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錯。任何社會的一員,只要他不是當權者,他的權力就遠小於當 |
| 送交者: 定理 2007年09月20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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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者, 他與當權者單打獨鬥,自然鬥不過; 當權者把他趕跑打殺,其負效應在短期之內反映不出來。按你的邏輯,民主在任何社會都是不應該去追求的了。 網友之於論壇,就象公民之於國家。如果眾網友不敢主動爭取權益,不敢為少數派說話,那麼論壇就淪為一言堂,版主就濫權。眾網友就失去了一個自由灌水的地方。 權力不是天定的。權力的分配,是各方鬥爭的結果。你把它拱手上交,自然沒權了。但如果眾網友齊心,無論左右派,積極監督網管,那麼群體壓力就有了,事關衣食父母(還可以寫信給廣告客戶呢),網管就得讓一些權。 幾百年前的英國君主立憲,就是榜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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