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末賢相脫脫 ZT |
| 送交者: FUUNNY 2006年10月13日09:21:1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小時候背誦中國朝代更迭的譜系,發現每四個放在一起比較容易記憶。尤其是“隋唐五代、宋遼金元”一段,背起來是琅琅上口。可後來讀中國通史時,卻發現元朝的人物沒幾個被稱道,就是九五至尊的皇帝,也只有開國的世祖忽必烈和亡國的順帝妥歡帖木爾比較著名,其他的都因為在位時間短和名字拗口,總是記不住。要說大臣,滅亡南宋的伯顏、張宏范,後來與農民軍多次交戰的擴廓帖木爾還能為人們所知道,其餘更是埋沒無聞。 作為中國相當重要的一個大一統王朝,元朝雖有很多缺點,若要被忽視到這個程度,委實不太公平。不足百年而亡的國運,也不能夠抹煞其中一些傑出政治家的身影,畢竟,歷史雖不能說就是英雄創造的,而沒有英雄的歷史,也就不是歷史了。 脫脫,這位在元末曾兩次出任丞相,實行更化改制,主持纂修遼金宋三朝國史的政治家,在元朝的歷史上是一個濃墨重彩的人物。他的出現,是元朝走向末世時唯一的重獲新生的機會,而隨着他的含冤而死,元朝的滅亡也就成為不可逆轉命運。這樣一位人物,讀史之人,不可不知。 脫脫,字大用,是元末權臣伯顏的侄子。史載“生而岐嶷,異於常兒”,不但熟讀詩書,而且“膂力過人,能挽弓一石”,可說是一個文武全才。剛剛滿十五歲,便作了文宗太子的怯薛官,也就是衛隊統領。被文宗稱為“此子後必可大用。”歷遷內宰司丞、府正司丞、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同知宣政院事、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 這一連串的升遷,自有脫脫能力的原因,但與其家族在元朝宮廷中的地位也是分不開的。其時,元朝的宮廷鬥爭處於白熱化階段,順帝繼位後,在文宗、定宗朝有着巨大勢力的燕鐵木爾家族仍然控制着朝廷大權。燕鐵木爾家族屬於欽察貴族,與蒙古貴族的矛盾十分尖銳。順帝一時間不敢對其下手,一方面給予燕鐵木爾的弟弟撒敦、兒子唐其勢高官厚祿,另一方面扶持蒙古貴族的代表伯顏家族與之對抗。兩大貴族集團圍繞着順帝展開激烈的鬥爭,脫脫作為伯顏的侄子,自然是堅決的站在自己家族利益的一方。 隨着順帝地位的鞏固,被他所扶持的伯顏家族逐漸占據了上風。燕鐵木爾家族處處受制,終於鋌而走險,於至元元年(1335年)準備發動宮廷政變,殺死順帝。而早有準備的伯顏和順帝很快發覺了他們的圖謀,先發制人,將叛亂平息,權傾一時的燕鐵木爾家族徹底覆滅。 對於元順帝來說,燕鐵木爾家族的覆滅只是趨虎吞狼之計的成功,狼雖消滅,而虎卻更加強壯了。伯顏趁勢獲得了朝廷大權,開始了長達五年的伯顏專政時期。 伯顏是一個野心勃勃而又有着強烈民族狹隘心理的蒙古貴族,對於帝國內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漢人和南人充滿了歧視和猜忌。其當政的第一年,便廢除了科舉考試,並下令將各處儒學學校的莊田田租改為禁衛軍的軍費。這一舉措,對於漢人知識分子打擊甚大,與朝廷的離心力也空前增大。至元三年(1337年),河南棒胡、廣東朱光卿起義。伯顏以此為藉口,下令禁止漢人、南人、高麗人攜帶和持有兵器、馬匹。並規定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六部、宣慰司、廉訪司及各路、府的幕僚長官之職均用蒙古人、色目人,不准漢人、南人學習蒙古、色目文字。這等於斷絕了漢人、南人的出仕之路。原本就民族矛盾激烈的元王朝更加危機四伏。 到至元四年(1338年),伯顏的勢力達到極盛。順帝下詔在涿州、汴梁為伯顏建造生祠,在南口為其立碑記功。同時為伯顏專設“大丞相”一職,同時加封為“元德上輔功臣”。史載,當時“伯顏自領諸衛精兵,以燕市布華為屏蔽,導從之盛,填溢街衢,而帝側儀衛反而落落如晨星。勢焰薰灼,天下之人唯知有伯顏而已。” 在伯顏的薰薰權勢之下,脫脫作為其侄子升任御史大夫,也是倍及榮寵。但是,脫脫是一個有着遠大抱負和戰略眼光的政治家。他並不滿足於在伯父的羽翼下安享榮華富貴,而且,他也預見到“伯父驕縱已甚,萬一天子震怒,則吾族赤矣。曷若於未敗圖之”,如果不想重蹈燕鐵木爾家族的覆轍,就必須改弦更張,擁護皇帝的尊嚴。 在元朝歷史當中,不以家族利益和狹隘民族利益為重,而是考慮到王朝的長治久安的大臣寥寥可數。脫脫可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伯顏專政時期,民族矛盾激化、官場腐敗、幣制混亂而天災不斷。伯顏家族的蒸蒸日上,反襯出國家日益衰落。脫脫要想改變這一切,就不得不推倒對自己由着提攜之恩的伯父,改變他的治國方略。為了實現自己的抱負,脫脫秘密聯繫順帝的兩大寵臣世傑班和阿魯,預謀推倒伯顏。 至元六年(1340年),脫脫經過周密計劃,開始了針對伯顏的行動。是年初,伯顏邀請順帝出獵柳林。脫脫要順帝推辭不去,待伯顏離京,脫脫便命令自己統領的宿衛軍控制了京城各門。當夜,奉順帝駕臨玉德殿,召近臣汪家奴、沙剌班及省院大臣先後入見,出五門聽命,一舉控制了朝廷中樞。第二天,便下詔歷數伯顏之罪,貶其為河南行省左丞相,並指出只處罰伯顏一人,決不牽連他人。伯顏統帥的各衛親軍聞訊,各歸本衛,不再聽從伯顏調遣。眾叛親離的伯顏只好南下就職,不久,順帝又將伯顏遣往廣東南恩州陽春縣安置,氣鬱難平的伯顏死於途中。 伯顏即倒,立有頭功的脫脫自然受到順帝信任,任中書右丞相、錄軍國重事,入朝秉政。脫脫當政,宣布“更化”,盡廢伯顏苛政,恢復科舉考試,發還校產,同時“開馬禁,減鹽額,蠲負逋,又開經筵,遴選儒臣以勸講”。朝廷氣象為之一新,政治趨於清明。脫脫也獲得了“中外翕然稱為賢相”的榮譽。 在改革制度之外,脫脫還主持修撰了宋遼金三朝國史。自古以來,修攥前朝國史總是很敏感的問題,尤其對於元朝來說更是如此。因為,在蒙古帝國崛起於草原的時候,金、宋兩朝還並立於世。那麼修史的時候,如何紀年,這個問題處理不好,修史就達不到總合人心的作用,反而會造成人心離散。脫脫理智的處理了這個問題,三朝國史,都用三朝原有年號紀年,而不是通用元朝年號紀年。這種開明的態度,在蒙古貴族當中極為難得。作為總纂官的脫脫,召集了漢、蒙、維吾爾等各族學者參與其事,開創了各族史家合作修史的先例。從至正三年(1343年)開始,到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116卷的《遼史》,135卷的《金史》,496卷的《宋史》相繼修完。 在《宋史》修纂完畢前,已經秉政四年的脫脫感到身體不適,又聽術士說“年月不利”,於是上表請辭。順帝不允,脫脫連上十七表,順帝終於同意。“有旨封鄭王,食邑安豐,賞賚巨萬”,脫脫全推辭不受。脫脫的這次請辭,實際上是認為自己的改革取得了效果,而又害怕自己的權勢過大引起猜忌,採取了暫退避禍的措施。 然而,脫脫病辭的五年時間裡,元帝國接連不斷的被天災人禍所打擊。1344年,黃河決口,河南、山東、河北、安徽、江蘇等省很多地區成為一片澤國,朝廷的漕運和鹽場都受到很大威脅,財政入不敷出,這急需要政府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而相繼秉政的幾屆政府都不能和衷共濟,順帝在危急之中,於至正八年(1349年)重新起用了脫脫為中書右丞相主持危局。 脫脫再次秉政之後,首先以賈魯為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發河南北兵民十七萬,築決堤成,使黃河回復故道。同時,為了挽救財政危機,脫脫下令發行“至正交鈔”,並同時鑄造新錢一併發行。在這一措施上,脫脫犯了致命錯誤,將“至正交鈔”的官定價值比原來的至元交鈔的價值提高一倍,而印數首批就達二百萬錠,祭酒呂思誠認為這樣做會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堅決反對,而脫脫沒有採納他的建議。果然,老百姓對交鈔捨棄不用,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狀態,交鈔成為購買力極低的廢紙。而在治理黃河所徵發的兵民所得到的報酬就是這種交鈔,而各級官員還要剋扣。被天災人禍折磨得苦不堪言的民工終於奮起反抗,燃起了元末農民大起義的烽火。 作為朝廷的當朝丞相,脫脫立即着手進行鎮壓,並對自己的政策進行一些調整,在京畿附近營田,募人佃耕以解北方糧荒,“西至西山,東至遷民鎮,南至保定、河間,北至檀、順州,皆引水利,立法佃種,歲乃大稔。”。在脫脫的主持下,元帝國雖然處處聞警,遍地狼煙,仍維持了對於全國的控制。並對各地起義軍進行了卓有成效的鎮壓。至正十三年(1353年)底,各地紅巾軍均被元軍擊敗,農民起義陷入低潮。 至正十四年(1354年)九月,脫脫率領官軍主力將義軍張士誠主力圍困於高郵,至十一月,義軍已經人困馬乏,破城在即。就在這至關重要的時刻,朝廷卻下詔解除了脫脫的官職和兵權。這次事變,仍是元朝內部權力鬥爭的產物,但與往次不同的是,這一次斷送的不僅僅是脫脫的政治生涯,還有元朝的國運。 詔書到達軍營時,參議龔伯遂勸脫脫道:“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且丞相出師時,嘗被密旨,今奉密旨一意進討可也。詔書且勿開,開則大事去矣。”脫脫道:“天子詔我而我不從,是與天子抗也,君臣之義何在?”沒有聽從,奉詔如故。得知自己已經失勢,脫脫拿出自己的兵甲和名馬贈送諸將,安排好善後事宜。按照詔書所命,先被安置到淮安,後被安置到亦集乃路,最後被流放到雲南大理宣慰司鎮西路。 脫脫被解職流放,元軍軍心大亂,“大軍百萬,一時四散”,張士誠趁機發動反攻,元軍大敗。高郵之戰,是元末農民大起義的轉折點,經此一役,元朝政府的權威喪失殆盡,可直接受朝廷控制的軍隊也所剩無幾,只能依靠地方軍閥和地主武裝與起義軍交戰,陷入起義者和鎮壓起義軍的軍閥割據的局面,最後不可避免地走向滅亡。 而這一切,脫脫都沒有看到,至正十五年(1355年)十二月,他在雲南被權臣哈麻“矯詔遣使鴆之”,享年四十二歲。 脫脫死後元朝的君臣們逐漸認識到他的忠勇,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監察御史張沖等上書為脫脫雪冤,順帝於是詔復脫脫官爵,並給復其家產。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監察御史聖奴、也先、撒都失里等上書言道:“奸邪構害大臣,以致臨敵易將,我國家兵機不振從此始,錢糧之耗從此始,盜賊縱橫從此始,生民之塗炭從此始。設使脫脫不死,安得天下有今日之亂哉!乞封一字王爵,定諡及加功臣之號。”朝廷決定照准。然而,此時,元帝國已經風雨飄搖,朝不保夕,沒等朝廷對脫脫封王加諡,帝國的大廈便在朱元璋北伐軍“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口號聲中轟然倒塌了。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