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階級革命與兩性關係 |
送交者: 張文康 2006年10月22日09:52:3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二十世紀的中國是“革命”的年代,這要求革命者應具備有別於傳統的新的思想觀念。這觀念,不僅僅是社會政治方面,還包括許多其它方面,比如有關兩性的觀念就是其中之一。 中國革命是“以俄國為師”的,因而在兩性關係理論方面也師承了俄國。俄國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新政府大力宣傳“婚姻自由”政策,這總的來說還是比較正面的,但當時一些無政府主義者卻以“革命”的旗號鼓吹消滅家庭和實行“婦女國有化”,他們在一個無政府主義的法令中要求“從1918年3月1日起廢止對17-32歲的婦女的私人占有權”,繼而宣揚所謂“一杯水主義”的理論,即“在共產主義社會要滿足性慾和戀愛的要求,就象喝一杯水那樣輕而易舉,不算回事”。雖然列寧等革命領袖對此予以了批駁,但“一杯水主義”在一些反傳統的激進革命者中尤其是青年中還有一定影響力。這種“主義”也傳到了中國,在一些熱血沸騰的革命青年中一度頗為盛行,比如陶鑄的夫人、“老革命家”曾志在其回憶錄《一個革命的倖存者》中說:“當時郴州有一批熱血青年投身革命,……這些男女學生白天走上街頭巷尾或深入農村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晚上回來卻又是唱又是鬧,瘋瘋癲癲的。夜間男女也不分,幾個人擠在一張床上,深更半夜還吵吵鬧鬧的。……他們以為現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學者高華在其《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延安整風的來龍去脈》一書中也曾指出,1937、1938年大批青年知識分子懷着對革命和新生活的憧憬奔向延安,理想主義、浪漫主義一度在延安盛行,男女交往相當隨意,“一杯水主義”很有市場,一些歷盡艱辛的老幹部率先“與傳統作徹底決裂”,“打游擊”和“革命的戀愛”成為新生活的標誌。可見,在革命之初那種“革命制度”不太健全、“革命思潮”比較紛繁浪漫的情況下,兩性關係的“革命”也是其重要內容之一。而實際上,這種“一杯水主義”與1960年代達到高潮的西方性解放運動有異曲同工之處,都有反對任何約束的無政府主義的影子。 不過,以馬克思主義為正統的革命在本質上是與無政府主義不相容的,“革命的兩性關係”也是排斥性自由的“一杯水主義”的。在當年,對於郴州青年的行為,中共湘南特委特派員曾大發脾氣道:“這還了得,晚上男男女女都摟在一塊睡,男女都不分了!……這些人也是反革命,破壞我們的革命道德!如果發現誰再這樣,就槍斃!就殺頭!”在延安,“一杯水主義”也只是流行了一個短時期,1939年後“新型的革命等級制度開始建立並嚴格執行”,此後實行的是“以幹部級別為基礎的由領導介紹批準的婚姻制度”,嚴格的兩性關係被納入“新社會”的制度中。比如毛澤東,在井崗山時期他明知妻子楊開慧還活在國民黨的監獄中,但仍心安理得地很容易地就和賀子珍結了婚,而到延安時期他想與江青結婚卻一度不被中共中央批准,後來還是靠其不管不顧的強悍作風才達到目的,可見當時對革命者的兩性關係管理之嚴。 一般來說,對革命者的兩性關係管理嚴格,是因為它處理不好會對革命產生不利影響。據曾在中共中央擔任過要職的鄭超麟在其回憶錄中說,192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蔡和森的妻子與另一常委彭述之“發生了戀愛”,對此,總書記陳獨秀就在中央常委會上嚴厲批評彭述之“不能自我節制,有傷同志的親愛關係”。彭述之後來與另一位領導人羅亦農的妻子陳碧蘭交好,有一次羅向彭匯報工作,“彭述之躺在床上聽他匯報,給他指示。陳碧蘭睡在旁邊,羅亦農泰然自若,不以為意。”失去妻子的羅亦農後與中央委員賀昌的妻子諸有倫戀愛。鄭超麟指出這些都“不是個人私事,而是政治鬥爭,黨內的政治鬥爭,羅亦農從此不能和彭述之合作,而賀昌也成為羅亦農的仇人。”由此可見,不嚴謹的兩性關係影響了黨內政治鬥爭乃至對敵鬥爭,其隱患不可小視。 如果說新中國成立前革命還處於“砸爛舊世界”的反秩序階段、革命中的兩性關係還相對自由的話,則新中國成立後作為“新秩序”建立的內容之一,兩性關係立刻就被規範起來。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在全國公布施行,在那個“百廢待興”的時期這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由此可見對兩性關係的重視。這部婚姻法以“婚姻自由”為主體,一般來說還是比較進步的,但正像後來許多“看上去很美”的法律在實際生活中形同虛設一樣,這部法律所體現的觀念實際上也沒有完全實行,這不僅表現在結婚要經“組織批准”的荒唐規定上,更體現在兩性關係的觀念逐步回復到“傳統”甚至一段時期還有禁慾的苗頭上,我小時候就曾看見過很多次把兩情相悅、男歡女愛的兩個人抓起來掛着“破鞋”、“流氓”的大牌子遊街示眾的場面。 不過,這種對兩性關係的嚴厲要求主要是施之於普通百姓的,“領導幹部”尤其是“高級幹部”則似乎並不在其列。據《高崗饒漱石事件始末》一書中說,建國初的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高崗在兩性關係上很不檢點,常常借在家裡搞“家庭舞會”之機尋歡作樂,以至有一次周恩來受邀參加他的“家庭舞會”時不堪目睹,憤然離去,並宣稱“他的舞會我再也不要參加”,但高崗並沒因此受到黨內處分。原解放軍總參謀長、軍委秘書長羅瑞卿大將的小女兒羅點點在其《點點記憶》一文中也曾談到,一位姓陳的姑娘被其身為“解放軍的高級將領”的親叔叔“很早奪去了貞操”,但其後“那個可惡的老男人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繼續做荒淫無恥的事,更可恨的是繼續高官穩做”。之所以如此,也許主要是因為在高崗和那個“高級將領叔叔”所處的階層實行的是“品格事小、政治事大”的邏輯,而且在奪權時期他們都“戰功赫赫”,因而“革命成功了當然要給他們相應的回報”,在兩性關係上可以不拘“小節”就是這種“回報”之一?實際上,以前關於在高牆大院中的“女服務員”的傳說也都印證了這一點。 然而,兩性關係對搞政治鬥爭的人來說也許是“小節”,但在政治鬥爭中它卻往往成為有力武器之一。1954年高崗被定為“反黨集團頭子”後,“私生活糜爛”就成為他的罪名之一。“文革”前,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陸定一的夫人嚴慰冰四處發匿名信說林彪夫人葉群在“參加革命”前就“生活作風不好”,為此,1966年5月14日林彪特意在中央會議上作證說:“葉群在我結婚時是純潔的處女,婚後一貫正派。”兩性關係的“小節”在什麼情況下會變成影響政治鬥爭的“大節”,這真是一個複雜高深的“辯證法”課題。 在當今的中國,兩性關係在人們的觀念中似乎又有“開放”、“自由”的趨勢,或許這正是“革命體制”終結的象徵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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