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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燦: 也談家馬的起源及其他
送交者: 東虎 2006年11月17日09:03:4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90年代以來,《中國文物報》相繼發表了數篇關於家馬及馬車起源的文章,(1994年6月12日孔令平《馬車的起源和進化》,1995年3月12日郭曉暉《騎馬術與印歐語系的興起》,1997年4月27日袁靖、安家媛《中國動物考古學研究的兩個問題》,1997年6月15日水濤《馴馬、馬車與騎馬民族文化》,1998年8月12日王宜濤《也談中國馬類動物歷史及相關問題》)對國際國內最新的關於家馬和馬車起源的研究作了比較簡明的介紹和討論。論者的觀點明顯地分為兩種,一種認為馬和馬車是從黑海和裏海之間的草原地帶傳入中國的;另一種認為中國養馬、馴馬和用馬的歷史可以早到龍山文化時期,儘管中亞和西亞地區考古發現的家馬較早,但中國內地的家馬起源不一定是從西方或北方傳來的,言外之意,中國有一個獨立的家馬起源中心。
  關於中國家馬的起源,的確還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最終解決恐怕還要依靠今後的考古發現。就目前的研究來看,烏克蘭草原無疑是最早發現馴馬證據的地區。中國比較肯定的家馬是和馬車一道發現於商代晚期的,年代上比第聶伯河西岸的德累夫卡發現的公元前4000年前的、具有明確配戴馬嚼子痕跡的家馬,晚了近3000年;比二輪馬拉戰車從高加索地區傳入近東的時間晚了大約近千年。雖然在連接中國北部、西部和中亞草原的考古發現上存在許多缺環,但是就目前的考古材料看,內蒙古中南部的朱開溝文化從龍山到早商階段的遺存,沒有家馬的發現;新疆哈密焉不拉克墓地,也沒有發現家馬的遺骸;甘青地區的新石器時代和早期青銅時代文化也同樣沒有家馬存在的證據。在已經發掘的上千處新石器時代和早期青銅時代的遺址中,已經發現的較殷墟為早的馬骨,則只有西安半坡、湯陰白營、華縣南沙村和章丘城子崖等少數幾個地點,(正式鑑定過的河北南莊頭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並無馬類動物的遺存,參見《考古》1992年11期周本雄先生文)除南沙村龍山文化遺址據說出土有完整的埋在祭坑的馬骨架外,其餘都是零星的牙齒和碎骨,很難做出是否家馬的準確鑑定。其實,即使是完整的馬骨,也很難肯定是家馬的遺骸。所以,目前要說中國是另一個家馬起源的中心,還不如說最初的家馬是自中亞草原輾轉而來更可靠些。
  野馬是家馬賴以產生的必要條件。據研究,中國的野馬在歷史上曾有廣泛的分布。地質時代,其分布的南界,東段在秦嶺、淮河以北;西段在青藏高原北緣(柴達木盆地除外)以北。歷史時代,野馬的西段南界基本如前,東段的南界則北移至河西走廊、陝北、冀北一線以北。現代野馬殘存於新疆東北、隴西北、內蒙古西北部地區。(文煥然《歷史時期中國野驢、野馬的分布變遷》,《歷史地理》第10輯)全新世以來,雖然由於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的加劇,野馬不斷地向西北方向退縮,但是歷史上黃河中下游地區仍有野馬生存,仰韶、龍山文化的遺址中出土馬的遺骨,從側面支持了後世文獻記載的真實性。但是這些發現的地點既少,發現的數量也很有限,說明黃河中下游地區早在歷史時代開始以前數千年間,野馬的生存空間已經非常有限了。更重要的是,黃河中下游地區以農業生產為主,對生性高傲難以接近的野馬,很難產生真正的作為動力需要的衝動,即使有了馴化豬、狗等動物的經驗和技術,這種情況也不會有根本的改變。而以獵取野馬的皮毛和骨肉為目的的狩獵,早在舊石器時代就大量存在,是不能看作真正意義上的“養馬、馴馬和用馬” 的歷史的一部分的。
  在商代晚期,馬一般發現在墓葬和祭坑中,卻很少發現在灰坑中,而同樣是作為祭品的狗、牛、綿羊、山羊、豬和雞等,卻大量發現在垃圾堆(灰坑)中。這一方面說明馬的作用不在於提供肉食,另一方面也證明馬是珍貴的動物。甲骨文中有“馬羌”,被認為是西北地區的一個方國,(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科學出版社,1956,284頁)又有某地入馬的記錄,胡厚宣先生認為殷墟的馬是從西北地區輸入的。(《武丁時五種記事刻辭考》,《甲骨學商史論叢》,第一冊)所以,至少商代晚期的馬,主要是從西北地區傳入的。如前所述,在我國的西北地區,並沒有發現早於商代晚期的家馬,這除了可能有考古發現上的缺環之外,可能的解釋就是上述西北地區的諸方國,最初只不過是把馬從中亞輸入內地的一個驛站,他們自己並非家馬的原始馴化者。
  家馬從中亞草原傳入中原,在地理上並非像有些學者所說的那樣不可逾越。主要分布在南西伯利亞、鄂畢河上游和哈薩克斯坦的卡拉蘇克文化,年代相當於殷末周初,經營畜牧業,與外貝加爾、蒙古和中國北方草原地區乃至西部的伏爾加河流域東西連成一線,在面貌上存在很大的一致性,對中原地區的商周青銅文化也產生了很大影響。殷墟發現的貝,來自我國台灣、南海甚至阿拉伯半島的阿曼灣和南非的阿果阿灣等地;殷墟的玉料,則有一部分是從我國新疆和闐來的;至於占卜用的龜甲,來源更為廣泛,一些特別的種類,分別產自我國海南島、東南亞和馬來半島甚至日本等地,其範圍之廣,遠超出我們的想像之外(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發現與研究》,科學出版社,1994年,441~444頁)中國與西方的聯繫,當然也不是從殷墟時期開始的。因此,中國內地既不“完全封閉”,西部的崇山峻岭也不是不可跨越的,藉助於善跑的馬類,東西方人類的交流和來往當然是可以比以往更容易的。
反對中國家馬來自中亞草原的學者,其理論基礎無疑是家馬多地區起源說。這本來無可厚非,但是他說:“如果說中國家馬的起源來自西亞和西伯利亞,那麼與歐亞大陸完全隔離的美洲,其印第安人也具有熟練的騎馬術則是難以理解的。因此認為上古時代世界人類對馬的馴養,首先是從黑海到裏海之間的草原地區開始興起,然後波及到其他地區的觀點,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見前注王宜濤文)在這裡,印第安人的騎馬術(如果不是馬本身的話),是作為家馬多中心起源的一個重要論據提出的。但是,眾所周知,在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前,美洲既沒有馬,也沒有騎馬術的存在。安第斯高原是古代美洲惟一的畜牧區,奇楚亞人和艾馬拉人的確馴養一種叫做駱馬的動物,除了利用駱馬的馱力之外,人們還廣泛地利用駱馬的毛、皮、肉、骨頭和油脂。但是,駱馬是偶蹄目駱駝科動物,與羊駝、原駝和美洲駝近緣,合稱羊駝類。它雖也善於奔跑,但與馬屬於不同種類的動物。只是在16世紀歐洲人把馬輸人美洲之後,北美大草原和南美巴塔哥尼亞人才很快成為出色的騎手,從徒步的獵人變成了騎馬的獵人。據記載,歐洲第一批殖民者從歐洲運來的馬在殖民初期有一部分放野了,在美國西部大草原變成了莫斯坦格馬群(美洲產一種小而耐勞的野馬),印第安人捕獲並馴養了這種馬。這樣,馬就成為獵人們不可缺少的東西了,不僅打獵的效率高了,他們還用馬來馱運重物,而在此以前,北美西部大草原的人們是用狗來拖拉物件的。(托爾斯托夫主編《普通民族學概論》,科學出版社,1960年,122頁、165頁)把印第安人的家馬和騎馬術作為家馬多中心起源的例證是不合適的,實際上歐洲人所以能夠摧毀美洲古代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了馬的力量,印第安人對於這種外來的神奇動物,一定是銘心刻骨,永誌不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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