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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魚:希伯來民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六)
送交者: 水蠻子 2007年04月04日07:45:2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四、南國猶大公元前586年亡於新巴比倫
    公元前626年,亞述王亞述巴尼拔死去,亞述帝國開始走向衰亡。這一年閃族邊勒底人那波帕拉薩爾(Nabopolassar元前626~604年)占領亞述的南部領土,建立新巴比倫王國,日漸強大起來,並開始與埃及爭奪敘利亞、巴勒斯坦的控制權。公元前612年,新巴比倫攻占亞述首都尼尼微城。
    公元前605年,埃及法老尼哥進兵西亞,占領幼發拉底河畔的卡爾赫米什(Carchemish亦譯跡基米施,見《耶利米書》46:2),直接與新巴比倫發生正面衝突。此次大戰,埃及糾合殘存的亞述軍隊參戰,這場有名的卡爾赫米什(迦基米施)大戰,埃及、亞述聯軍被新巴比倫徹底擊敗,埃及殘軍撤回埃及,而亞述帝國至此(公元前605年)宣告滅亡。
    公元前605年,亞述滅亡之後,猶大國仍暫時處於埃及控制之下。公元前608年,約西亞王死後,兒子約哈斯曾繼位三個月,埃及法老尼哥廢黜他,立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約雅敬(元前608~597)為王。約雅敬初期順服投降埃及,繳納貢銀,《列王紀下》23:35記:“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指埃及尼哥)遵着法老的命向國民徵收金銀,按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但此時新興的新巴比倫最強大的王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 Ⅱ 元前604~562)已經上台,他逐步在西亞舞台上取代埃及的勢力範圍,並從埃及手中奪取對巴勒斯坦的控制權。《列王紀下》中有一句很簡單的記載:“埃及王不再從他國中出來,因為巴比倫王將
    埃及王所管之地,從埃及小河,直到伯拉河,都奪了去”(《王下》24:7)。既然新巴比倫勢力已取代埃及,因此猶大約雅敬王被迫轉而臣服尼布甲尼撒,但他隨時伺機背叛。此時先知耶利米預見約雅敬王將給猶大國帶來危險的災難,目睹新巴比倫尼布甲尼撒虎視眈眈,猶大國家危機四伏。他因此憂心仲忡;不禁痛哭流涕,奔走呼號。先知預告“聖殿必如示羅,耶路撒冷將變為荒場”(《耶利米書》26: 6、9)。耶利米先知的大聲疾呼,不但不被重視,反而幾乎為此引來殺身之禍。他被捉拿後,由於先知的同情者引證百年前彌迦先知類似的預言為例,才使耶利米倖免一死(《耶利米書》26:1~19)。另一無辜敢於直言的先知示瑪雅的兒子烏利亞,照着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結果約雅敬窮追不捨,從埃及把他抓回歸案,終於被處死(《耶利米書》26:20~24)。
    約雅敬王忠於埃及反叛新巴比倫的行為,導致尼布甲尼撒進攻猶大,圍城之中,約雅敬王猝死,兒子約雅斤王繼位。面臨強敵圍城,他也不能進行抵抗,只得率臣僕、首領出城投降巴比倫王。(列王紀下)記載這段事實說:“當他軍兵(指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圍困城的時候,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就親自來了,猶大王約雅斤和他母親、臣僕、首領、太監、一同出城,投降巴比倫王,巴比倫王就拿住他,那時是巴比倫王第八年”(《王下》24:11~12)。此次事件中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洗劫耶路撒冷王宮與聖殿的財富,並將約雅斤王和其家族,宮庭上層人士、官兵和技術人員等一萬多人作為戰爭俘虜擄到巴比倫去(《王下》24:1~16)。巴比倫第八年,尼布甲尼撒王擄掠耶路撒冷,俘去的約雅斤王和眾民的事件,發生於公元前597年,這是猶大國滅亡前奏的第一次被擄。
    公元前597年事件之後,尼布甲尼撒立約雅斤叔父,也就是約西亞王的另一個兒子西底家為猶大國看守的王(《歷代志上》3:15,《列王紀下》24:17)。西底家王頭四年安份守己,不敢造反。但以後西底家王經受不住多方面的鼓動,不聽從耶利米先知審時度勢提出的勸阻(見《耶利米書》27章),終於在公元前588年,背叛巴比倫。尼布甲尼撒再度出兵圍困耶路撒冷,守城官兵奮起抵抗,堅持了兩年之久,耶路撒冷城發生饑荒,在公元前586年四月初九日(相當於公曆七月)耶路撒冷城陷落。西底家王棄城逃跑,在耶利哥附近被巴比倫追兵捕獲,被帶到巴比倫王之前受審,眾子在他眼前被殺,西底家王被剜去眼睛,帶去巴比倫。巴比倫的軍兵再次掠走聖殿財寶器物,包括金銀甚至銅器都掠去了。巴比倫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放火焚燒聖殿、王宮、民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將城中居民,除留下些最貧窮的人外,都盡數擄到巴比倫去。這就是公元前586年,猶大的第二次被擄。此次耶路撒冷城聖殿被毀。眾民被擄事件,舊約聖經中有三處留有類似並稍有不同的記載(見《列王紀下》24:17~25: 21;《歷代志下》36: 11~21;《耶利米書》52:1~11)。根據《耶利米書》52:30所記,除上述猶大的兩次被擄外,在尼布甲尼撒第二十三年,即相當於公元前581 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又來擄去猶大人七百多名,應列為猶大的第三次被擄。
    公元前586年,猶大末王西底家的反叛,導致猶大國家的滅亡和眾民被擄去巴比倫。這一年代表猶太歷史分國時期的結束,眾民被擄去巴比倫異邦,歷史上稱為“巴比倫囚虜”時期。
    
    第四節 分國時期的先知
    
    希伯來民族史的分國時期指從所羅門王死後,統一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北國以色列於公元前722年亡於亞述,南國猶大於公元前586年亡於新巴比倫這一段長達三百五十年的歷史(約公元前933~586年)。
    分國時期這三百五十年時間是先知輩出的年代。舊約中著有書卷的先知約占半數以上屬於分國時期的先知。他們在此時期內的出現,並非偶然的,他們並非單純是宗教的人物,實際上他們主要是政治、社會的人物。他們對分國時期里的國家政治、社會和宗教各方面都起了重要的影響和作用。
    
    一、“先知”的含義
    “先知”一詞,希伯來文讀作“那彌”(Navi),其語源的動詞詞根是“講預言”(to prophesy)。他們既能講未來的預言,於是漢語譯為“先知”,英語為prophet。因此“先知”者,其含義為“說預言的人”。他們是受耶和華神靈的感動,成為“受靈感的人”,而作為耶和華的代言人,發出警世的預言,宣布耶和華神的意旨和他對罪惡的譴責,預告他的審判與將降下的災難等。先知的工作方式多種多樣,表現各不一致。有的義正詞嚴,慷慨激昂,進行宣講;有的苦口婆心,規勸訓勉;有的痛心疾首,奔走呼號,甚至流淚嚎哭;還有的以世人所不易理解的動作,現身說法。儘管表現與工作方式不同,但其共同的目的不外乎要矯治宗教上的走人歧途,要樹立社會高尚倫理道德之風,要挽救民族國家陷入危亡之境。公元前九世紀之後三百多年的時期里,正是以色列猶大統一國家陷於分裂,耶和華的宗教遭受異教之風滲透,社會貧富分化、道德淪喪之時,在國家面臨強敵壓境,隨時可能入侵的情勢下,於是耶和華的先知一個個應召而出,根據他們各自接受的靈感執行其時代的使命。
    
    二、從以利亞和以利沙到阿摩司
    當北國以色列的暗利—亞哈王朝時代(公元前887~854年),在亞哈王與其異國王后耶洗別的殘暴統治下,其在政治上,宗教上的倒行逆施,使得堅持耶和華信仰,主張廉潔政治的師徒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應時而出。以利亞先知不避危險與拜異教巴力的先知進行反覆的鬥爭(《列王紀上》第18章)。以利亞先知培養出來的學生以利沙先知,繼承以利亞的工作,他立意推翻多行無道的暗利—亞哈王朝,支持新耶戶王朝的建立。他在舊王朝中物色了掌握兵權的耶戶將軍,鼓動他發動軍事政變而推翻了亞哈的王朝,並斬盡殺絕舊王朝家族並清除耶洗別所引進的異教勢力。公元前八世紀六十年代,北國耶羅波安二世當權的年代,出現了社會貧富的顯著兩極分化和倫理道德淪喪的敗壞現象,宗教上則表現注重儀禮,徒有虛偽的形式。這時原以牧羊為職業的阿摩司出現於繁華一時而罪惡充斥的伯特利,他面對當權的宗教祭司慷慨陳詞,他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人,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阿摩司書》7:14~15)阿摩司先知無畏地抨擊耶羅波安的國家政策,暴露社會的真實情況,說富豪“舒身躺臥在象牙床上,吃羊羔牛犢,彈琴鼓瑟唱消閒的歌曲”,而窮人卻為一雙鞋被賣為奴,“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阿摩司書》 2:6~7;6:4~5)。此時的耶和華的宗教變成只注重儀式禮儀和形式,棄絕公平與社會正義。阿摩司作為耶和華神的代言人莊嚴宣布:“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1~24)阿摩司先知以他的公平與公義的主張因而聞名於世,被稱為是“公義的先知”。
    
    三、何西阿先知
    何西阿是和阿摩司同時代的先知(公元前750~735之間進行工作),他所宣揚的是上帝始終不渝的愛。何西阿先知以自己家庭夫妻的悲劇來扮演一個形象化的比喻和教訓:先知的妻子歌篾生有三個兒女,但她卻另有所歡逐漸墮落為娼,離他而去。雖然如此,先知何西阿仍不忘情,仍不改初衷而愛着她,後來竟願出贖價把她從墮落深坑挽救回來。這個家庭的悲歡離合,目的在引出一個“不渝的愛”的教訓,這就是:以色列人本來忠貞愛神。但以後卻背棄耶和華而去敬拜異神,正如婦人不貞墮落一樣,但耶和華仍不拋棄他們,仍期待他們一朝改悔,耶和華以贖價把他們贖救回來。何西阿先知就是以此生動的例證把神人之愛比作夫妻之愛。這種比喻所代表的觀念,以後延伸到了新約時代,使徒保羅就是把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比作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教會被比作是基督的新婦(見《新約& #8226;以弗所書》5:22~25)。何西阿先知教訓的中心是強調上帝慈愛的屬性,“慈愛”一詞,希伯來文讀作“哈賽德”(hasad)、它的含義不是指世人之間的愛,而是包含着慈愛母親對嬰兒的愛憐與照拂,是一種極純潔的愛,它包含着一種憐恤、良善與虔誠的素質。上帝喜愛人都具有這種素質,他喜愛這種素質甚於獻給他的許多祭物。因此在《何西阿書》6:6說:“我(耶和華)喜愛良善,不喜悅祭把。”“良善”一詞原文即“哈賽德”,而“良善”一語尚不足表達“哈賽德”較深的內涵。聖經底注為“良善”亦可譯為“憐恤”,實則亦可譯為“慈愛”,即如上帝愛世人的那種“不渝的愛”。何西阿先知故亦被稱為“愛的先知”。
    
    四、以賽亞和彌迦先知
    公元前八世紀出現的第一位大先知是以賽亞(公元前740~701年作先知)。以賽亞出身王族,他與南國烏西雅王是堂兄弟。烏西雅王在其長達四十年的當政期間,在內政外交、軍事與農業建設上頗有建樹。在宗教上雖還沒有根絕異神的影響,但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使耶和華的宗教在國中居主導地位。烏西雅王在公元前740年去世,就在這同一年,以賽亞感悟自己身上負有的使命,他開始了持續近四十年的先知活動,他以耶和華神代言人的身份宣布上帝對會罪惡的嚴厲譴責。以賽亞對南國猶大哈斯王親亞述的路線持強烈反對態度,亞哈斯王為討好亞述王而大興亞述異教的舉動使先知痛心疾首。以賽亞先知的主張是上帝的聖潔。“聖潔”既包括宗教上的虔誠,誠實無偽,也包括人間倫理道德的善行與清潔無疵。以賽亞先知主張人們不僅要棄絕惡行,自我聖潔,聖潔的具體行動還應尋求公平的行為,為孤苦無告的人伸冤辨屈。先知的一句名言為:“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耶和華)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以賽亞書》1: 16~17)。以賽亞先知以主張“聖潔”著稱,故亦被稱為“聖潔的先知”。
    公元前八世紀的第四位先知是彌迦(公元前725~690年間工作)。彌迦先知出身於耶路撒冷西南迦特附近的山區,和以賽亞先知雖是同時代的人,但他們兩人的社會地位懸殊,也不能證明他們兩人曾經見過面,但兩位先知的言論與所發布的信息,卻有許多共同的語言,特別對社會罪惡的譴責和對貪官富豪的揭露和譴責,許多言詞猶如出自一人之口。例如《以賽亞書》5:8~12與《彌迦書》2:1~5,即為明顯的例子。此外,以賽亞和彌迦兩位先知對於世界未來的和平前景,充滿了堅定的信心與美麗的遠象,我們都預言,在未來的世界裡,人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2~4和(彌迦書》4:1~5),這是舊約聖經中歌頌世界和平的膾炙人口的詩句。
    彌迦先知和阿摩司、何西阿、以賽亞三位先知一樣,強烈反對空具儀式的獻祭就能夠贖罪,就能夠博得上帝的歡心。他尖銳指出:“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彌迦書》6:6~8)彌迦先知在此並沒有個人獨特的主張,他綜合阿摩司先知的公義,何西阿先知的慈愛、憐憫,與以賽亞先知的聖潔、謙卑的心的教訓,指出上帝眼中的善和對世人的要求,就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公元前十世紀開始的南北分國時期里,從以利亞、以利沙兩位先知,以至公元前八世紀留有書卷的四位著名先知,他們最大的貢獻都在於確立了獨尊耶和華一神的信仰,堅決毫不妥協地與異族神的崇拜與習俗進行不調和的鬥爭,並進而昭示這位獨一神所有的重要屬性,這位獨一上帝不是早期所表現的是復仇、懲罰、嫉妒的神,而是滿有慈愛、憐憫、良善、信實、公義、和平的神。具有這些基本屬性的神,他對世人的行為與倫理道德的要求也自然是這些屬性的體現,就是回到彌迦先知所綜合的結論上來,即應當“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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