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隨便 標題:面積限於一口棺材 - 2007-9-20 11:43
不知有沒有開除國籍這麼一說。雖然表面上沒這個說法,
但是,事實上似乎真有這麼做的。比如某些民運人員,就
被共黨禁止入境。雖然自己還在說是中國人,但是,已經
不能行使中國人可以享受的基本權利--在中國呆着了。
越戰時期,有不少美國人逃避兵役,到了加拿大。被定為
逃兵罪通輯,不能回國。這也是失去了回祖國的權利,相
當於被開除了國籍。當然另一個辦法是判刑。比如著名的
“美國塔里班”人士江尼窩克,就被判了長期徒刑。這些
人雖然可以在美國呆着,但是必須在指定的範圍--這種情
況是三平方米的囚房--呆着。其情形,類似於王秉章,楊
見利先生。對另一些人範圍更小,他在祖國被允許占有的
面積只限於一口棺材或者骨灰盒。國民黨大官汪精衛的老
婆陳壁君就屬於此列。
陳水扁的情況有些特殊。他被限制的活動範圍是台灣。也
就是只能在國土面積的一個很小的部分活動。而且,對他
的限制,似乎是國際的聯合行動。很多國家,都限制他入
境。他每爭取到在美國過一次境,都當重大外交勝利慶祝
,即使過境時被美國官員剝光了搜身,用大毛手摸一遍,
也很高興的樣子。
像他老這種情況,恐怕還不光是被開除了部分的國籍,而
且,是被開除了部分的球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