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6年早春中國民主化進程的頓挫 (ZT續)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2月23日08:54:2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二中全會如此激烈的爭論,亦出乎蔣介石的意料。他對會議幾近失控不滿,感覺黨內如此互相攻擊,對國民黨自身形象和地位未必有利,因而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態度。3月4日與11日,蔣介石兩次在演講中表示,“這次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集,完全由我負責,你們不能責備負責政協的八位代表”:“至於政治協商會議對‘五五’憲草修正的原則,違反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與黨綱的地方,我們自然不能接受”;強調“我決不會不忠於黨,不忠於主義,而且絕不肯違反了總理遺教的”(註:《先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21卷,262、266—267、272頁。)。蔣的上述表示具有兩重意義。一方面,他對黨內強烈的反政協情緒予以警告,以保證全會至少在表面上不通過反對政協的決議;另一方面,他又為黨內反對政協決議的主張預留地步,尤其是在憲草問題上。前者是做給美國人和輿論看的,後者是在實際上必須堅持的。 在蔣介石一打一拉的操控下,六屆二中全會總算得以正常進行。16日,全會通過《對於政治協商會議之決議案》。該案對於政協決議並未明確贊成抑或反對,但將政治民主化的責任完全諉之於中共,要求中共“使政治民主化之原則不致因任何障礙而不能普遍實現”,而對自身責任隻字不提。更重要的是,決議提出“所有對於五五憲草之任何修改意見,皆應依照建國大綱與五權憲法之基本原則而擬訂,提由國民大會討論決定”(註:《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記錄》,118頁。此次全會同時將憲草原則具體化為:國民大會應為有形組織;立法院對行政院不應有同意權及不信任權;監察院不應有同意權;省無須制定省憲(《中央日報》(重慶)1946年3月17日)。從而在實際上否定了政協憲草國會制、責任內閣制與省自治的原則。)。綜觀該案全文,在對政協決議非常曖昧的文字中,獨獨對於憲草原則有如此明確的表述,顯示國民黨勢將以此為藉口,為政協決議的實行製造障礙。而這樣的決議還是在蔣介石公開表態之後才得以勉強通過,可見國民黨內對政協決議反對聲浪之強烈。 3月17日,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閉幕。緊接着,國民黨控制的民意機構國民參政會於3月20日至4月2日召開四屆二次會議。4月1日,蔣介石在會上發表演講稱:憲法的最後決定權屬於國民大會;在憲法未頒布前,訓政時期約法根本有效;政協本質上不是制憲會議,其關於政府組織的協議,本質上不能代替約法。參政會因此通過關於政協的決議,聲稱:國家法統,不容中斷,政府擴大組織,尤應以國家利益為重;憲法制訂原則應根據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理論(註:《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7編2冊,496—498、267頁。)。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決議因此而附上了“民意”招牌。 六屆二中全會為國民黨戰後政策決定了基本框架,然而此次會議未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帶來任何新東西,相反,會議對政協決議實際的否定,使剛剛開始的民主化進程面臨停頓以至夭折的現實可能,同時也為寄希望於民主化的社會各界心中抹上了重重陰影。民盟主席張瀾認為,二中全會“目的無非在維持國民黨一黨專政的實質與形式,把各黨派參加政府變成請客。所以國民黨二中全會違反政協的決議”;國社黨主席張君勱認為:“國民黨內有少數人希圖採用總統制是不對的”;無黨派人士邵從恩認為:政協決議是全國都贊成的,中國目前的問題,除此也沒有可以解決的途徑。即使與國民黨較為接近的青年黨領袖陳啟天也認為:應將以政協憲草原則起草的憲法交國大討論,如果有幾個草案同時交國大參考,徒引起糾紛(註:《評二中全會》,學習知識社,1946年,15—18頁。)。 對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做出強烈反應的首推中共。由於國民黨的態度對政協決議能否順利實行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中共一直密切關注着國民黨中央全會的動向。可是會議的結果卻使中共非常失望,國民黨實際拋棄了政協決議的精神和內容,使本就因長期對立而缺少互信的國共兩黨之間,再次出現了信任危機。中共感覺國民黨的不可信,必然要相應調整自己的政策,而中共的政策調整又會反饋給國民黨,導致國民黨政策的更向右轉,國內和平的前景由此而趨黯淡,而這一切不能不說自國民黨二中全會始(註: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曾說,千不該,萬不該,國民黨最不該。一不該,較場口;二不該,二中全會;三不該,東北糾紛,致把政協議案擱起(《黃炎培日記》,1946年6月18日,引自《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5輯)。)。 三短暫的“和平民主新階段” 根據政協憲草原則,黨派將通過競選決定自身命運,對於組織力和動員力明顯強於國民黨的中共而言,並非不利;地方自治則給中共根據地留下了很大的發展空間;而即將進行的政府改組,將使國民黨失去一黨獨尊地位。因此中共對於政協決議是滿意的,並給予了積極評價。2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劉少奇主持起草、毛澤東修改審定的《關於目前形勢與任務的指示》,認為:“由於這些決議的成立及其實施,國民黨一黨獨裁制度即開始破壞,在全國範圍內開始了國家民主化。這就將鞏固國內和平,使我們黨及我黨所創立的軍隊和解放區走上合法化。這是中國民主革命一次偉大的勝利。從此中國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設的新階段。”指示提出:“中國革命的主要鬥爭形式,目前已由武裝鬥爭轉變到非武裝的群眾的與議會的鬥爭,國內問題由政治方式來解決。黨的全部工作,必須適應這一新形式。”(註: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2年,62—67頁。)同一天,劉少奇在延安中共幹部會議上作報告,對上述指示做了進一步的解釋。他認為:這次是蘇美英三國、國共民盟三黨、工農小資產階級中等資產階級三個階級合作,使中國走上民主化道路,條件和環境比過去都好,因此中國的民主化是有希望的;我們黨的全部工作要實行改組,實行轉變,黨要適應目前這個新的形勢,從武裝鬥爭為主轉變到非武裝的政治鬥爭;以後主要依靠群眾鬥爭、議會鬥爭、合法鬥爭,這方面我們比國民黨要好一些、熟練些;黨內外許多人不相信內戰可以停止,和平可以到來,因此不願與國民黨合作,不重視合法鬥爭,這種傾向是危險的,對今天新的形勢新的任務是不適合的(註:劉少奇:《時局問題的報告》,1946年2月1日。劉少奇的這個報告,因為是內部所做,又是口頭報告,因此有些提法較之中共文件,可能更隨意一些,因此以後曾在中共黨內引起過一些爭論。高崗曾責問這“是主席的意思嗎?”彭德懷認為是“走了一點火”;劉少奇也認為“有些話講得不妥當”(《中共黨史資料》57輯,150頁;《百年潮》1999年11期,43頁)。“文化大革命”時期,批判劉少奇違背毛澤東指示,推行了一條“民族投降主義和階級投降主義路線”,但是此種批判,多為適應政治需要而為,捕風捉影,不可置信。正如有的論者言,“這類內部報告,表達不周,內容疏漏,是常有的事”(參見王年一《論“和平民主新階段”》,《歷史研究》1980年2期)。)。中共指示和劉少奇報告對政協決議評價甚高,並準備力促實行,但是因為中共上下多年來已習慣於武裝鬥爭,因此能否將中共的組織力與動員力迅速轉入和平競爭軌道,是中共此時考慮的主要問題,“和平民主新階段”的提出即基於此(註:李炳南認為,中共“自始就傾向於利用該會議以作為政治鬥爭工具,而對政協決議無實行的誠意”。證諸中共提出“和平民主新階段”並曾力促實行的事實,其論顯見偏頗。然其認為“部分國民黨人未能完全貫徹政協五大決議”,“在策略的考量上則顯得非常拙劣”,尚不失為平實之論(《政治協商會議與國共談判》,464頁)。)。 為了促成“和平民主新階段”的實現,中共做出了一系列部署。2月1日,周恩來會見蔣介石,轉達了毛澤東軍黨分立、長期合作的意見,並告以毛將參加政府(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8頁。周恩來曾在中共政治局會議上談到與國民黨合作的具體設想:我們與國民黨,準備搞幾個君子協定,長期合作,不搞兩黨交替(執政)。長期合作的辦法是:1.保持政府以外的兩黨協商(政協可普遍化,遇有爭論即協商);2.聯合選舉;3.公開說明1/4否決權,備而不用;4.有效地參加政府,不僅今天,憲法實施後亦如此(《中共黨史研究》1992年4期,51頁)。)。次日,延安電告陳毅鞏固華中現有地區,因中央機關將來可能遷淮陰辦公(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56頁。張治中於3月初隨軍事三人小組巡視到延安時,毛澤東曾對他說:我們將來當然要到南京去,不過聽說南京熱得很,我怕熱,希望常住淮安,開會就到南京(《張治中回憶錄》,文史資料出版社,1985年,750頁)。可見中共當時確有將中心移至蘇北並參加政府之意。)。6日,中共政治局會議決定了參加國民政府和行政院成員名單,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高級領導人幾全在其中(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9頁。中共提出八人參加國民政府,四人參加行政院,除周恩來力爭行政院副院長外,還要求交通、經濟兩部長。周恩來解釋中共之所以要求這兩部,一是國防、財政、外交等重要的部國民黨不會同意,二是這兩個部多是和美國合作,可以使國民黨放心(《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362頁)。)。7日,中共中央發出指示,提出“我們的方針是爭取蔣介石國民黨繼續向民主方面轉變,以實現國家民主化,孤立國民黨內部的反動派。我們現在應謹慎的與蔣介石、孫科、王世傑、邵力子及政學系等人合作,進行民主化工作,而反對西西復興兩系中的堅決反民主分子”。為此,“中央決定暫時與國民黨成立宣傳休戰,停止對於國民黨的宣傳攻勢。”(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72—73頁。)中共在國統區的輿論喉舌《新華日報》因此連續發表社論,對國民黨實行政協決議寄予希望。2月上旬的大約10天時間裡,中共有關“和平民主新階段”的指示和部署迭出,表現出對國共關係和中國發展前途前所未有的樂觀。此時中共對於形勢的估計,一方面是認為蔣介石處於國民黨左右兩派之間,將蔣定位於中派,認為經過鬥爭,有可能爭取其在一定程度上實行民主;另一方面是對美國的作用估計過高,認為美國可能壓蔣接受民主改革。然而從以後的事實看,國民黨內對政協分為兩派意見是確實的,但蔣並沒有居其中,而是基本站在反對派一邊,美國的態度亦不會離開支持國民黨的基本立場(註:在馬歇爾來華前,美國總統杜魯門明確指示,即使蔣介石在建立多黨政府等民主改革問題上不讓步,美國仍應繼續支持蔣(FRUS,1945,Vol.7,pp.767—768)。)。因此,中共當時對於形勢的判斷確實不無過於樂觀之處。 由於中共與國民黨長期的對立,雙方缺少基本的互信。因此,即使中共在政協前後一段時間裡對前途較為樂觀,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警惕,尤其是對於軍隊整編問題相當慎重,因為軍隊是中共在國民黨壓迫下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基礎,政協會後中共黨內反應較為強烈的也是軍隊問題(註:據時人回憶,“此刻,人們的思想十分活躍,確切地說,是有點混亂,各種議論紛紛不一。人們議論最多的是軍隊國家化的問題;縮編我軍為二十個師的問題……對此簡直有點想不通,跟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情形頗為近似”(鄭維山:《從華北到西北》,解放軍出版社,1985年,15頁)。)。2月2日,中共書記處會議經過討論後認為:“政協成功很大,整個和平民主趨勢是確定的。但民主化的具體過程與結果還沒有看到”;民主化過程必然很慢,“還須寸土必爭,針鋒相對”;對整軍問題要慎重,目前國家民主化的前途還不明朗,如果我們把軍隊交給國民黨,失去對軍隊的控制權,“我們的發言權即降低,即成為民主同盟”,“民主化就反而沒有希望”(註:《任弼時年譜》,508頁。)。整軍談判開始後,馬歇爾提出國共軍隊混編方案,引起中共的疑慮(註:2月11日,董必武和王若飛就整軍談判向中共中央提出書面意見:失掉軍隊就失去一切,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忘記控制在手;力爭和平,避免內戰,但又要有不怕內戰的準備;力爭全國和平民主統一是在不喪失解放區政權及軍隊根本上的統一;馬歇爾的整軍計劃是在用一種新的方法來消滅我們軍隊;國共軍隊合編及分駐計劃有使我們軍隊被化掉的危險。毛澤東批示:“此意見書所取立場及態度是正確的,因而是可以預見與預防將來之危險的”(《董必武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1991年,245頁)。)。2月12日,中共中央在討論整軍方案時,決定與國民黨合作,但毛澤東特別強調了中共的獨立性,認為:美國和蔣介石要以全國軍隊統一來消滅我們,我們要統一而不被消滅;軍黨分立還不是最危險的,合編分駐才是最危險的;全國軍隊統一,原則上我們只好贊成,實行步驟要看具體情況。劉少奇認為,以軍隊國家化換取國家民主化的思想有危險性,國民黨是不會使它的軍隊國家化和民主化的,在這一點上不可有幻想(註:《毛澤東年譜》下卷,56—57頁;《劉少奇年譜》下卷,20頁。根據政協決議軍黨分立、軍民分治、以政治軍的原則,經過談判,2月25日國共達成了《關於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規定在18個月內政府軍縮編為50個師,中共軍縮編為10個師,合編為20個軍,並規定了各軍的配置地點(《新華日報》1946年2月26日)。自抗戰中後期起,軍隊問題就一直是國共之間爭執不下、最難妥協的關鍵問題之一。整軍協議的達成是繼政協決議之後,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又一大步。)。2月下旬各大城市發生反蘇反共遊行,中共認為這是國民黨內反動派“企圖撕毀停戰令、政協決議與挑撥中蘇、美蘇邦交的法西斯陰謀充分暴露”,要求“立即發動一個宣傳的反攻”,雖然中共指示此一反攻“不要一般的反對國民黨、國民政府與政府軍,不要反蔣”(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83—84頁。),但也表明中共在政協閉幕之初對形勢的樂觀估計有了變化。國民黨的舉措使國共雙方的懷疑和猜忌進一步加深,政協會後的和解氣氛進一步被破壞。 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使中共改變了原先對於形勢的估計。3月15日,中共政治局舉行會議,毛澤東認為:反蘇反共反民主的反動勢力是當前和今後的主要敵人;各國資產階級分裂為反蘇反共與和蘇和共兩大派,和蘇和共派又包括資產階級的中派和左派,蔣介石就是中派,這就產生了妥協的可能;黨的路線是聯合廣大人民和資產階級的中、左派,打倒資產階級中的反革命勢力。他強調“不管風浪多麼大,這幾條我們要把握住”,並告誡說,對反動勢力“稍為平靜一點就忘了。二月一日到九日就忘了,較場口事件一來就又記得了”;如果我們“覺得天下太平、四方無事,那就危險得很”(註:《毛澤東文集》4卷,96—98頁。)。很明顯,毛澤東的這番話可以被理解為批評中共黨內在2月上旬一段時間裡的和平麻痹思想。蔣介石此時雖然還被列為“中派”,但中共更強調對反動派的警惕與鬥爭,矛頭所向不言而喻。 國民黨二中全會結束之後,其反對政協的立場已經明朗化,中共對國民黨和蔣介石的態度也隨之發生重大變化。17日,毛澤東致電重慶中共代表團,提出“如果蔣介石堅決要修改憲法原則,我們便須考慮是否參加政府及是否參加國大問題”;同時指示,“聞二中全會決議很壞,我們應展開批評攻勢,針鋒相對,寸土必爭。”(註:《甲乙致丙丁電》,1946年3月17日,中央檔案館藏檔抄件。)18日,中共向各地負責人發出指示,通報國民黨二中全會情況,認為“最近時期一切事實證明,蔣介石反蘇、反共、反民主的反動方針,一時不會改變的,只有經過嚴重的鬥爭,使其知難而退,才有作某些較有利於民主的妥協之可能”。指示強調蔣介石的“反動”,意味着回復過去對他的右派定位。指示同時強調,“我們不怕分裂,不怕內戰,我們在精神上必須有這種準備,才能使我們在一切問題上立於主動地位。”(註:《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6冊,97—98頁。)既然準備“分裂”與“內戰”,則以和平與民主為重心的“和平民主新階段”從此不再被提起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中共對國民黨態度的變化很快便公之於眾。3月18日,中共中央發言人發表談話,要求“憲法原則協議,必須百分之百實現,反對有任何修改”(註:《解放日報》1946年3月19日。)。同一天,周恩來在重慶舉行記者招待會,表示二中全會的結果“令人失望”,並特別強調,“親自主持政協的蔣主席,竟使頑固派的要求得在國民黨二中全會中通過,實使我們奇怪。”(註:《新華日報》1946年3月19日。)隨後,中共報刊發表一系列公開批評國民黨二中全會的文章,直至4月7日,《解放日報》發表《駁蔣介石》,公開批駁蔣在國民參政會的演說,並將蔣與法西斯反動派相提並論,國共關係經一度緩和又回復到過往舊態(註:《解放日報》社論一出,國民黨認為是“污衊元首”,其輿論工具亦群起而攻擊中共,雙方的宣傳戰再度激化。)。當時中國政治的特點決定了,沒有國共兩黨的合作,中國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政協會後國內的和解氣氛和社會各界對於中國民主化進程的期待,就在國民黨二中全會導致的國共關係的惡化中漸趨消失,國共分裂與內戰的前景再一次現實地擺在國人面前。 四民主化進程的頓挫 政協會議之後,因為國民黨的一系列舉動,首先影響到國共關係,又因為國共關係而影響到政治全局,從而使國內政治環境非但沒有繼續保持並發展原先的和解氣氛,反而趨於惡化以至倒退,根據政協決議進行的有關憲草制訂、政府改組和國大召開日期的商談很難取得各方一致接受的成果,自政協開始的民主化進程未及推進即告停頓。 國民黨修正政協決議的突破口是憲草協議。政協結束後成立了憲草審議委員會,由參加政協的五方面各出五名代表,並聘會外專家十人組成,以孫科為召集人,負責制訂憲法草案,提交國大討論。中央和地方政治體制問題成為爭論的焦點。國民黨主張修正政協憲草原則,反對責任內閣制和省自治,尤其堅持恢復有形國大;中共與民盟堅持政協憲草原則;青年黨和部分無黨派人士則左右搖擺(註:青年黨主張有限制恢復有形國大,維持責任內閣制,取消省自治。無黨派委員中,王雲五等與國民黨保持一致。會外專家由國民黨選聘,因此多支持國民黨(《五五憲草之評議》,291—307頁)。)。值得注意的是,曾支持政協憲草原則的孫科,此時卻以國民黨內部對憲草協議反對甚烈為由主張修改,顯見他已受到黨內反對派的強大壓力而無法堅持原有主張。 在憲草討論過程中,周恩來認為國民黨內反對政協憲草原則呼聲甚高,如果堅持原議,很有可能使政協決議的實施擱淺,因此為了爭取國民黨多數對於政協決議的支持,在3月15日的政協綜合小組和憲草審議委員會聯席會議上,中共代表團做出讓步,同意無形國大改為有形國大,刪去憲草原則中如立法院對行政院全體不信任時,行政院或辭職或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一條,省得制定省憲改為省自治法。周恩來希望以此種讓步,表現中共對和平民主的誠意,換取國民黨約束其成員不再反對政協決議,並儘速實行政府改組,使大局得以穩定(註:《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67頁。這實際上反映了周恩來的談判藝術。他曾提出:“既稱和,便須有妥協,有妥協便須有價錢”:“有了定價,而他不解決,其過在彼不在我。”(《周恩來一九四六年談判文選》,4頁))。 然而中共的讓步並未得到國民黨的善意回應,此時正值國民黨二中全會,中共的任何讓步均有被視為軟弱的可能,因此中共中央於16日和18日兩次致電重慶代表團,認為:國民黨想採用迂迴辦法首先推翻憲草原則,對此必須十分警惕;對修改憲草原則的任何主張,均必須予以痛駁,不要害怕破裂;修改憲草原則三點,我們仍深感不妥,因為這動搖了議會制、內閣制及省之自治地位,必給國民黨保持獨裁以極大便利,因此必須迅速加以挽救(註:《劉少奇年譜》下卷,27—29頁。據梁漱溟回憶,毛澤東得知此事後說:“他們(指國民黨)要制定他們所要的憲法,十個、八個,由他們自己制定去吧!必須制定共同遵守的憲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個憲法。”(梁漱溟:《我參加國共和談的經過》,《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增刊6輯,67頁))。董必武因此在19日的憲草審議會上提出,“必須堅持政協的一切決議,目前應召開政協的綜合小組討論,保障原有政協決議不能有任何動搖。”(註:《董必武年譜》,249頁。)本已達成妥協的憲草三點協議又成懸案,討論進展甚微。最後雖整理出了一個憲法草案,但4月21日,在最後一次討論中,中共代表李維漢聲明:對小組全部工作及憲草全部條文,概采保留態度(註:《群眾》14卷3期,10頁。)。 在改組政府問題上,因國共對名額分配意見不一,亦陷於僵局。中共和民盟要求在40名國府委員中合占1/3以上名額,即14名,以保證否決權,並稱得到了國民黨的同意。但國民黨予以否認,使國府委員名額分配問題成為改組政府難產的最重要原因(註:1月27日,周恩來在中共書記處會議報告政協討論情況時,提到國民黨同意中共和民盟在改組後的政府中占有14名(《周恩來年譜》(修訂本),656頁),31日,周又將此事告訴了馬歇爾,因此國共雙方當時應對此有某種默契。中共非常看重國大與政府的否決權問題,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使國大和政府成為國民黨的合法統治工具。)。其實根據政協決議,只有在提案涉及施政綱領變更時,才需要2/3多數通過,而提案內容是否涉及施政綱領的變更,由出席委員過半數解釋之。按國民黨能夠掌握的委員席位,應該可以爭取到過半數席位。國民黨在這個問題上耿耿於懷,不過反映了對有可能影響其一黨獨尊地位的任何規定的神經過敏而已。 按政協決議的程序,應該首先改組政府,議定憲法草案,再由改組後的政府召開國大,通過憲法。但由於在憲草和改組政府問題上國共意見不一,其他問題更無法列上議事日程,政協決議的實行無形停頓。而國民黨此時卻擺出一副急欲改組政府、召開國大的姿態,催各黨派提交國府委員和國大代表名單,以對外界宣稱“還政於民”,“把政府的樣子弄得‘民主’一些”,“對外可以弄得到美國的大筆借款,渡過難關;對內則塞住各黨派的嘴巴”,體現其執政的合法性(註:《消息半周刊》2期,3頁。)。中共深明國民黨之用意,不提委員及代表名單,並揭露國民黨政權之獨裁與不合法。3月30日,在政協綜合小組會上,中共代表團聲明:鑑於二中全會違反政協決議之混淆情形尚未澄清,憲草修改原則、國府委員名額等爭議未決,中共目前實無提出國府委員名單之可能。4月15日,蔣介石親自出面,召集各黨政協代表座談,要求各黨提出國大代表與國府委員名單。但是國民黨提出中共與民盟合占國府委員12名的方案,被中共認為“決無考慮之餘地”。21日,中共代表團正式通知國民黨代表:中共目前已無提出國府委員及國大代表之可能(註:《新華日報》1946年3月31日、4月23、24日。)。 政治形勢的發展,使國民黨原訂5月5日召開國大的計劃成為不可能。在蔣介石召集國民黨政協代表討論應對方案時,孫科、王世傑、邵力子等認為,“中共等不參加國大,則召開國大徒然促成大決裂,於黨於國無益,不如暫時不開會”;陳立夫等仍主張只要能拉入青年黨等參加,“則即中共不來亦應開會”(註:《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6卷(上),113—114頁;《在蔣介石身邊八年》,610頁。)。但此時正值國民黨籌備還都,召開國大本已面臨許多技術上的困難,因此蔣介石決定將國大延期,表面顯示為尊重各黨派意見,實際表示其以國大實現政權合法化、整合全國人心的企圖失敗。從此,政協綜合小組會和憲草審議委員會再未舉行,政協決議實際被束之高閣(註:政府改組既然難產,為改組後的政府制訂的《和平建國綱領》便成了無本之木。軍隊問題是國共爭執的關鍵問題之一,國共關係既已惡化,整軍協定當然也無法實行。)。而國共軍隊已在東北發生大規模武裝衝突,關內形勢亦漸趨緊張,內戰危機籠罩着中國大地,如何制止戰爭成為國人關心的最迫切問題,政協決議以及隨之而來的民主化問題反倒日漸淡出國人的視線了。 1946年早春的中國民主化進程,終在國共全面內戰的槍炮聲中至於終結。概而論之,政協為中國實行西方式民主政治提供的可能性實際上是當時特殊國內外環境下的特殊產物,戰後國內人心望治,國際冷戰將起未起,造就了政協及以其為開端的民主化進程。但是,實施政協決議的契機在中國特定的政治環境下可謂稍縱即逝,而在政協之後的一段時間裡,中共曾經希望經此走上“和平民主新階段”,但國民黨囿於由一黨獨尊的“訓政”而一黨主導的“憲政”的統治理念和自身執政的既得利益,漠視此一民主化契機之不易,動搖反覆,使國共兩黨間的疑慮一度消解後重又加深,終至政協為中國打開的民主之門重又閉上。國共兩黨,各有各的代表利益,由於長期對立,缺少互信,又各有武裝,和平既不可行,便由局部衝突之星星之火化為全國範圍燎原之內戰。從中國近代歷史的發展而言,引進西方民主制度的想法與實踐不絕如縷,但中國從來就缺少養育這種制度的思想土壤與現實環境。政協前後的民主化進程,可以說是近代中國民主化進程中較為特殊的一次,它是在國共兩黨涇渭分明的政治分野以及長期武力鬥爭的背景下進行的,因此其可行性較之以往更少,失敗亦更速。正如毛澤東和周恩來說過的:“中國政治進程中的關鍵問題,一直是國共兩黨的關係問題”:“鬥爭的雙方,在鬥爭的基本方針上是絕不會讓步和變動的。基本方針,對蔣來說,是要用各種迂迴方法消滅中共;對中共來說,是要用各種方法來實現民主,將反動陣營壓下去。”(註:《同英國記者斯坦因的談話》,1944年7月14日,《毛澤東文集》3卷,192頁;《一年來的談判及前途》,1946年12月18日,《周恩來選集》上卷,260頁。)因此一言以蔽之,對於國共兩黨而言,政協最終不過是提供了又一個政治鬥爭的舞台,根本的結局仍要靠戰爭決定。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