業鼎盛,比日本富庶的「寶島」。

日本在江戶幕府時代有21次飢饉,30次凶作米荒。1732-33年享保大飢饉,1782-87年天明大飢饉,1833-36年天保大飢饉,以上是有名的三大飢饉。在飢饉的時候,有的村莊有女兒吃餓死的母親,有的村莊40戶大半餓死,媳婦不得已殺自己的孩子吃。有的村莊殺死活口來吃,家裡的蒸恢杏瀉芏嗨籃』蜆窮^,還有淹漬或烤燒的人肉,留下的人頭還有38個。如此「食人地獄」在日本東北全體流行,都發生吃人的現象 [8] 。江戶時代農民暴動的件數最多的一年是1866年,而1868-70年農民暴動的件數比天災頻繁的天保年間還多 [9] 。1868年「明治維新」以後也至少有三次米荒,即1890年、1897年、1918年,日本因缺糧而米價高漲、發生民眾搶米的「米騷動」。

李登輝的博士論文『台灣農工部門之資本流動』拾日本學者的牙慧說:台灣經濟在日據「1895年以前是停滯的」;但是他又說清朝統治的「200年中,耕作方法更加進步,並隨土壤失去其肥力及新土地逐漸稀少而施用有機肥料,建設小型水利設施及儲水池,以供給旱季種稻所需之水,稻米的品種年年變化,這是避免作物退化之一種方法。」李說台灣的稻米品種已經不斷改進,「在1895年以前在來米品種總計達1679種」 [10] 。但是李登輝卻不談當時日本的農業經濟是如何的保守落後,只斷定台灣經濟在1895年以前是落後的,農業是停滯的,就是說台灣本來是落後停滯的,經過日本50年統治,經濟才有進步,農業才有改進。也許李登輝不甚瞭解,日本在「明治維新」前後,社會經濟是多麼的貧窮落後。

台灣在1868-94年間,外貿總值年平均成長率為8.0%,遠高於中國貿易總值年平均成長率的3.4% [11] 。1888年訪台的美國駐華公使田貝(Charles Denby),即認為台灣在當時是中國最進步的一個省份 [12] 。特別是1885年台灣從福建省屬下脫離建省之後,劉銘傳就任第一代台灣巡撫,推行洋務建設,如興建鐵路、鋪設水路電線、購置輪船、創建郵遞制度、興辦軍火工業、創辦新式學堂等一連串進步的建設計畫。所謂「日本把台灣現代化」,邏輯上的陷阱就是設定1895年以前台灣經濟是落後的,李登輝就是這樣掉進日本人所設計的陷阱。

日本明治國家的本質是強盜集團

日本的「明治維新」,其實隱藏著強盜掠奪的背景。

「明治維新」本來稱為「王政復古」,英文稱Meiji Restoration。在此之前,日本是「幕藩體制」,全國各地由幕府與約260藩分治。到了幕府末年,薩摩、長州、土佐等藩沒有前途的下級武士,以「皇國史觀」串連起來,推翻「幕藩體制」組織新政府,以「維新」掩蓋「復古」,演出一部「盜國」劇。

盜國集團以薩摩、長州兩藩組成新政府軍,經過戊辰戰爭(1868-69年)打倒幕府,恢復古代的「天皇親政」,在「尊王」的名目下組織新的中央集權國家,並由這些「盜國」成功的武士,包括西鄉隆盛、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此前三名還被尊稱為「維新三傑」)、樐疚鋼P、板垣退助、井上馨、山縣有朋、伊藤博文等,佔據國家政府的要津官位。如果「盜國」失敗,或盜國集團內反目鬥爭,就變成「匪寇」了。

這些盜國集團成為中央政府的朝臣(官僚)之後,開始設計奪取日本國內各藩的土地與人民,這就是所謂「版籍奉還」、「廢藩置縣」。新政府最重要的軍事部門,由薩摩人掌控海軍、長州人控制陸軍,以統治全日本的領土和人民。如此「王政復古」的過程,其實也是強盜集團假借「天皇親政」的名義,以搶奪其他藩國的土地和人民的掠奪行為。因此在日本興起「近代國家」的表象底下,隱藏著下級武士的強盜集團「盜國」的致浴Ⅻp>強盜集團組織的「明治政府」,在國內先行搶奪其他藩國的土地和人民之後,接著就開始準備對外搶奪。這就是在「明治維新」之後,馬上策劃「征韓」或「征台」的原因。

日本的教科書對於「明治維新」,只宣耀日本國內「富國強兵」、「殖產興業」的部分,而刻意隱藏以武力「搶奪鄰國」、「剝削殖民地」,以繁殖富強的部分。就是說:只宣傳日本帝國「富強」的的革新過程,而隱蔽著背後的那種強盜「掠奪」的特性與本質。因此「王政復古」、「版籍奉還」之後,為什麼要接著「征台」、「征韓」,歷史不能連貫解釋,必須從其「強盜哲學」著手,才能較清晰且完整地掌握日本帝國(皇國)興起的來龍去脈。

其實日本的近代史,從明治維新到1945年戰敗,一直貫穿著準備戰爭、從事戰爭、戰勝掠奪財物;再準備戰爭、再發動戰爭、再戰勝掠奪財物,所以是一部連續的戰爭掠奪史。1941年12月日本膽敢攻擊物資豐富的美國,是因為日本掠奪中國廣大土地的物資為本錢,才能與美國打了4年的太平洋戰爭。

吉田松陰是「強盜哲學」的導師

從幕府末年到明治時期,日本最熱烈的「尊皇」思想家就是吉田松陰。他在1854年的『幽囚錄』就主張,日本要「急修武備,艦略具,琴略足,則宜開墾蝦夷(北海道),封建諸侯,趁機奪(俄屬)堪察加半島、鄂霍次克沿海,諭琉球朝覲會同、責朝鮮納質奉貢,北割滿洲之地,南收台灣、呂宋(菲律賓)諸島,漸示進取之勢」 [13] 。

明治的強盜集團恭奉吉田松陰為思想導師,訂定新政府的目標是「富國強兵」:一方面學歐美列強建設強大的軍事力,另一方面學歐美對外侵略,從殖民地的剝削增加財富,這稱為「殖產興業」。

從財政方面來說,日本在明治元年發行「太政官札」的不換紙幣而廢止銀幣,以支付欠缺的軍事費用,但引起嚴重通貨膨脹和金融恐慌,「太政官札」的價值一路下滑。在向西方列國舉債又恐負債累累的情況下,明治初年就有「征韓」或「征台」的國策論爭,日本擱置了「征韓」而先進行「征台」,是從國際情勢判斷「征台」比「征韓」容易。

1874年日本「征台」嘗試切割台灣東部

日本要奪取台灣,從侵台之前的諜報活動就可以窺見其致裕簶逕劫Y紀的『台灣記事』(刺探軍情)、水野遵的『台灣征蕃記』(刺探民情)、上野專一的『台灣視察記』(刺探商情),都記錄了日本事先刺探台灣,為掠奪台灣而做準備。日本出兵台灣,是以1871年琉球人遭台灣原住民殺害為藉口,當時清廷不諳國際法,以「化外之地」、「政教不及」等語搪塞,1874年日本就出兵台灣了。

從1874年「出兵台灣」的經濟算盤來看,日本出兵費用共771萬日圓,清廷給的撫恤只有銀50萬兩=日幣67萬圓,並不合算。日本沒有取得台灣,先確保琉球的統治權。其後經過20年的準備戰爭,1894年發動甲午戰爭,獲得賠款2億3千萬兩=日幣3億6千萬圓,日本一下子掠奪四年份的歲收(1894年日本的國家預算是9千萬圓),以及台灣、澎湖的割地。戰敗的中國,為賠款借外債;戰勝的日本,形成第一次產業革命,因此甲午戰爭是中日命叩臎Q定戰。

「殖產興業」也就是「資本主義化」,日本「征台」先取得琉球的統治權,未立刻取得台灣領土,從後來盤算這是比較合算。因為清廷從1874年到1895年,為台灣的洋務投下20年的投資成本,而日本之前未曾對台投資一毛錢,經由馬關條約的「台灣割讓」,日本立即收割清朝20年的投資心血。加上,從1860年台灣開港起,外資勢力在台也有相當的投資利益,這些投資利益,其後全部被日本的強盜集團奪得。

「台灣民主國」為什麼失敗?

日本切割台灣的1895年,正是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在1870年代非洲被稱為「黑暗大陸」,英國的非洲探險家斯坦萊(Sir Henry M. Stanley)在1878年探險非洲的剛果河流域,透露此地區經濟價值的重要性,從此列強展開分割非洲,經過約20年時間,非洲被帝國主義列強分割完畢,例如文明古國埃及變成英國的殖民地,北非各國變成法國的殖民地。這時列強也侵入太平洋地區,英國佔有北婆羅洲,美國獲得菲律賓與關島,並合併夏威夷。在白人囚犯拓墾的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則變成大英帝國的自治領。於是,列強在殖民地投資獲利,鋪設鐵路、建設工場、開發礦山、經營農場等,以各式各樣對殖民地進行龐大投資。到1910年時,英、美、德、法四國佔有世界有價證券約80%的股權。

在這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日本順著世界列強分食殖民地的潮流,在東亞割取台灣。日本的文化人類學者伊能嘉矩,就是讚嘆斯坦萊的踏查探險非洲,他也親自踏查「台灣土蕃」(原住民)之地,他仿「黑闇非洲」稱為「黑闇台灣」 [14] ,而撰寫他的『台灣踏查日記』。中央研究院院士曹永和說:「伊能嘉矩實在是偉大的台灣學的 pioneer」 [15] 。

在這帝國主義瓜分殖民地的頂峰期,台灣居民為了反抗日本的武力割取台灣而成立「台灣民主國」,竭力呼籲西洋列強出面干涉,但是西歐帝國主義並不關心而出面阻止。因為歐洲列強中,英、法、俄「先進的殖民地大國」,和德、義、奧「後進的殖民地小國」產生對立,日本利用列強的殖民地鬥爭,與英國、法國、俄國、德國個別交涉,宣稱台灣海峽為各國公共的航路不屬於日本專有或管轄,日本政府不會將台灣和澎湖島讓與他國 [16] 。這樣日本在外交上佈置好一切條件,使得西洋列強不得不承認,日本切割台灣為殖民地,這是戰勝國的「戰利品」。

日本的「割台」據為己有,完全是日本以武力恣意的強行,中國當局不願意,台灣的居民也都不願意,因此這等於是強盜行為。強盜以暴力切割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等於是強盜以暴力分離母親與孩子的關係,母親被強索2億3千萬兩的銀子,孩子被強盜抓去寄人籬下奴役。孩子經過強盜50年的教育,從被遺棄的意識,自然的對母親產生疏離感,因為母親一直貧弱無助。

甲午戰爭是日本集結全體國民與中國的北洋軍李鴻章之間的戰爭,戰敗的清朝必須付出約歲收三年份的賠償,因為當時清朝的歲收不到一億兩。5年後的義和團事件,還要支付六年份的賠償,於是陷入財政困窮的困境。相反的,日本從中國掠奪的資金進行第一次產業革命。以賠款的一部分建設八幡製鐵所之後,重工業也發達起來,在日俄戰爭前後達成第二次產業革命。

反抗切割台灣的殖民地戰爭二十年

其實,大陸的中日戰爭,遠不如台灣的殖民地戰爭來得劇烈。甲午戰爭只打了8個月,台灣的殖民地戰爭則從1895年到1915年共打了20年,日本統治期50年的五分之二。日軍在台灣的殖民戰爭戰死的人數,遠比甲午戰爭戰死的人為多。至於台灣同胞慘遭屠殺的總數,約近40萬人 [17] 。

1895年11月3日,樺山資紀總督宣布台灣全島平定,對日武力抗爭終了。但是其後台灣各地的武裝抗日事件不斷,著名的抗日事件達99件 [18] 。

1902年5月,日本憲警將台灣中部的著名抗日領袖等265名以舉行歸順典禮的名目,通通慘殺。日本步兵三大隊為基幹特別編成的討伐隊,將歸順的林少貓一族以及其部下,包圍在鳳山的後壁林殺害殲滅之後,台灣總督府在台北召開抗日完全鎮壓的祝賀會。日方以為如此大規模殲滅,又把抗日份子的武器全數沒收之後,再也沒有人敢武力抗日了。開慶功會就是宣布台灣的對日武力抗爭終了。但是之後台灣持續有抗日動作,日方不稱為「抗日」,而改稱為「陰質錄埂Ⅻp>1902年之後,台灣的對日武力抗爭還是持續不斷,特別是受大陸辛亥革命成功的影響,紛紛興起抗日活動。1912年有劉乾的林杞埔事件,黃朝的土庫事件,1913年有李阿齊的關廟事件,沈阿榮在南投地區,張火爐在六甲地區,賴來在台中東勢角,以及羅福星在苗栗地區,被日本通稱為苗栗事件,到了1914年有羅臭頭的六甲事件,1915年有餘清芳的靲吧哖事件。

從1895年到1915年,反抗切割台灣的殖民地戰爭持續了20年。在1915年以後,還是一直不斷地發生抗日事件,日本據台50年,台胞反抗50年 [19] 。

日本分割台灣的第一招

日本殖民統治台灣的首要施政,在於沒收清朝在台的投資,以及驅逐外資,並隔絕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經貿往來關係。

日本佔據台灣時,以為可以驅逐大部分的台灣人回大陸,台灣島變成日本領土,騰空後可以容納日本沒飯吃的多餘人口。日本外相陸奧宗光的治台三原則就是:第一、威壓島民,第二、驅逐台民,第三、獎勵日本人遷台。割台初期日本的產業尚未發達,農村多餘人口很多,日本老百姓都很貧窮,哪有台灣居民的富有。日本貧民如果能遷移居住台灣島,就能解決日本多餘而沒飯吃的人口問題。

為了奪取台灣的這塊肥沃土地,永久而徹底的擁有台灣,日本同意在馬關條約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限期2年的驅逐策。原居台灣的中國人,可在1897年5月8日以前選擇去留,即限定二年期間移出台灣;不要移出的台灣殖民地居民,其後生殺與奪之權就操在日本統治者之手。當時台灣的總人口約280萬,而離台回大陸者僅5460人,真是九牛一毛之少 [20] 。給兩年期間,離台者這麼少,真是出乎日本政府意料之外。當時台灣經過清朝200多年統治,開拓者的祖墳已經很多埋在台灣,個人土地財產也在台灣,大部分的人不要回去大陸,回去的多是貪官污吏,剝削騙取民間的錢財然後回去的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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