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非馬:《最後的刺客》(27) |
送交者: zuolizi 2007年03月19日10:13:5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司馬非馬:《最後的刺客·曹沫》(27) 我同曹沫走進春滿樓的時候,正碰上召忽攙扶着公子糾從樓上下來。公子糾顯然又喝醉了,看見我同曹沫在一起,指着我的鼻子罵道:我同召忽找你不着,原來你又跟那臭……他原本準是想說:原來你又跟那臭小子在一起。下面的話沒說出口,不是因為他忽然醒悟了,明白不該當着曹沫的面說出那話來,是因為召忽用塊手帕捂住了他的嘴。別說話!小心嗆着!召忽一邊說,一邊急急忙忙把公子糾從曹沫和我身旁拖過去。自從那次在留春苑與曹沫發生那爭執,公子糾對曹沫一直耿耿於懷,背後總是用“那臭小子”指曹沫。召忽與我勸過他不知道多少次,跟他說:曹沫是魯君的寵臣,咱如今寄人籬下,得罪這人不起。他不聽。跟他說:小不忍則亂大謀,君子不與小人計較等等。他也不聽。有一回我私下問召忽:我把你推薦給這麼個主子,萬一將來耽誤了你的前程,你該不會恨我吧?召忽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我怎麼會恨你?再說,公子糾雖然不是完人,這世上又有誰是完人?我曾經跟過四個主子,這你是知道的。老實說,還只有公子糾把我當個人物,令我有知遇之感。我說:聽你這口氣,你是跟定公子糾了?召忽不答,反問我:聽你這口氣,你是又想換主兒了?我也不答,只嘆了口氣。我同召忽的性格不同,我不滿足於知遇感,我需要成就感。公子糾能給我機會成就大事麼?我時常懷疑。不過,我不是那種為人謀而不忠的人。一日為公子糾之臣,一日我會替他盡力,絕不會有二心。至於將來是否會投奔別的主子?那是將來的事兒,現在沒工夫操那份心。我現在應當操心的只有一件事:刺殺公孫無知。 同公子糾在春滿樓的不期而遇,不僅僅是打亂了我的思緒,當然也打亂了曹沫的思緒。我同曹沫在酒樓的包間裡坐下來,喝了半天悶酒,竟然沒再接着談起曹沫在河灘上沒說完的那件往事,好像兩人都把那事情忘記了似的。曹沫是不是還有興趣接着說,我不敢肯定。至於我自己,我當然是要追究到底。其實,從一開始起,我就對雍廩找曹沫殺公孫無知這件事心存疑惑:雍廩為什麼偏要雇曹沫?難道在齊國就找不到個殺手?不過,我沒有把這疑惑對曹沫說,自己也沒有仔細去想。一開始是因為這事與我無關,曹沫也沒有接這買賣的意思,犯不着操這分心。後來呢?後來嘛,說穿了,是唯恐行刺公孫無知的計劃因為這樣的疑慮而擱淺。多少有些利令智昏的意思,是不是?可曹沫說起的那段往事改變了我的態度,讓我覺得刺殺公孫無知的計劃肯定會出問題。既然已經知道肯定會出問題還不設法解開疑團,那就不是多少有些利令智昏的意思,而是當真利令智昏了。我是那樣的人嗎?當然不是,所以我一定會追究到底。 雨下得不怎麼大,也不怎麼小,恰好能讓人既聽到雨滴的聲音,也聽到雨聲之外的無聲。夾雜雨聲的無聲,格外令人覺得寂寞的存在。忍耐寂寞也是一種本事。一般人以為好說話的人難耐寂寞,那其實是一種誤解。好說話的人,即使沒機會開口,心裡邊也在自話自語,所以,雖然外表寂寞,內心卻並無寂寞之感。自己不好說話而好聽別人說話的人,才會真的感受到寂寞的難耐。我是好說話的人,曹沫是自己不好說話卻好聽別人說話的人,於是,終於打破寂寞的是曹沫而不是我。 “想什麼呢?”曹沫這麼問我。 曹沫不假思索便給了我這麼個答覆。顯然,這問題他自己已經反覆思考過多次了。這推理並無破綻,不過,只是幾種可能中的一種。比如說,那人也可能只是個負責送貨的人,盜墓的事兒走漏了風聲,有別人覬覦這雁翎刀,以為還在那人手上,所以那人遭了殃。不過,究竟怎樣並不重要。因為無論如何,有三點是可以肯定的。其一,那人知道刀在手上會有風險,所以把刀託付給曹沫。其二,壺生的介入,已被追蹤雁翎刀的人探知,所以,壺生也沒能逃過被殺的命運。其三,對那人而言,那刀並不是刀,只是件貨,收貨人必然在臨淄,否則,那人就不會叫曹沫把刀送往臨淄了。至於壺生在被殺之前是否透露出刀在曹沫手上,這一點卻不敢肯定。也許壺生沒有,所以沒人來找曹沫的麻煩。也許壺生透露了,只因曹沫當時走得快,爾後又隱退江湖、改換名字、藏身軍營,所以至今躲過了麻煩。 “你覺得那日在臨淄望雲樓碰見雍廩純屬巧合?”我問。 曹沫這麼說,當然是講笑話。不過,不是一般的笑話,是在完全沒轍時用來藏拙的笑話。別人說這種笑話的時候,你不能當笑話聽,更不能回報以恥笑。對曹沫這種只能贏、不能輸的人,尤其不能。於是,我就裝出一副沉思的樣子,讓曹沫覺得我在把他的笑話當做一個或許可行的方案認真研究。曹沫小心翼翼地提起酒壺斟酒,唯恐打攪了我的思緒。我也趁機斟滿一杯,慢慢地喝完了,然後才搖一搖頭,說:“不成。人帶多了,沒法兒去。人帶少了,於事無補。還是就咱倆去,不過,千萬不可讓雍廩知道你有我這麼個幫手。” 曹沫不再問,只顧喝酒。也許他已經猜到了我說的是誰,所以無須再問;也許他以為我只是開玩笑,所以不屑於問。無論是前一個“也許”,還是後一個“也許”,都說明曹沫沉得住氣,果然是塊當殺手的料。 雅集客棧是我在臨淄下榻之處,也是曹沫在臨淄的下榻之處。選擇同一個客棧落腳,是我的主意。如此這般,既方便聯絡,也容易避人耳目。即使有人跟蹤,也只能跟到客棧大廳為止,總不能跟到客房裡來吧?十五日夜半是動手的時刻,所以,我與曹沫必須在那之前見一面,以便交換情報、商定細節。 曹沫點頭,我走出包間,反手帶關身後的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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