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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鑄夫人曾志的一些歷史披露zt(上)
送交者: wyj 2007年08月23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陶鑄夫人曾志回憶錄的一些歷史披露

作者:單世聯  

 婦女是中國社會的最低層,在極受政治經濟壓迫的同時,還得承受夫權的橫行。從"五四"時代的反對小腳、走出家庭到革命時代舞槍弄棒、參與政治,現代婦女一改傳統造型,"不愛紅裝愛武裝"。雖然革命的男性特徵及其嚴格的組織紀律使女革命者較少展露女兒本色,但女革命者回憶錄還是提供了更豐富的革命場景。

  在女革命者的回憶錄很少的情況下,曾志的《一個革命的倖存者》(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一書值得細讀。

1 性解放?

  中國革命首先是政治革命、社會革命,但由於社會革命的對象之一是包括"三從四德"在內的傳統倫理,由於共產黨在革命動員中以"解放"、"自由"為口號,因此對於參加革命的青年男女來說,革命也包含着婚姻自由、一定程度上還有性自由的意義。曾志記得:

  當時郴州有一批熱血青年投身革命,……這些男女學生白天走上街頭巷尾或深入農村,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晚上回來卻又是又唱又鬧,瘋瘋癲癲的。夜間男女也不分,幾個人擠在一張床上,深更半夜還吵吵鬧鬧的。……他們以為現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上頁51─52)

  革命意欲顛覆原有的社會控制體系,革命青年尤其感到原有的道德系統對人性慾望的約束力,他們理所當然地把性自由當作革命的題中應有之義。豈止是知識青年,在閩西,少年先鋒隊在反封建、反舊禮教,主張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方面作了大量宣傳工作," 一些深受主人欺辱、受公婆虐待的丫頭、童養媳,經過少年先鋒隊的宣傳教育,紛紛起來反抗,投身革命。"(上頁95)後來成為黨的領袖人物之一的王稼祥,1925年由父母包辦與一個沒有文化的女子結了婚後,革命思想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不想戀愛的幸福,不去組織家庭,只把我的全力,置之社會革命。唉!革命是我的央寄託了。"(1)

  一些青年最初是衝着婚姻自由而參加革命的的。胡也頻在小說《同居》中這樣描寫婚姻自由(包括性自由)的吸引力:" 婦女們更快樂更活潑得利害。她們從前都沒有出息地關在貧苦的家庭里弄飯,洗衣,養小孩,餵豬,像犯人關在監獄裡一樣,看不見她們自己的光明,現在她們好象是在天上飛的鳥兒了。她們的生活自由了,沒有壓迫沒有負擔。並且不害怕丈夫了。她們可以隨自己的意思和男子們結識。她們還可以自由地和一個'同志'跑到縣蘇維埃去簽字,便合適地同居起來。"(2)
  1937、1938年,受斯諾《西行漫記》和范長江《中國的西北角》、《塞上行》的影響,大批青年知識分子懷着對中共和新生活的憧憬奔向延安,理想主義、浪漫主義一度在延安盛行,男女交往相當隨意,十月革命後蘇俄柯倫泰夫人的"杯水主義"很有市場,一些歷盡艱辛的老幹部率先"與傳統作徹底決裂","打游擊"和"革命的戀愛"成為新生活的標誌。

  但中國革命許諾的只是婚姻自由而不是性自由、性解放,嚴酷而艱苦的革命最需要的是禁欲主義。最典型的是潘漢年,為了一心從事革命,他在蘇聯做了絕育手術。革命行為是超道德、反道德的,但革命隊伍也需要由外向內灌輸的" 道德",它要求改造人性,滅絕人性,要求無條件的犧牲、奉獻。從國民革命時期章太炎的"道德無我"論到共產革命時劉少奇的"馴服工具論",在取消個人權利以服從整體目標的意義上,革命道德與傳統道德有相合之處。所以無論中國革命怎樣提倡道德革命、文化思想革命,但本質上仍然只是政治革命、奪權鬥爭,革命者在文化觀念、人生觀念上仍受傳統的隱形控制。即使在政權到手、毛澤東仍要繼續革命、不斷革命時,他也只是在1958年設想過廢除家庭,直到天翻地覆的文革,他也從未提出過性解放的理想。

  所以,一旦進入革命的體制化階段,性自由就被堅決地否定。在得知郴州青年的行為後,湘南特委特派員何舍鵝大發脾氣:

"這還了得,晚上男男女女都摟在一塊睡,男女都不分了,……這些人也是反革命,破壞我們的革命道德。如果發現誰再這樣,就槍斃,就殺頭!"(上頁52)

  同樣,"杯水主義"在延安也只是流行了一小段時期。1939年後,革命的差序等級制度開始建立並嚴格執行,此後流行的是以幹部級別為基礎的由領導介紹批準的婚姻制度。

2 革命生涯常分手

  中國革命沒有性解放的承諾,但革命者的婚姻確實是比較自由的,這不只是因為革命的目標包含了婚姻自由,也因為革命使革命者處於一種非常規的生存狀態中:只有革命同志,沒有世俗牽扯;只要上級批准,無需法律約束。以革命需要為原則,男女關係相對單純。

  曾志的革命生涯有過三次婚姻:

  1927年4月,與夏明震結婚,1928年3月夏明震犧牲;

  1928年4月,與蔡協民結婚,1932年10月,蔡協民和曾志挨批,蔡到上海向中央匯報工作,曾志到陶鑄任中心市委書記的福州去,"臨分別前,我提出了就此分手的想法,我們的夫妻關係實際上到此結束了。"(上頁145)

  1933年初,曾志與陶鑄由"假夫妻"而真夫妻。

  第一次婚姻是不自覺的。"我覺得這人太豪情奔放,鋒芒畢露,所以印象不是很好。"(上頁29)一天夜裡,夏明震工作後沒有走,和衣躺在曾志床邊,第二天早上有人拿她開玩笑,人言可畏之際,夏一句"我是真心愛你的",曾志"心一軟"。工作關係促成了第一次婚姻。

  第二次已有戀愛的成分。" 當時,蔡協民調到郴州任第七師黨代表,我調到師黨委辦公室工作後,我們朝夕相處,產生了感情。"(上頁65)但後來發現,蔡的感情非常脆弱,"有時甚至像個小男孩,難過得流淚。"(上頁103)所以"雖說蔡協民對我確實很不錯,可我對他的感情並不是很深。"(上頁151)女革命者要的是性格鋼強的男子漢。

  這就是陶鑄對曾志的吸引力。" 自從與陶鑄相處後,他對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情,同樣我也樂於同他相處,心裡總是掛念着他。……而過去蔡協民外出時,我就沒有這種揪心的掛念。"(上頁151)但陶在與蔡協民相反的方向上也是極端,"從延安出來後,我正式向組織上打了離婚報告,我忍受不了他的大男子主義。陶鑄表示尊重我的選擇。因日本投降後,時局突然發生變化,也就顧不上再扯這些個人的事了。"(下頁398)革命形勢穩定了曾與陶的婚姻。

  無論與誰結婚,無論有沒有感情,曾志都沒有把自己和誰終生綁在一起。這首先是基於革命者的使命。與蔡協民結婚時," 雖說夏明震剛犧牲不久,我也因此感到不安,但當時認為,革命者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夫妻關係也就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了。哪還講什麼"三從四德"。對於一個共產黨員,頭腦中不該有什麼舊的觀念作怪,夫妻生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政治生命。"(上頁65)1932年,蔡協民受到批判,政治生命實際上已經結束,婚姻當然也就不可能再維持,何況曾志對他本來已有不滿。黨內很多高級幹部的政治生涯出現逆轉時,組織上都會勸說他的妻子與之離婚。在黨的鐵籠中,一個得不到組織信任的人,嚴格地說是不配有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的。

  另外一個原因是,伴隨革命而來的犧牲、分離使兩個人不能長相守。在閩東時曾志並未想和陶鑄分手,但陶鑄被判了無期徒刑。" 而那時我才23歲,我是共產黨員、職業革命者,為革命隨時都要作出犧牲;同時也早將'三從四德'、貞節牌坊那種封建的東西,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對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權利作出選擇。"(上頁208)為此而和任鐵鋒、葉飛交往密切。但她過於充分地使用了自由的權利,以至於閩東特委認為:"曾志作為黨特委的一位負責同志,在戀愛問題上,以一種極不負嚴肅的態度。同時與黨內兩個負責同志要好,影響黨內幾個負責同志之間的團結,影響了工作。"(上頁209)革命者的婚姻只是口頭承諾、組織批准和事實存在,既沒有法律約束更不保證天長地久。閩東特委不是批評曾志沒有為陶鑄"守節",她有權利在陶鑄尚存的情況下另行戀愛,只是不能同時與兩人戀愛。因此決定撤銷曾志福霞縣委書記的職務、留黨察看四個月的處分。曾志本人也"承認在這個問題上確實有小資產階級浪漫情調"。(上頁207)如果不是閩東特委的處分,曾志和陶的婚姻早就結束了。不過,曾志認為,特委批評的實際原因是由於曾與任、葉密切的關係使特委其他領導感到有被架空的危險。可以設想,如果曾志同時戀愛的不是黨內兩個負責同志,特委也是可以允許的。

  " 三從四德"是革命要破除的觀念之一,當然不能進入曾志的婚姻觀念,沒有這種舊的約束,維繫革命者婚姻的紐帶就是政治需要、組織安排。這對傳統的婚姻觀念確是一次革命,但由於這一外在約束一般也不考慮雙方的感情基礎,除非有一方的政治生命發生問題,否則離婚也是很困難的,這種新的婚姻約束機制與傳統的倫理約束又有相同之處。

3 農民的"革命性"

  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為農民革命唱了一曲嘹亮的讚歌,對農民的頌揚成為中國革命史的主旋律。但很少有人知道,在1928年的湘南,農民曾以暴力反對共產革命。

  湘南暴動後,國民黨軍隊向郴州的紅色政權進攻,湖南省委特派員席克斯、湘南特委特派員何舍鵝提出了一個堅壁清野的" 焦土政策",即把從宜章到耒陽一線四百多里長的公路兩側各五里內的城鎮及農村的人和財物一律撤至偏遠的農村,然後把搬空的房子燒掉,片瓦不留,使來犯之敵難以生存。支持革命的農民原想從革命中得到好處的,現在革命要掉他們的房子,於是農民拿着此前用來和反革命鬥爭的槍、梭鏢和大刀來和共產黨鬥爭了。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共產黨一定要燒我們的房子,我們就反對共產黨,打倒共產黨!"(上頁55)28年3月中旬,本來是要動員群眾掉房子的大會上,農民們用梭標扎死、用泥土活埋了共產黨人,手段是殘忍的:
  夏明震面朝蒼天,躺在那裡,臉是青紫的,眼睛閉着,兩隻手還緊握着,衣服被撕開,胸前被刺了三、四刀,肩上、肚子上、腳上都有傷,大概被砍了幾十刀,兩腿伸直,一隻腳光着。

  特別是那個婦聯主任,赤身裸體躺在那裡。兩個乳房被割掉了,肚子上被挖了個碗口大的洞,腸子暴露着,外陰也被挖掉了。

  最慘的是兩三百名少先隊員,都是些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孩子們。反叛的農民來了他們就往山上跑,反叛的農民哄騙說:

  "你們下來,就不殺你們。"
  天真的孩子們相信了他們的鬼話,一下山就被包圍了。毫無人性的叛亂分子競對手無寸鐵的孩子們大開殺戒,好幾十個少先隊員最後慘死在血泊之中,屍體被丟在山溝里。(上頁60─62)

  中國農民眾多,歷來有狂亂屠殺的一面,且手段野蠻,從大革命到文革都有充分的表現。它本身無所謂" 革命"還是"反革命",關鍵看為誰所用。自古以來,中國政治家的本領即在於釋放並利用這一股巨大力量,這個本領是逐步學會的,開始時共產黨也沒有經驗。湘南事件後,陳毅代理郴州縣委書記,公開承認燒房子是不對的,對參與叛亂的農民既往不咎,由此緩和了與農民的關係。共產黨成功的奧秘,就是最終成功地把這一難以駕馭的力量"組織起來"。"組織"不只是激活、集中,也是改造、約束,即使之符合共產黨的指向,以其全部瘋狂殺向共產黨的敵人。

4 革命熱情與左

  湘南民變是由左的政策激起的。這個看起來荒唐的舉措不但有禦敵的策略考慮,也是革命的本能。曾志不是一個極左派,但她也有過一次衝動:

  那時在我的身上有着一種紅的狂熱、革命的狂熱。最為可笑的是,有一回,我路過城門樓,突然覺得這個龐然大物太可恨。工農革命軍攻城時,國民黨部隊就是仗着這城門樓阻擋革命軍進城,這樣的地方應該毀掉它。

  於是,一陣熱血衝動,我一個人抱來一堆乾草跑上城樓,把二樓給點着了。

  當我狼狽地從着火的門樓里跑出來時,一頭撞見朱德和一大群圍觀的群眾,朱師長不解地問我怎麼回事。我說:

  "這個城門樓太可惡!妨礙革命,我把它給燒了。"

  奇怪的是,朱師長竟沒有說什麼,只是很慈詳地笑了笑走了。(上頁51)

  革命的狂熱當然是指行為的極端;行為的極端基於認識的偏執。中國共產革命從" 星星之火"起步,如果不極端、不狂熱,是不可能呈燎原之勢的。推翻舊世界決不只是打碎其政治結構,也包括破壞一切與之相關的物質存在和象徵符號,門樓是必要的城市建築,甚至是值得保護的文物,但它也是政府軍憑依的障礙,當然要燒毀。這就是毛澤東說的"矯枉必過正"的道理。當革命被宣傳為一切行動的標準、被奉為神聖之時,任何人和事物都不沒有自身的獨立價值,一切都必須為革命犧牲、為革命讓步。

  朱德年長,不會以為門樓必須燒掉,他沒有讚揚曾志,也許他認識到革命所需要的狂熱並不定要表現為燒掉城門樓。但他沒有糾正曾志,也許正是因為革命必須有狂熱,哪怕這一行為沒有積極意義。

5 玩 笑

  毛澤東以語言幽默著稱,其喜笑怒罵、旁徵博引、海闊天空的語言方式令無數革命的"老粗們"頓首折服。但也有不得體的時候。曾志記得井岡山上一個玩笑:

  毛委員最愛跟賀子珍開玩笑,……有一天我經過毛委員的房門口,見他們又在那兒哈哈大笑。見到我,毛委員揮手召我過去:"曾志,曾志!你過來!"我走到他倆面前,毛委員指着子珍,笑嘻嘻地說:"賀子珍正在說我喜歡你,愛你!"我頓時感到羞辱,氣得轉身就走。說實在的,我當時覺得毛委員開的這個玩笑很不得體。(上頁91─92)

  上下級之間有這樣親昵的玩笑說明殘酷的鬥爭沒有泯滅人的天性。在當時的革命同志中,曾志以美貌知名,據說陶鑄在廈門第一次見到她時,吃驚得半天說不出話來。毛不是一個禁欲主義者,革命者也不拒絕美的魅力,只是當着自己的妻子這樣說,確實不很得體。無法無天的革命者可以不顧任何禮俗慣例,但革命家庭仍得維護。

  毛澤東天性浪漫,這種玩笑在延安時期也一再發生。整風之前,延安的政治空氣還有相當的民主性,當時丁玲常到毛的窯洞聊天," 有一次,丁玲開玩笑說,我看延安就像個小朝廷,毛澤東接着話茬說,那你得給我封官啊。丁玲接着就說到幾個人,其中說到林伯渠可以做財政大臣,彭德懷可以做國防大臣什麼的。毛澤東又笑着說,你還沒有給我封個東宮、西宮呢!丁玲說,這我可不敢封,要是封了,賀子珍還不跟我打架啊!"(3)

  事實上,按毛後來對曾志的說法,他與賀子珍的分手就真的源自這種好開玩笑的習慣:

  有次一位外國女記者採訪我,美國女人開放無拘無束,我也愛開玩笑,我們說又笑,這就激怒了賀子珍,她不僅罵了人家,兩人還動手打了起來。我批評她不懂事,不顧影響,她不服,為此我們兩人吵得很厲害,一氣之下賀子珍說要去西安,然後到蘇聯治病。(下頁329)

  嫉妒的妻子和另一個女人打架,這對於正處於困難之中的革命領袖來說,是頗為難堪的。如果不是毛愛開玩笑的習性,這一幕鬧劇是不會出現的。不過,如果把毛、賀分手的原因僅僅歸結為毛愛開玩笑的習慣,又是皮相之見了。毛告訴曾志," 在中央蘇區受到錯誤路線打擊,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後,名義上是蘇維埃主席,但無實職工作,又患了病,連賀子珍也不怎麼理他,不去顧照他,卻強調自己有事情要干。"(下頁329)毛不是要妻子在生活上照顧自己傳統小丈夫,但前提是妻子要有"政治上的敏感",能成為政治上的助手。賀子珍不是沒有政治頭腦的人,她在毛失意時的表現說明她是按照政治形勢來確定自己對毛的態度的。黨內生活的慣例,當一個人不能得到組織的信任時,他是不可能從身邊的任何人、包括他的親人(只要這個親人也是革命者)得到理解和同情的。所以賀子珍"不怎麼理他"是符合黨的原則的,但毛從來不認為自己是錯的,從而賀子珍的態度在他看來就是不忠:不忠不是在生活上"不怎麼理他",而是因為這事發生毛受到打擊時。生活上不理,政治上無助,兩人分手自是必然。

6 朱德劃線

  1929年紅四軍內部就軍事與政治的關係發生爭論,"朱毛"分為兩派,朱派認為前委書記(毛澤東)不應過多干涉軍事(朱是軍長),毛派則堅持黨(即毛)的領導。毛派一度敗北,相關人員都離開紅四軍做地方工作。

  記得在爭論期間朱軍長曾找過我,問我的觀點如何。我當時只憑着自己入黨後學到的一些理論知識和實踐體會,回答說:"黨在軍隊中應起核心領導作用,大革命時,黨在人民群眾中,在國民黨軍隊中都是如此。"這樣,在紅四軍的"七大"後,我被劃到了毛澤東那一邊去了。我看已無法再呆在紅四軍,也就跟着毛委員去了福建。(上頁94)

  任何方針、路線都是有人來代表的,觀點之爭與權力之爭息息相關。黨領導軍隊的爭論,說到底是朱德軍長領導紅四軍還是毛澤東前委書記領導紅四軍的較量。朱毛以下各級幹部都要表明自己站在哪一邊,站隊要旗幟鮮明,不能含糊妥協。曾志表達了與毛相同的的觀點,朱德理所當然判斷她屬於毛派。但在掌握劃線標準比朱德更嚴的毛澤東看來,如果不明確地表明自己支持毛,那就還不是堅定的毛派,所以儘管朱德認為曾志是毛派,但毛卻認為曾志當時的丈夫蔡協民(當然也包括曾志)是中間派,不予信任。(上頁131)

  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是革命的首要問題;誰是我的支持者,誰是我的反對者,是黨內鬥爭的首要問題。毛澤東對此有最為清醒的認識,毛要的是鐵杆中堅,是死心塌地的擁護者。正因為他聚集了這麼一批人,後來才能重掌紅四軍的最高權柄。

7 同志

  閩東根據地主要領導人是福安中心縣委書記(後任閩東特委代理書記)詹如柏,當地稱為"北詹"。詹如柏"與國民黨不共戴天,對黨的方針路線堅決執行,信仰堅定,革命堅決。"(上頁166)但對同志經常抱有猜疑防範的必理:

  合他意的便想方設法抬舉起來,反對過他或他認不不滿意的,則採取陰謀手段,置人於死地。如在壽寧,他對范浚有意見,便推舉范鐵民,而把范浚夫婦給暗殺了。陳亮也是被他當作反革命殺掉的。施霖與他有矛盾,他也曾揚言要幹掉施霖。

  我曾聽葉飛說過,他在福安獅子頭客棧險些被縣便衣隊槍殺。……他始終存疑,詹如柏與他在獅子頭被行刺有關係。(上頁166─167)


  革命同志之間的對抗,黨內有一個專門名詞,叫"山頭之爭"。成功的革命者不但是對敵鬥爭的勝利者,也是山頭之爭的勝利者,曾志把她的回憶錄命名為"一個革命的倖存者",是極為準確的:在閩東,在延安,她都在生死關頭徘徊過。

  山頭之爭主要是領導人之爭。當領導人之間發生分歧時,對於下級幹部來說,就有一個與哪一個上級搞好關係的問題,這是真正的政治敏感、政治覺悟,事關一個人的政治生命、肉體生命。因為曾志得罪了" 北詹",就受到"嚴厲的懲罰",被調到形勢極為嚴峻的福霞縣工作。甘棠暴動中,葉飛與莊毓麟兩人負了傷,同時在一個村子裡養傷,曾志去看他們。葉飛那裡有人照顧、有中西藥品、雞鴨天天不斷,葉飛"還請我吃了一頓鴨肉,說也讓我增加點營養。"(上頁188)而莊毓麟卻無人問津,吃飯都成問題。同為閩東特委委員,待遇何以如此不同?

  後來我了解到,葉飛的醫療和生活照顧是"北詹"親自安排的,而莊毓麟的醫療、生活他卻沒有過問。(上頁188)

  " 北詹"原要幹掉葉飛,現在卻關懷備至。葉飛進步很快,懂得如何站穩政治立場。當特委(其實就是"北詹")批評曾志與任鐵峰、葉飛關係密切、要加以處理後, "葉飛則從此不再與我個別交談了。"(上頁207)他是一個機靈人,閩東時接觸戰鬥場面還不多,甚至辨別不出子彈的方向和高低,但20年後成了解放軍的上將。殘酷的內外鬥爭是磨鍊人才的最好熔爐。

  但葉飛之所以生存下來,不只是因為他機靈,也因為他此時還不是一個獨立和山頭。1935年5月成立閩東特委,葉為書記,他的部隊是獨立師。同年10月,方志敏的殘部" 中國工農紅軍挺進師"由師長粟裕、政委劉英率領進入閩浙交界處與獨立師會合。兩個山頭衝突的高峰是1936年初的"南陽事件":粟裕約葉飛到慶元南陽會面,葉要匯報工作,粟裕說:"好啊,晚上吃過飯再說吧。""當天晚飯的時候,我、陳挺和閩東的幹部都入席了。如同舊小說中所描寫的那種場景,酒過三巡,擲杯為號。預先布置好坐在我兩邊的人把我抓了起來。……在押解我的途中,我幾次提出要同粟裕同志見面說話,都未予理睬。後來在路上遇到國民黨軍隊的襲擊,部隊被打散,押解的人忙亂中向我打了一槍,打傷左腿,就把我扔下,自己逃走了。……後來粟裕同志告訴我,當時是劉英命令他扣押我的,也不說明是什麼原因。" (4)粟裕與劉英矛盾很大,劉英甚至要想加害於他,但粟、劉屬於同一山頭,因此儘管粟認為"雙方的矛盾應當在黨的會議上來解決,不應採取對敵鬥爭的手段 ",但他還是"未能堅決抵制,將葉飛同志扣押了起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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