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金戈的輝煌與落敗——從八旗看清朝滅亡 |
送交者: ZTer 2007年04月05日14:35:3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說它興於八旗,是因為八旗兵制之確立,使滿族崛起並最終奪取中原,有了牢靠的制度保證。八旗制之既有元蒙兵制之優點,又汲取了明兵制之所長,使得它能組織並指引着滿清軍隊,打敗了由日漸敗腐不堪戰力之以衛所制為主所組織之明帝國軍隊,並最終問鼎中原。然而,也正是這種軍政不分高度統一的八旗制度,最後把清王朝送進了墳墓——因為八旗制度與生俱來的痼疾,在滿清取得天下之後,它很快蛻化社會墜癰,並日愈侵蝕社會肌體,最後將其徹底掏空擊倒。我們當然知道:清朝最後亡於新軍在武昌的起義,而新軍的出現,乃是因為太平天國時,八旗其制經久,弊端亦生,一如明之衛所制,已不足鎮壓動亂,朝廷萬般無奈,只得允許曾國藩等人自招鄉勇,出現湘軍淮軍所致。所以,我們說,一部清史,千里伏線,到此結穴——這穴,就結在“八旗”制上。 八旗軍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創建的軍事組織。他起兵後不久,便對女真族氏族社會時期就存在的兼具生產和軍事職能的社會組織──牛錄進行改造,《清史稿•兵制一》:“清初,太祖以遺甲十三副起,歸附日眾,設四旗,曰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復增四旗,曰鑲黃、鑲白、鑲紅、鑲藍,統滿洲、蒙古、漢軍之眾,八旗之制自此始。每旗三百人為一牛錄,以牛錄額真領之。五牛錄,領以札蘭額真。五札蘭,領以固山額真。每固山設左右梅勒額真。”皇太極時,又按民族分為滿八旗、蒙八旗和漢軍八旗。各旗設立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等官職,逐級統轄。從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到1644年清軍攻占北京這一階段,八旗實行兵民合一,兼具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的職能。兵丁平時狩獵務農,戰時自備武器糧秣,隨軍作戰,“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堪稱一支能征善戰的精兵勁旅,作戰時軍紀頗嚴,有進無退,甚至在死傷慘重、屍相枕籍的情況下仍很少有人退縮逃陣。它曾以精兵6萬,採取集中兵力、連續作戰、逐路擊破的戰法,擊敗明朝10餘萬大軍,取得了薩爾滸大捷;用兩年的時間攻克明軍防守關外的寧錦防線,殲滅明軍5.4萬人;後來又在山海關與明總兵吳三桂合兵擊敗李自成大順軍,逐一消滅各地的反清力量,在建立清王朝、統一全中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分析這種制度,我們可以看出它有如下特點:首先,是它的混合特徵。這種制度乃是一種兵政合一、同時又雜合了封建性質和氏族血緣等特點的組織管理形式。在這種制度裡面,軍民不分,生產和戰鬥合一——其特點有些像我們抗日戰爭時期解放區的組織形式:既是生產隊,又是戰鬥隊;全民皆兵,全民參戰。其次,它還是一種高度集權極端專制的一種制度。它的領袖努爾哈赤既是女真族聯盟之首領,又是八旗之最高統帥。而八旗之領屬則由其之子孫等具有血親關係的親眷分別擔任,稱“八和碩貝勒”;努爾哈赤則通過他們牢牢控制住正鑲八旗。固滿族施行的是以努爾哈赤為核心之“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之體制。此種體制是八旗制度基礎上之軍事民主聯合體,乃旗主分權共治。八和碩貝勒既共同治國,更有擁立、監督。和更換大汗之權力。汗與旗主乃並列者(《中國政制制度史•清代卷》)。遇軍國大事時之上令下達,則由和碩貝勒經由總理旗務之固山額真(後稱都統),經甲喇額真(後稱參領)傳至所屬之牛錄額真(後稱佐領)。滿人盡在此八旗之編制中,登記在冊,從而達到“旗統人,即以旗統兵”之效果。統一全中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們可以看出:八旗制度在滿清入關以前適應了當時的游牧戰爭環境,亦耕亦戰,出則為兵,入則為民,把分散的滿人連接到一起,形成了一個強大的戰鬥力量。這種制度因為它軍政不分軍民一體,再加上高度集權,在戰爭期間,自有其運轉自如收縮自如和效率高機動靈活的性質,也就因為這個性質,所以滿清在與早已腐朽顢頇的明王朝的鬥爭中占據上風,並利用其內亂,入關為主,後來居上。 我們可以看到:八旗制度那種軍民不分的痼疾,在和平來臨之際,惡性發作,成為社會頑症乃至絕症。它的危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八旗作為軍事單位宰軍事方面的落敗與不稱職,主要表現在這幾方面:第一,是尚武精神迅速失落,戰鬥力急劇下降。因為軍民不分,和平的來臨使得八旗中“民”的因素大增,旗人好逸惡勞的現象到處蔓延,加之國家對他們打江山功勞的酬謝,使得他們的腐化墮落有了物質方面的保證。於是,人人耽於安逸,優遊渡日,很少把心思用在練功習武上,掌握良好的鞍馬騎射技藝的官兵越來越少。清末甲午戰爭中,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部隊神機營赴山海關布防。有人在蘆溝橋遇見他們,但見“前二名皆已留髯,第三名則一十一二齡童子也,余多衣不周體,蹲踞道旁,不願前進”。這樣的老弱殘兵當然不會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有什麼作為。第二,日常訓練大打折扣,軍隊不復再象軍隊。因為失去了戰爭壓力,八旗子弟也自然識訓練為多餘為畏途。平日規定的每月練習步射、騎射,每年合操、考試大都草草了事。有的將領還肆意篡改條例,減少訓練次數,減輕訓練強度。如乾隆年間廣州駐防八旗的火炮訓練時間就由每年4周減為2周,射擊訓練的次數由10次減為5次。有的駐防八旗部隊,甚至因操場被出租賺錢,乾脆取消了火槍和火炮的射擊練習。最後,武器保養也成多餘。八旗官兵出征作戰時都應自備兵器糧草,清軍各級組織對官兵自備兵器的殘缺廢損情況平時要定期進行檢查。但從乾隆年間開始,相當一批八旗官兵的自備兵器已是徒存名目。有的八旗兵丁藉口經濟困難不按規定置辦軍器,還有人將已有軍器典當換錢,甚至偷偷地把軍中利器──火炮砸碎賣廢鐵。清廷三令五申,仍是屢禁不止,最後只好在軍器點驗時實行照顧政策,不再點驗旗員內護軍校、筆帖式以至六品武職的軍器。到了乾隆末年,那些沒有經過點驗的官員所擁有的軍器、盔甲大部分朽壞。皇宮各門所備兵器也都成了擺設,不具備起碼的殺傷功能。 八旗制帶來的另一個後果是:靡費國家錢糧,增加社會負擔。據《北京市志稿》對宣統年間北京旗人的戶口有一個統計:京城24旗,黃旗30312戶,白旗34924戶,紅旗24317戶,藍旗29230戶,合計118783戶。就是11萬多戶,一戶有人說是五口之家,我算了大約要六口之家,父母、夫妻再加幾個孩子,大約五口到六口之間吧,這麼個數,平均起來算。京城宣統時候旗人總數多少呢?北京旗人大約20萬戶,人口大約100萬,僅僅一個北京就有如此一個龐大的群體,如果放眼全國,那這個群體就更大了。問題是,這個旗人群體不工、不農、不商,只耗費錢糧,吞食國家財產,如此這般一代一代寄生下來,靠國家供應,就是金山銀山也有坐吃山空的時候,最後,國家供養不起,被它拖垮。 第二,軍隊必須職業化。八旗制最要命的一點是軍民不分軍社一致,因為它內涵模糊外延不清,我們因此也無法準確定義它的性質和功能。這樣的軍隊就好像伊索寓言中的蝙蝠:在和平時候,它強調自己是軍隊,於是要款要糧,靡費社會財富而心安理得;到了戰爭期間,它又以民自視,拒絕滿族國家“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之需要,躲避責任,無法成為國之干城。既不能象民一樣為社會創造財富增強實力,也不能象真正軍隊那樣在國際危急之時挺身而出,提供保衛,而只是長期由國家出資供養“數十萬不士、不農、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於王家”的廢物負擔。中國古代哲學一再強調“體用不二”——有牛之體,方有牛之用;有馬之體,方有馬之用。如果在體上都沒有明確界定,非牛非馬,試問,這種怪物有何之用?八旗制度的教訓,的確可以為我們今天建立一隻真正現代化正規化的軍隊提供殷鑑。 第三.國家名器不可輕予。《左傳》有雲“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原因是國家名氣一旦輕予,則將失去其鼓舞士氣昂揚鬥志之功能,而成為私相授受的髒物。清朝入關後,為了酬謝八旗成員在戰爭中的貢獻,清廷將八旗官兵及其家屬全都包下來,給予他們授官襲爵,並因此在占有土地、人丁等許多方面享有特權。如此輕棄國家名器,一方面使得國家名器“通貨膨脹”,迅速貶職,再無法在關鍵時候起到激勵士氣民心的作用;另一方面,更滋生了八旗子弟居功自傲遊手好閒之惡習。在國外,軍銜往往是和勛表配合的,一個上校級別的軍銜已代表了此人幾乎一生的戎馬生涯,一生的槍林彈雨甚至一身的榮譽傷疤,而其胸前的勛表必然閃爍着表明其各種戰鬥經歷,戰功及榮譽,不敢想象一個佩戴着大校軍銜的軍人胸前連一個戰役或演習的勛表都沒有。更不能想象一個邊疆服役經歷章都沒有,僅僅憑着在電視台空調房冬無嚴寒,夏無酷暑的幾年經歷,憑着照本宣科的讀讀稿子,憑着拿腔拿調主持個不到20分鐘毫無任何深度的所謂軍事節目就晉升校官揚眉吐氣。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不過,作為後來者,我們卻能夠從這些被大浪淘盡的“英雄”身上探究足堪我們今天借鑑吸取的經驗教訓——或許,這就是我們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回首八旗與滿清滅亡的緣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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