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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韓國戰爭與良民屠殺
送交者: 皇家方舟 2007年01月28日13:31:1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韓國戰爭與良民屠殺

作者: 金榮范(大邱大學教授)


一、前言

被稱為「同族相殘的悲劇」的韓國戰爭的爆發,剛好過了半個世紀。有關戰爭爆發的背
景、展開過程以及其性格、結果,各方做過很多論究,也獲得不少的成果。不過,戰爭
留下的傷痕與後遺症,可以說依然未能克服。而且,有關歷史解釋的爭論,也不一直都
未曾結束。

現在對於已邁進21世紀的我們,如何熟思、省察韓國戰爭是我們的課題,而且這個
課題與如何清算過去也是有關聯的。韓戰造成的慘重的人命傷亡,我們絕不能以一句現
代戰爭的必然結果帶過。

人命的傷亡(注1)當然相當部份是發生於交戰的軍人身上。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
,發生於非交戰中的非軍人的死傷人數遠高於軍人。在遠離前線的大後方,無數非武裝
的民間人無辜犧牲,而他們的犧牲幾乎都是遭到集體屠殺的(注2)。

我們不能忽視戰爭中民眾的受害與苦痛,更不能將民間人屠殺問題蓋過不追究。而
且,我們不必偏執於左、右派的歷史觀,應該正直地對待這個問題。第一步,就是應該
根據已知的事實,與尚存的記錄,製作屠殺志(Cidography)。如果我們想要清算屠殺
的歷史,就必須將屠殺的歷史經驗挖掘出來,訴諸公論。

二、屠殺的結構

要追查屠殺的歷史,就必須回答以下的問題:

--屠殺(事件)發生於何時、何地、如何發生?(時間、場所、方式)

--誰(哪些人)被殺?、被殺了多少?誰(哪些人)?以可種方式進行的?(注3)

<被害者的特徵,屠殺者(集團)的正體與特性?殺害的規模?殺害的手段與方法?>


--為什麽?殺害的經緯如何?<原因或理由>

其中最重要的問題當然是「誰?為什麽?」,我們必須要查明這個問題,才能駁斥
「(屠殺)是戰爭狀態下,不得以的、偶發的事件」的辯白。而且,就算是這樣的說法
有部份的正當性,我們還是可以再提了一個問題,『到底是什麽樣性質的戰爭,竟會造
成如此大規模的屠殺?』

同族相殘的韓戰同時帶有「內戰的延長」與「預期的國際戰」的性格。從日帝統治
下解放後,南、北韓分別成立各自的政府,左、右翼形成激烈的對立,再加上整個大的
國際形勢,又是國際共產主義與反共主義對壘的情勢,終於引發韓國戰爭。因而,必須
同時認識同族鬥爭的層面與外勢的介入層面,才能對韓國作出有意義的分析。

這一點,不但可以提供分析韓戰中大規模屠殺的背景與原因的重要端緒,也是解理
屠殺者的關係網與執行體系的關鍵。以縱軸關係來看,其上端為屠殺集團,即,擁有集
體暴力手段並以戰爭為藉口掌握其無限使用權的暴力機關的統制者與其扈從;下端則為
幾乎沒有任何防衛手段與反抗能力的民間人,即被屠殺者。以橫軸關係來看,一邊為國
軍與警察、右翼團體,以及美軍;另一邊則為人民軍、游擊隊、左翼團體。以如此的結
構圖面為基礎,理解韓號期間的良民屠殺,則可大分為三類:右翼勢力對同族的屠殺、
左翼勢力對同族的屠殺、以及美軍對我民族的屠殺。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被屠殺者又可以分為「左翼-共產」部份與「右翼-反共」部份。
我們也確實發現有些被屠殺是有明顯、積極的立場的,但是,更大部份的被屠殺者卻是
沒有任何立場的、甚至沒有對那一立場較具好感,更沒有任何政治性的行動,只是一般
的平凡百姓。

但是,他們卻經常被迫選擇「是這一邊?還是那一邊?」,此時,如果他們採取了
中立的態度,必將招致嚴重的敵視。如果,他們沒有被明確認定為屬於「自己」這一邊
時,就立刻被扣上「敵人」的帽子,甚至因此而喪失生命。可是即使他們想表態以暫求
自保,實際上也是很為難的,因為可能會遭到另一邊的敵視、報復。

因此,害人匪淺的二分法黑白邏輯下,善良的人般百姓,註定要成為被害者、犧牲
者。「被害」與「犧牲」的極至就是死亡。不抱著必死的決心,就根本不敢做任何選擇
,包括中立的立場。在瘋狂的年代中,極端主義的二分法邏輯,讓無數人陷入絕境。揭
開戰爭期間的良民屠殺事件秘密的關鍵就在於此。

三、屠殺的真相

1)概觀

韓戰中的良民屠殺,隨著戰況的變化以及戰線的移動,屠殺的地點、對象、規模、
頻度、集中度、頻發地區、方法及手段,有些許的差異。韓戰正式爆發之前的「小規模
戰爭」期間,雖然在部份地區已有屠殺事件發生,但隨著戰爭的正式展開,其對象與規
模也跟著擴大,屠殺開始在全國各地發生。尤其是在嶺南、湖南交戰地區與人民軍占領
區,當地居民與南下難民遭到嚴重的屠殺。在戰爭初期,國軍、警察、人民軍與地方左
翼(當地共產主義者)、美軍,皆是屠殺者。

9·28收復(譯註:從南韓的觀點來看,首都漢城於開戰之初淪陷後,於9月28日收
復)後,左翼勢力留下計劃性屠殺的痕跡而敗走,接著右翼勢力就展開報復性的屠殺。
同時,美軍也在攻占進入北韓境內的期間,四處屠殺。1951年六月開始,以中東北戰線
為中心,雙方形成拉鋸戰,屠殺事件遽減,但是在智異山一帶(譯註:南韓的大後方,
左翼游擊基地),一直到1952年,當地居民不斷遭到游擊隊與討伐隊的輪番屠殺。

2)屠殺前史

韓半島居民從1950年開始的兩年間所遭到的大屠殺,可以說從半世紀之前,就已經
有前例了。日據時代的侵略軍與軍國主義者早在朝鮮、中國以及日本本土等,就展開過
大規模的屠殺(1900年代「討伐義兵」過程中的大屠殺、1919年堤岩里大屠殺、平北孟
山郡的良民屠殺、1920年,對干島獨立軍與移住民的屠殺、1923年在日本的朝鮮人大屠
殺、1937年的南京大屠殺等)。極度慘忍的屠殺手段以及賦予屠殺行為免罪符的邏輯,
皆是學習自半世紀之前就已經出現的這些大屠殺事件。

韓戰期間的良民屠殺,從解放後的美軍政時期(1945~1948)到之後的政府成立期
(1948年8月),已有先例可尋。美軍政時期的1945年1月,美軍犯下的南原屠殺、46年
10月抗爭期,數千民眾遭到屠殺的事件、48年4月之後的「濟州四·三事件」中三萬多人
遭屠殺的事件、48年6月美軍轟炸期,150餘名獨島漁民被機關槍掃射的事件等。政府成
立之後,48年,麗順事件當時,左、右翼雙方兩千餘人被殺害、49年,智異山、太白山
地區,討伐共匪時期,國軍部隊在南原、聞慶、盈德,以「通匪份子」之名,殺害了數
十名無辜的居民。「晚上是游擊隊的天下;白天是軍警的天下」的山區村莊,老百姓的
命早就交到軍人手中了。而這樣的屠殺的「風俗」,又原原本本地延續到韓戰期間。

從1940年代後期就已經出現的同族屠殺與異族屠殺的兩種類型,隨著韓戰爆發而逐
漸定型。它如何決定了韓國人的生與死?以下就來看看它的真相。

3)軍人、警察、右翼團體的良民屠殺:同族屠殺(1)

國軍、警察、輔助員以及反共右翼團體組織性地進行的良民屠殺,以對象與背景來
分類,可分成三類。

一、開戰初期對「左翼(或有嫌疑)人士」的大屠殺。對象主要是國民輔導聯盟成員與
政治犯以及在獄受刑者。

二、在討伐游擊隊以及維持地方治安的過程中,進行的良民屠殺。很多居民在毫無根據
下,僅憑茫然的揣測,或者因為私人恩怨,或者憑執行者一時的心情,就被扣上「紅匪
」的帽子,遭到屠殺。

三、在「收復地區」,對「附匪者」的屠殺。積極的附逆者或左翼的同情者早就已經隨
著人民軍的敗退而逃到北韓或藏匿起來了,因而當時被屠殺的「逆匪者」,事實上都是
「逆匪者」的親朋好友或少數消極的附逆者。

戰爭初期開始展開的對國民輔導聯盟成員的屠殺,是韓國當代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
事件。輔導聯盟是1949年6月,在政府的主導下,以「保護、教導」有左翼經歷的轉向者
為目的而成立的組織,盟員數多達35萬人。成員中大部份人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而被迫加入,或甜言密語所惑而加入,而真正的左翼核心份子,反而甚少包括在內。

從6月28日到8月31日這段期間,平澤以南的所有南韓地區的輔導聯盟成員,被命令
到管轄地警察署報到(預備檢肅),到了之後就被臨時關到倉庫等處,
之後就被移到人跡稀少的地方,被虎林、白骨、珊瑚、幸運部隊以及義勇警察,集體殺
害,或在海上被殺害後直接投到大海。估計被殺的輔導聯盟成員高達30萬人。由於這一
次的屠殺並不是發生於特定地區,而是全國性地進行的,因此,明顯是透過中央政府的
指揮命令系統,組織性地進行的屠殺。

曾在浦項地區執行這次屠殺計劃的前海軍提督南相徽最近作證表示,軍人的「處刑
行動」是由申性模國防部長下令給陸軍參謀總長與海軍參謀總長,再下達到部隊的;警
察的「處刑行動」則是由趙炳玉內務部長下令給治安局長及各道警局長,再下達到各警
察署的。他還表示:「軍警對被檢肅者,沒有一一地確認是否曾參與過左翼活動,也沒
有經過審判。」他的話證明了連最基本的「戒嚴下的軍事裁判」都不曾舉行,國家自己
破壞了憲法精神,屠殺百姓。

對獄中受刑人的屠殺規模也是非常驚人的,而且是體系化地進行的。50年7月4日起
的三天內,大田刑務所的政治犯(左翼)1,800多人,被拉到山內面(行政單位)的溪谷
,集體槍殺或斬首;大邱刑務所的左翼犯1,402人,自7月4日起,陸續被拉到廢礦區、溪
谷、河流旁,槍殺或活埋,尚未定案的嫌犯三百多人則被拉到三千浦一帶的海上,槍殺
後投入大海。雖說,政府是怕左翼囚犯集體逃獄或被人民軍解救,而採取的措施,但無
可否認這些都是非法的處刑。

監督處刑的執行單位是警察和憲兵。將獄中受刑人移交給軍方是經過法務部長的裁
可的。在大田與大邱的屠殺現場,美軍將校也在場參觀,甚至攝影。根據李道英博士找
到的秘密文件,獄中受刑人的集體屠殺,是由陸軍本部情報局與內務部治安局所策劃,
並有美國政府的默認與協助。

人民軍持續南下,戰況已發展成為全面戰的期間,南韓後方的南部地方的屠殺,已
達狂亂的程度。憲兵、警察、特務隊、青年防衛隊、海上防衛隊、海軍諜報隊及其輔佐
員,以非法的手段,對不特定的多數民間人展開瘋狂的屠殺。7月初,在臨時首都釜山,
以「清除不安要素」之名,展開對一般民宅的深夜搜索、街頭臨檢,逮捕、拘禁「嫌疑
犯」,最後予以屠殺。在昌原、進永、忠武、巨濟等地,數百名的居民與逃難民被扣上
「紅匪」的帽子,遭到槍決,或被投入大海,更有婦女的乳房被切掉。羅州警察署所屬
的警察部隊(又名「羅州部隊」)在往南部退走的路途中,假扮人民軍,以搜索左翼的
協助者之名,到處屠殺良民。全羅南道海南郡、莞島郡等沿海村莊因而犧牲的人最多。


9·28收復後,智異山一帶的人民軍殘留部隊與國軍之間,經常展開大大小小的戰役
,在此過程中,很多居民被雙方告上「反動份子」或「通匪份子」的帽子,而冤死。尤
其是50年10月為了討伐智異山地區的共匪而成立的11師團旗下的部隊,在師團長崔德新
的「堅壁清野」計劃下進行的「敵性部落」焦土化計劃,更為良民屠殺提出了藉口。

智異山一帶全面的屠殺,從50年12月起,一直持續到次年三月。造成全羅南道咸平
郡520人、全羅北道任實郡660人、高敝郡980人、南原郡90人、井邑郡60名居民的犧牲。
全羅北道游擊本部所在地的順昌郡的犧牲就更大了。開戰後的兩年內,7千多人居民死於
軍警與游擊隊雙方不斷的報復殺人行為。在雙峙面,就有7千多人犧牲,而福興面,在人
民軍統治時期,屠殺了1,028人,收復後警察與右翼屠殺了50多名,游擊隊屠殺了130多
人。51年2月,11軍團第9營團,連續襲擊慶尚南道山清君、咸陽郡等12個村莊,並燒毀
全村,將705名村民誣指為「通匪份子」,予以屠殺。居昌郡新院面的五個村子的719名
村民也是以同樣的方式被殺害。這719名中有313名兒童、66名老人、388名婦女。

對「附逆者」的屠殺,發生於9·28收復後,京畿道高陽郡的金井窟事件最為一般所
熟悉。警察與治安隊將從事左翼活動者的家屬及涉嫌附逆者一千多人,以槍射殺或以竹
槍刺死,並將屍體丟進了50公尺深的金井窟內。這次事件其實主要是警察與治安隊為了
報復人民軍統治時期對50多名右翼成員的屠殺的報復性屠殺。另外,51年1月,在江華島
,鄉土防衛特攻隊也將居民與避難民等300多人,扣上左翼份子的帽子,予以屠殺。

4) 人民軍與左翼勢力的良民屠殺:同族屠殺(2)

除了前面提到的山上游擊隊對山區居民的屠殺之外,在人民軍占領區,兩三個月的
占領期間,屠殺了12萬9千名右翼人士、軍警家屬、公務員等。被屠殺者是以「親美、親
日、民族叛亂者、反動份子」的罪名遭到「肅清」。被屠殺者中很多人是戰爭前或戰爭
初期鎮壓左翼而遭到報復性殺害的。非但如此,人民軍與左翼勢力在9·28退走過程中,
也犯下多次慘忍的集體屠殺罪行。

人民軍將關在大田刑務所的很多右翼人士(有400人、1,300人、2,000人、5,000人
、6,832人等,各種不同的說法)予以槍殺或活生生丟入井裡。在全羅南道的木浦,內務
署署員屠殺了關在教導所內的300餘人,又將收容於米□倉庫內的300多名右翼人士殺害
。在務安地方,左翼勢力在臨退走之前,放火燒死了80多名居民。在全羅北道井邑郡,
人民軍將軍警、公務員、宗教人等150多人,以木棍、石頭、槍等,予以屠殺後,埋在廢
礦坑,又將關在牢裡的350人,灑上汽油集體屠殺。在茂朱郡,內務署署員在綁走一群右
翼人士的途中,覺得很厭煩,就在山中將70多人統統殺害了。在林實地方,左翼將310名
右翼人士,逼進防空壕內,開始掃射,射殺了295人。以上這些集體屠殺事件,皆發生於
9月28日的前後幾天之內。

5)美軍的良民屠殺

參與韓戰的外國軍隊當中,已知犯下屠殺行為的軍隊就只有美軍。老根里事件現在
已經被揭發,另外一些屠殺事件最近也開始陸續有人出面指證。在南韓地區內的美軍屠
殺事件,可以大分為以下三類。

(一)在交戰地區對民間人的槍殺、炮擊;對正在通行中的橋梁的炸毀、噴灑有毒物質

(二)轟炸機的標的轟炸與機槍掃射
(三)交戰中的機槍亂掃

美軍第一機甲師團所屬美軍,除了在忠清北道永同郡老根里的鐵路旁與鐵橋旁,殺
了近300名避難民之外,一星期後的50年8月2日,又在慶尚北道的倭館附近,槍殺了80多
人避難民,又一星期後,在馬山真北面,殺害了十多名避難民。他們的解釋是非武裝的
避難民群中,可能有人民軍混在裡面,隨著都可能突襲他們。因而,上面下達命令:「
可疑的避難民,無條件射殺」。

美軍過度意識避難人群中可能有人民軍,因此,將避難民視為妨礙美軍作戰計劃的
障礙。美軍為了防止人民軍戰車部隊跨渡洛東江,下令炸毀倭館橋,當時有數百名避難
居正在橋上,但美軍仍然強行炸毀橋梁,大部份難民不是被炸死就是掉到江里淹死。當
時在現場的第一機甲師團長大叫:『狗××,把他們都炸掉!』橋被炸毀之下,一些掉
到江里的難民,想要掙扎游到岸時,卻遭到岸上美軍的機槍掃射,很多人因而喪生。

慶尚北道高靈郡的德勝橋被炸的情形,也與前述的情況差不多。執行轟炸任務的戰
斗工兵隊在其作戰日誌上寫著:『計劃完美地結束』。轟炸任務完成之後,美軍軍機立
刻對洛東江江邊的避難人群展開轟炸,並數次地毯式地轟炸、掃射高靈郡的數個村子,
無數避難民與村民因而遭到殺害,或被火燒死。

在慶尚南道,美軍步兵部隊與戰鬥機,也數次亂掃射民間人,造成無數無辜百姓的
犧牲。在昌寧郡的草幕村,美軍士兵曾持續開槍掃射一個多小時,造成居民與避難民10
0多人死亡。在馬山的一個同族村莊,居民與避難民一起躲到齋室,結果卻遭到美軍戰鬥
機的機槍掃射與步兵的掃射,造成當場83人死亡。在馬山的珍北面梨木里,三名兒童被
美軍投擲的白色粉彈打中死亡。

美軍盲目的空中轟炸與機槍掃射,在整個中部、南部地方,造成居民與避難民大規
模的犧牲。洛東江戰線一帶與東海岸地方,在溪邊過避難生活的鄰近村莊的居民,經常
成為轟炸或機槍掃射的標的。自50年7月到9月期間,金泉的農蘇面、蔚珍的山浦里、龜
尾的龜鮑洞、浦項的興海邑、蔚珍的清河面、浦項的松羅面等地的數百名居民因而犧牲
。在避難民集中居住的浦項松谷溪谷,美軍曾利用艦艇進行了30多分鐘的炮擊,造成36
人的死亡。

在慶尚南道的西部戰線,泗川、宜寧、咸安郡,共有250名的居民在其避難處或村子
內,遭到美軍的空襲喪生。也有的情況是,居民為了表示自己是一般民間人,特意穿著
白衣服,集聚在美軍偵察軍容易見到的河川邊居住,結果反而招來殺身之禍。在大田與
忠清南道的舒川,數十名居民與市集上的人,遭到機槍掃射喪生。翼山車站(50年7月1
1日)與平澤車站(51年7月4日)也遭到美軍轟炸機的轟炸,造成站務人員、乘客、後送
中的新兵、鄰近居民與學生、避難民等數百人的冤死。

雖然翼山車站與平澤車站被炸,有可能是因為偵察機的觀察、判斷上的錯誤,以及
駕駛員對目標物的認知錯誤,但從最近公開的紀錄影帶來看,至少對鄰近村子與難民集
居處的轟炸,絕不是誤判,而是故意的、組織性的進行的。另外,美軍戰鬥飛行隊的作
戰日誌上寫著,我們收到情報,穿著白衣的民間人中有北韓軍潛伏在裡面,他們會滲透
進入美軍的防禦線,因此需展開對穿白衣人群的攻擊。

美軍軍機對民間人的空襲屠殺,自「一·四後退」後,頻繁展開。在京畿道的龍仁
地區的國道上,一群頭上頂著行囊的避難民,遭到美軍軍機連續的下降掃射,每次都有
二、三十人死亡。單是1月19日一天,慶尚北道的醴泉與義城的三處村莊,遭到美軍軍機
的轟炸,一百多名村民喪失,這次轟炸可能與這些村莊被誤認為是人民軍的紮營地有關
。在忠北丹陽郡迎春面,避難民躲進了一個做好明顯標記的山洞,結果還是被美軍投擲
炸彈、開槍掃射,造成三百多人窒息死或燒死。約一個月後,兩名美軍乘坐直升機到此
地,進行檢查,並拍攝照片,據說其中的一人,還流下了眼淚。但,沒有人知道他流的
眼淚是真正的懺悔與謝罪的眼淚,還是鱷魚的眼淚。今年一月新成立的民間團體「良民
屠殺對策委員會」,單是從國防部處,就已經查出此類的屠殺達三十七件之多,至少造
成三千多人的死亡。北韓當局指出,50年7月一個月內,美軍在南韓13個市、道,共屠殺
了42,008人,這個數字的可信度如何,目前雖然無法確認,但值得我們認真調查討論。


北韓還曾透過多重管道表示,從50年10月中旬到12月底的兩個月期間的美軍北進期
,共在北韓境內屠殺了17萬多名民間人。在黃海南道共逮捕並屠殺了12萬以上的民間人
,尤其是在信川郡,屠殺人數高達35,383人,占當時該郡總人口的四分之一。除此之外
,安岳郡19,072人、松禾郡5,545人、殷栗郡13,000餘人、海州市6千多人遭到殺害。在
黃海北道,平山郡有5,290人、金川郡有800多人、平壤有15,000多人、在平南道,南浦
市有1,511人、在平北道,定州郡彰島有580名、江原道的襄陽有25,000多人,遭到屠殺
。曾經做過人民軍俘虜,後來獲釋的一名美軍士兵,最近作證表示:「在北進的過程中
,上級下執Killer 計劃,只要是在我們前面的,不管是小孩;還是婦女,一律被我們殺
死。」美軍除了地上軍進行的屠殺之外,最近有很多人指出,美軍在北韓地區,曾進行
大規模的空軍轟炸、海軍炮擊,造成了無數民間人死亡。

6)屠殺的特徵

韓國戰爭期間,在南韓境內發生的良民屠殺的特徵,大致可整理如下:

(一)屠殺規模之大,幾達南韓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
(二)雖然也有部份的情形,是無可避免的,或偶發的,但絕大部份是有清楚的命令系
統的、故意的、組織性的、計劃性的屠殺。這一點顯示,南韓內的屠殺,正是以國家為
後盾的大量屠殺,是國家犯罪。
(三)不管是被同族還是被美軍殺害,無數人死於無辜。因而,韓戰期間的對民間人的
屠殺,可以說幾乎全部屬於「良民屠殺」(注4)。
(四)即使是被「定罪」而處死的情況,其實,被處死的也都是南韓或北韓政權的政治
反對者或被懷疑為反對者。我們認為此種情況絕不能成為「死罪」。因此,說處刑也好
,「肅清」也好,它都是非法的。此種情況的犧牲者也非常多。
(四)左、右翼雙方的同族屠殺,其本質是意識形態的屠殺,或說是政治屠殺(politi
cide)。而美軍所犯下的屠殺,雖然一部份也帶有政治屠殺的意味,但本質上屬於種族
屠殺(狹義的genocide)。因此,美軍的屠殺可以命名為「異族屠殺」。
(五)左、右翼的相互報復性屠殺,情況非常嚴重。
(六)兒童、老人、婦女等,明顯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人,遭到屠殺的情形非常普遍。

(七)屠殺的手法與屍體的處理方式,非常殘忍、原始。

四、屠殺的原因與結果

韓戰期間的屠殺,可以用「血流成河」來形容。尤其是戰爭初期最為嚴重。其原因
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看。

在討伐共匪的過程中,犯下屠殺行為的國軍部隊的情況,部份問題出在指揮官的領
導能力與士兵的品性不良。但畢竟這隻次要,而不是主要的原因。他們所受命的「焦土
化計劃」本身,對當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就已經構成相當的威脅。類似「焦土化計劃」等
的方法,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就不擇手段的目標至上主義者們,最愛用的方法。因
此,若要追究這部份的責任,應該先追究直接下達此命令的上級指揮官,以及更上一層
的,迫使指揮官不得不下達如此命令的背後人物的人類觀與政治觀。

生活於殖民地時代的那一世代,受到了日帝法西斯的「總和主義」邏輯的影響,並
被要求盲目的忠誠,他們的意識不可能隨著解放而突然完全轉變。他們在解放後右左翼
的激烈突沖、暴力政治的空間中,藉「反共」之名,又被新注入的的仇敵心理、清算主
義的代打意識。很不幸地,就是他們這一代主導了建國、建軍,因此,自然地,軍隊警
察內部充斥著極右-法西斯暴力崇拜主義。就在這樣的風氣下,我們不斷看到討伐隊的軍
官用日本刀砍下本來應該是保護的對象的、同一民族的頭顱。這樣的手法,不正是南京
大屠殺時,日本軍所使用的手法嗎?也就是說,韓戰期中的良民屠殺,與日據時期受到
的心理的、文化的影響是有關聯的。

不過,更重要的還是意識形態的、政治的因素。大部份的人都承認,韓戰前後期間
,無數的屠殺根本上是由反共主義與共產主義的理念對立所造成。不過,單是理念對立
的這一點,還不足以說明一切。必然還有很多因素,影響了屠殺的頻度、強度與規模。


首先就同族屠殺的情況來看,左右翼雙方都是想要在初期就把所有顯在的、潛在的
政治反對者一舉清除,如此的急躁心理下,呈現出來的就是「獵殺紅匪」與「撲滅反動
份子」。而且,雙方的這種行動,相互刺激,憎惡變得更深,已經陷入惡循環中,形成
了大量屠殺的政治條件。

況且,南韓以李承晚為最高領導的,以國家暴力機關的成員、及其輔助集團成員為
主的右翼勢力,很可能把戰爭當做是剷除民眾抵抗勢力與政治異己的絕佳機會。已經證
實是由上層下令進行的對輔導聯盟成員及獄中受刑人的屠殺,正是為了確立對民眾的統
制體制而採取的「最終解決方案」(the final solution)。

屠殺為犧牲者的家屬與後孫,帶來了巨大的精神苦痛與心理負擔,也為社會帶來了
昂貴的社會成本。在50年代極右反共主義下,家族中有人在戰爭中遭到屠殺的事實,是
身份上的缺陷,因而,有的家屬為了隱瞞此一事實,而移居他地,甚至有些人在移居的
過程中失散,形成骨肉分離的悲劇。也有不少人,在巨大的打擊下,喪失了意志,就此
結束生命。這樣的一些人,還有被屠殺者的子女,大部份因為生活困苦,而受不到良好
的教育,在連坐制下,更是找不到像樣的工作,成為被遺棄的社會底層。

美軍進行良民屠殺的原因,與國內左、右翼的對立下的同族屠殺,又大不相同。首
先,他們的心理是很有問題的。韓戰一爆發後,立即從日本調派過來,投入戰線的美國
士兵,已經是軍紀鬆弛、精神武裝已解除的狀態,更加上指揮官不但對敵軍無知,而且
指揮能力也大有問題。很快地,美軍內部就發生心理上的混亂,陷入極度的不安,並發
展成為對死亡的恐懼,帶來了他們胡亂屠殺民間人的結果。他們對「穿白色衣服的民間
人」的異常敏感,以及恐懼心,也是源由於此。

這只是初期的問題,我們不能說他們的不安與恐懼一直延續到後來,從而成為屠殺
的原因。因為,後來的屠殺夾雜著美軍的人種歧異。美軍看到「黃色皮膚的個子矮小」
的韓國人後,認為韓國人是未開化的劣等種族。因而美軍一向用一種人種歧視的詞語來
稱呼韓國人。尤其是對於敵人,在他們眼中簡直就不是人,而是類人猿。關於這一點,
在屠殺悲劇中出現的對生命的輕蔑,與美國人長期以來對亞洲人的人種歧視是出自同一
脈絡的。

不過,屠殺對屠殺者來說,是一種人性的毀滅,並帶來痛苦的後遺症。參與韓戰的
美軍,因為他們所犯下的罪行,長期以來,一直被惡夢所糾纏,並受困於酒精中毒、家
庭破裂、無法適應社會等精神障礙徵候群。戰爭與屠殺的記憶,為他們的後半生帶來了
巨大的創傷。因此,屠殺對屠殺者來說,亦是一大悲劇。

五、清算屠殺的歷史

韓戰期間的良民屠殺,長期以來,一直遭到隱蔽,拒絕作任何處理。只有在1960年
4月革命後的一段期間,在全國及幾個地區,曾組成遺族會,要求查明真相,與司法處理
。這些組織接受被害申告,掌握了一定的被屠殺者名單與身份後,向當時的國會提出了
七項要求。包括:制定處罰屠殺者的特別法、給予遺族補償、建立慰靈塔與舉行慰靈祭
、挖掘遺體等。他們的要求獲得社會各階各層的支持,因此,慰靈事業的推動,成為當
時全國性的運動。但很快地,1961年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掌握政權後,就遭到打壓,運
動也就因此瓦解。遺族會遭到強制解散,主要人物以從事利敵活動的罪名,移交「革命
法庭」受審,有關的文件全遭沒收。於是,良民屠殺的事件再次被掩藏,冤魂遭到了二
度的屠殺,遺族們也不得不再度回到痛苦的歲月中。

之後的30年,韓戰期間的民間屠殺被徹底隱瞞,甚至根本禁止被提及。沒有人敢再
談這個問題。雖然現在的政府不像過去一般,對此問題採取打壓手段,但依然不願意積
極處理這一問題,學術界雖然偶而有些討論,但並不熱烈 。只有四·三濟州屠殺事件不
斷地被提出問題,並不斷地進行分析研究工作,勉強維持揭發良民屠殺問題的命脈。後
來,以去年AP通信揭發老根里事件為契機,長期以來受壓抑的聲音,才開始四處爆發出
來。同時,去年年底,首篇以同族屠殺為焦點的學術研究成果發表出來(徐仲錫,1999
年),讓此問題的資訊才得體系化。

長期以來,沒有寫下屠殺的歷史,屠殺的記憶也未被歷史化。因此,我們幾乎沒有
任何對屠殺史的歷史記憶。現場生存者、目擊者、遺族們的有關屠殺的記憶,被做為現
體制的正式記憶的「冷戰記憶」所壓制,無從表現,凝成心中的恨。而且,連這樣的記
憶,也日漸消失了。在冷漠與無知,以及假裝的無動於衷下,冤死的靈魂,得不到安慰
與追念。

雖然已經嫌太晚,但我們仍要好好寫下屠殺的歷史。以「××事件」輕鬆帶動的那
些悲劇事件,被隱瞞的真相,必須要查明清楚。如此才能好好殯葬「真實」的遺體。對
於韓戰期間的良民屠殺,也應採取同樣的態度。不是「紅匪」者,應該為他洗掉罪名;
是「紅匪」者,如果他是冤死,照樣應該慰祭他的靈魂。我們應該把下達屠殺命令者或
唆使者、指揮者、積極執行者,揪出來,追究他們的歷史責任。唯有做好這一連的工作
,才能真正走向「清算過去」的路,才能走向治癒20世紀歷史的無數傷痕之路。

韓國這個國家,長期以來,為自己的建立的正當性,進行強辯。而其正當性的築台
的高度,恰與「人性的死滅」程度成正比。而且,它一直靠著隱瞞自己的罪過,來製造
出國民統合的假象。現在,國家必須自己來清算自己因為雙重欺瞞所背負的債務。現在
,我們應該把冤恨與憎惡,一個一個地消解開,進而由國家帶頭面接未來的的大役事。
我們只有正式經過了這樣的「通過禮儀」時,我們才能真正迎接人權與和平飛舞的21世
紀。

(注1)韓國戰爭期的死亡人數及死亡情況,各資料皆有些不同。根據全廣熙教1992年制
作的統計表,南韓的死傷者數是民間人603,224人、軍人131,201人;北韓的死傷者數是
軍人520,100人、民間人200萬名。結果連失蹤、戰俘及遭綁架的人都算在內,南韓為1,
292,832人,北韓為3,491,206人,南北韓合起來共4,784,038人。
(注2)根據國防軍史研究所編的『韓國戰爭人命受害統計集』(1996年),南韓共有3
73,599名民間人死亡,其中遭屠死者是128,936,不過,這個數字一般認為過於保守,因
為很多死傷人根本不為人知,或大家不敢說出來。根據1960年4月革命後,成立的被屠殺
者遺族會接受的申報案,南韓境內被屠殺者就達113萬人。
(注3)其實大部份的情況,已經無法查知是誰,是用什麽方法,殺了多少人。有不少的
情況是全村遭屠殺,根本無法留下證言。
(注4)在此所謂的「良民」,並不是嚴謹的學術定義,只是一般意義的「承認國體與憲
法秩序,並盡國民義務,享受權利的市民社會的一員」。主要是為了凸顯,在戰爭期間
中,非武裝狀態的,沒有參與雙方一切的敵對行為的人。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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