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腳禁不住,男降女不降——清代女子纏足說 |
| 送交者: ZTer 2006年11月16日09:01:2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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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滿人原是不纏足的。清入關之後,亦曾三令五申禁抑漢人纏足。特別是康熙三年清廷再下禁纏足令: “元年以後所生之女若有違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則交付刑部責四十板,流徒。家長不行稽查,枷一個月,責四十板。該管督撫以下文職官員有疏忽失於覺察者,聽吏兵二部議處。” 這嚴厲的法令,幾乎等於留髮不留頭的嚴令。但纏足習俗在漢族地區已深入人心,人們普遍把小腳視為女性美的重要標誌。法令非但難以得人心,相反倒是激起了漢人的民族感情,對異族統治的牴觸情緒更加強烈。而朝廷確也異乎尋常地做出了讓步,於康熙七年弛禁,使得漢族女子可以照常纏足了。因此,當時曾有人把清入關後男子終於剃髮,女子卻得以繼續纏足概括為:“男降女不降”。於是纏足習俗更是一發而不可收,比明代有過之而無不及,並廣泛影響到漢族以外的地區。 朝廷雖然解除了漢族女子纏足的禁令,但滿族女子依然不准纏足,終清之世也從未允許八旗女子纏足,但還是有不少旗人效尤。儘管乾隆、嘉慶、道光都曾多次重申禁令,都未擋住這一潮流。光緒年間旗人更是新創了一種纏足方法,時稱“刀條兒”,風靡一時。其實統治者本人往往也酷好小腳,如乾隆皇帝就對漢族女子的三寸金蓮非常感興趣。1928年清東陵的乾隆墓被盜,人們曾驚奇的發現葬在皇帝身旁的,竟是一個有着三寸金蓮的漢族女子,這也許是滿人逐步被漢人同化的另一個佐證吧。 今天,女子纏足風俗早已成為歷史,“小腳女人”亦已成為封建、保守的代名詞。但我們還是不要忘記這段歷史,不要忘記那一雙雙纖纖小腳亦曾在客觀上起到過反抗民族壓迫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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