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價論
這是一個純粹歷史主義的命題,它說:”歷史的進步–無論是共產主義的進步
還是自由主義的進步–總要付出代價,難免犯錯誤、走彎路。”因此,根據這一理
論,六四慘案是歷史進步應該付出的或不得不付出的代價。這是一個毫無人性的
理論。我提議,既然他們如此熱衷於”歷史的進步”,那麼為了”歷史的進步”,就成
全他們讓他們付出代價吧。我們馬上就會發現,代價論是一個十足的謊言。
這種論調至少存在兩個謬誤:把歷史人格化,和將對歷史的事實判斷偷換為
價值判斷。
歷史是什麼東西呢?歌德充滿敬意地說歷史是上帝神秘的作坊,然而在我看
來歷史不過是人類的尿布。也就是說,歷史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它僅僅是人類為
方便思維杜撰出來的純粹的語言工具。因此,”歷史的進步”實質上是說人的進步。
那麼人的進步表現在哪些方面呢?那就是越來越遠離殘殺和粗暴的野蠻狀態。
1989年是人類野蠻本性的大暴露,在任何意義上它都是”歷史”的倒退。如果一定
要說它是進步,那也僅僅是在下面的意義上的進步:”一二·九的劊子手用大刀水
龍頭對付青年學生,現在昆明慘案的劊子手用機關槍和手榴彈。這難道是中國統
治者的’進步’麼?……劊子手們混賴罪名的方法最早為掩耳盜鈴的扯謊,例如’碰傷’
,例如’自行失足落水’,都是有名的’警句’;其後則為誣賴,為含血噴人,例如’受
人利用’,’別有背景’,
這不用說也是中國統治者的’進步了’”–茅盾)–在茅盾的這種意義上,”歷史”的確
進步了,”獨夫家譜”擁有了坦克的兇殘和利用”知識經濟”宣傳的”後現代”手段。
這種代價論是歷史主義的副產品,歷史主義認為歷史的發展是有客觀規律的
,而人只能發現或適應這個客觀規律,人在歷史規律面前是不能選擇的;而”計劃
者”用第三隻眼睛發現了歷史的規律,歷史在按”他們的規律”進展的時候,別人、
特別是反對這個”規律”的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我承認人類的歷史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尤其是它的野蠻時代,每”前進”一步,
都埋掉了很多人的屍骨。但是這種事實絕對不能說明,人類要”前進”就必須主動地
付出代價,或者說人類只有付出血的代價才能”前進”。”歷史”的進步並不是殺人的
結果,而是其它文明力量增長的結果。”代價論”就是這樣將事實判斷偷換為價值判
斷。而它的這個”事實”並不是”真事實”,即僅僅是”前進的事實”,而不是”進步的
事實”。並不是”歷史的進步”必須付出代價的–特別地–必須被動地付出生命的代價
的,英國的光榮革命就是真正的歷史的進步。正相反,付出生命代價的歷史是不
會進步的,中國停滯的歷史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中國是人類歷史上付出生命代
價最多的國家,然而它幾乎仍處於史前時期。最後,我必需聲明,生命是無價的
,而每個人,死者和生者,在權利上是完全平等的,以其中任何一個生命為”代價”
的”社會工程”或”歷史工程”本身就是惡。
不僅如此,”六四鎮壓”並不是為了”歷史的進步”,而是完
全為了權力的”進步”或權力的自私。事後用”歷史”作藉口,更足以證明殺人的恐慌
。可悲的是,今天竟然有人還用這塊尿布去覆蓋二十世紀裡那片最沒有理由的血
跡。劊子手如是說,幫忙者幫閒者也如是說,中國的人道,王道和霸道在這塊尿
布下得到安慰,中國的殺人者奴才和苟活者也在這塊尿布的包裹下得到安慰。
持歷史主義觀的政治受害者有一個習慣的自我安慰:讓歷史去討回公正吧。
在中國的歷史上,公正只屬於未來,並屬於”未來的強權”。她沒有現在。於是有無
數次循環的平反,鞭屍,逃亡。記得有人說過:遲來的公正就是最大的不公正。
在這個意義上,中國還從來沒有過公正。能說鄧對”四人幫”的審判是公正嗎?那是
一種報復。對皮諾切特的審判僅僅是相對合理的報復而已。一個公正的的社會沒
有”歷史的審判”這個詞,對受害者最人道最公正的回答是”現在就開始”,因為”我
們生活着,而不是準備生活。”8(注8)。
六,不得已論
鄧小平說,1989年”我們已經沒有退路了。”後鄧時代的中共領導人也紛紛辯
護說,”當時是不得以才開槍的。”這種論調無論在國內,還是在海外;無論在官場
,還是在民間,都不乏同情者。
”不得以”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方案中,只能選擇一個方案。鄧在1989年
開槍前至少面臨三種選擇:暴力鎮壓(暴力方案),與民運談判和辭職。後兩種
可以稱為和平方案。而鎮壓方式也至少有三種:段祺瑞式、朱鎔基式(指其1989
年在上海採取的平定措施)和鄧小平式。相對於”囚徒困境”而言,我們可以把
1989年鄧的困境稱為”鄧小平困境”。
┏━━━談判
┏━━━和平方案┫
┃ ┗━━━辭職
鄧小平困境┫
┃ ┏━━━段祺瑞式
┗━━━暴力方案╋━━━朱鎔基式
┗━━━鄧小平式
在諸上方案中,歷史上都有政治家採用過。前蘇聯和東歐的國家的領導人在
相同的困境中基本上選擇和平方案。在社會壓力下,包括威權國家的領導人在內
,政治領袖”自動”辭職的人越來越多。戈爾巴喬夫、尼克松、海部甚至馬科斯、蘇
加諾以及海地的軍事獨裁者都能做到這一點。那麼為什麼鄧一定要選擇暴力方案
而且是其中最殘暴的一種呢?我認為這必需從政治文化傳統中找原因。
我們可以把上面的方案進一步還原,即鄧必需在保持個人權力(暴力方案)
和敬重他人生命(和平方案)之間進行選擇:
┏━━━敬畏生命
鄧小平困境┫
┗━━━權力自私
我們可以將鄧的選擇看作是法學上的”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是指”我”在緊急狀態中為了保衛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毀壞其它的東
西;但”我”要毀壞的東西的價值與我要保衛的東西的價值相比要低,因此”緊急避
險”才具有合法性。文明社會的基本政治信條是生命的價值高於一切,權力僅僅是
一種次價值。在鄧的政治邏輯中,自己權力的價值高與他人生命的價值,因此為
了權力利益就”不得以”犧牲他人的生命。這就是鄧的”不得以”!
他不是沒有”退路”,而是他認為沒有”退路”。說到底,中國的權力者是太自私
了。他們的政治選擇最後的邊界是權力而不是人民生命的價值。如果威脅到權力
利益,他就認為”沒有退路”了,他就要”不得已殺人”了!這不是文明社會的”不得
已”而是政治動物的”不得已”。當飛機上的一個人僅僅為了自己坐得舒服一點而將
臨坐的人殺死時,他辯護說自己是”不得以”的,我們能寬恕他嗎?
更何況在1989年,不殺人而採取其它鎮壓措施也能保持他的權力。這只能說
明這個權力有噬血的統治習慣,除了動用軍隊,似乎他也不會其他的辦法來應付
政治上的麻煩,這也說明一個行將衰落的政權是既殘暴又愚蠢的。
與此相矛盾的一個辯解是”誤殺”。它與”不得以”殺人和”不惜一切代價”這個官
方的命令本身就是矛盾的。1989年的鎮壓行動不僅是”故意”的,而且是”蓄謀”的
。退一步講,即使是”誤殺”,那麼根據官方自己公布的刑法,”誤殺”恰恰構成”過
失殺人罪”,那同樣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然而,當局沒有任何人承擔法律責任。為
了彌補這個漏洞百出的辯護破綻,他說他打死的是暴徒。然而他舉不出一個例子
證明被殺害的任何一個人是暴徒。丁子霖女士的名單裡,沒有一個人是他所說的
暴徒。如果說1989年真有暴徒的話,那就是他本人和他的打手們。
從這種”不得以”論出發,必然得出抗議群眾是”自蹈死地”的荒謬結論來。並把
六四事件以後”改革的倒退”的責任歸於民主運動。或者,在流血的事實面前為了賦
予”殺人的合法性”,他們用”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來掩蓋為了權力穩定這個真實目的
。
七,穩定論
首先我們假定屠殺的目的是為了真正的穩定。但正如我們已經論證過的,生
命價值高於一切,人權高於一切,”穩定”僅僅是次價值。因此,即使真的為了真正
的穩定,殺人同樣是不合法的,除非現實的不穩定採用了暴力,並危及和殺害了
其他生命。但即使如此,對暴亂者的懲罰也必需在法治的原則下進行,而不是在
政府發動的戰爭狀態中進行。問題的實質是,任何誠實的人都承認,1989年六四
以前北京沒有發生任何暴力事件。
我認為以”主義”或”穩定”等等虛妄的藉口屠殺和平示威的人的一切行徑,都是
非法的,沒有絲毫辯解的餘地。”把一個人活活地燒死,不是保衛教條而只是殺死
一個人”9(注9)。 赫魯曉夫在譴責斯大林的罪行時也曾經說過一段十分具有人
道色彩的話:”不管斯大林出於什麼動機,他處決了數以千計的人總是犯了一個嚴
重的罪行。有人爭辯道斯大林的動機是為了人民的幸福,不是出於利己主義惡目
的。真是瘋狂透頂!為了人民的幸福,他竟把人民最優秀的兒女置於死地!這種
邏輯是十足的奇談怪論”10(注10)。其次,最重要的是,我們認為他說的穩定完
全是一個騙局。這個騙局由兩部分內容組成:”六四”前中國出現了社會”動亂”和”
鎮壓實現了政治穩定”。
我們認為”六四”以前中國社會是基本”穩定”的,他們說的社會動亂並不存在。
鎮壓是為了平息”暴亂”,這是最無恥的”賊喊捉賊”的把戲。”他們聲稱軍隊由於激
怒而採取的行動不應該受到指責。我看着他們在電視上的講話,心裡一陣陣噁心
“11(注11)。我在長安街上和被”激怒”的市民在一起,我看到的是北京偉大的人
民表現的克制和和平,”軍隊被激怒”完全是胡扯。即使果真有人”激怒”他們,按此
邏輯,任何”激情殺人”都可以因”被激怒”而免除法律的責任。
事實上,1989年中國的民主運動表現出了空前的、偉大的理性和和平精神,
她感動了世界。她唯一沒有感動中共的”黨的
領導”,因為他們是鋼鐵鑄成的。的確,他們如果不是神祗,就肯定是野獸。如果
軍隊是被激怒–我認為這是侮辱軍人具有正常人的理性的用詞–也是被官方刻意灌
輸的敵情意識給”激怒”了。
事實是先有了鎮壓或軍隊進城開槍,才有所謂的”暴亂”;而這種所謂的”暴亂”
最多也不過是幾個被激怒的年輕市民向我們的全副武裝的”子弟兵”扔了幾塊磚頭,
尤其當他們親自目睹了無辜的市民和學生中槍倒下的時候。整個過程絕大多數人
仍是和平的–他們是和平地接受死亡。這是群狼對一隻羊的殘殺,然後群狼把這隻
羊的掙扎稱謂”反狼命暴亂”!然後他們慶祝狼群平息羊的掙扎的偉大勝利!
政府因為恐懼,事後儘量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熱愛和平的角色,一個被老百姓
用磚頭欺負的可憐蟲,竟然把他殺人說成了”正當防衛”。偷天換日,欲蓋彌彰。在
一段時間裡,他卑鄙地在電視裡反覆地播放”共和國衛士”"被殘殺”的鏡頭,以此來
證明”暴亂”分子的兇殘和他殺人的正義性。這幾個”衛士”的命運真正是可悲的,他
們的真正死因也許將來才會搞清楚,或者是因為他們戰友的殘暴激怒了市民而不
幸被殺,或者是在混亂中意外地亡命,或其因為希特勒的”綠色方案”式的屠殺陰謀
而成為犧牲品。但無論是什麼具體原因,政府都要對他們的死承擔責任,就是這
個政府挑起了這場人民的自相殘殺,就是這個政府一直引誘這些年輕的士兵對人
民保持”神經質”式的敵意。更可悲的是,就在他們死後,這個本來應該承擔責任的
政府竟然還要用他們的死來裝飾自己殺人的合理性。這個政府需要他們的死,因
為必須沾着他們的血跡才能為這個政府屠殺平民提供”合法”的根據。更可悲的是,”衛士”
的家屬在接受”領導接見”時,還感到受到了政府的關懷而感動!她們不知道,就是
她們面前這些一個一個笑面虎式的偉大人物將她們的兒子害死了。也許這就是我
們中國的國情,這就是我們中國的人民。她們一方面要向權力捐獻自己的骨肉,
而另一方面又向這個權力感恩戴德,頂禮摩拜。
關於”穩定”問題,這裡我們需要強調的是,當局已經徹底地變成了馬克思所極
力抨擊的”秩序黨”了12(注12)。他們所捍衛的”秩序”或”穩定”是人類自由思想
史經常批判的對象。根據常識我們知道,”社會穩定”不是唯一的政治目標和最高的
政治目標。而”政治穩定”簡直就不是政治目標,而是權力的目標。”政治穩定”就是
“權力穩定”。真正的社會穩定必須可以同時促進社會發展,而發展是更重要的政治
目標。”政治穩定”和社會發展是完全對立的。歷史上”政治穩定”派一直是自由事業
和正義事業的敵人,在他們獲得權力之前,他們是極端的革命派,一旦他們獲得
了權力就變成了極端的穩定派。他們的主張從來是他們個人現實利益的體現。因
此霍爾巴赫說:”教會的安寧就是能夠為所欲為或不受阻礙地破壞別人的安寧”13(
注13)。
人民反抗任何”暴政穩定”。正因如此,反抗”暴政穩定”的鬥爭一直存在,這種
不穩定,加上暴政本身就是一種不穩定,
因而”暴政穩定”完全是一種騙局。孟德斯鳩說:”專制政體的原則是恐怖;恐怖的
目的是平靜。但是這種平靜不是太平。它只是敵人就要占領的城市的緘默而已。
“14(注14)。因此盧梭說:”有人說,專制主義可以為他的臣民確保國內太平。
就算是這樣;但如果專制主義的野心所引起的戰爭,如果專制主義無饜貪求,如
果官吏的騷擾,這一切之為害人民更有甚於人民之間的糾紛的話,那麼人民從這
裡面所得的是什麼呢?如果這種太平的本身就是人民的一種災難,那麼人民從這
裡面又能得到什麼呢?監獄裡的生活也很太平,難到這就足以證明監獄裡面也很
不錯嗎?被囚禁在西克洛浦的洞穴中的希臘人,在那裡面生活得也很太平,可是
他們只是在等待着輪到自己被吞掉了”15(注15)。
最後,他們說:”如果不鎮壓就會亂”。這是把不確定的理由作為確定的理由的
狡辯。如何證明將來肯定會亂呢?這是不可證明的。根據他們的邏輯,任何殺人
犯都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因為他可以說,他認為那個被害人將來肯定要害他–還
有比這更流氓的邏輯嗎?!”沒有人能夠抵押自己的不公正作為自己正直性的擔保
。”16(注16)黑格爾把這種類型的狡辯稱作”蓋然論”。”它的原則是,只要行為
人能替行為找到任何一種好的理由……
行為人也可以感到心安理得……作出決定的不是事物的客觀性,而是主觀性。這等
於說好惡和任性變成了善與惡的裁判員,其結果,倫理和宗教心都遭到毀滅。……
這裡牽涉到’只要目的正當,可以不擇手段’這一惡名昭著的命題……把罪行當做某
種善良目的的手段……這種學說,只有當道德和善由權威來決定的時候才會發生。
“17(注17)。蓋然論是徹底的價值虛無主義,是最”高峰的主觀性”,是徹底的循
環論證。
暴力鎮壓破壞了真正的穩定。而且將長期破壞真正的穩定。89民運為真正的
穩定進行了艱苦的努力,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和平運動,目標是企圖建立中國社會
真正的和平和永久的和平–這種努力被以穩定的名義無恥地虐殺了!他們的屠殺不
是為了社會的穩定,而是為了專制權力的穩定。這種瘋狂的自私突出表現在他們
對蘇聯解放的反映上:在面對蘇東(蘇聯和東歐)劇變時,他們慶幸自己殺人才
保住了他們的”社會主義”,而抱怨蘇東的領導人對自己的人民太手軟。而極少數蘇
東的極權分子在失去了帶給他們無數利益的”社會主義”之後,對東方八九年的兇殘
羨慕得不得了:”東歐的教訓表明,中國在1989年採取的對反對派堅決不讓步的
立場是十分正確的”–一位波蘭外交官跟中國的新貴們說18(注18)。這位喪家犬
無視真正的事實,即東歐共產黨的失敗正是因為幾十年來它對”反對派採取堅決不
讓步的立場”。50年代的匈牙利事件,60年代的波蘭事件等等,共產黨一直”對反
對派採取不讓步的立場”!但在過去了幾十年之後,共
產黨還是要為自己當年的血腥記錄付出倒台的代價。相對來講,大多蘇東的極權
者要比東方的領導人多一些人道主義的修養,多一些理性。京特-沙博夫斯基在
從北京訪問歸來,根據對中共領導人被”六四”事件搞得狼狽不堪的認識,他說:”
從北京事件得出的教訓只能是:決不能用軍事武力鎮壓示威的公民”19(注19)。
前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總書記,前政府總理格羅斯在下野後回憶說:”1989年夏
天,黨的領導人在小範圍內討論過,是否要動用武力來阻止形勢的進一步惡化……
我們一致的看法是,不主動採用武力。除非發生了外部的軍事干預或反動派動武
……中國對自己問題的答案不能作為歐洲的藥方”20(注20)。這種對比使我們這
里的瘋狂的權力自私更暴露於天下–全世界只有”我們”認為權力的價值高於生命的
價值。”我們”不僅擁有社會主義或無產階級專政的理性,而且擁有專政的”勇氣”,
後面這一點,是蘇東的社會主義者”無法比擬”、”忘塵莫及”的。當然,蘇東的”光
榮革命”的成功不是主要因為那裡的共產黨的一點良知,而是因為全社會民主力量
的壯大。在這裡我們想要強調的是,這裡就連那一點基本的良知也沒有。
與穩定論相關的是所謂民運違法論。事實上,人民不正是為了要求法治才違
反”法制”的嗎?遺憾的是,這樣的”法制”大約2000年前秦始皇就成功地”實行”了
,而辛亥革命和共產革
命都”違反”了它。總的說來,世界上和人類歷史上很難再找出比1989年更加秩序
和法治的群眾運動了。有人說:”人民為什麼不能回家,然後通過合法程序,要求
經判定,因為戒嚴違憲,所以取消戒嚴並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呢?”事實上在中國
有這樣的途徑嗎?如果有,當年也不至於發生革命了。根據這種邏輯,在”人民沒
能做到這點”之前,人民只能服從和沉默。而由於那可愛的”法制”,人民永遠不能
做到這點。那所有的罪惡行徑就全部”合法”了。”違法論”迴避了兩個重要的事實:
第一、人民守法的前提是法的確是人民制定的。第二、即使在”惡法”存在的情況下
,人民遠遠比公僕要更守法,即使在1989年也如此。
八,倒退論
有人說,”如果不發生1989年的民運,中國的改革事業和自由事業就不會出
現後來的倒退”。這是一些有幕僚情結的文人的邏輯,也是一些幸福地享受豬權的”
企業家”的理論,也是某些喜歡”作理性秀”的精英的賣弄。很多善良的愚民贊同這
種觀點。
這種論調使我想起了魯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先生說:”有些東西–我稱之為什
麼呢?我想不出–說:群眾領袖應負道義上的責任。這些東西仿佛就承認了對徒手
群眾應該開槍,執政府前原是死地,死者就如自投羅網一般。群眾領袖本沒有和
段祺瑞等輩心心相印,也未曾互相勾通,怎麼能料到這陰險的辣手。只要略有人
氣者,是萬萬預想不到的。我以為倘要斷定群眾領袖的
錯處,只有兩點:一是還以為請願有用;二是將對手看得太好了”21(注21)。
我想,親愛的倒退論的先生們,諸位找錯冤主了。
民運是為了推動改革的,但鎮壓和暴政導致了改革的倒退,這個歷史責任只
能是由鎮壓者來承負。面對這種倒退,自由主義運動在事先是不可能預計和計算
出來的。一場運動的爆發必然有它爆發的理由,在它沒有爆發之前任何人都不可
能制止它和充分預見它唯一的結果。歷史是不能假設的。這是事實基本的真相。
根據”倒退論”的邏輯,1956年匈牙利事件以後的改革倒退應該由納吉負責,
而不是由蘇聯人負責。法國抵抗運動的所有行動都引起了納粹的瘋狂的反撲,根
據倒退論的邏輯,這種責任應該由抵抗運動負責而不是由德國人負責。
不僅如此。事實上,1988年中國的改革已經走頭無路了,已經倒退了。倒退
論的邏輯就是魯迅批評的那種邏輯:”人民不能批評政府,因此發生的暴行應由人
民自己負責;人民不能要求進一步改革,因為人民一要求,政府就應該倒退,而
這倒退的責任,應該由人民承擔。”
至於民運影響了某些人發財,對不起,不能因為你一個人的存摺的利息地球
就不轉了,全國人民就都得象豬一樣幸福地生活,而僅僅為了你象肥豬一樣幸福。
至於那些理性英雄們,你們在事後象蒼蠅一樣從最骯髒的地方鑽出來在血跡
上品頭論足,為了掩飾當初你們在槍響之前就逃跑的醜行,你們說,你們早就料
到這場運動不會有好結果的,會導致改革倒退的。其實,中國改革和民主的倒退
,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你們這些蒼蠅太多了–你們為中國的改革事業做了那些工
作呢?除了嗡嗡以外什麼也沒做!你們精通”事後諸葛亮”那種邏輯,它的荒謬性就
象一則寓言所說的那樣:一個老農帶的一頭驢子被賊偷了,結果周圍的人都譴責
老農不該把驢子帶出來,卻沒有一個人譴責那偷驢的賊。這就是你們的理性!這
同中共對甘地的嘲笑如出一輒,中共不厭其煩地嘲笑倡議非暴力不抵抗的甘地死
於暴力,而不是譴責使用暴力的兇手。這是典型的以利害論是非的範例。
更重要的是,不能用結果來論證起因和過程,何況六四的結果並不是它自己
的結果,而是外力強加的。就象”孫中山發起的辛亥革命最後創造出的卻是袁世凱”
這一論調,按此邏輯,是否因此就不應該發動辛亥革命而應該保持大清”社會秩序
的穩定”?何況袁世凱是辛亥革命”創造出的”嗎?倒退論的因果意識是十足的精神
錯亂。
九,偽公正論
在世界範圍內對鄧的”悲劇性”決策一致批評的時候,有人站出來為鄧鳴不平。
他們認為這種批評不公正,理由是同歷史上其他中國領袖–如毛澤東–相比鄧殺害
的人數是較少的,是”微不足道”的,而國際社會並沒有對毛提出如此嚴厲的批評,
為何單單不放過鄧?
關於”六四”事件中的死亡人數,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特別是在敬重生命的意義
上是重要的問題,我們高度評價丁子霖女士在這個問題上表現的偉大的人道主義
精神。
但是生命的數量不是譴責暴行或為暴行的辯護的唯一的或唯一重要的根據。
我們認為,生命是無價的,每一個生命就是一切。屠殺或”誤殺”一個生命就罪惡滔
天。袁木企圖降低被害人的數字,這絲毫不能成為暴行”人道”的證明。關於六四死
難的另一個我一直不理解的辯論,那就是在廣場上死人比在街道上死人要更殘暴
。事實上,這有什麼不同呢!即使廣場上無一人罹難,長安街上的一具屍體就足
以說明這個暴政的無限罪惡。
我們認為罪惡不應僅僅以”量”論。因此我不知道下面這個同情民運的學者究竟
要表達什麼問題:
”……即使上述最高傷亡數字是正確,再加上事後處絕的一千人,總共也(只
)有四、五千人死亡,這是中國取得政權後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死人最少的一次,
與……’土改’、’鎮反’、’三反五反’、’肅反’、’反右’、’大躍進’、’反右傾’、’四清’、’文革’
歷次運動死亡的人數相比,恐怕連零頭都不夠。……六四……引起全國人民的憤怒
,全世界人民的譴責……鄧小平怎能不懊惱?”22(注22)。
寒山碧先生講的可能是事實–他忽視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他說的那些中共歷史
上的暴行大多鄧也”在場”,而且1957年”反右”鄧還是負責人之一–但他這段話蘊含
的邏輯和結論是非常荒謬的。我們不反對對任何人同情,但他是對鄧殺人”少”而遭
到”過分的譴責”而感到不公,這種同情”得罪”23(注23)了他自誇的”理性”。首先
,他的邏輯與我們前面對生命價值的理解以及對罪惡的判斷標準是不一致的;我
們認為殺人罪惡不能僅僅以被殺者數量論,因為生命是無價的。其次,按他的邏
輯,毛也有理由”懊惱”,因為歷史上比他殺人多的暴君還有很多。這樣一來,任何
暴君都有理由”懊惱”,因為他們總能找到更”暴”的暴君……這樣推論下去,幾乎對
任何人的暴行的譴責都將毫無意義;人類不幸的歷史將充滿暴君們的”懊惱”,而不
是人道主義的譴責!按這種邏輯,得死多少人才是”可以譴責”的呢?他們知道”五
卅慘案”、”昆明慘案”吧?用魯迅的話講,”莫非這回動手的是國貨,所以可以諒
解–我們是真愛國,還是真野蠻?”
最後,我們如果從”歷史進步”的角度來理解”六四鎮壓”,鄧更有理由受到譴責
而不是”懊惱”。第一、鄧是用正規軍隊來鎮壓和平的國民請願活動,動用軍隊是完
全把人民置於敵人狀態,公然以軍隊力量介入國家政治生活,這本身就是一種政
治罪行。第二、在20世紀末人類已經日益普遍地生活在文明社會裡,在文明時代
使用野蠻時代的政治手段,這是一種時代罪行。第三、
六四鎮壓不僅僅是使生命受到虐殺,它使中國喪失了一次重要的建立民主政治的
機會;由於鎮壓和拒絕政治改革,中國十年來的各種危機繼續惡化,在這個意義
上,也許六四鎮壓使中國喪失了唯一一次或重要一次進入現代社會的機會,它將
是中國未來一切災難的總根源。這是歷史罪行。
國際社會對毛的罪行沒有給予足夠的譴責,只能說明當時的世界是相對落後
的,缺乏對人權的普遍尊重;這也可能是與當時中國的封閉有關,使國際社會缺
乏對毛的暴行的了解和直觀感受。對鄧的更為嚴厲的批評恰恰說明了整個世界的
進步。我同樣同情鄧的政治命運,我是在”人之死”的意義上的同情。我希望寒山碧
先生不是這種同情的對象。隨便提一句,我基本贊同他在本書中針對其它問題所
闡述的觀點。
結語
我相信,如果未來的人們一定要在20世紀的中國找到一件具有現代文明意義
的政治事件的話,他們不會完全失望;八九民運可以安慰他們焦慮的心靈。在人
道主義觀念的傳播方面,在歷史的”結構”層次上,八九民運的意義是偉大的,它決
定性地動搖了”原始政治”的絕對奴役,而不超越這種原始性,這個民族就永遠沒有
希望。它第一次以和平的方式和世界規模顯示了中國人的真正價值。它除了沒有
感動石頭以外,它感動了並將長久地感動每個中國人和地球人的心靈。它已化為
泥土,但在這血跡斑斑的息壤中,埋藏着古老社會真正解放的希望和中國開放社
會的未來。”從此以後,我們一定要永遠不停止去提醒整個世界:它
眼裡只有戰勝者的豐碑,而我們人類真正的英雄,不是那些通過屠刀下的屍體才
達到曇花一現統治的人們,而是那些沒有抵抗力量,被優勝者暴力壓倒的人們。”(斯·茨威格)
如何面對殺人者?
”我將日夜為你祈禱,求主原諒你在人民和國家面前犯下的大罪。主是仁慈的
,他一定會原諒你的。”24(注24)
如何面對無聊的誣衊?
”原諒他們吧,他們說的他們不知道。”
這篇文章在大陸仍然可能是沒有讀者的。只能讓它同樣彎曲在抽屜里,伴陪
年輕的屍體一起沉睡在勃列日涅夫主義的嚴冬,等待古拉格群島野花再度開放的
季節一起化為糞土,連同那些已經化為糞土了的侮蔑,忙碌,恐懼,笑和遺忘。
願尋找一兩個朋友,在流亡的冬夜一起喝酒,為這篇未完的文字和我已完的
心願一起下葬。
我已經老了。我能否活到那個野花開放的季節,向孩子們細細講述過去星空
的故事?
蔣潔廉
200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