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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將軍--戚繼光(1)zt
送交者: 一葉扁舟 2006年10月06日13:22:0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孤獨將軍--戚繼光zt

一代名將戚繼光在陽曆1588年1月17日離開了人間,按照陰曆計算,為萬曆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如果這消息已為皇帝所獲悉,則多半是出於東廠中秘密警察的勞績,因為政府的正式檔案中並沒有提到這件事情。

  三個月以前,戚繼光的名字最後一次在御前提出。一位監察御史上疏建議起用這位已被罷免的將領。這一建議使皇帝深感不悅,建議者被罰俸三月,以示薄懲。戚繼光是本朝最有才能的將領,其被劾罷官三年以後仍不能見諒於萬曆,原因全在於他和張居正的關係過於密切。

  但是通觀本朝武將的經歷,其不幸似乎又不僅止於戚繼光一人。甚至可以說,戚繼光的謝世縱然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榮哀,然而他在生前所受到的重視,仍然大大超過了其他將領。他的朋友,另一位名將俞大猷,和戚繼光一樣,具有再造本朝軍事力量的宏圖,但卻屢被參劾並受到申斥,難酬壯志。另外幾位高級將領,盧鏜先被拘禁,後遭斥革;湯克寬被拘釋放,命令他戴罪立功,最終在塞外為國捐軀。戚繼光部下的將領胡守仁、王如龍、朱鈺、金科等人也受到革職或戍邊的處分。惟一的例外則是與他同時的劉顯,雖然屢被參劾,卻能巋然不動。這並不是朝廷對他特別垂青,而是他負有徵剿四川“土蠻”的重任,這一戰爭曠日持久,也找不到更合適的人選取代他的指揮權。劉顯去世以後,他的兒子劉廷被譽為跨灶之兒,繼之而成為萬曆一朝的名將,但也送經革調,1619年和努爾哈赤作戰,在倉猝進兵的情況下力戰而死。

  這些令人同情的遭際,在本朝帶有普遍和必然的性質。探本溯源,還必須從本朝文官和武將之間的關係說起。

  概括說來,武將領兵作戰,和文官集團的施政原則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當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不能平衡,衝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調劑無效,通常就會導致戰爭。有時候嚴重的天災造成大面積的饑荒,百姓面對死亡的威脅,也會鋌而走險,訴諸武力。但是我們帝國的文官,則一貫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動用武力,對他們來說就是失敗的象徵。他們具有一種牢不可破的觀念,即上自國家,下至個人,不能把力量作為權威。如果一個地區有什麼特殊的經濟利益,那麼就應當加以壓抑而不是提倡。至於天災足以引起戰爭,則尤為無知妄說,因為從道德觀念來說,天下的事物無不可以共同分配,災民的暴動,乃是小人犯上作亂的劣根性使然。

  但是就武將來說,他們所受到的訓練和戰爭的經歷卻養成了和文官截然不同的氣質。他們需要具備準確的選擇能力和決心,着眼點在於取得實效而不避極端;衝鋒陷陣,要求集中全力,對敵人的重點作猛烈打擊;退守防禦,考慮的是地形的險要和工事的完善,如不可守就要斷然放棄;戰鬥勝利,就一心擴張戰果,而不為其他問題而猶豫。在一般情況之下,他們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視為賭博場中的籌碼,必要的時候可以孤注一擲。而大多數文官則以中庸之道為處世的原則,標榜穩健和平。武人在刀劍矢石之中立下的汗馬功勞,在文官的心目中不過是血氣之勇,即使克敵制勝,也不過是短暫和局部的成功而已。

  在維持軍隊給養的問題上,同樣表現了帝國政府重文輕武的風氣。讓軍人自己組織和管理後方勤務,根本不能考慮;即使是在文官管轄之下,把倉庫的地點按照戰略需要來作適當的配置,也被看作有悖於平衡施政的原則。這種風氣還使軍人退伍以後不能得到正常的社會地位。本朝治理農民的根本方針是保持他們的淳樸無知,一個士兵退伍還鄉,就等於增加一個無業游民,因為他在軍隊裡所學到的技術和養成的起居習慣,已經難於再度適應農村的生活,事情的複雜性就會因之而增加。軍官退伍以後所引起的問題更為嚴重。在別的國家裡,一個退伍軍官通常都受到應有的尊敬,如果擔任民政職務,他的管理經驗也能保證他勝任愉快。然而事情適得其反,我們的軍官在長期訓練中所培養的嚴格和精確,退伍以後竟毫無用武之地。他會發現在軍隊以外,人們所重視的是安詳的儀表、華麗的文辭、口若懸河的辯才以及圓通無礙的機智。——總而言之,和他已經取得的能力恰恰相反。

  這種觀念上的南轅北轍,使文官不僅在精神上對武官加以輕視,而且在實際作戰中,他們也常常對高級將領提出無理的指責。如果將領當機立斷,指揮部隊迅速投入戰鬥,那是貪功輕進,好勇嗜殺;要是他們暫時按兵不動,等待有利的戰機,那又是畏葸不前,玩敵養寇。兵士抄掠百姓,該管的長官自然要受到處分,然而事情的背景卻常常是軍餉積欠過久。軍餉由文官控制,然而一旦發生事故,他們卻可以毫不承擔責任而由將領們代人受過。

  也許是有鑑於唐朝藩鎮的跋扈,本朝從洪武開始,就具有這重文輕武的趨向。大約經過了一百年,文官集團進入了成熟的階段,她們的社會地位上升到歷史上的最高點;換句話說,也就是武官的社會地位下降到歷史上的最低點。這種畸形的出現,原因在於本朝的政治組織為一元化,一元化的思想基礎則是兩千年來的孔孟之道。如果讓軍隊保持獨立的、嚴格的組織,和文官集團分庭抗禮,這一元化的統治就不可能如所預期的成長、發展,以至於登峰造極。這種制度既經固定,將領們即使出生入死,屢建奇功,其社會影響,也未必抵得上一篇精彩的大塊文章。

 這種制度和風氣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早已被事實所證明。本朝的軍事應敗盡人皆知,但其敗壞的程度卻出人意外。北方的邊境每年都為俺答所入侵,被擄走的人民和劫去的財物不可勝計。1555年戚繼光調赴浙江新任的時候,東南沿海也迭經倭寇的蹂躪。正當悲觀和惶惑遍布於濱海各省,一股50至70人的海寇竟創造了一個奇蹟。他們登陸後深入腹地,到處殺人越貨,如入無人之境,竟超過杭州北新關,經淳安入安徽歙縣,迫近蕪湖,圍繞南京兜了一個大圈子,然後趨秣陵關至宜興,退回至武進。以後雖然被殲,但是被他們殺傷的據稱竟有四千之多。而南京為本朝陪都,據記載有駐軍12萬人。這樣的軍事行動,在世界戰爭史上亦當稱為罕見。

  面對這樣令人焦慮的局面,戚繼光的任務決不僅止於單純地擊敗倭寇。他首先要組織一支新型的軍隊。從他的軍事著作《紀效新書》中可以看到如何有條不紊地實施他的建軍方案:宣布招兵的辦法,規定月餉的數字,擬訂分配列兵職務的原則,明確官兵的職責,設計隊、哨、局的組織,統一武器的規格,頒發旗幟金鼓這一類通訊器材,等等。建軍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確立鐵一般的軍法。軍法的精神在於“集體負責”,即所謂“連坐法”,一隊和一哨的官兵要互相保證在作戰中勇往直前,不得退卻。一人退卻則一人被斬首,全隊退卻則隊長被斬首,隊長殉職而全隊退卻則全隊被斬首。

  《紀效新書》所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甚至還記載了一種製作乾糧的方法。然則這部著作的出現,也正好在另一個角度上反映出了當時的軍訓軍令都沒有固定的準則,專門研究軍事技術的學校從未成立。如果部隊手冊、戰鬥綱要、編制表、後勤補給圖解和軍法條文等為軍中必需的文字材料曾經存在,那麼,它們不是沒有付諸實施,就是早已不合現狀,所以戚繼光才會在他的書裡不厭其詳地作出規定和闡述。

  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戚繼光個人的意向如何,他所組織的新軍就不可能不帶上個人的色彩,所以人們就恰如其分地稱之為“戚家軍”。值得注意的是,這支新軍在建立30年之後,仍然還是戚繼光的個人部隊。這自然又和文官集團的平衡原則大相鑿枘。在文官們的心目中,戚繼光的軍隊不是社稷的干城而是國家的威脅,加之他又和張居正關係極為密切,所以必須對他作嚴厲的彈劾。

  在16世紀中葉,日本這一個島國能夠嚴重威脅本朝東海沿岸各省的安全,這種現象是很難理解的。合乎邏輯的倒是本朝的士兵應該越海進攻日本。因為當時的日本不僅地狹人稀,而且幾十年來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政權,內戰頻仍,法律和紀綱可謂蕩然無存。本朝是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國家,被一個極有組織的文官集團所統治,中央指揮地方如身之使臂,極少發生抗命的事情。同時我們這個帝國在名義上擁有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常備軍,人數多達200萬。 但是這種假想的邏輯並不適用於現實。本朝的軍制規定,常備軍由200萬“軍戶”提供,每戶出丁男一人,代代相因不變。設立軍戶的目的,既在於保證官兵的來源,又在於保障“民戶”不致因戰爭動員而受徵兵的騷擾。這制度開創伊始,流弊即隨之而來。民戶被編入軍戶,大部出於強迫;即或出於自願,也常常是基於權宜之計,時過境遷,當初的應諾就不能矢守不渝。所以各個駐兵的衛所剛剛成立,士兵逃亡和換籍的事件即已層出不窮。時經一百多年,各衛所的土地,不少都為各軍戶抵押和 出賣。加之長年以來,除了西北邊境,絕大部分地區都承平無事,所以,一個衛所的實際兵員往往遠較規定的編制為少,在退化最嚴重的衛所中,竟僅為規定編制的百分之二或三。而且這些有限的士兵還常常被軍官當作營造和運輸的勞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家裡充當僕役。

  和這種每況愈下的情形相始終的是補給制度。本朝的軍事供應和政事參合為一元。軍隊的糧餉補給,來源於地方政府的側面供應。按理說,戶部是國家財政的中樞,應該統籌全局,但實際上卻類同於一個大型的會計機構,只是在賬目上監督各個機關和各個地方政府的出納。各個地方政府按照規定的數額把給養直接運交附近的軍事單位,軍區和中級以上的後勤機構。一個府縣,可能輸送食糧及銀兩於十幾個不同的小單位;一個衛所,也可能接受十幾個府縣送來的糧食和銀兩。這種方法一經成為定製,就如盤根錯節,任何高級單位也無法把補給點和補給線作合理的通盤改組,以適應形勢變化的需要。於是供應不能足額的情況就時有發生。試想,由十幾個單位分別按固定的數量供應,總難免有個別單位由於意外的情況而不能如額繳納;而其他單位則並不負有補足缺額的義務,即或有這樣的義務,也不見得就有這樣的能力。所以在開國一百餘年以後,書面的規定早已和實際的詳情格格不入。縱使有局部的調整,充其量也不過見效於暫時而終於不免捉襟見肘。

  如果查閱官方的史籍,書上都明確無誤地記載了全國的補給已由中央統籌分配,而實際的執行卻全賴互不相屬的下級機構。地方政府和地方軍隊之間的補給關係已如上述,即使是運往北京的漕糧,其運輸的情況也十分奇特。所謂漕糧,就是從南方大多數府縣中徵收田賦所得的,通過大運河而運往北京的糧食。按明文規定,漕運由專業化的軍士負責運送,運送的軍士即稱之為運軍。全部運軍有官兵12萬人,分駕運糧船12000艘。但是這個龐大的隊伍卻沒有一個統籌後勤的機構來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地運轉。糧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濱接受納稅者所繳納的穀米,然後解纜北運。一艘糧船由一個下級軍官管理,並直接對中央政府負責。在所運的糧食送達北京附近的張家灣倉庫以前,糧船上全體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財產甚至妻子兒女,都等同於保證這次運輸安全的抵押品。因為除此而外,別無更好的方法可以作有效的管理。至於糧船的製造,也同樣表現了散漫和缺乏組織的特性。這些糧船的法定使用期限為10年,過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設有“船廠”一處,是全國最大的造船場所,其產量的高峰為年產700艘以上。然而這個所謂船廠實際上由82個小型船廠拼合湊攏,各廠之間各自經理。雖有一個類似於總管理處的機構,它卻無統一調度人力和物資的權能,自然也更談不上有效的技術分工。

  不消多說,組織上的低能必然造成裝備上的落後。本朝並不完全缺乏這方面的能工巧匠,但是他們都被集中到皇城裡,專門為皇帝的禁衛軍製造精美的甲冑。一般的野戰軍只能服用村以小鐵片的棉布襖,或者由紙筋搪塞而成的“紙甲”。至於士兵們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是由各地府縣作為賦的一個部分製造繳送,質量既有欠精良,規格也談不上標準化。

  以上種種落後的情況,使本朝野戰軍的戰鬥力幾乎與農村的民兵相去無幾。與這種情況相一致的,是對於將領的選拔。在當權者看來,一個將領所應該具備的素質是勇敢粗豪而不在於頭腦清晰。上文所提到的劉廷,外號人稱“劉大刀”,根據誇大了的描寫,他所用的鑌鐵大刀重120斤,可以在馬上“輪轉如飛”。和劉廷同在遼東戰役中犧牲的杜松更為粗蠻鹵莽。他在作戰時身先士卒,可是一旦戰敗,就會毀壞自己的兵器甲冑以發泄怒氣,而且不斷聲稱必須自殺或者落髮為僧,毫無鎮定從容的大將風度。因之,此人被努爾哈赤稱為“杜瘋子

  軍官的任命多數以“世蔭”的形式而繼承父業。任命的程序相當複雜,大致是高級將領的子孫需要降幾級繼承,下級軍官則無須降級。從本朝中期開始,情況稍有改變,自兵部尚書劉大夏奏准推行武試,任何有志於成為軍官的人只要考試及格就可以取得進身之階。但事實上由考試及格充當軍官並上升為高級將領的,可謂絕無僅有。而且這種武生的考試又重在刀槍弓馬的是否嫻熟,由文官主持的筆試,其要求不過是粗通文字而從未涉及軍事科學。各處所開辦的“武學”,也以儒家經典作為主要的講授內容,其教學進度,以“每日總授不過二百字”為原則。

用這種方法培養出來的高級將領,幾乎很少有人具備運籌帷幄的謀略。其實這也正是文官集團所預期的目的。將領既然大多屬於一勇之夫,當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為總督巡撫,讓他們來指揮各級武官。在總督巡撫之下還有“兵備使”或“海防道”,他們名為監察,實則握有調度攻防的權力。在軍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補給、交通各項也統統由文官主持。

  這種軍事體制的設計,顯而易見,其重點不在於對付敵國的全面入侵,同時也不打算全面進攻敵國。發生在1449年號稱“土木之變”的戰役,正統皇帝為瓦刺所俘虜,已經暴露了軍事體制中致命的弱點。然而這樣震驚全國的事件仍然沒有能夠引起應有的重視與改革。武備繼續廢弛,軍事組織不斷衰退。文官們只要在他們的任期中保持平靜無事,則一切有關軍隊改造的計劃大可束之高閣。一直到16世紀中葉,倭寇的勢力大張,不僅屢次攻破了被視為固若金湯的東南海防,而且長驅直入,視守軍為無物,這才使中樞的文官驚醒,發現這低能的軍事制度將要危及整個帝國以及他們個人的安全。窮則思變,改革已成為勢所必然,而改革的初步,仍在於選擇有創造精神的高級將領,他必須在戰略上深謀遠慮,而又精通各種戰術。

  蹂躪東南沿海的倭寇不同於普通的海盜。海盜大多是烏合之眾,只要抄掠財物的目的一經達到,隨即呼嘯而去。而倭寇則不然。他們登陸以後通常要建立根據地,有時還圍攻城池。其中的成員也並非全部來自日本,而常常混有不少的中國人。在一般情況下,中國人還在其中占有多數,而且可以擔任高級頭目。

  倭寇入侵的原因,與國際貿易有不可分割的關係。本朝禁止民間的海運通商,雖然律有明文,但是實際上卻無法徹底執行。東南沿海的走私貿易,由來已久,好多不同國籍的冒險家紛至沓來。這些冒險家所使用的船隻,最大的長達100尺,寬達30尺,船殼厚達7寸,超過了中國戰艦的規模。據記載,在這些冒險家出沒的極盛時期,每天有大小船隻1200餘艘在中國海岸活動,數字似屬誇大,但是利之所在,熙來攘往,已不在話下。其貿易的區域從日本各島至暹邏灣,狀如一彎新月。在中國政府海上巡邏力量所不能達到的近陸島嶼上,他們指定了走私貿易的港口。由於沒有一個法庭可以解決買賣雙方間合同和債權的種種糾紛,十多個有力量的中國船主以武力作為後盾充當了仲裁者,並因而逐漸被認為海上權威,成了海盜的頭目。

  這些海盜頭目聲威赫赫,和當地的士紳互相勾結,甚至結為婚姻之好。他們公然在沿海修理船隻,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們的傳訊。這種海上權威雖然尚屬萌芽,但任之滋長發育,則必然會威脅我們這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政府。

  海盜肆無忌憚的活動,迫使政府不得不採取強硬的對策。然而衝突一開,我們在政治和軍事上的虛弱即暴露無遺。高級指揮官無法確知部下戰士的實際數額,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戰船可以調配使用。下級軍官在部隊出發之前先要向地方富戶勒索兵餉給養。而一旦發生戰鬥,有的部隊乾脆望風而逃,有的部隊雖然敢於迎戰,但由於墨守密集隊形的戰術,往往造成“一人失利,萬人奔潰”的後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戰,卻反而出現於倉猝集合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員所組織的保衛家鄉之情景中。

  在日本方面,充當海寇的武士,來自山口、豐後、大隅、薩摩、博多灣、對馬和五島列島。他們既無統一的領導,也無長遠的作戰目的。起初,他們有一個空中樓閣式的希望,以為和中國海盜的聯合軍事行動可以迫使中國政府開放對外貿易,而他們中的領導人也可以受到招安而榮獲海陸軍將領的官銜。這些希望在總督胡宗憲發動的一次行動之後終於成為泡影。胡宗憲以招安為誘餌,使這些海盜頭目束手就擒,而後又把他們的頭顱送到北京邀功。這種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規模的來犯,並且使今後的屢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義,其惟一的目的只在於劫奪財貨。

  這些日本海寇雖然在上層缺乏統一的領導,但下層的組織力量則不可忽視。雖然是殺人越貨,也表現了日本下層社會結構的嚴密性。據目擊者記載,不論作戰或宿營,倭寇的小頭目對下級戰士能施以極嚴格的紀律管制。各個小股部隊戰法一致,也表示了他們並非倉猝招募而來的僱傭兵。他們不斷地以寡敵眾,擊敗了數量上占優勢的中國官軍,而中國的農民造反,卻大抵缺乏這種能力。

  這些海寇乘坐可以裝載百人左右的船隻登陸。大舉入侵時,常常集結30-50艘船隻,人數多達幾千。在他們的凶焰最為高熾之際,可以有兩萬人據守占領區內的軍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誘之下也有不少人參與他們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後被押送至日本作為奴隸。他們劫掠的物品不限於金銀珠寶,根據需要和可能,他們也奪取內河船隻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記載提到他們曾大批搜集蠶繭並勒令婦女們繅絲。這種情況業已與占領軍在當地組織生產沒有多少差別。

  在入侵的初期,他們幾乎戰無不勝,主要原因在於戰術的優勢和武器的精良。他們能極其嫻熟地使用雙刀,並且和近旁的夥伴保持密切的聯繫,互為呼應,協同作戰。頗為特異的是,他們的指揮信號乃是班排長手中的摺扇。當雙方開始接觸,班長排長把摺扇往上一揮,他們的部下就以刀鋒向上。當對方的注意力為這種動作所吸引,他們就突然倒轉刀鋒迎頭砍下。這種雙刀的長度不過5尺,但在一個熟練的使用者手中揮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盡白,不見其人”,可以在一丈八尺的方圓之內殺傷對方。其他常見的武器還有弓箭和標槍。據記載,“倭竹弓長八尺,以弓蹈其綃,立而發矢。……鏃寬二寸,……近身而發,無不中者”,所擲的標槍“不需竿,突忽而擲,故不測”。至於火器,似乎並沒有為他們所重視。雖然戚繼光說過鳥銃由日本傳來,但在記錄上卻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這種武器。他們偶而使用的火炮,看來也是在中國俘獲的戰利品。

  倭寇的基本戰術是派遣30人以下的小部隊進入村落,這些小部隊的進止必在嚴密的互相照顧之下。協同的信號是令人戰慄的海螺聲。這些入侵者善於使用當地的嚮導,並熟練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層次地展開兵力,並以佯攻、驅使難民在隊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國官軍的擾亂和疑惑。中國官軍根本無法對付這一套戰術,即使是士氣最為高昂的部隊,他們的對策也不過是僅憑血氣之勇猛衝敵陣,既無有效的隊形,又缺乏側翼和後續部隊的接應,其經常遭到失敗就為勢所必然。南直隸和浙江兩省,河流湖泊極多,官軍潰退時有如狼奔豕突,被踐踏或被擠落水致死者也為數累累。有一次總督胡宗憲也在敗退之中被推落水,幾乎淹死。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隊官軍遭遇時,還採取另一種戰術,即先取守勢以減殺官軍的銳氣,或者製造恐怖氣氛使官軍陷入心理上的劣勢,然後待機出擊。戚繼光下面的一段記載可以作為說明:“餘數年百戰,但見諸賊據高臨險,坐待我師,只至日暮,乘我惰氣衝出;或於收兵錯雜,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銳氣,盛以初鋒。又其盔上飾以金銀牛角之狀,五色長絲,類如神鬼,以駭士氣。多執明鏡,善磨刀槍,日中閃閃,以奪士目。故我兵持久,便為所怯。”

  所以,總結以上的情況,不論官方文件如何強調這一戰爭是政府的官軍圍剿海賊,實際上卻是中國的外行對付職業化的日本軍人。

戚繼光着手組織他的新軍,兵源不是來自軍戶和衛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內地招募的志願兵。由於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態的嚴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組織新軍的計劃,並且加征新稅作為招募和訓練的費用。對於這種支持,戚繼光在對士兵所作的訓話中就告誡他們應該知所感激。他說:“你們當兵之日,雖颳風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這銀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辦納來的。你在家那個不是耕種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種田時辦納的苦楚艱難,即當思想今日食銀容易。又不用你耕種擔作,養了一年,不過望你一二陣殺勝。你不肯殺賊保障他,養你何用?就是軍法漏網,天也假手於人殺你!” 道德義務的勸說加上群眾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繼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鐵一般的紀律。上文所說的“連坐法”雖然不可能經常被不折不扣地執行,但其殺一儆百的恐嚇力量已足以使部隊在強敵之前不易擊潰。他所制定的賞罰原則並不完全決定於戰鬥的勝負。即使大敗,有功者仍然要給予獎賞;相反,即使大勝,作戰不力和臨陣脫逃者仍然要受到處罰。在他的一本奏摺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戰役:他命令部隊奪取一座倭寇占領的石橋,第一次進攻失敗,一哨軍官36人全部陣亡。第二哨繼之而上,又損失了一半的人員。這時剩下的官兵企圖後退。在現場督戰的戚繼光手刃哨長,才使攻勢得以繼續不衰,最終擊破敵陣,大獲全勝。而這次勝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紀念的事件之一。

  這種嚴格的紀律固然是取得勝利的必要保證,但是它的殘 酷性也實在使人不寒而慄。士兵離隊小便就會受到割去耳朵的處罰,而且據傳說,戚繼光的第二個兒子由於違犯軍法而被他毫不猶豫地處死。這樣的嚴刑峻法也許已經離開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繼光的這一治軍方針終於造成了一支堅強的部隊,後來他調任薊遼總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軍訓活,惟獨他從南方帶來的3000名軍士能幾個小時屹立不動,如同沒有下雨一樣。

  然則嚴峻的紀律,僅是治軍方針的一面;另一方面則必需鼓舞士氣。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這裡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經常被敵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隊談不上自尊和自信,必勝的信念有賴於能力和技術,而能力和技術又來自平時的刻苦訓練。

  戚繼光的訓練方法得自專家的口授。這些寶貴的經驗過去由於不為人所重視而沒有見諸文字。到俞大猷才作了扼要的闡述,而戚繼光則把所有的細節寫成了一部操典式的書本。

  操練技術的主要着眼之點,可以說是用“辯證法”的原理來分解動作。每一個動作都有相對的兩個方面:身體有防蓋和沒有防蓋的兩個部分:一種姿式有動有靜、正面和側面的兩種因素;有攻擊則同時有防禦。總而言之,既有陰便有陽,有陽亦必有陰。例如操練近身武器,也和拳術或舞蹈的原則相似,任何一個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開始一稍為休憩而轉變一繼續進行又迄於靜止,用戚繼光的術語來說,就是“起-當-止”。這些姿式又按其不同的形態而有各種離奇的名目,例如騎龍式、仙人指路式、鐵牛耕田式、太公釣魚式等等。運用這些動作,要求“左右來俱有拍拉”,“後發先至”。至於在實戰中和敵人決鬥,除了熟練地掌握以上各種基本姿式和原則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聲東擊西,出其不意。

  在戚繼光以前,在軍隊中受到重視的是個人的武藝,能把武器揮舞如飛的士兵是大眾心目中的英雄好漢。各地的拳師、打手、鹽梟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們被有組織的倭寇屢屢擊潰以後,當局者才覺悟到一次戰鬥的成敗並非完全決定於個人武藝。戚繼光在訓練這支新軍的時候,除了要求士兵嫻熟技術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隊中各種武器的協同配合,每一個步兵班同時配置長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戰的時候,全長12尺有餘的長槍是有效的攻擊武器,它的局限性則是必須和敵人保持相當的距離。如果不能刺中敵人而讓他進入槍桿的距離之內,則這一武器立即等於廢物。所以,戚繼光對一個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隊長1名、火伕1名,戰士10名。這10名戰士有4名手操長槍作為攻擊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長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圓形藤牌,都以藤條製成。之後則有兩名士兵手執“狼筅”,即連枝帶葉的大毛竹,長一文三尺左右。長槍手之後,則有兩名士兵攜帶“钂鈀”。“钂鈀”為山字形,鐵製,長七八尺,頂端的凹下處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點燃後可以直衝敵陣

  這種的配置由於左右對稱而名為“鴛鴦陣”。右邊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務在於保持既得的位置,穩定本隊的陣腳。左邊持圓形藤牌的士兵,則要匍匐前進,並在牌後擲出標槍,引誘敵兵離開有利的防禦的位置。引誘如果成功,後面的兩個士兵則以狼筅把敵人掃倒於地,然後讓手持長槍的夥伴一躍而上把敵人刺死戳傷。最後兩個手持銳把的士兵則負責保護本隊的後方,警戒側翼,必要時還可以支援前面的夥伴,構成第二線的攻擊力量。

  可以明顯地看出,這一個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個有機的集體,預定的戰術取得成功,全靠各個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個人突出的機會。正由於如此,主將戚繼光才不憚其煩地再三申明全隊人員密切配合的重要性,並以一體賞罰來作紀律上的保證。這種戰術規定當然也並非一成不變,在敵情和地形許可的時候,全隊可以一分為二,成為兩個橫隊和敵人拼殺;也可以把兩個钂鈀手照舊配置在後面,前面8個土兵排成橫列,長槍手則分列於藤牌手與狼筅手之間。

  以藤牌、毛竹、鐵叉作為標準武器,表現了戚繼光的部隊仍然沒有脫離農民氣息。但如果認為他不了解火器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實際的。他在實戰中運用過火器,和將領講解火器的利弊,並在奏摺中提到了火器的重要性。然則終戚繼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鴛鴦陣法作為主要的戰術。這倒不是由於他因循守舊,而是牽涉到很多不易解決的複雜因素。

  讓戰術全面現代化的建議,曾經被名將俞大猷提出過。他準確地指出,倭寇的特長是嫻習陸戰,水戰的技術反而低劣。俞大猷主張,以有效的戰船和火炮殲滅倭寇於海上,根本不讓他們有登陸的機會。在戰術原則上,在他所著的書裡也明白指出:“海上之戰無他術,大船勝小船,大銃勝小銃,多船勝寡船,多銃勝寡銃而已。”他給總督的稟帖中,曾經請求把陸軍軍費的一半用來配備水師。但縱使俞大猷的聲望和戰績都十分卓著,這些有益的建議卻始終沒有被採納,因而壯志未酬,齎恨以歿。

  然則俞大猷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議,所牽涉的問題和將要引起的後果已經超出軍備問題而及於政治。他要求親自率領“閩廣大船數百艘,兵數萬”,如果一旦成為事實,有關各省的財政就要從原來小單位之間的收支而被集中管理。與之相應,這些後勤機構的人員必須增加,而且必須一掃苟且拖沓的辦事作風,保證規格和數字的準確,才能取得預期的行政效率以與現代化的軍事技術相配合。而且和他們往來的各個機構,也必須同樣地注重實際。然而我們這個龐大的帝國,在本質上無非是數不清的農村合併成的一個集合體,禮儀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對於違法的行為作掩飾則被認為忠厚識大體。各個機構之間的聯繫,從來也沒有可資遵守的成文條例。俞大猷當然更不可能預見到,在未來的好幾個世紀之內,上面這些情況在我們這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國家裡竟不能發生根本的改變。現代化的技術和古老的社會組織斷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術推動社會組織趨於精確和嚴密,那就是鬆散的社會組織扼殺新的技術,二者必居其一。

  這種為個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會因素,使俞大猷的計劃毫無實現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繼光的方案就比較現實。他沒有去觸動整個的國家體制,而只是腳踏實地,做他職責範圍內力所能及的事。他從1559年開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兩年之後,兵員增加一倍,1562年更擴大為10000人。可是他的部隊從來也沒有一個後勤司令,也沒有一個固定的軍需處和兵工署。在整個國家機構之中,也沒有委派過向他的部隊作後勤供應的專職人員。他部隊中的裝備和武器,來源於各府縣的分散供應。這種情況自然不能保持武器的質量。在戚繼光的著作中,就明確提到各地所造的鳥銃銃管常有炸裂的危險,以致使士兵提心弔膽,不敢雙手握銃以作精確的瞄準。有的火炮,鉛彈與口徑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則導火線無法燃點。有鑑於俞大猷的壯志難伸和火器的實際情況,戚繼光所擬訂的戰術僅僅把火器的應用限制在有限的範圍內。他說:“火器為接敵之前用,不能倚為主要戰具。”在練兵的後期,他規定12個人的步兵隊配備鳥銃2枝,一局(相當於一連)的鳥銃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殺手”協同作戰。

  按照俞大猷使軍隊現代化的計劃,要求兵精械利,把原來兩個士兵的軍餉供應一個士兵,以部隊的質量來代替數量。戚繼光的看法則不同。我們帝國的軍隊是一支全能性的軍隊,也是一支長久性的軍隊。它經常的任務是面對內部的叛逆而非外部的侵略者,具體地說,就是鎮壓內地農民和邊區的少數民族。地區間的人口過剩、災害頻仍、農民的流離失所、官吏的苛刻暴虐,都可以迫使暴動隨時發生,而以我國幅員之大,這種所謂造反作亂的地點也極難預測,所以這個任務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機動部隊所得以完成的。在多數情況下,官軍會被造反者死死吸住,造反者熟悉當地的地理民風,官軍往往會因之陷入被動而使質量的優勢無從發揮。因此,數量的多寡就成為決定勝負的因素。除此以外,俞大猷計劃中所創建的精銳部隊,他們領取優厚的軍餉,又不能和社會上的其他部門對流,那麼這樣一個浮游在社會上的軍事團體非但不能解決上述的社會問題,相反還會引起新的社會問題。再往下推求,俞大猷要求建立現代化的海軍以拒敵於國門之外,作戰的目的,則在消滅國際貿易,也和世界歷史趨勢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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