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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菲菲:《中國歷史究竟由誰寫就》
送交者: 雨菲菲 2006年10月08日09:48:4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雨菲菲:《中國歷史究竟由誰寫就?》

有人以為歷史是由贏家寫的。有人以為不然。其實,爭論之前,應當首先確定“寫”的意思。如果定義“寫”為“書寫”,那麼,所謂“歷史”,指的就是“歷史文獻”。如果定義“寫”為“創造”,那麼,所謂“歷史”,指的就是“歷史文獻”所書寫的對象。二者不可混為一談。

“歷史”是個現代詞彙,原本僅作“史”。“歷”,是“系列”的意思。故所謂“歷史”,本是“歷代之史”的意思。如今“歷”字已經沒什麼實際意義可言,基本上成了白話詞彙非用兩字不可的累贅。(“累”就是“贅”,“贅”就是“累”。“累贅”本身也是個累贅。)“史”的本意是官稱,可以用來指幾個不同的職位,其中一個職位的職責在於記錄執政者的言與行。本有“左史”、“右史”之分,一負責記言,一負責記事。不過,這種分別分似乎早在先秦之時就已名實俱亡。究竟是“左史記言,右史記事”?還是“左史記事,右史記言”?也久已莫辨是非。合二而一的史官,通稱之為“史”或“太史”。至魏晉以降,大多改稱著作郎,起居舍人或起居郎等。

如今所謂“史”或“歷史”,從“史”這一官稱引申而來。“史”既然因官稱而得名,可見所謂“歷史文獻”,本是統治當局的官方文獻。中國最古的歷史文獻是《尚書》,記載的大都是商、周天子的言行。諸侯國也各有自己的國史,比如,晉史稱《乘》,楚史稱《檮杌》,魯史稱《春秋》。

所謂“官方”,視之為贏家,恐無不可,因為否則就是“匪”,就是“盜”,何“官”之有?就這種意義而言,“歷史文獻”,確實由贏家寫就。不過,中國上古史官素有獨立於當局的傳統。史官既非天子、諸侯,或者當權者的喉舌,也並非由天子、諸侯或者當權者得以任意任免者,而是“父死子繼,兄終弟及”,自成體系。例如,春秋時齊國權臣崔抒殺齊莊公,齊太史書:“崔抒弒莊公”。崔抒殺之。其弟繼為太史,復書:“崔抒弒莊公”。崔抒又殺之。其少弟繼為太史,仍書:“崔抒弒莊公”。崔抒不得已而聽之任之。由此可見,贏家的“歷史文獻”,並不一定代表贏家的利益或立場。

自秦漢以降,史官相對獨立的地位不復存在。不過,父子相繼為史官或相繼致力於修史的例子,仍然屢見不鮮。最著稱的有西漢司馬談、司馬遷父子,東漢班彪、班固、班昭父子(女),以及隋唐之際的李德林、李百藥父子,姚察、姚思廉父子、李大師、李延壽父子等等。

歷代史籍,向有“正史”與“野史”之分。所謂“野史”,指私人的歷史記錄,大致相當於今日的回憶錄。歷史上最有名的野史,當數南朝劉宋臨川王劉義慶撰《世說新語》。仿《世說新語》體例的傳世之作,有北宋末王讜所撰《唐語林》。自宋至於明清,“野史”汗牛充監,不勝枚舉。世上從來不乏“歌德派”,現在不乏,過去也不乏。因而“野史”雖非官方記錄,卻不一定就不代表贏家的觀點與立場。一般來說,“野史”的價值,僅在於補充“正史”的個別遺漏或糾正“正史”的個別的紕漏;就觀點或立場而言,大都與“正史”大同小異,無足掛齒。

所謂“正史”,並無明確定義。大致言之,指官方認可的歷代史記。降至清代,所謂“正史”,大抵指“二十四史”或“廿四史”。《史記》為“二十四史”之首,繼之以《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如今也有人合《清史稿》而稱“二十五史”者。《清史稿》既稱之為“稿”,可見當時並未曾視為完成之作,況且《清史稿》無論文字與取材,均不高明之至,附於“二十四史”之後,名副其實狗尾續貂,未見其是。

早於《史記》的《尚書》與《左傳》,為何不予“正史”之列?《尚書》自古奉為儒家經典,根據古人的目錄學,“經”高於“史”。《尚書》既居“經”部之首,故不入“史”類。《左傳》則一開始遭儒家今文家派極力抵制,不得立於“官學”,俟儒家古文家派勝出之後,也同樣被捧為經典,故不屈居“史”類。儒家成規,如今何必墨守?故所謂“正史”,竊以為當合《尚書》與《左傳》,通稱之為“二十六史”為妥。

“正史”大多為史官所修。不過,“史官所修”,並不等於“官修”,因為史官的職責,本在記錄當代歷史,而所謂“正史“,一般都指前朝的歷史。“二十四史”之中,司馬遷修《史記》,並非奉詔,完全出於私意。班固撰修《漢書》,也是出於私意,甚至曾因私修前朝歷史的罪名而鋃鐺入獄。《後漢書》一般標作宋(南朝的劉宋,非繼五代之後的趙宋)范曄撰,多少失之精確。因所謂范曄撰寫的《後漢書》,其實以成書於東漢的《東観漢記》為基礎,兼取三國時吳國謝承的《後漢書》、晉代薛瑩的《後漢記》、司馬彪的《續漢書》、華嶠的《後漢書》等等而成;而且本來並無“志”,今本《後漢書》的八篇“志”,是後人從司馬彪《續漢書》中割取增補而來。范曄本人不是史官,其撰《後漢書》,也未曾奉敕。范曄所根據的著作,除《東観漢記》為官修外,也都是私修的史作。由此可見,《後漢書》至多只能說是半官半私之作。此外,非官修的“正史”,還有《三國志》、《宋書》與《新五代史》。

非官修,不等於不代表官方的觀點,或不站在贏家的立場。有人以為《三國志》為輸家書寫的史記。揣測其意,無非因為《三國志》作者陳壽是蜀人,而蜀於三國最先亡,無疑是三國中的輸家。此說似是而非。《三國志》編撰於晉代,其時魏、蜀、吳三國皆已滅亡。蜀之亡,亡於魏而不亡於晉。魏蜀之間的輸贏,至晉代已為先朝的陳跡。陳壽雖然本是蜀人,蜀亡即入洛,撰修《三國志》之時,身居晉之史官。套用一句現代的話,就是早已歸化入晉籍了。其撰修《三國志》,觀點立場完全投晉之好。(正如這網上有人雖然明顯並非出生美國,卻自欺欺人、信誓旦旦:“生為美國人,死為美國鬼”一般。)所以,《三國志》雖然出自蜀人之手,也雖然非官修,卻恰好是代表贏家觀點的史作。

反之,官修史記雖然必定站在贏家的立場,卻不一定就與輸家的立場背道而馳。理由有三。其一,官修的“前朝”歷史,並不都是緊隨其後的“後代”的官方所修。比如,《晉書》、《北齊書》、《周書》、《梁書》與《陳書》,都修於唐代。晉、齊、周、梁、陳之於唐,談不上是輸家,唐之於晉、齊、周、梁、陳,也談不上是贏家。又如,《遼史》修於元,遼元之間,也同樣無輸贏可言。唐與晉、齊、周、梁、陳之間、元與遼之間,皆既無利益矛盾,亦無形象衝突,唐與元皆犯不上通過詆毀、貶低或歪曲晉、齊、周、梁、陳、或遼的歷史而樹立自己的權威與正統。其二,後代修前朝之史,不能憑空捏造,其史料的來源,大多取材於前朝的“起居注”與“實錄”。前朝的“起居注”與“實錄”,不僅成於前朝史官之手,而且皆為前朝當局所認可。後代既以前朝的“起居注”與“實錄”為修史的基礎,也就難以超越前朝立場的籬籓。其三,即使前朝後代銜接,輸贏雙方大多並無政治結構或意識形態之分。既有共同的政治結構與意識形態,如果贏家全盤否定輸家,將置自己於何地?所以,贏家對於輸家歷史的“歪曲”,往往僅限於指斥輸家的末代皇帝為“昏君”、為“暴君”,如此而已。在“歪曲”二字上加引號,因所謂“歪曲”,未必當真就是“歪曲”。試問因英明、賢能而亡國者,可曾有?即使有,也絕對是絕無僅有。所以,末代皇帝即使談不上“昏庸”、“殘暴”,相去亦必定不遠。

中國歷史自秦迄今,政治結構或意識形態的改變,只發生過三次。一次在秦之滅六國,一次在民國之滅滿清,一次在共產黨之取代國民黨。秦滅六國、終止封建制、首創中央集權的非封建帝制,在政治結構方面,與前朝截然不同。不僅如此,秦與六國曾經長期共存,久經敵對,六國的國史之中難免不有攻擊、詆毀秦國的文字,或與秦國國史所記不相吻合的文字。推之以理,為樹立贏家“光輝偉大”的新形象,秦朝既建之後,自當有抹煞六國國史的必要。考之以史實,果不期然!秦的“焚書”令,其重點正在六國的國史。不過,秦毀非秦史記之舉似乎並不曾徹底成功,《尚書》、《左傳》、《國策》、《國語》等先秦史作的殘本,在漢初先後自民間私藏而出。司馬遷修《史記》之時,不僅參考與使用過這些書籍,而且顯然有引用六國國史的痕跡。可見西漢之初,六國國史也還殘留,並未泯滅。總之,《史記》中關於先秦歷史的記載並不代表秦的觀點,殘留的先秦史記,也未曾遭秦篡改,雖不完整,仍是先秦舊貌。

民國之滅滿清,結束帝制,開創民國,想當然也是一場翻天復地的“革命”。推之以理,民國之修史,應當徹底否定帝制,至少應當徹底否定滿情。考之以史實,卻大出意料之外。國民政府開館修清史,延請的編撰人,居然大多為滿清的遺老耆舊。《清史稿》不僅處處替滿清這輸家塗脂抹粉,而且公然斥發起“辛亥革命”的贏家為“倡亂”之徒。真所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清史稿》始出而即遭民國政府禁止發行,可見民國政府之中,認為前朝輸家的歷史應按後代贏家的觀點編撰者,並不乏其人。不過,民國既沒有銷毀《清史稿》,也沒有重修清史,所以至今代表輸家立場的《清史稿》仍是唯一的“清史”。

共產黨一向蔑視既往,稱過去的一切為“舊”、為“腐朽”、為“反動”。範文讕主編的《中國通史》、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皆據馬列主義歷史観曲解中國歷史。這在意料之中,不足為奇。出人意料的是,雖然一方面有范、郭等人競爭改寫中國歷史,另一方面卻有全面整理與標點“二十四史”之舉。前者固然代表官方史學,後者出自毛的欽定,不折不扣是“奉旨”行事。(標點“二十四史”之舉,由毛授意,在國務院名下成立古籍整理小組專責。最早排出的清樣原本用簡體,呈送毛過目時,龍顏大怒,擲樣本於地,道:怎能用簡體。從而有如今的繁體本問世。)前者的用意當然是據贏家的觀點與立場重新改寫歷史。後者呢?供批判?即使在文革之時,也並沒有批判“二十四史”之意。可見“批判”之說不能成立。或曰:前者代表共產黨的黨意,後者僅代表毛的個人好惡。也許如此。不過,毛死之後,標點本“二十四史”繼續發行,整理與標點“野史”的工作也未曾終止。可見即使標點“二十四史”出自毛的個人好惡,卻未曾人亡政息。歷史典籍因牽涉人名、地名、官名、以及其他專用術語,遠較一般文言散文難度高。能夠勝任標點“二十四史”者,大都在毛先後去世,能夠大致讀懂無標點“二十四史”者,如今已經絕無僅有。如果沒有標點本“二十四史”問世,“二十四史”恐怕業已成為有字天書,無人問津了。故標點“二十四史”之舉,於保存中國歷史典籍,功勞至偉,未可因人廢行。

綜上所述,可見中國官方歷史文獻雖然大都由贏家寫就,但出於不同的原因,並不能視之為“贏家的歷史”。


什麼是歷史?或以為一切既經發生者都是歷史。這話不能說錯。不過,既經發生者,如果不曾對後代產生深遠的影響,即使見諸史冊、有案可稽,也會不復被人記憶。不存在於記憶中者,其實等於不存在。既然不存在,何“歷史”之有?

中國曆朝歷代,究竟誰對後代產生過深遠的影響?就文治武功之盛、統治時間之長而論,贏家非漢唐莫屬。然而漢幾乎全盤承繼秦,唐幾乎全盤承繼隋,並無創舉可言。秦與隋,皆不過二世而亡,歷來視之為輸家,然而秦隋對後代的影響,卻遠非漢唐可與倫比。

秦對後代的影響主要有五:其一,秦滅封建,創立非封建的中央集權制,越兩千餘年不曾變更。如今雖然不再有皇帝的世襲,中央集權的制度,堅如磐石,巋然不動。其二,秦統一中國文字為秦篆,又由秦篆而創設隸書。如今通行的所謂漢字,其實為秦隸之變體。其三,大致確定中國的疆域。至今無可爭議的中國領土範圍,皆在秦的版圖之內。其四,秦所創郡縣制,沿襲至今,未嘗有實質性的更改。其五,秦的官制,為歷代沿用直至隋而後改。

隋對後代的影響主要有二:其一,創設科舉,破除門閥對社會的壟斷,予社會下層能人以非暴力的翻身之路。如今窮人和平翻身之途徑為上大學,仍是科舉的遺響。其二,創設三省六部的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書省”主政策的制定,“門下省”主政策的審議,“尚書省”主政策的執行,三省合而為朝廷最高決策與行政機構。“六部”,指“吏部”、“戶部”、“禮部” 、“工部”、“刑部”、“兵部”,屬“尚書省”。有人笑話日本人稱“部”為“省”,以為是中文沒學好,把地方官稱誤用做“京官”了,其實乃是隋代官制的餘音。降至元,地方行政當局稱“行中書省”,如今所謂的“省”,是“行省”的簡稱;“行省”,是“行中書省”的簡稱。“行”是“代理”的意思,所謂“行中書省”,就是“中書省”的派出機構,如同公安局的派出所。

在上述七大影響之中,尤以中央集權制的影響為大。如果忽視歷代皇帝的姓氏,漢高祖其實就是“秦三世”,自漢高祖以降歷代皇帝也都不過是“秦N世”。當代的老蔣、老毛、小鄧,以及江、胡之流,雖然不以皇帝自居,就其為中央集權制的首領而言,其實也都不過是“秦N世”。秦始皇帝之所以自稱“始”,因冀望於從此傳位、萬世不絕。秦不過二世而亡,故秦始皇帝的希望,往往被腐儒視為笑柄。究其實,倘若死人有知,有資格大笑的的恐怕當是秦始皇。西歐各國繼承古羅馬對“中國”的認識,無論中國如何改朝換代,始終稱“中國”為“秦”,(在西歐各語言中,只有英文音厄為“拆”,其餘都讀作“秦”。),可謂歪打正着。

中央集權制,由李斯提出;秦篆,由李斯制定並手書;郡縣制的設立,也出自李斯之意。當然,如果秦始皇帝予以否決,李斯的主意與構想皆無法成為實現。由此可見,究竟是誰創造中國的歷史?以朝代論,當首推秦,次及隋;以個人論,當首推李斯,次及秦始皇帝。而如今論朝代,皆數漢唐;論人物,則並稱孔孟。秦始皇雖然仍屬家喻戶曉,李斯之名,卻灰飛煙滅。可見論史,可以歸結為一個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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