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澤東與三反運動 (ZT)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4月05日14:35:3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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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與三反運動
摘要:“三反”運動是建國初期毛澤東親自推動和指揮的一場以反對黨及政府工作人員貪污腐化為中心的全國性的政治運動。從當時披露出來的各種材料,可知中共入城執政不過兩年左右時間,幹部隊伍中貪污腐化的情況已經開始變得觸目驚心。“三反”運動的發動,在很大程度上遏止了這一發展趨勢。但是,運用群眾運動的方式來解決這種違法違紀的現象,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嚴重擴大化的情況,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並造成了許多人的非正常死亡。而事實上,這場運動沒有也不能在權力與金錢之間建立起一道理想的屏障。 關鍵詞:毛澤東,“三反”運動,貪污,打“老虎”,“逼”“供”“信” 1951年底至1952年6月,在中國正在轟轟烈烈地展開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三大運動的幾乎同時,毛澤東又發動了一場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與三大運動以及緊隨“三反”運動而掀起的“五反”(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竊國家資財、反對偷工減料和反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不同的是,三大運動所針對的分別是農村地主、敵國美國、國內敵對分子,“五反”運動所針對的是亦敵亦友的資本家,“三反”運動的鬥爭矛頭則是主要指向共產黨內部以及黨政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各級工作人員。而這場運動的關鍵,實際上更是旨在通過肅清和懲戒一切政權內部的貪污腐敗分子的辦法,來消除中共進城掌權以來,在幹部中間出現的日趨嚴重的拜金主義思潮和權力尋租現象,避免重蹈明末李自成農民起義軍進城後迅速腐化瓦解,慘遭失敗的覆轍。 現有關於“三反”運動的研究成果,基本上都還是屬於介紹性的。即使是僅有的談論這一運動的著作,也與學術研究相去甚遠。[1]其中的一個關鍵所在,就在於它們明顯地對這場運動本身的看法和理解過於簡單化、概念化,沒有注意到這場運動及其效果的極度複雜性。而這也正是今天面對幾乎同樣卻嚴重無數倍的貪污腐敗現象,一些讀者寄希望於再來一次“三反”運動,而另一些讀者則根本排斥這一被前者高度評價為“成功實踐”[2]的一個重要原因。 同鎮反運動一樣,在“三反”運動的發動和推進過程中,毛澤東起了幾乎是決定性的作用。顯然,釐清毛澤東在這場運動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及其不同階段的意圖和具體設計,也是釐清這場運動來龍去脈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歷史環節。鑑於毛澤東對於這場運動的絕大多數指示或批示均已發表或已開放,從毛澤東與“三反”運動關係這樣一種角度來具體考察促成這場運動跌宕起伏的種種內幕,已經成為一種可能。相信這樣的考察,將會有助於讀者深化對這場運動的了解和思考。 “三反”運動之發動 發動“三反”運動並不在毛澤東預定的計劃之中。最早提出反貪污問題的是中共東北局書記高崗。他於1951年8月31日在東北局的黨員幹部會議上率先發表了《反對貪污蛻化、反對官僚主義》的講話。[3]幾天后,東北局就正式通過了《關於開展反對貪污蛻化傾向,反對官僚主義作風的決定》的文件。[4]對於高崗和東北局的這一舉措,中共中央雖然也予以了肯定,並且批轉各地,[5]但是,依照以往的作法,它這時顯然還只是設想通過整黨整風的辦法來解決這類問題。而與此同時,在這一年10月間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與會者討論的中心問題,則是朝鮮戰局的發展趨勢與應對目前財政嚴重困難的對策問題。會議明確決定,鑑於1952年度將會面臨更嚴重的財政困難,必須“要求各地從11月起開展全面增產節約運動”,尤其要“提倡節約,嚴禁浪費。”[6]毛澤東隨後在10月23日召開的政協一屆三次全體會議上發出了“增加生產,厲行節約,以支持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公開號召。[7]中共中央並因此成立了以薄一波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各中央局及其下屬省市黨委亦相繼成立了各級增產節約委員會、分會和支分會。發動一場全國性的增產節約運動,而不是“三反”運動的任務,成為1951年底中共中央計劃中的中心工作。[8] 就在毛澤東政協講話發表幾天之後,高崗再度在東北局黨員幹部會議上做報告,將增產節約問題與反貪污鬥爭聯繫起來,頭一次提出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概念。[9]讀到報告後,毛澤東敏銳地注意到,和增產節約的現實需要相比,解決政府部門中各級幹部貪污腐化的問題,同樣是一個相當嚴重和迫切的任務。而且,增產節約的問題確實可以和反貪污、反浪費的鬥爭一併進行,相得益彰。故他很快就高崗的報告做出批示,要求各級黨委都要“重視這個報告中所述的各項經驗,在此次全國規模的增產節約運動中進行堅決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10]緊接着,依據毛澤東的意見,《人民日報》11月23日發表了《向貪污行為作堅決鬥爭》的社論,公開宣布說:“東北地區反貪污蛻化、反官僚主義鬥爭的經驗證明,增產節約運動的最大敵人,是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如果貪污浪費現象不能肅清,不但會斷送一些幹部的前途,而且會妨礙資金的積累,妨礙新民主主義制度的鞏固。因此,全國各地都應該迅速行動起來,展開一個堅決反對貪污的鬥爭,來徹底消滅一切貪污現象。”[11] 毛澤東對於開展反貪污鬥爭必要性的看法,毫無疑問是以這時所得到的相關報告為基礎的。然而,這個時候東北局的報告對黨政工作人員貪污腐化情況的估計還不是十分嚴重,1950年8個月中雖然處理了貪污分子3258人,其中黨員幹部因貪污受處分者,不過十分之二上下。高崗之所以相信必須馬上着手解決這一問題,只是因為發現貪污現象發展的速度太快。據報,“瀋陽市人民法院貪污案件逐年統計,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貪污犯占案犯總數百分之五點三,一九五零年上升為百分之五點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為百分之一三點二。”[12]因為這時相關報告較少,故《人民日報》社論這時公開斷言,貪污問題主要發生在“承襲着國民黨反動派的貪污作風”的留用人員當中,因為他們“占了全部貪污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九”,只有1%的“參加革命較久的人員,因其政治品質惡劣,未能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徹底克服貪污腐化思想,進入城市後,又接受了帝國主義者、封建官僚、國民黨反動派所遺留的惡習的影響,於是迅速墮落,貪贓枉法,營私舞弊,成為人民革命事業中的害蟲。”[13] 但是,即使是基於這樣一種估計,毛澤東也還是在政治局會議上特別提出了反貪污鬥爭的重要性問題。何況,接連得到的幾份報告,使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貪污問題的估計變得更加嚴重起來了。 據11月28日中共華北局的報告稱:“華北全區去年一年共處理了幹部黨員貪污受賄腐化墮落者三百零三人,今年僅上半年就處理了此類案件五百三十一人。又據河北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去年十、十一、十二三個月很不完全的統計,貪污腐化者共一百零七人,而今年九月份一個月的貪污案件即有一百零二人。”其中,“太原市七區區委書記趙城、區長任華等,自入城以來,除集體貪污浪費、挪用公糧、公款共約折合米麥八萬九千餘斤外,並勾結私商投機倒把。趙城身兼三家私人商店的董事長,在私人煤窯頂有兩個好漢股,並和十四家私商集股開設電磨房,已儼然成為一個有政治特權的商業資本家了。”“山西交城縣長孫進才等,在移交機關生產時,大吃大喝,編造假帳,詐騙國家小米七十一萬四千九百餘斤,該縣政府和縣委會兩機關,一年來即揮霍浪費小米三十二萬四千餘斤。”“華北軍區後勤部汽車學校政治委員李晉吾(長征幹部)被有重大特務嫌疑的私商引誘宿娼,吸食料面。李發覺大同市公安局對該私商懷疑時,竟向其告密。此外,並隱藏特務惡霸的兒子,偽稱叔侄關係,終至畏罪攜公款三千餘萬元潛逃。”[14] 這時發現的更為嚴重的案件,是身為高級幹部的天津地委前任書記劉青山和現任書記兼專員張子善被人揭發,暗中與私商勾結,“先後動用全專區地方糧折款二十五億元,寶坻縣救濟糧四億元,幹部家屬補助糧一億四千萬元,從修潮白河民工供應站中苛剝獲利二十二億元,冒充修建名義向銀行騙取貸款四十億元。總計貪污挪用公款約二百億元左右,投入地委機關生產,作投機倒把的違法活動。”其作法不僅使“私商從中貪污中飽”,而且“二人私用達四五億元,並向上下級及其親友送禮,有的達一二千萬元之巨。據有帳可查者,達一億三千萬元。”[15]再加上劉青山長期吸食鴉片,因此,事情披露後,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會議當即決定上報中共華北局,建議逮捕二人。經華北局報周恩來批准,11月29日,“河北省公安廳依法逮捕了張子善(劉青山當時在國外,12月2日歸國後當即逮捕歸案)。”[16] 劉青山、張子善以及太原區長、區委書記、山西交城縣長等,墮落到如此地步,讓毛澤東頗為震動。他顯然贊同批捕劉青山、張子善,並且專門去電華北局,要求後者將對太原市委書記趙城、區長任華“等重大貪污犯判處了何種罪刑,向我們作一補充的報告”。[17] 就在這一天,即12月1日當晚,毛澤東在審閱中共中央《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草案時,特別加寫了這樣一段話,即:“自從我們占領城市兩年至三年以來,嚴重的貪污案件不斷發生,證明一九四九年春季黨的二中全會嚴重地指出資產階級對黨的侵蝕的必然性和為防止及克服此種巨大危險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確的。現在是全黨動員切實執行這項決議的緊要時機了。再不切實執行這項決議,我們就會犯大錯誤。現在必須向全黨提出警告:一切從事國家工作、黨務工作和人民團體工作的黨員,利用職權實行貪污和實行浪費,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中央人民政府不久將頒布懲治貪污的條例和懲治浪費的條例,各級領導機關必須仿照實行懲治反革命條例那樣,大張旗鼓地發動一切工作人員和有關的群眾進行學習,號召坦白和檢舉,並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督促和檢查。一切貪污行為必須揭發,按其情節輕重,給以程度不等的處理,從警告、調職、撤職、開除黨籍、判處各種徒刑、直至槍決。典型的貪污犯,必須動員群眾進行公審,依治治罪。”[18] 12月4日,北京市委向中共中央提交了黨政工作人員中貪污現象及今後開展反貪污鬥爭意見的報告。毛澤東當即批轉各中央局,並以相當嚴厲的口吻發布指示稱:“中央責成你們在接到本指示三星期內,至遲在一個月內,有計劃地初步地檢查自己單位和所屬下一級各單位工作人員的貪污現象,仿照北京市委所訂各項辦法,發動黨內外最廣大群眾(包括各民主黨派及社會民主人士),大張旗鼓地、雷厲風行地檢查和懲治貪污人員。……中央責成你們大體上仿照北京市委的報告樣式,在收到本指示後一個月內,向中央作第一次關於檢查和懲治貪污人員的報告。所有中央和軍委各部門,均分別向中央和軍委作報告。所有中央人民政府各黨組、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區黨委、各地委、各縣委,均按級向中央及其上級作報告。縣委以上的報告,除發其上級外,均同時直接發中央。”[19] 次日,毛澤東接到中央貿易部黨組關於反對貪污現象和懲治貪污人員的報告後,更進一步明確要求各地:“遵照中央十二月一日二十時的指示,參照北京市委和中央貿易部黨組的分析和辦法,迅速訂出自己的反貪污計劃,並開始着手發動這一鬥爭。各地黨委應統一布置這一鬥爭,使政府系統(重點在財經部門及總務人員)、軍事系統(重點在後勤部門)、黨派團體系統,都同時動作起來。”[20]“三反”運動就在這樣一種背景下發動起來了。 毛澤東力排眾議 “三反”運動的部署剛一下達,中央各部就率先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報告。據中央財政部、中央貿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輕工業部以及人民銀行總行等部門的黨組報稱,根據已經掌握的部分情況初步估計,貪污人數通常要占到機關總人數的30-40%左右。貪污者“一般是新幹部多於老幹部,下級多於上級,但嚴重程度是上級嚴重於下級。”貪污的方式,有“出賣財經情報(如將稅率變動、物資底價密告資本家)”的;有“勾結私商盜賣國家資財”的;有貴買賤賣從中謀利的;有“侵吞公物,監守自盜”的;有“造假帳目、假單據”的;有“大斗秤入小斗秤出,開稅票大頭小尾”的;有假借職位“敲詐勒索”的;有“受賄賂,吃回扣”的;有“報假賬,吃空額”的;有“公私不分,損公肥私”的。更多的則是“造假預算、搞兩套帳、打埋伏、虛報開支、下級套上級、損大公肥小公、以及藉口‘改善生活’挪用公款等”等行為。[21] 自入城以來,毛澤東最擔心的就是黨的各級幹部會在金錢和享樂的巨大誘惑面前打敗仗。一下子看到各級機關中竟有如此多的幹部貪污受賄,損公肥私,自然讓他頗為焦慮。 12月8日,毛澤東答覆福建省委辦公廳的詢問時,嚴厲地表示:“貪污分子、浪費分子和官僚主義分子當然大多數不是反革命分子(可能有一部分人即是反革命分子),他們的罪名是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但這個問題現在已極嚴重,必須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鬥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發動群眾大張旗鼓去進行鬥爭,一樣的用死刑和徒刑等對待他們,並且一樣的要查明情況,心中有數(犯貪污的占全體工作人員的百分之幾,輕者重者最重者又占百分之幾),精密地掌握這一鬥爭。”他並且表示:“全國可能須要槍斃一萬至幾萬貪污犯才能解決問題”。[22] 這個時候擺上毛澤東案頭的各種報告,已經夠得上觸目驚心了。除劉青山、張子善一案外,其他較典型的案例有: 西北局報稱:“天水專區稅務系統初步檢查,貪污幹部占全體幹部百分三十強。陝西二十七個縣公安局長中,有七個貪污。涇陽縣有七個區長以上幹部因貪污撤職。已發現有縣級、專區級重要幹部貪污的,如渭南分區副司令員馬華廷有很多貪污行為。”[23] 華北局報稱:“天津一個公安分局(全市共十二個分局)因受賄而被釋放、取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六百七十四人,其中有十九名特務分子。這個分局的幹部、警士受過三千五百一十四戶商家的賄賂。”[24] 中南局報稱:“江西金豁縣外派幹部二十六人,即有十五個貪污,十一個因此脫離革命逃亡回家,遂川縣外派幹部五十八人,只二人不貪污。”[25] 河北省報稱:“石家莊市整風審幹中查出兩個幹部即貪污三千萬元,軍區一個團十個連長中有八個貪污。”[26] 甘肅省委報稱:“武都稅局長馮俊明領導幹部七人集體貪污受賄。蘭州市稅局三百零九個幹部五十七人貪污。天水專區稅務幹部百分之三十點九貪污。平涼市稅局八十八個幹部有四十個貪污。省糧食局運輸公司一百八十個幹部,八十一人貪污。酒泉專區糧食局八個縣的幹部有二十五人貪污。永登縣糧食局十五個幹部集體貪污。……海源縣書、縣長、組織部長、公安局長領導四十個幹部集體貪污反革命財產。”[27] 由於這時的報告大都表示對情況已基本掌握,對完成中央部署的鬥爭任務信心滿滿,因此,毛澤東這時對開展“三反”運動的難度和發展前景,亦多少有些估計不足。考慮到原定1952年各項任務都很艱巨,他在12月22日和24日甚至接連批評了那種準備花幾個月時間和集中全部力量來突擊進行“三反”鬥爭的意見,說:“有些同志認為發動這個鬥爭很不容易,需要幾個月時間才能結束,這種意見不甚正確。”“就一般情形來說,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也就差不多了。特別是一般的浪費現象,就一個機關來說,從調查、研究、批評、檢查到定出新的制度,停止浪費開支,大約有半個月左右的時間也就夠了。許多機關已有這種經驗。也不是停止一切工作不做,專做三反鬥爭,而是和各項工作結合,特別是和整黨整風工作結合去做,三反鬥爭就是目前整風的主要內容。”[28] 但不過幾天時間,隨着報來的貪污案例越來越多,毛澤東明顯地沉不住氣了。注意到貪污問題如此嚴重,“有些共產黨員比國民黨還壞”,[29]共產黨已經走到變質的邊緣,一些黨政領導人對運動卻仍不積極,這讓毛澤東的態度再度發生了變化。他先是在30日批轉西南軍區黨委會關於三反鬥爭簡報的批示中,要求各大軍區都應按期編發關於三反鬥爭的每周簡報,一月四次;接着又在當天以中共中央名義發出指示,要求中央一級、大行政區一級和省市一級共三級的一切工作部門,對所屬單位的“三反”運動,“在一九五二年的頭四個月內,須每月作一次報告,以便中央有所比較,看出各級領導同志對這一場嚴重鬥爭哪些是積極努力的,哪些是消極怠工的(消極怠工的原因,一種是領導人有官僚主義,一種是領導人手面不乾淨),以便實行獎勵和懲處。”對一切態度消極的黨政領導人“限期(例如十天),遵照中央決議,認真發動群眾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否則即須撤職。如果本人有貪污實據,還須開除黨籍,嚴重者須送法院懲辦。”[30] 31日上午,毛澤東並召開會議講話稱:“三反不反,黨就會變質。從二中全會算起,如十年內不進行三反,共產黨就會變成國民黨。說黨不會變質,只有進行三反這一條下才有可能。如不進行三反,一樣可以腐化。過去在山上看不見,一到城市就看見了。要進行三反,馬克思主義才靈,不進行三反,馬克思主義、共產黨員八個條件都不靈。有些人不進行三反看不出來,鎮反中有些人也看不出來,有些公安人員對五種敵人的鬥爭是堅決的,但就是貪污腐化,如卜盛元、劉青山(鎮反有成績,還出過國)。過去整黨整風只是整壞人,不整好人,這次是壞人好人一齊整,好人整得更好。……有多少反多少,開除四百萬黨員還有一百八十萬……在所不惜。過去看聯共黨史,看見大批開除黨員,當時了解不深刻,現在才體會到這一點。只有這樣黨才能健康。”有人問:怎樣算是達到標準?毛澤東明確講:“就是‘發燒發熱,上吐下瀉’,否則火力不夠。”“辦法就是大張旗鼓,雷厲風行,要比作戰還緊張。還有就是限期發動,點名反省,放手發動群眾,成績就是要交數字,要大的,越多越大越光榮,應有盡有。”毛澤東當場問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所有機關都有大老虎,黨中央機關就沒有?”你敢寫保證書嗎?楊當即答應交出50個。毛強調:“出大虎的地方是那些有金、木、水、火、土的地方(水主要是指輪船運輸,火指油、電料,土指建築工程-引者注)”。但同時也說:“安子文同志等地方,的確是清水衙門,但也不忙做結論,看看再說。”[31] 當天下午,按照毛澤東的要求和政治局會議的決定,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了黨、政、軍、團、群等機關處長級以上數百名幹部參加的黨委擴大會議,由薄一波和機關總黨委第二書記兼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委員的安子文出面宣布:中央所屬各部門,限期發動群眾揭發檢舉和坦白,1月11日必須向中央交出合格的報告,“違者,不論部長、行長、署長、處長、局長、科長、股長或經理,一律撤職查辦。”“不管什麼人,部長、局長……官僚主義、手上不乾淨的,一律撤職,撤職後不給飯吃。”薄一波並當場宣布對軍委技術部部長戴鏡元、中央交通部辦公廳主任張文昂和重工業部局長陸達“撤職查辦”。各單位與會負責人“當日回去,連夜開會,元旦整日開會。很多部長、副部長到一下團拜會就回去,戲也不看了。”[32] 1月4日,結合中央財政部的“三反”情況報告,毛澤東向各中央局及分局等各級黨的領導部門介紹了中直總黨委12月31日動員大會的經驗,說明:“這樣的高級幹部會議,現規定每十天開一次,除重病不得請假。估計到一月底,中央一級可以基本上解決問題。”各地也應一律照辦,“立即抓緊三反鬥爭,縮短學文件的時間(有四五天就夠了),召開幹部會,限期(例如十天)展開鬥爭,送來報告,違者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分子,不管什麼人,一律撤職查辦。在幹部會上應指名批評落後的單位及其領導人,指名獎勵做得好的單位及其領導人,宣布撤職的名單及理由。”中央委託薄一波用電話與負責同志直接聯繫,“每三天至五天通話一次,檢查各區三反進度”。[33] 在毛澤東的大力推動下,“三反”運動開始在全國各地迅速發動起來了。北京市甚至率先把運動推向了對腐蝕幹部負有重大責任的工商界。據報:“在一個多星期中,各行業開會已達三千一百二十五次。……現在公務人員和公營企業員工中,已有七千餘人坦白了有貪污或占公家小便宜的行為。其中貪污公款在一百萬元以下者七千一百七十一人,一百萬至五百萬元者三百六十二人,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者三十一人,一千萬至五千萬元者三十三人,五千萬至一億元者三人,一億元以上者二人。工商界已有一千六百五十九戶坦白並檢舉了二千九百二十三人有貪污或行賄行為。”由於擴大了鬥爭範圍,北京市委發現“鬥爭的內容和規模,比運動開始時我們所想象的要複雜和大得多”。“在公務人員方面,有各種侵吞、盜竊、騙取公家財物、吃‘回扣’、吃‘底子錢’和貪占公家小便宜的行為;有私設工廠、商店、假公濟私利用公家各種條件圖暴利的變相盜竊行為;有利用職權地位敲詐勒索,占老百姓便宜的行為;有各種接受賄賂、勾結包庇商人盜竊騙取公家財物的行為;有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種浪費和違犯制度、化大公為小公等行為。……貪污現象最嚴重的是稅務人員(已坦白者約占總人數百分之四十)、合作社人員(已坦白的約占總人數百分之十七)、貿易機關和各種採購人員。敲詐勒索的,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下級員警,敲詐對象主要是被管制分子和反動會道門道徒等。”“有些市民對若干派出所尚有顧忌,因而不敢檢舉。我們已決定把作風不好的所長集訓,並號召有貪污勒索行為者坦白。此外,為了便於群眾檢舉,在全市設接待站和檢舉箱,並派妥人負責。”對於不斷引發貪污現象的各單位的機關生產,已決定全部統一管理。[34] 對於北京的這一經驗,毛澤東當即批轉各地,要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辦理。“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瀋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鬥爭,藉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請各級黨委對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鬥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來看待。此種部署應當是內部(各機關、學校、部隊和公營企業)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時進行,領導機關和法庭密切配合,報紙和廣播則大力宣傳,並注意組織機密消息的內部通報。”[35] 明確把“三反”鬥爭與打擊資產階級的問題聯繫起來,並且宣稱資產階級三年以來一直對中國共產黨“猖狂進攻”,而且強調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這就使得這場原本旨在清理政權內部貪污分子的鬥爭,變成了一場帶有你死我活性質的階級鬥爭。在這種情況下,對形勢的估計自然會愈加嚴重,任何沒有把自己所在地區或單位的貪污問題提高到如此高度,或估計不夠嚴重的報告,都不免會受到毛澤東的嚴厲批評。用毛澤東的話來說:任何在報告中說貪污情況不甚嚴重,貪污人數少,款數不多,都是不真實的。“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實的報告欺騙了”。[36]凡是下級機關的反貪污鬥爭比不上中央機關的,“就是那裡的領導人不行,方針和辦法不對,必須立即加以檢討和改正。”[37]毛澤東並以集寧軍分區和遵義軍分區的報告加以對比,批轉各地道:我們“不願意看那些好像太平無事的報告。集寧軍區只說了浪費和生活腐化,還沒有提到貪污事件。像一個軍分區一定有大批的貪污犯,望各地嚴格注意,一切沒有切實暴露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部隊,必須從頭做過,做好了三反再做整編。三反一天沒有做好,即一天不准進行整編。”“遵義分區這個報告比剛才轉發的集寧分區的報告接近事實得多。一個分區,一個軍,一個小市,一個縣,必定有大批的貪污犯,這是決然無疑的。凡說那裡只有浪費而無貪污,或貪污甚少者,必不可靠,千萬不要相信。在一陣風停止浪費之後,必須立即窮追貪污。不能自己解決貪污問題者,上級應即派遣檢查組下去督追,務將一切貪污分子追出而後止。”[38]以此為標準,他再度斷言:“各單位的報告,凡屬不痛不癢敷衍塞責者,其領導人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污分子,這類報告應立即予以批判。”[39] 這個時候,中共進城不久,許多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僅供給制和工資制並行就引發許多問題,更不用說從抗戰時期帶過來的各部門各機關用於為本單位謀福利的所謂機關生產及其單位小金庫(又稱“小家當”),各級主管幹部大多都有涉嫌非法謀利、偷稅漏稅、挪用公款、損公肥私和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等的問題。哪些算是貪污,哪些算是浪費,貪污浪費的政策界限如何,一時間誰也說不清。這種情況不能不極大地束縛了各級領導幹部的手腳,使許多人畏首畏尾。負責領導華東軍區“三反”鬥爭的陳毅就報告說:“華東三反運動一月六日實行主席限期、點名、清查的辦法,已大規模的開展起來。”但是,我們“深深感覺到各級領導人,特別是中級以上,硬是推不動。以前什麼運動只要毛主席一喊便千喚萬靈,而這次三反硬喊不起來”。根本問題就是領導人“一部分不乾淨,首先害怕”。[40] 正是因為這種情況,不管毛澤東如何號召放手“三反”,各地方及各部門領導人卻還是紛紛制定標準,想要區分貪污浪費的界限,以避免亂打亂鬥,使工作垮台。關於這一點,川南區黨委的一個報告講得非常清楚。它指出:各級幹部中貪污現象非常普遍,但“縣以下貪污現象比上面更嚴重,估計很多負責的縣區幹部要垮台。如何使三反與土改兼顧,如何使絕大多數幹部得到挽救而不致垮掉,是值得慎重考慮的政策問題”。[41]顯然,這並非僅僅是縣區一級的麻煩問題,同時也是許多上級部門所面臨的問題。不對貪污、浪費的標準做出明確的界定,就難以使眾多部門的領導幹部洗清自己,站出來領導運動。 為此,華東局這時就率先提出劃分浪費與貪污的四條標準,強調因經驗不夠或全無經驗而造成的浪費,因制度未建立或在短期內無法建立而造成的浪費,和經過組織批准或決定的個人超支,以及機關生產在補助和提高集體生活方面造成的浪費,今後應加注意和改正,但對過去不必追究。只有“個人享受腐化、生活特殊及腐化性的揮霍,即是跡近貪污的浪費或由貪污而來的浪費,應特別加以審查和揭發。”[42] 軍委總政治部也明確指示西南軍區說:宣布該軍區後勤系統34%的人員都有貪污行為必須慎重。尤其是,“對於貪污行為和一般公私不分的錯誤行為,必須加以區分,並分別對待,不能把占公家的小便宜統統叫作貪污。”[43] 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最終也不能不發布指示,說明:供給制幹部超支,應分為個人超支和機關集體生活超支兩大類。集體生活超支不能視為貪污,超支太多可視為浪費。即使個人超支,也應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合理的超支,為入城後必不可少的開支,不過尚無明文規定。這類超支如經過適當領導機關批准,則完全合法,如未經批准,只能認為組織手續不完備,不能認為浪費,更不能認為貪污。第二類為生活鋪張浪費的超支,性質為浪費,不是貪污,應作檢討,並加改正。……第三類為接近於貪污的超支,應作嚴格檢討,立即停止這種支出,並接受適當行政處分。”至於較為普遍的化大公化小公的問題,應肯定為違反財紀律。“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些是當事人有意違反財政紀律,有些是財政制度本身尚不健全,不能一律認為是貪污浪費。要確定各單位大公化小公是否貪污或者浪費,應根據小公的用途來決定。如果用途正當,這種錯誤只在財政手續方面;如果用途不當,則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屬於浪費或貪污。”[44] 對於上述種種複雜問題,毛澤東其實也沒有做好足夠的應對準備。如中南局和華東局均報告說:目前機關生產和小家當十分普遍。財產很多,各部、處、科乃至地、縣、區,層層都有,“大的擁有幾十億元,小的也有幾百萬元”,很大部分被用了在少數幹部身上,“而且機關生產實際上與商業投機有聯繫,為貪污受賄大開方便之門。從已經暴露出來的大量問題看,小家當利少害多,需要有步驟地予以取締。”毛澤東對此亦表示一時間難以解決,只能暫時“責成原機關負責管理,並不得抽動任何人員和財產”,等待中央研究出一個包括黨、政、軍、民在內的切實可行的辦法。[45]但不難了解的是,毛澤東並不主張給群眾太多的框框和限制。他對總政治部對西南軍區的批示就明確表示不贊同,理由是:“西南軍區後勤系統清出百分之三十四的貪污分子是合乎事實的。目前的大多數機關部隊的偏向是不願或不知道認真去清查貪污分子。”[46]他對西南軍區報告的批示是:“我們不怕貪污人數多,款數大,只怕不能發動群眾鬥爭,不能將大中小各類貪污分子全部弄清楚。”[47]他再三告誡各級黨委說:“無論黨政軍民哪一系統,哪一機關,只要是大批地管錢管物的,就一定有大批的貪污犯。很多機關壓迫民主,群眾怨憤極深。有些機關官僚主義極為嚴重,領導者脫離群眾,鬧得不像樣子。凡此一切,均須徹底揭發,才能解決問題。”[48]至於許多基層權力部門反貪污可能造成幹部全體垮掉,毛澤東主張:“不要怕,有人接替。垮了是好的,資產階級堡壘不垮,我們共產黨就要垮。犧牲貪污分子和犧牲黨與人民,二者必居其一。”[49] “打虎”戰役的推動 對於毛澤東的不滿,負責指導全國“三反”運動的薄一波自然心知肚明。其在1月19日就中央直屬機關“三反”情況所做的報告中,一方面說明“已發現有貪污行為者為一萬人左右,其中貪污一億元至幾十億元者十八人,貪污一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者一百三十人左右。”一方面則特別指出:“這個數字,是遠遠落後於實際狀況的。根據現在已經初步掌握的材料看來,一億以上的,幾十億的大貪污犯,除上述十八人外,至少尚有四五十人。”“如果在這次運動中不徹底肅清這些大貪污犯,在運動高潮中他們暫時藏起來,一陣風過後,他們又會繼續起來作惡。”故儘管已經取得很大成績,中央直屬機關黨委仍“決定重新組織力量,從二十日起至二十七日止,八天之內,對大貪污犯來一個猛烈的進攻。”[50] 由於薄一波同時還兼任中共華北局書記和華北軍區政委,因此,他在19日當天還專門召集華北軍區各部隊各軍區首長開會,具體部署下一周的“戰役”目標:“集中力量捉大老虎”。其策略是:“(1)區別貪污、浪費界限,使有些領導同志下台,以便指揮作戰。(2)摘除一些小的公私不分,占小便宜的人的貪污帽子,指出錯誤,不算貪污。(3)對自動坦白,酌情退贓,決心悔過,不再重犯,貪污款在一千萬元以下,情節不嚴重的貪污犯,減輕或免予刑事處分,使之放下包袱。”進而“分配任務”,即“根據重點單位和已有線索由,各單位自報公議,於一周內交貪污一千萬得多少人的任務,並力求超過”。[51]而層層分配打“虎”數字,也正是毛澤東這時用以突破“三反”發動瓶頸的一種辦法。 1月22日,毛澤東在接到華北軍區報告的當天即將其批轉各地,並批示道:“華北軍區一月二十二日報告很好,這即是中央的意見,請你們一體遵行。”同時,他又在給中南和華東兩軍區的電報中指示:“你們兩個大軍區(指中南華東)規定一月份以三反為主,結合整編,我們亦已同意。現在看來不妥,必須以全力進行三反,三反完了再整編,全軍不許有一人例外。時間照前通知延至二月十日。請你們至少每三天和各軍區各軍用電話通話一次,不要單靠電報。你們兩大軍區所屬各軍區和各軍的三反報告,有許多單位勁頭不足,空話太多,不能令人滿意,請你們給以批評,嚴令他們限期檢討,尤其注意打一億元以上的大老虎。各大軍區和你們清出的老虎都太少。像華東中南西南三大軍區系統估計至少有大老虎二百個以上,華東中南可能更多,千萬不要讓他們溜走了。望各大軍區提出一個大老虎的估計數字告我為盼。(中央一級估計至少可以打出七十隻大老虎)”[52] 同一天,華北局還報來山西省委的“三反”報告。報告說明:不少運動開展不好的地方,不是因為領導幹部官僚主義、麻木不仁,就是因為自身問題嚴重,有的一級黨政領導人員已經墮落到“與資本家毫無二致”。對此,省委“由省委委員帶頭,推動各級黨政負責幹部向所屬機關幹部群眾脫褲子,一次通不過,二次再來”;並派出得力幹部,到落後的和問題嚴重的單位坐鎮指揮,給群眾撐腰,“必要時可採取非常手段,把那些障礙運動的‘石頭’搬下來。”[53]華北局對此高度評價說:“山西的經驗再次證明首長勇敢”脫褲子“,層層帶頭檢討是發動群眾的關鍵。對於麻木不仁嚴重的官僚主義分子和手面不乾淨的領導人,必須採取上下夾攻的辦法,使之猛省,丟下包袱,毫不猶豫地投入戰鬥,攻打敵人。對於毫無勇氣揭發自己,而又無心對敵戰鬥的各級領導人,或則撤職,搬掉障礙,或則暫時不管(即令其自己離職反省),去掉累贅,以免耽誤緊張的急迫的”打大老虎“的中心戰鬥任務。”毛澤東對此報告也格外欣賞,特別批示:“山西省委這個報告極好,務請同志們精讀幾遍,注意仿行,並在黨刊上登載,使廣大幹部看到。”[54] 經歷過鎮反運動之後,各級領導幹部對於中央在運動中分配任務指標的作法早已熟悉了。因此,薄一波19日報告之後,再加上毛澤東的一連串批示,多數機關部隊都迅速做出了響應。空軍直屬機關黨委就報告稱:“聽了薄一波同志一月十九日在中直總黨委擴大會議上的報告後,二十日空軍黨委召開擴大會議進行研究,廿一日上午召開空軍直屬機關積極分子會議,共一百七十餘人,布置‘打老虎’的工作。”[55]毛澤東在明確肯定該報告的同時,還特別告誡各地稱:“有些人以為黨的機關、宣傳和文化教育機關、民眾團體,用錢不多,必無大老虎,這是不正確的。早幾天還以為中央文教機關一個老虎也沒有,經過最近兩天的尋找研究,就發現至少可以捉到十五個貪污一億元以上的大老虎。因此,請你們注意,在每一部門每一地區‘三反’鬥爭激烈發展之後,就要將同志們的注意力,引向搜尋大老虎,窮追務獲,不要停留,不要鬆勁,不要滿足於已得成績。在這方面要根據情況訂出估計數字,交給各部門為完成任務而奮鬥。在鬥爭中還要根據情況的發展,追加新任務。例如中央一級,在一月十八日以前查出的一萬名貪污分子(其中有很多人款數甚少,情節甚輕,跡近貪污,實際不能叫作貪污)中,只有十八名一億元以上的大貪污犯。至一月十八日,認為可以再查出五十名。最近兩天又有增加。估計將來還有增加。這一經驗務請你們注意,要向同志們指出,如果他們不願意包庇大貪污犯,以致將來查出來(總有一天會查出來),自己要受指責和處分,就應組織一切可用的力量為搜盡一切暗藏的大貪污犯而奮鬥。”[56] 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研究“三反”問題,談到中央機關的打“虎”數字時,與會者明顯地對原有的估計感到不滿足了。眼見各機關打“虎”運動進行得熱火朝天,原先打出70隻“老虎”的計劃已被突破,一些人已經提出“老虎”可能達到150隻以上的問題了。毛澤東因此頗為振奮,隨即在西南軍區的簡報上批示道:“每個大軍區系統(包括各級軍區和各軍)至少有幾百隻大小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敗仗。地方上每一個大省也可能有幾百隻,每個大城市可能有一百隻至幾百隻,上海可能有上千隻。中央一級昨天還以為只有八十多隻,今天會上就有一百五十隻,可能達到二百隻。”[57] 正是在這樣一種情緒的支配下,毛澤東明顯地對那些數字大、比例大的報告格外欣賞。他這時就對志願軍十九兵團黨委報告關於該部“一般財經管理幹部中,有些單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有貪污,有的單位甚至達到百分之百”的說法,非常滿意。他明確批示:“這種認識是合乎事實的。”可惜,“從我手頭已經收到的志願軍各兵團各軍師有關三反的報告看來,有這樣認識的還是少數,多數還沒有這種認識。”事實上,“不僅財經部門有貪污,司令部政治部等部門也有貪污”。“必須從各級機關和一切部門中……坦白檢舉和檢查出驚人的成百成千的中小貪污分子。”“照我推測,在一百多萬志願軍中很可能捉到幾百個大老虎,你們應為此目標而奮鬥。這些大小老虎是資產階級安置在我軍內部的堡壘,他們已經是資產階級分子,是叛變人民的敵人,如不清出懲辦,必將為患無窮。”“凡說在朝鮮環境不可能有貪污的人,凡對清出一批中小貪污分子就認為已經滿足已經勝利的人,必須加以批判。已收場者必須重來,一個月不足,再加一個月。兩個月不足,再加一個月。”[58]他公開號召:“組織一切可能的力量,為搜盡一切暗藏的大貪污犯而奮鬥”。[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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