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帝決策廢長城,從此長城南北不再有內外之分,不再有華夷之辨,真正成為“一家”,使“中國”具有了當代中國的涵義。廢棄長城,實際是拆除了分割廣大漢人與“三北”少數民族的一道隔離牆,使中國迅速形成空前“大一統”的多民族國家。
長城宛如一條游龍,自西北而東向,橫亙東西萬餘里,雄踞“三北”廣闊草原與千萬畝耕田之間。雖然它早已化為歷史的陳跡,卻是中華民族的象徵,引為民族的自豪與驕傲!長城既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它是人類史上的一大奇蹟。
秦始皇為什麼修築長城?歷代大多王朝為什麼堅持用長城?歷來人們只從軍事防禦的意義上解讀,卻沒有從更深層的原因去探索。還有,長城何時被廢棄的?長城廢棄後,產生了何種不可估量的歷史後果?這些問題,被長久忽略,幾乎不為人們所關注。
秦築長城,別內外,界“中國”
當秦始皇吞併六國,大行“包舉宇內”之志時,其宿敵匈奴正橫行於北方廣闊的草原上。匈奴先人活動的年代,可追溯到夏商之際,至秦統一,已有千餘年的歷史。戰國時,匈奴鐵騎不斷劫掠內地,地處北方的趙、燕、秦三國深受其害,遂各築長城防禦。秦統一天下,利用三國故長城,連為一體,西展至臨洮,東延至遼東,築成萬餘里的土石防禦工程,用以阻擋匈奴南下。
秦始皇築長城,其主觀意圖是用於軍事目的,防禦北方游牧民族的內侵,這已為人們所熟知。但是,長城對中國歷史發展的巨大影響和無可替代的應用價值,已遠遠地超出單純的軍事用途,卻是秦始皇始料不及的。從科學的眼光看問題,長城之設,反映了中國古代農耕民族同游牧民族的對立,換言之,是這兩大民族衝突的產物,說到底,就是華夏文化與游牧草原文化的對立衝突。長城外,從西北,經北部,到東北的西部,是一廣袤萬里的草原地帶,世代以草原為生的民族,不論其族名、部族有何區別,皆同屬游牧民族,諸如秦漢之際的匈奴、東胡、魏晉時的鮮卑、隋唐時的突厥、宋時的契丹、元明時的蒙古族等,都曾主宰過草原,稱雄北方。草原是他們生活的搖籃,馳騁與戰鬥的廣闊舞台。長城之經久而不衰,與強悍的游牧民族的千百年生生息息及其激烈活動不可分割地聯繫在一起,如果這些游牧民族消失了,長城就會變成毫無用處的廢棄之物。
長城之設,實為華夏民族亦即漢族與游牧民族設置的一道民族分界線。於是,在古代中國人的認識中,形成“內外”的一個新的政治地理概念。如東漢人說得明白:“天設山河,秦築長城,所以別內外,異殊俗也。”(《後漢書》卷九十)秦修築的長城,同自然界的山河一樣,是區分內外的天然分界線。因為民族文化不同,習俗相遠,所以才用長城加以區分,故有內與外之別。這是人們從長城的存在而獲得的一個新認識,在歷代官方乃至民間所說的“內外”,概以長城為界。商周時所謂“內諸夏外夷狄”,至秦以後才形成以長城為限隔的民族區分的新觀念。
長城之設,引起人們觀念最重大的變革,即賦予“中國”以全新的政治地理概念。眾所周知,早在商周時已使用“中國”這個稱謂。它與後來直至當代,以中國為國名完全不同。商周所稱“中國”,是指商周王室居於眾部族及諸侯的中心地域,後擴而廣之,凡遵奉周禮的諸侯國,統稱為“中國”,這裡既包含血緣親族,又含不同地域的非血緣的政治文化同一體,但最根本的內涵,還是以文化異同來加以區分的。與周禮同屬文化的共同體,皆為中國的一部分。秦並六國,廢分封,置郡縣,全國統於中央,中央又統於皇帝一人。進一步說,不分地域,不分文化異同,凡在郡縣轄境內,均在中國的疆域之內。長城的出現,改寫了“中國”政治地理及國家疆域的舊概念,將北方所轄疆域一直推進至長城腳下,這意味着秦代中國已突破商周時代中國的狹小範圍,其地域空前擴大,人們對“中國”的認識遂放大,變為一種全新的“中國概念”。《漢書·西域上》寫道:“秦始皇攘卻戎狄,築長城,界中國,然西不過臨洮。”這段話,生動地概括了長城修筑後人們對“中國”的新認識。這裡所說“界中國”,直接表達的意思是,長城“為中國之竟(境)界也,”即“中國”與“三北”戎狄的國界線。此意與當代國與國的邊境線完全不同,不能同日而語。它係指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分界線。一句話,是中國境內的不同的民族區域而已。故又有“內中國而外夷狄”之說,與上文的“內諸夏外夷狄”同出一輒。其差別是,前者是從國家方面說的,而後者是從民族的區分來說的。
歷代修長城,“大一統”受阻
秦始皇統一中國,開創了中國“大一統”的嶄新局面,這是商周以來劃時代的偉大變革!秦修長城,也就把“大一統”擴展到長城腳下。自漢始,歷代皆承襲秦制,但是,歷代能否突破秦的“大一統”的局限,將“大一統”發展和擴大到長城外。“大一統”的關鍵將取決於能否真正統一長城外“三北”地區的諸游牧民族。歷代王朝所稱“外患”、“邊患”,幾乎無例外的來自這裡,二十六史留下了難以計數的記錄。與此形成鮮明對比,在南疆及西南,卻從不見有一個少數民族北上爭衡,甚至都未曾涉足長江之濱!因此,這一廣大地區的各民族從未對中原王朝構成威脅。
秦以前姑置不論,即以秦為開端,直至清初,上下二千餘年間,生息在“三北”地區的游牧民族與部分狩獵民族十分活躍,諸如匈奴、烏桓、鮮卑、氐、羌、党項、回訖、高句麗、突厥、蒙古、契丹、女真、滿族等,都在不同歷史時期,頻頻進取中原,戰事連綿。這些民族各建政權,其中有部分民族滅掉中原王朝,或一統天下,或擁有半壁江山。他們構成中原王朝的長久威脅。歷代王朝特別是漢族所建王朝,歷來堅持“內中國外夷狄”的傳統的民族觀念,視“夷狄”為“異類”,甚至斥為“禽獸”,認定“夷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實行“嚴華夷之防”的傳統政策,這就是堅守長城這道萬里藩籬,嚴格將長城內的華夏族亦即“中國”與長城外的游牧民族限隔開來,實行不同體制的統治。具體說,長城內實行中央直接管轄的郡縣制,長城外實行“羈縻制”,即官其酋長,因俗而治,實則是“以夷治夷”,並以朝貢的方式,定期向中央王朝繳納貢品,保持政治上的隸屬關係。在清以前,近兩千年中,這一政治的民族格局幾乎沒有改變。
同時,歷代統治者相互承襲,加緊修長城,以長城為國家安全之保障,防備“三北”的游牧民族進入中原。漢繼秦後,大修大築長城,已為人們所熟知。在漢以後,除了唐、元等少數王朝沒修過長城,其它各朝或局部或全部整修過。比較各代修長城,又以明朝為最。自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築山海關,迄至崇禎亡國前,明持續修築長城,長達250餘年!工程之浩大,修築之完備,長城之長,都創歷史最高記錄。
歷代修長城,並沒有從根本上根除“邊患”,也擋不住游牧民族的鐵騎奔馳,卻嚴重阻礙歷代國家“大一統”的進一步發展。如前已指出,歷代的“三北”少數民族限隔在長城外,並沒有真正行使國家管轄權,只滿足於定期朝貢,實際上只是維持表面的統一,當中央王朝衰弱,或者某一游牧民族變得強大時,原先的那種鬆散的隸屬關係就會打破,衝突或戰爭就成為不可避免。
歷史表明,因長城之設,清以前,歷代沒有從根本上解決“三北”的民族問題,因而沒有實現國家全面的、真正的統一,其“大一統”一直徘徊在長城一線。即使如漢唐這樣強大的王朝,一度突破長城之限,在長城外部分地區設治,但為時未久,很快向內撤還,遂使有所擴展的“大一統”又向內收縮。
康熙廢長城,“天下一家”
歷代王朝的國家“大一統”,長期受阻於長城之設。與其說為長城所阻,不如說傳統的狹隘的民族觀念制約着人們的思想,不敢越長城一步!這一不變的“內中國外夷狄”的格局,最終為清朝所打破,具體說,是由康熙帝打破的。他把中國“大一統”的理論和實踐推進到了時代的極限。
康熙帝即位時,除了台灣,全國大陸重新實現了統一,當台灣歸入清朝版圖,清朝對全國的統一始告完成。此間,內平吳三桂八年之亂,外擊沙俄的野蠻入侵,清朝的國力空前強大,國家的統一得到了鞏固。
清朝的“大一統”能否鞏固,尤其是能否進一步發展,同歷代一樣,關鍵取決於“三北”游牧民族的動向和清朝所採取的政策。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與沙俄簽定《尼布楚條約》,劃定中俄東段邊界。“三北”之一的東北,就民族問題而言,一勞永逸地獲得了徹底解決,從此安寧無擾。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以噶爾丹為頭子的準噶爾分裂勢力,公然發動戰爭,侵奪內外蒙古,直接威脅京師。康熙帝毅然決策征伐,很快就阻擋住了噶爾丹的猖狂進攻。次年,即康熙三十年,率諸王貝勒大臣至多倫諾爾(今內蒙多倫),約會內外蒙古來此“會盟”,為其定疆界,製法律,為喀爾喀蒙古諸部編制盟旗,從而實現了北部蒙古的空前統一,接受了清朝的國家主權管轄。困擾明朝200多年的蒙古問題宣告解決。
就在這次“會盟”之後,有的大臣看到長城年久失修,建議撥款修理。康熙帝繼承了太宗、世祖提出的“滿漢一家”的民族思想,進而又發展成為“中外一視”、“天下一家”的“大一統”思想,發現長城的存在不利於國家的統一,尤其不利於與“三北”游牧民族的政治一體化,當即否定修長城的建議,並說出了一段意義深遠的話。為了說明問題,有必要引述如下:
秦築長城以來,漢、唐、宋亦常修理,其時豈無邊患?明末我太祖統大兵長驅直入,諸路瓦解,皆莫敢當。可見守國之道,惟在修法養民,民心悅,則邦本得,而邊境自固,所謂眾志成城者也(《清聖祖實錄》卷151)。
康熙帝決策廢長城,從此長城南北不再有內外之分,不再有華夷之辨,真正成為“一家”,使“中國”具有了當代中國的涵義。廢棄長城,實際是拆除了分割廣大漢人與“三北”少數民族的一道隔離牆,迅速形成空前“大一統”的多民族國家。康熙帝的這一決策,在廢除土石工程的長城的同時,構築了一道“眾志成城”的民族長城,無疑是“大一統”理論的劃時代的突破,是偉大的創舉!
《人民論壇》 (2005年 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