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吳法憲以頗大的篇幅述說了“9·13”當日以及前後的詳情。根據吳法憲所言,他不僅沒有參與“林彪外逃”的一切行動,且對有關的一系列行動未有感覺到一丁點兒的預兆。
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一日晚八時,周恩來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我參加了,周恩來在會議上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在召開四屆全國人大之前,先召開九屆三中全會。全會要補選中央委員,如姬鵬飛等。還要補選一名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為陳伯達倒台了。
開完政治局會議,已經是九月十二日凌晨一點左右了。我回到西山住地,告訴陳綏圻,快要召開三中全會了,看樣子還得準備在會議上再作一次檢討,所以要很快再寫出一個檢討來。由於當時我們所有的文件,包括前兩次檢討稿,都保存在空軍大院的家裡,因此我告訴陳綏圻,準備第二天回大院,開始準備九屆三中全會上的檢查材料。
九月十二日起床,吃過午飯,我就和陳綏圻及秘書張啟堯等人一起乘車下山,回到了空軍大院。我按照周恩來前一天晚上的指示,開始閱讀中央政治局印發的、周恩來準備在全國人大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好在討論時提出意見。陳綏圻則是根據我的吩咐,開始找我過去的兩次檢討,準備寫新的檢討的材料。
看完《政府工作報告》,我想再抽出一點時間來處理一些空軍的事情,當時空軍正好在召開航校工作會議,於是我約王輝球和當時主管訓練工作的副司令員薛少卿一起,在晚飯後找八航校的校長和政委談話,解決他們幹部之間的團結問題。我們一起到了辦公樓的三樓,找他們談話。然後,我看還有時間,就又會見了剛剛從部隊調來空軍政治部文工團的六個指導員,想解決一下空政文工團里的派性和團結問題。
就在與空政文工團六個指導員談話中間,大約是當晚的十一點鐘,周恩來突然打電話來問我:“是不是調了飛機到山海關機場。”我回答說:“沒有。”周恩來再次追問:“究竟有沒有?”我說:“絕對沒有。”但周恩來仍然告訴我:“還是要查一查。”我說:“好!”
放下電話,我立即打電話到空三十四師,問師長時念堂有沒有調飛機到山海關機場。出乎我的意料,時念堂告訴我,三叉戟專機被調到山海關去了,並說:“是胡萍副參謀長調去的。”我立即感到有問題了,因為平時任何專機的調動,都必須經過我來批准,但是這次三叉戟的調動情況我竟然不知道,而且是周恩來親自查問過來的。我立刻問:“胡萍在哪裡?”時念堂回答:“在西郊機場。”
我立刻要胡萍聽電話。胡萍向我解釋說:“是飛機改裝以後的試飛,所以沒有報告。”我又追問:“為什麼要飛到山海關,而不去別的地方?”胡萍沒有答覆。我告訴胡萍,飛機要立即調回北京。胡萍答應說:“好。”
可是過了五分鐘,胡萍就打來電話說:“飛機發動機故障,正在檢修。”我當即告訴胡萍,飛機修好了立即回北京。
放下胡萍的電話,我馬上打電話給周恩來,報告了我和胡萍通話的情況,以及我要胡萍立即把飛機調回北京的措施。周恩來表示同意,並指示,飛機返回的時候不准帶任何人到北京。我又立即把周恩來的這一指示傳給了胡萍。(頁861-862)
按吳法憲以上說法,不過是表明:胡萍對三叉戟的調動原因是知情的,並有意對吳法憲說了假話,而吳對此卻一無所知。胡萍是否說了假話?他為什麼要說假話?此外,周恩來為什麼“指示”飛機返回的時候不准帶任何人到北京?周恩來是否還知道了些什麼而沒有向吳法憲透露?看來,這一切都值得再研究。吳法憲接着說:
過了不大一會兒,周恩來又打電話找我,告訴我說:“葉群給我打來電話,說副帥要到大連去轉一轉。我問她有沒有調飛機去,葉群說‘還沒有調飛機,等一會兒,我給吳胖子打電話,要吳胖子調飛機來’。可能她很快就會給你打電話,先不要答應她,你就說要請示我。”
不久,葉群果然給我打來電話說:“林總要到大連去,讓胡萍來一下,如果你能來也好。”我說:“胡萍因病正在住院,再說他的飛行技術也不好,帶是讓時念堂去吧?”葉群不同意,說:“時念堂不熟悉,還是讓胡萍來吧,他又不是什麼大病。”我告訴葉群說:“調動飛機的事情,我不能決定,要請示總理。”
同葉群通完電話,我又立即打電話,把這些情況報告了周恩來。我請示周恩來,說我要立即到西郊機場,去進一步追查飛機調動的問題。周恩來同意了。
放下電話,我就帶着秘書張叔良、警衛員薛邦喜,直接從辦公室去西郊機場。這時,大約是九月十三日凌晨零點左右。(頁862-863)
以上周恩來的電話表明,即使沒有“9·13”事件發生,且林彪雖還是名義上的“副帥”,但其行動已經沒有多少自由。不管葉群是否“私自”調動了飛機,林彪一家的行動都要徵得周恩來的同意,雖然這種“同意”的方式表面上還是客客氣氣的,但實質上林彪已形同被軟禁,吳法憲究竟是否聽明白了周恩來話中的“微言大義”?
我到西郊機場時,胡萍還沒有回醫院,正在和空三十四師的龍副參謀長談話。見到我,龍副參謀長就走了。接着,我問飛機調動的情況,胡萍說的還是和電話里說的一樣。正在這個時候,周恩來又打電話到西郊機場,告訴我說:“林彪已經和葉群、林立果乘車離開了北戴河,車正往山海關機場方向開去,臨走的時候還開槍打傷了警衛人員。”
接到周恩來的電話,我頓時感到問題嚴重了。我估計,車從北戴河到山海關機場,需要個把小時,我就要秘書張叔良打電話到山海關機場,找到三叉戟飛機駕駛員——空三十四師副政委潘景寅。我在電話里命令潘景寅:“要絕對忠於毛主席,飛機絕對不能起飛,不管什麼人的命令都不能起飛。”當時在電話里,潘景寅滿口答應。(頁863)
在吳法憲的眼中,潘景寅充當的角色及其本人的立場,都是值得懷疑的,否則,為什麼潘“滿口答應”後飛機最終還是起飛了呢?
但是,當我打電話把潘景寅的表態報告周恩來時,他卻告訴我說,林彪、葉群已經上了飛機,而且飛機已經起飛了。這大約是九月三十日凌晨一點鐘。周恩來要我注意看飛機的航向,注意它往哪裡飛,降落在任何地方,都要報告他,他準備去和林彪談話,我問周恩來要不要準備飛機。他說:“你準備一下吧。”我當即要三十四師準備了兩架飛機,因為隨周恩來去的還會有警衛部隊。
我一直在雷達監視器前關注着飛機的動向,並隨時向周恩來報告。林彪等人乘坐的三叉戟飛機一開始向西飛,然後慢慢轉彎向北飛去。當飛機開始向西飛的時候,我要胡萍用三十四師指揮所的報話機,不停地向飛機喊話,命令潘景寅向北京飛。可喊了大約十五分鐘,潘景寅不作回答。這些情況,我都及時報告給了周恩來。
當飛機飛到了赤峰附近的時候,我想到在赤峰附近有我們的殲擊機部隊,就問周恩來要不要把三叉戟攔截回來。周恩來說:“這要請示毛主席。”過了一會兒,周恩來答覆我說:“毛主席不同意,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到九月十三日凌晨兩點多鐘時,周恩來又來電話問飛機到了什麼地方。我說:“已經快出國境了,離中蒙邊界只有一百公里。飛機高度只有三千公尺,快看不見了。”很快,飛機就從雷達屏幕上消失了,我立即報告了周恩來,說飛機已經飛出國界,雷達看不見了。
不久,周恩來又來電話說:“絕不准有任何飛機到北京來,如果有飛機飛到北京來,你我都要掉腦袋。”我說:“請總理放心,我絕對保證,如果有飛機到北京來,我會攔截,並把它打掉。”周恩來表示同意。
我當即打電話給北京軍區空軍司令員李際泰,向他傳達了周恩來的命令,要他打開所有的雷達進行警戒,絕對不允准有任何一架飛機飛向北京,如果有飛機飛來,就攔截,並把它打掉。
緊接着,周恩來下達了禁航的命令,命令全國所有的飛機一律不准起飛,如果要起飛,必須要有毛澤東、周恩來、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五人的聯名命令。
我又立即打電話向北空的李際泰、沈空的張雍耿傳達了禁航的命令。其它軍區空軍,我要空軍司令部調度室作了傳達。當時我找司令部參謀長梁璞沒有找到,因為國慶節即將來臨,他到天安門組織國慶節預演去了。命令是由司令部一個值班的副參謀長負責傳達的。
隨後,我又向空三十四師的時念堂當面作了交代,三十四師在西郊、南苑、沙河三個機場的飛機,絕對不準起飛,要立即傳達禁航的命令。
到清晨兩點多鐘,周恩來又打來電話問我在那裡,我說還在西郊機場。周恩來說: “我叫楊德中到你那裡。”我說:“好。”楊德中隨後就趕到了機場,和我在一起。我明白,這是不信任我了。(頁864-865)
吳法憲的政治生命,也就在“9·13”這一天走到了盡頭。今天看來,他說自己對林家的活動一無所知,應該是事實,但當日誰又敢相信他呢!“9·13”後第十一天,他在人民大會堂被正式逮捕。此時此刻,他心裡所想的是:文革開始後,大概這樣辦過了很多人,“現在終於輪到我們這幾個了!”
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凌晨四點,我的秘書張叔良接到中央辦公廳的電話通知,要我上午八時到人民大會堂福建廳參加軍委辦事組的會議。接到通知以後我問黃永勝,準備開什麼會,黃永勝說他也不知道。這時我就估計,很可能是要處理我們的問題了。想到這裡,我就更加急於修改我的檢討和催辦周恩來所要的空軍全部實力的報告,以便即刻上送,了卻在收審我之前要辦的兩件事情。待檢討報告送出,呂秋振也把空軍實力報告的收條拿回來以後,我才放心了。這時天已經大亮了。
早上六點鐘,我要警衛員薛幫喜幫我打一點早飯,並要張叔良通知陳綏圻到我的辦公室。陳綏圻來了以後,我說:“這麼多天了,我一直在辦公室沒有回家,主要是怕下面的部隊出事。我馬上要到人大會堂開會,現在有幾件事情要交待一下。第一、我的皮包里存放着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給中央的報告,你統統帶回去保存一下。第二、我去開會可能回來,也可能回不來,我已經請求中央對我進行審查,我相信自己是經得起審查的,我自己了解自己。第三、今後孩子要靠你撫養照顧,我可能見不到他們了。”
陳綏圻的回答很簡單,她說:“你的問題我最清楚。你放心,中央會實事求是的。我相信你,要經得起考驗,千萬要活着!”
我告訴他〔她〕,我整晚都沒有睡覺,很疲勞,要她先回去。她拿着皮包就走了,表現得非常穩重而安定。我一直站在辦公室的窗戶前,看着她走回宿捨去。接着,我要張叔良把九月十二日晚上的記錄整理好,因為那個記錄可以清楚地說明我在這天晚上做了什麼。
七點半,我前往人民大會堂開會。汽車一到北門,就有中央警衛團的人員下來拿走了薛幫喜手中的皮包。進門以後,他們把我帶到了門房裡,告訴我說,毛澤東有命令,今天開會不准帶槍。接着,就搜了我的身,把我身上的眼鏡、鋼筆都拿走了。
我到了福建廳以後,看到有兩排坐椅對放着,一排是沙發,一排放的是藤椅。警衛讓我坐在第一排的藤椅上,後面坐了一個彪形大漢看着我。邱會作比我先到,黃永勝、李作鵬跟着我進來,都受到了與我同樣的“待遇”。
我心裡想:“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大概這樣辦過了很多人,現在終於輪到我們這幾個了!
我們四個人到齊以後,周恩來、葉劍英、李德生、劉賢權、張才千,以及北京衛戍區的吳忠、楊俊生,公安部的李震,中央辦公廳的楊德中等也都來了。他們坐下以後,周恩來說:“你們四個人同林彪的關係至今都沒有交代,中央等了你們十天。毛主席和黨中央決定,停止你們的一切職務,給你們每個人找了一個地方,好好地反省檢查自己的錯誤。你們年紀都大了,生活上會有人照顧。你們的老婆、孩子只管放心,組織上會照顧他們,請你們相信我周恩來。”
接着,他就對黃永勝說:“你是怎麼搞的,毛主席對你是非常信任的,你怎麼搞成這個樣子?”黃永勝一聲都沒有吭。周恩來說:“好,你去吧。”說完後,周恩來、葉劍英、李德生三人同黃永勝緊緊握手,由吳忠把黃永勝帶走了。
接着,周恩來又對我說:“你把空軍搞成這個樣子,你不要出問題呀,會給出路的。”我明白周恩來的意思,他說這話的意思是叫我不要自殺。我說:“我沒有做虧心事,我自己最了解自己。”這時李作鵬大聲說:“曉得你搞了些什麼名堂!”我沒有回答。周恩來說:“你去吧。”然後,周恩來、葉劍英、李德生三人又和我緊緊握手,讓楊俊生把我帶了下去。
我們坐電梯到了地下室,我看到地下室有一排車,我上的是二號車。很快,我們這幾輛車就從人民大會堂地下室向外駛去。(頁879-881)
當時上午,吳法憲被送到了北京衛戍區警衛二師駐通縣的一個連隊。午後吃了點東西,由於過度疲勞他很快就睡着了,到了將近傍晚,他一覺醒來,警衛二師的一個團長叫他搬到另一間屋子裡,到那裡一看,整個屋子的窗戶都焊上了鐵條,門上還加了鎖。這是專門為吳焊好的鐵窗、鐵門,成了一間單人牢房。從此,吳法憲過上了長期的囚徒生活,先在北京衛戍區被關押五年,後在秦城監獄又再呆了五年。
(四)
吳法憲自十五歲在江西永豐家鄉參加紅軍。在中央蘇區、長征以及東北解放戰爭、揮師入關南下諸時期,一直在林彪麾下。對林彪,他可以說是崇敬莫名。文革中他雖進入中央高層,但仍未脫軍人本色,而絕非一名成熟的政治家。正因有這兩方面的原因,才有在廬山上為維護林彪的政治地位而抗爭的舉動,固然,那抗爭的時機是很不成熟的,力量對比由於對方背後有毛澤東的存在而顯得非常懸殊。
對於林彪,吳法憲在回憶錄中有這樣的評價:
這裡,我想說幾句心裡話。林彪這個人肯動腦子,點子非常多。戰爭年代,他曾提出了不少這樣的條條。和平時期,他又提出了這一套一套的政治工作原則。我們不說這裡有多高的馬列主義水平,而且這裡形式主義的東西也肯定不少,但是我感到這些東西很實用,很務實。說是“土政策”也可以。可是這些“土政策”對我們軍隊的工作和建設起了很大的作用。我經歷了建國前後解放軍建設幾個歷史時期,比較而言,林彪主持軍委工作的一段時間裡,軍隊工作是最好的。從當時的物質生活和軍事裝備來說,肯定是比現在差得遠。但是當時的部隊,政治思想素質,精神面貌,卻比現在要好得多。那時候部隊高度的集中統一,官兵一致,從而產生了高度的凝聚力,團結在軍委領導的周圍,為着共同的目標拼命工作,不計較個人得失。因此,當時的各項工作,包括政治思想,軍事訓練,國防戰備都是很有生氣,很有起色的。這一切也為以後在“十年動亂”中人民解放軍經受得起考驗,成為穩定全國的一支重要力量奠定了基礎。我認為,當時的人民解放軍是很有戰鬥力的,這段歷史是不應該予以抹殺的。這一時期軍隊工作的成績,也不應該輕易予以否定。(頁543-544)
對於在廬山會議上被毛澤東所拋棄的陳伯達,以及毛澤東整人的手法,吳法憲則如是說:
一九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周恩來打電話叫我到他那裡去,又談起我檢討的事情。他把毛主席寫的《我的一點意見》拿給我看。
看了《我的一點意見》,我心裡就在想:陳伯達完了!但是我又感到想不通,感到不好理解。陳伯達這個人,我認識多年了,他為人膽小,處理問題不果斷,甚至有些懦弱,不過處事謹慎,書生氣十足,是個標準的文人。“文革”開始後,他雖然身為中央文革小組的組長,但在中央文革小組,基本上是康生、江青說了算。陳伯達在組裡沒有什麼威信。
據我所知,陳伯達從一九三九年起就開始給毛澤東當秘書,三十年多來一直在毛澤東的身邊工作。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期間幫毛澤東寫文章,為此他在延安就當了中央委員。解放後,在毛澤東“四大秘書”的班子裡,陳伯達是頭一個。
毛主席自己也忘了,他兩次出訪蘇聯都是陳伯達陪同的。在毛主席和劉少奇的鬥爭中,毛主席也是幾次藉助於陳伯達,“四清”中的《二十三條》、“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等,都是毛主席委託陳伯達搞的。毛主席還親自點名陳伯達任中央文革組長,而正是這個中央文革後來在黨內代替了中央常委辦公會。是毛主席把權利交給了陳伯達,陳伯達也是為毛主席立了“大功”的。
但現在,一有了不同的意見,一有了“錯誤”,就說人家“三十年沒有很好地合作”。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麼要把陳伯達一直留在身邊,而且一直提到中央常委,成為黨內第四號人物呢?這是怎麼共事的呢?一有了意見,就算總帳,算老帳,一得罪就是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層地獄。對彭德懷、劉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讓人心寒哪!(頁810-811)
在回憶錄中,吳法憲提及在1967年2月期間據說林彪有一次“痛斥江青”的情形:
二十日上午,葉劍英也向林彪匯報了那天晚上會議的情況,以及後來發生的抄蕭華家的問題。林彪聽了以後勃然大怒,當即要秘書打電話,叫江青專門到毛家灣來一趟。
下午三點,江青來到了林彪的家裡,想向林彪解釋一下發生的問題。不料林彪一見江青就火冒三丈,不等江青開口,就大發脾氣,連珠炮一樣地責問江青:“你們說解放軍已經走到了修正主義的邊緣,已經被我們帶到了資產階級軌道上去了,有什麼根據?說‘三座門’是閻王殿,你們一見‘三座門’就有氣,你們太放肆了!這完全是對軍隊和軍委領導的污衊。解放軍是毛主席親自締造和領導的,是毛主席指揮的,軍隊到了修正主義的邊緣如何解釋?你們這樣仇視軍隊,仇視軍委領導,我幹不了,不幹了!我辭職總可以吧?我要報告毛主席,你們不同我商量,就大罵蕭華,鼓動抄家、搶檔案,這是為什麼?你們不通過軍委,就直接插手軍隊的工作,想搞掉總政,這符合毛主席的指示嗎?我要找毛主席,請求毛主席免去我的一切職務。”
在林彪說話的中間,江青一直想插話解釋,但林彪連說帶罵,根本不讓江青解釋。等林彪稍一停,江青立即說:“林副主席,你請息怒,我說幾句行嗎?軍隊到了修正主義的邊緣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我昨天晚上沒有參加會議。陳伯達是組長,我是副組長,我沒有權力制止他的發言。”
林彪說:“中央文革是你說了算嘛,實際上是你把持着的嘛!陳伯達出席軍委會議你不知道?他要講什麼你也不知道?不經過你的同意他敢隨便講?”江青回答說:“昨天晚上,他講了什麼我確實不知道,這些話確實不是我要陳伯達講的。不過,陳伯達對總政、對蕭華有批評是可能的,中央軍委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清規戒律多一點也是真的。”
聽到這裡,林彪更加火了。他一下子把身邊的茶几也掀了,說道:“什麼叫清規戒律?《八條命令》是毛主席親自批發的!你們一定要把軍隊搞亂才罷手嗎?搞亂了軍隊究竟對誰有利?毛主席批準的《八條》,你們也要推翻嗎?”
憤怒之下,林彪連聲高叫警衛參謀備車,說:“我們兩個人馬上去見毛主席,把事情說清楚。是我的問題,我辭職,我不幹了!”這時,葉群走進了林彪的辦公室。林彪一見又大叫:“葉群你來得好,我同江青鬧翻了。我現在馬上去見毛主席,提出辭職,我不幹了!”
葉群趕緊攔在他們兩人中間,一面哭,一面苦苦哀求兩人不要吵。葉群事後告訴我,在這種情況下,林彪即使見到了毛澤東,也不會冷靜下來,可能會鬧出大亂子來。沒有辦法,葉群只得在林彪面前跪下來,抱住林彪的腿不讓他往外走。她向林彪勸說道:“你和江青同志是老朋友,都肩負着重擔,在這種困難的時期不要鬧意見,有話好好說。你們應當相互諒解,這麼鬧出去影響太大,對你們兩人都不利,你們這麼鬧怎麼得了。”
接着她又勸江青:“請江青同志不要見怪,林總脾氣不太好,現在正在火頭上。等他冷靜下來,再好好商量,把問題講清楚,現在不要急於解決問題,更不能到毛主席那裡去,影響主席的休息,分散他老人家的精力。”
江青接着向林彪道歉說:“你是中央副主席、軍委副主席,我有錯誤,你可以批評我。你批評我、斥責我,甚至罵我,我都可以接受,何必一定要到主席那裡去呢?那些話的確不是我說的。罵蕭華、抓蕭華、抄家,都是不對的,絕對不是我支持的,你可以檢查。這件事情我已經報告了毛主席,是我錯了,我檢討。”
江青說完以後,葉群又勸林彪說:“江青同志已經接受了批評,向你表態了,就不要再鬧了吧。”江青這一軟下來,林彪也不吭聲了,坐到了沙發上。葉群拉着江青的手也坐了下來。葉群又向江青說了許多好話,然後,又陪着江青坐車回到了釣魚臺。(頁653-655)
以上情節,並非吳法憲本人親身經歷。以吳法憲1967年2月時的身份,他不可能身處現場。那麼,這樣“詳盡”的、繪聲繪色的事情經過,是否當事人告之吳的?吳沒有特別交代。上述引文中有一處提及“葉群事後告訴我”,聯繫上下文意,林彪怒斥江青一事似乃葉群事後對吳的轉告。但這樣經過第二手的轉述是否存在偏差、走形或誇大,尚需研究者予以詳加考證。
一如吳法憲自己在“自序”中所言,回歸普通人身份後,“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寫作條件(比如無法到有關部門查閱相關的原始檔案和文獻),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慢慢地,自己去回憶和思考”,加之晚年記憶力衰退,回憶錄中某些敘述與事情的本來面目多少會有些偏差,此一缺陷,在吳法憲的回憶錄中也是存在的。
較為典型的,如對1965年12月上海會議的回憶。吳法憲開頭就說:“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時會議正式開始”,(頁558)惟根據1966年4月30日中央工作小組《關於羅瑞卿同志錯誤問題的報告》及會議參加者陳丕顯的回憶,羅瑞卿女兒羅點點的著述,上海會議召開的時間應為1965年12月8日至15日。
會議的第三天晚上,周恩來交代吳法憲派一架飛機,配備最好最可靠的機組,到昆明接羅瑞卿到上海來。吳法憲說他當即報告周恩來,“準備派空軍運輸十三師的副師長時念堂去駕駛這架飛機”,(頁560)其實,時念堂當時是空三十四師專機師)的副師長。時念堂後來記述了執行這次特殊任務的過程稱,吳法憲親自向他交代:1、專機上午11點半準時在上海虹橋機場落地,不准提前,也不能延遲;2、專機從昆明起飛後直飛上海,中途不能有轉彎點,更不能落地;3、機組人員全部配備手槍,在空中如果有特別行動時,你們要聽中央的。空中要注意監視他們的行動。〔5〕這些生動的情節,尤其是吳法憲本人交代機組人員全體配槍,吳法憲在回憶錄中卻恰恰沒有提及。當然,時念堂的回憶也有失實之處,如專機抵達上海的時間,即應為下午2時多。
吳法憲回憶道:“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接羅瑞卿的飛機回到上海。按照周恩來的規定,我和陳丕顯、謝富治一起到虹橋機場去接羅瑞卿。飛機降落以後,我看到昆明軍區司令員秦基偉和羅瑞卿一起走下機艙。羅瑞卿的臉色很難看,顯得很緊張,似乎意識到了什麼。他同我們握手以後,就同陳丕顯坐一輛車向市區駛去。陳丕顯把羅瑞卿帶到錦江飯店裡的一個小院。”(頁561)
這短短一小段,在史實上卻有多個問題:1、據陳丕顯回憶錄及羅點點的書轉述她母親郝治平的回憶,羅瑞卿到上海的日期是12月11日,根據中央工作小組的報告,上海會議的時間為12月8日至15日,羅也不可能在會議結束一周后才到達上海。2、陳丕顯及郝治平(與羅同機到上海)的回憶,都沒有提及謝富治到機場接羅。謝富治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公安部部長,地位高於陳、吳,況且又負責全國公安工作,他如果在機場出現,肯定會引起羅更大的疑惑。3、陳丕顯和郝治平都沒有提及秦基偉和羅瑞卿同機到達上海。秦基偉如果在該專機上,更有奉命押送羅的味道了,事情就更具戲劇性,但事實並非如此。4、陳丕顯及郝治平的回憶一致說,陳丕顯是將羅送至建國西路的一個小院子(或曰一棟花園洋房),此即現編為建國西路618號的波蘭駐上海領事館館址。吳說將羅帶到錦江飯店裡的一個小院,顯然有誤,錦江飯店內也沒有什麼單獨的小院。
類似上述這般史實方面的誤差,書中還有一些,因本文篇幅關係,恕不一一指出。這樣的誤差,在不少老人的私人回憶錄中往往所在多有,難以避免。本書作者已經去世,正文已難以更改,如將來有機會再版,尚望編輯者可以注釋方式給予更正,以臻完善。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